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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回到中国时局势的恶化;各种事件导致达成满洲临时休战协议

时间:2024-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于4月18日回到中国时,局势全面恶化了。我痛惜政府的军事长官在满洲的行为和政府长期拒绝军调部执行小组进入满洲。我反对他的看法即撤出满洲,或者实行重大的撤退。作为这次会谈的结果,我起草了一项在满洲达成折中安排的建议,特别注意与长春及长春以北地区有关的问题。在我返华后与国民政府官员们的最初的讨论中,我力图强调目前局势的严重性,寻求解决办法的困难和我自己对于局势的估计。

二十 在我回到中国时局势的恶化;各种事件导致达成满洲临时休战协议

我于4月18日回到中国时,局势全面恶化了。我在北平短期停留,了解与军调部的活动有关的情况以后,前往重庆。

在我回到重庆立即与蒋委员长举行的第一次会谈中,他就全面的局势作了一次坦率的谈话,其大意是:现在我应该清楚了,我以前争辩说,共产党会履行他们的协议,是错误的,这由下面的事情可以证明:他们未能交出2月25日达成的军队整编协议所规定的应于三星期内交出的他们准备保留的师的名册,他们进攻了长春,他们拒绝继续恢复华北交通;政府在满洲的各个师有被歼灭的危险;他不认为在满洲能够进一步前进,撤退一部分军队可能是必须的;他甚至考虑到完全撤出满洲,把满洲问题提交到国际上解决。

对于这一番谈话,我回答说,虽然我认识到满洲的危急局势,并且考虑到共产党进攻长春是明显违犯他们的协议,但同时我感到,鉴于在中国的局势中本来存在的深刻的不信任和怀疑,政府过去的行为是致命的挑衅,而且有时是不可原谅的愚蠢。我痛惜政府的军事长官在满洲的行为和政府长期拒绝军调部执行小组进入满洲。我反对他的看法即撤出满洲,或者实行重大的撤退。我认为仍然还有相当的希望可以达成妥协,对于政府来说,这样要比一次可能的撤退有利得多。我说,我不同意他关于共产党拒绝继续恢复交通的说法,因为,按照我的意见,在批评政府交通部人员的态度方面,共产党是有许多话可说的。

作为这次会谈的结果,我起草了一项在满洲达成折中安排的建议,特别注意与长春及长春以北地区有关的问题。然而,当我于次日傍晚会见蒋委员长时,他不再提到局势的危险(政府各个师被歼灭的危险)或可能的撤退,而似乎在考虑一项积极进取的政策。因此,我根据头一天他所陈述的观点所拟定的折中建议是不合适了,所以我就放弃了它。这个建议包括这样的内容,即政府再把两个军(第六十军和第九十三军)运进满洲(一个军大部分已在船上,另一个军刚刚开始上船),这两个军后来由美国船只运往满洲。蒋委员长反对限制用美国交通工具运送国民政府的军队前往满洲,并且坚持除第六十军和第九十三军外,由美国海军再运送两个军往满洲。我一直都拒绝批准这项运输,我在这两者之间,即在业经商定的由美国援助国民政府运送军队进入满洲以恢复国民政府的主权与援助一次自相残杀的战争之间,划了一条界限。我必须衡量国民政府在共产党在北方日益增加的军事集中以及在武器(取自日本在满洲的弹药库)方面也同样增加的情况下在一个广大地区接收主权的正当(根据我的意见)需要。

在我返华后与国民政府官员们的最初的讨论中,我力图强调目前局势的严重性,寻求解决办法的困难和我自己对于局势的估计。我对政府代表们说,目前的许多困难国民政府早些时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局势现在逆转了。国共双方都完全缺乏诚意而且互不信任,每一方在对方的所有建议后面都看到邪恶的动机;国民政府阻碍了派遣执行小组进入满洲,而执行小组或许是能够控制局势的;共产党说停战令适用于全中国,而国民政府却反对停战令适用于满洲;当国民政府的军队开进满洲时,他们采取了鲁莽的行动,企图消灭在内地的共产党军队。我不得不作出结论:蒋委员长的军事顾问们所表现的判断力是很低劣的。在许多事例中国民政府当局给共产党提供了指责他们缺乏诚意的机会:(一)汉口的局势,那里的中共军队被集中的政府大军所包围;(二)政府军队向热河省赤峰移动,违犯了停战令(这次进军的命令是由重庆国民政府统帅部发出的);(三)驻广州的司令长官张发奎拒绝承认该区的中共军队,并拒绝承认军调部和重庆国民政府的命令;(四)何应钦将军的陆军总部没有依照停战令中明白的规定,提出关于长江以南军队调动的每日报告;(五)在北平搜查共产党人员的住所并封闭共产党的报社;(六)政府飞机在延安飞机场上空“侦察”;(七)在沈阳飞机场扣留共产党执行小组人员。所有这些都是对于国民政府没有裨益的愚蠢行为,这些行为不但成为共产党指责国民政府的借口,而且更严重得多的是,激发了共产党对国民政府意图的怀疑。国民党曾经有过在满洲获致和平的机会,但是它没有利用这个机会。现在共产党正在利用当前局势,并且日益强大起来,因而使国民政府处于很危险的军事地位,即战线过长,兵力不断地日益分散。

我在与徐永昌将军(军政部作战局局长,于4月23日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参加三人小组和三人军事小组的代表)会谈时,表示了与上述意见相同的看法,并且指出局势的悲剧性——自1945年12月开始谈判以来,政府曾经有过几次满意地解决问题的机会,但是现在共产党却能够向政府提出过分的要求了。根据我听到的情况来看,国民政府所犯的大错包括对较小的事情采取强硬的态度,这种态度达不到有益的目的,却引起了严重的僵局。

在我返华后与周恩来将军的第一次会谈中,他详细说明他从事谈判的能力减小了,以此来强调求得解决办法的困难。他说,在满洲的共产党领袖们现在关心他们适应军队整编方案的方式,延安当局感到,2月25日达成的军队整编协议所规定的在十八个月终了时,在满洲共产党一个师对政府十四个师的比例已经不合适了。他说,延安希望重新考虑在满洲的兵力比例,并且坚决反对政府再往满洲增调军队。

关于以美国船只运送国民政府的军队往满洲的问题,我在努力澄清美国地位的谈话中,把美国船只运送政府军队往满洲的确切数字告诉了周将军:第十三军、第五十二军、新一军、新六军和第七十一军或总数为十四万五千名的军队业已运往;东北警备司令部的六千五百名士兵和一万两千名后勤部队业已运送,以便在秦皇岛和(或)葫芦岛建立一个较大的供应基地;根据现在承担的义务,尚需以美国船只运送第六十军(三万两千名士兵),第九十三军(三万名士兵)和第一集团军司令部(两千六百名士兵)——当这些运输完成时,至6月1日(预定完成这些运输的日期)美国交通工具将运送共计二十二万八千名政府军队。(应该指出,按照2月25日达成的军队整编协定,在头十二个月终了时,国民政府在满洲可有五个军[每军三师],每师不得超过一万四千人。该协议又规定,各军配置直属部队的人数,不得超过其总兵力百分之十五,因此,按照该协议,在头十二个月终了时,国民政府在满洲的总兵力约为二十四万人,这个数目要比美国按照以前向中国政府承担的义务运送的军队数目多。)

在4月27日和29日与周恩来将军的进一步会谈中,我把蒋委员长为解决满洲局势交给我的新建议传达给他,那时满洲局势支配着中国的整个局势。蒋委员长提出,停止冲突的主要条件是共产党军队撤出长春并由政府军队占领它,并且说,在政府军队占领长春之后,政府就愿意由三人小组来考虑军事和政治局势的各方面问题。蒋委员长明确地建议:(一)执行停战令;(二)按照2月25日达成的军队整编协议的规定确定国共双方军队的兵力;(三)由政府控制中苏条约中载明的铁路以及铁路线两侧三十里地带,以重新建立中国在满洲的主权;(四)进一步讨论政治事务

就在这个时期里,民主同盟的代表参加了关于解决满洲问题的讨论,并提出一项建议,其要点如下:任命三个社会贤达代表参加东北参政会,解除国民政府军事长官所担任的该参政会主席之职;改组东北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政府代表驻在关键地点,诸如铁路沿线的哈尔滨、长春、齐齐哈尔和其他城市;禁止政府军队在铁路线上调动;共产党军队从铁路线撤退到三十里以外的地点——在发出停火令以后,组织一个联合委员会以调查满洲的局势。蒋委员长拒绝了这些建议,而周将军本人则似乎认为这些建议是肤浅的,他声称,主要问题是与控制铁路有关的,这可由下面任何一种办法来完成:(一)由地方民兵控制铁路,(二)对铁路实行完全的军事控制,(三)设立一个委员会来控制铁路。

4月29日,周将军通知我说,他已把蒋委员长和民主同盟的建议送往延安,他倾向于接受在发出全面停火令以后组织一个联合委员会以调查满洲局势的意见,这个委员会处理下列问题:(一)把双方的军队分隔开来;(二)控制交通线;(三)改组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四)考虑各省省政府的状况。他说,共产党强烈反对再增调政府军队,并愿在谈判之前发出停火令。周将军感到,如国民政府坚持占领长春所表明的,它愿意先打仗然后谈判,而共产党则愿意停止战斗并且讨论全面的问题。他说,共产党可以接受蒋委员长提出的在谈判以前占领长春的建议,并且提出下列几点作为一项解决办法:(一)将紧密接触的双方军队分隔开来;(二)禁止双方调动军队;(三)解决交通问题;(四)派遣军调部执行小组至双方军队紧密接触的地点和主要铁路沿线。周将军建议对这四点立即采取行动,以后再讨论另外的四点:(一)检查在满洲的军事部署;(二)执行复员计划;(三)双方军队重新配置;(四)调整双方军队的兵力。

在答复周将军提出的这些建议时,我告诉他,我认为双方立场根本的差异在于满洲的主权问题;主权暗含的意义是控制,除非国民政府占领长春,否则它不能掌握这种控制;蒋委员长已向共产党作了重大让步,即倘若中共军队撤离长春,他愿意开诚布公谈判关于其他的满洲问题。我进一步声称,在仔细和深刻地考虑过去几天里的讨论以后,我遗憾地感到必须向周将军提出下列口头声明:

我已竭尽所能努力为这个危急的局势进行谈判。现在提出这个声明,即表示我实际上已不经手调解这件事情。我看不出我再进行调解,能有什么更多的成就,我认为最好这一点能为人所了解。在使各种立场和看法取得妥协的努力中,我已竭尽我的智谋,我看不出进一步同蒋委员长讨论这个特殊问题如何能获得任何更多的进展。如我以前告诉你的,我的立场现在大大地改变了,因为在所有以前的协议中,我都不断地遇到政府方面这样的说法,即不管我提出怎样的协议,共产党都不会执行。现在我力图说服国民政府采取各种行动方针的立场,已因共产党在满洲的行动而遭到了严重的损害。我再重复说一遍,对于你所说的国民政府不遵守协议的行动,我是完全熟悉的。例如:广州的局势,军调部在满洲的权限问题;国民政府军队在满洲采取战斗行动,而不依靠执行小组到场阻止冲突。但是事实仍然是:我已竭尽我的智谋,而且我已试图把我认为可以与政府达成协议的基础告诉你了。

周将军在一次解释共产党对目前局势态度的冗长谈话中说,蒋委员长以武力攻占长春的态度已经引起了困难,而且要说服蒋委员长是困难的——第一,他不愿承认在满洲的共产党军队;第二,当他谈判失败时,他就渴望使用武力;第三,他渴望行使国民政府的权力,只是在被迫时才作出让步。周将军声称,蒋委员长达成以前的协议是勉强的,他是同国民党内的“顽固分子”一致的,由于他不批评或不努力纠正他们的行动,就可以证明这种想法是正确的。周将军指出,轻易地占领长春,将诱使国民政府企图攻占哈尔滨;满洲的主权问题已经有很大的变化,因为日本和苏联军队已不再占领着东北,与建立中国主权有关的各种基本考虑已不再存在。在解释共产党对于美国给予国民政府一笔贷款的攻击时,周将军说,这些攻击是真诚的而且是以这样的坚定信念为基础的,即在这方面暂时停止行动,是避免中国内战的最可靠的方法之一,而国民政府军队的继续调动和给予国民政府一笔贷款,将会造成与美国的希望相反的结果。

在这个时候,我退出了为解决满洲问题在两党之间的调解地位。已经陷于僵局,我认为,我退出调解地位,可以对双方施加压力,使它们在各自的立场上作出让步。不过,我继续同双方的代表举行会谈,以努力阻止华北的局势恶化。

在5月4日与徐永昌将军的一次谈话中,我考虑到国民政府坚持要占领长春和共产党反对撤离该城市的强硬立场,第一次提出了一项可能解决满洲问题的意见。我向徐将军提出的意见是:共产党撤出长春,在长春设立军调部的前进指挥所以维持治安;任命一名市长,他可以组织一支保安部队,以维持地方秩序和安全。5月8日,我在与交通部长同时也是我与蒋委员长的联络人俞大维将军的谈话中再一次提出了这个计划。我建议:共产党撤离长春,在长春设立军凋部的前进指挥所,并且规定国民政府军队在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进入长春。

5月10日,依照蒋委员长要我把关于满洲问题可能获致协议的基础意见提供给他的要求,我送给他一份备忘录,提出了某些考虑和建议,其要点如下:

军事  在满洲的国民政府军队的配置,应根据下列各项考虑决定:

第一,根据国民政府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未来行动和苏联与此有关的可能反应不能断定的情况;第二,根据用以运输供应品和维持交通的交通工具的情况——这两项考虑表明,国民政府军队应集中在南满,主要集中在沈阳地区和葫芦岛以北。第三项考虑是共产党要求增加在满洲的兵力——如果他们坚持要有一个军,国民政府可以把它的兵力增加一个师,这样来保持五与一的比例。国民政府应把它的兵力配置在长春和长春以南各地点,并且同意让共产党军队(作为国民政府军队未来的一部分)配置在哈尔滨以西至满洲里之间。国民政府军队驻扎在长春与满洲里之间作为政府权力的象征,或许会妨碍谈判,而且即使得到共产党的同意,也会成为经常发生麻烦的根源。[1]在为停止冲突达成协议的基础以前,国民政府军队向北进军是危险的。这样,达成协议的希望就会很小,除非把在满洲的中共军队消灭掉,而这种行动不是国民政府的力量能办到的。如果国民政府继续向北进军并且被打败了,那时国民政府的立场就将受到严重的损害。共产党是否会同意撤离长春,并允许国民政府军队最后占领长春,还不知道,但是希望共产党将会同意,并且会为国民政府占领长春而接受某种妥协安排。如果这可以实现,建议军调部在长春设立前进指挥所,在谈判期间控制该城市。虽然蒋委员长声称,他的建议是不可能让步的,然而求得一项可以接受的妥协基础,对国民政府是有利的,因为时间对共产党有利,而且华北的局势也是严重的——所有这些可能导致全面的内战。

政治  共产党和民主同盟希望改组东北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而且这两个委员会须不受军人控制,并且希望指定共产党和满洲的代表将会使所有其他谈判易于进行。共产党明确声称,它坚持须有在其监督下选举出来的满洲地方自治政府,在谈判就满洲未来的政治安排获致解决办法以前,这种自治政府继续存在。他们或许也会坚持在这些地方自治政府和各省省政府中须有共产党的代表——这可以通过就共产党军队的配置问题取得的妥协予以安排。目前共产党控制着长春以北几乎所有的满洲地方,这很可能使他们会有拼命讨价还价的倾向,但是这个问题必须予以正视,除非满洲的大部分地区将予以放弃,如果那样,也就会使华北完全崩溃。

结论  国民政府在满洲的军事地位是软弱的,而共产党在那里拥有战略上的优势。政府方面为获致和平而作某种妥协,在心理影响上将不致损害政府的威信,而且可以表明蒋委员长正在尽力求得和平。在长春利用军调部这个建议可以支持蒋委员长正在力求和平的信念。最后,某种妥协必须尽速获致,否则中国将面临在军事、财政、经济方面的混乱局势。

5月11日,由于俞大维将军的要求,我准备了我为获致满洲问题的折中解决办法而提出的建议的一份摘要,供他与蒋委员长讨论之用,其中的四点如下:

一、马歇尔将军建议:共产党撤离长春,在长春设立军调部的前进指挥所,作为进入谈判之前停止冲突的基础。

二、当为接受上述第一点而进行安排时,马歇尔将军将与共产党代表达成协定:政府军队随后将在至多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内占领长春,如早日占领更好。

三、此外,马歇尔将军将就修改在满洲的军队比例问题以不超过中共军队一个军对政府军五个军为基础与共产党代表达成初步协定。

四、马歇尔将军将运用他的影响以阻止中共军队占领长春以北的关键性城市。

像我向蒋委员长和国民政府代表继续指出的,时间的因素是极关重要的。华北的局势越来越严重,因为有两件重大的刺激性的事情影响着那里的局势——悬而未决的拆毁铁路防御工事问题和国民政府未将军队每日调动情形报告军调部。当然,华北的局势是受满洲的结局支配的,人们担心,满洲问题继续未能获得解决将使军调部完全失掉作用。蒋委员长一再坚持,共产党若不撤离长春交由国民政府占领,他决不签署或同意任何解决办法,而且除非国民政府完全掌握满洲的主权,他决不接受任何条件,于是满洲问题的解决越发困难了。根据上述情况,我感到我以调解人的资格重新参加谈判,实属不智,因为我知道共产党方面没有提供一个达成协议的基础,而且我也不愿意陷于无力避免某种僵局的地位。

5月12日,蒋委员长提到我关于解决满洲问题的可能基础的备忘录,通知我说,他大体上同意其中关于军事条款的建议,但是,他补充说,必须有一项明确的条件,即共产党不应占领哈尔滨。关于政治因素,蒋委员长只是说,国民政府在满洲的军事司令部(大概是以熊式辉将军为首的蒋委员长东北行营)和东北政治委员会及经济委员会应予撤消,然后国民政府将直接通过九个省政府主席实行控制。虽然我强调华北的危急情况,并且说,迟误将是危险的,并且可能会引起不可挽回的崩溃,然而蒋委员长要求我,不要作出努力同共产党代表开始讨论,最好由共产党提出初步建议。

关于华北恶化的局势,周恩来将军于5月13日告知我说,他希望制止华北地区动乱和困难的蔓延。他认为,共产党被指责违犯休战协定,是不公平的;国民党正试图激起动乱并引起一场内战,同时把责任加在共产党身上。我回答说,军调部执行小组效力的减低是特别重要的一件事;军调部及其执行小组威信的降低是极为严重的;军调部过去数周的报告透露,共产党代表在军调部内的执行组和执行小组里完全反对执行小组所应采取的任何合乎常识的行动;美国陆军军官原来对于共产党的高度合作精神有深刻的印象,但是共产党现在的阻挠行动的政策减低了美国人对他们的信赖;所有这些行动只能增加怀疑和不信任。

当执行小组需要进行的调查由于小组成员不能达成一致决定而受到妨碍,因而使执行小组不起作用的这个问题,在一段时间里减低了执行小组的效率。为了执行小组就进行调查事宜能达成一致决定,曾作出多次努力,建议由担任小组主席的美方代表作最后决定,或由小组三方代表的多数票作出决定,都由于共产党反对而受到阻碍。白罗德将军建议,就这样一项文件达成协议,即关于执行小组进行调查的问题,准许小组的美方代表作最后决定。周恩来将军最近提出包含六点内容的反建议,作为对白罗德将军建议的答复。我向周将军指出,他的建议太复杂了,因为它规定,军队的调动只是在牵涉一定的兵员数额时才进行调查,并且规定对虚伪报告实行惩罚的程序。现在极端重要的是,执行小组的执行程序须作某些修改,将现行执行制度中对于即时行动的限制取消。5月14日,三人小组就一项文件达成协议,这项文件是为了保证更迅速地调查各地报告的违犯停战令的事件。文件中与此有关的部分要求执行小组的美方代表在国共双方代表不能取得同意时即将不同意事项立即呈报军调部的三位委员,三委员在二十四小时内或达成一致决定,或将他们不能取得同意的事项呈报三人小组。这远不是令人满意的安排,虽然军调部的国民政府方面的人员希望准许执行小组的美方代表在关于进行调查方面有决定之权,但共方代表在这一点上不愿让步。这一件事我报告得详细一些,因为以后的发展使执行小组美方代表作出决定的问题具有某种重要性。

5月13日,在上面提到的与周将军的讨论中间,我第一次向他提出解决满洲问题的可能性:共产党撤离长春,在长春设立军调部的前进指挥所,国民政府的军队留驻他们目前的阵地,那时便开始就军队配置和政治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谈判。我强调说,如果周将军同意我的建议,我必须对于共产党关于调整满洲的军事和政治局势的要求预先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因为除非我看到达成协议的有希望的前景,我就不愿做调解人。我又指出,不管就满洲问题达成什么样的协议,必须对于拆毁华北铁路沿线的防御工事问题和执行小组的自由行动问题(如前面一段所述,次日就这一点达成了妥协的协议)求得平行的解决——总之,须有全面的解决。周将军回答说,他要把这些建议转达延安,并且说,他不愿我放弃调解的努力。

5月17日,在我与周将军进一步讨论目前局势时,他描述了民主同盟提出的三点建议如下:(一)改组东北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其成员比例为三名政府代表,三名中共代表,三名由满洲团体选出的无党派代表,改组后的两个委员会的办公处设置在长春;(二)任命一名既非政府人员又非共产党的长春市长,在长春市市政委员会里,有国共双方的代表;(三)地方治安的维持由市长组织的警察负责,这种警察的性质是中立的。周将军描述他对于满洲问题的看法如下:(一)东北的政治委员会和东北各省的各种委员会应予改组;(二)应依照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在各县推行自治政府;(三)所有交通应予恢复,交通事宜由一个临时管理委员会管理;(四)满洲的军队整编方案应以实际情况为根据,并必须规定调整国共两党在满洲的驻军人数。关于中国本部,周将军说,他的了解是,满洲问题的解决,要同下列问题一同处理,即停战令、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军队整编方案、宪法草案和保障人民的各项自由——所有这些要同满洲问题一起解决,作为全面的解决。为了达到此目的,他建议可以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综合小组,谋求与整个中国有关的问题的解决,而满洲问题则由三人小组加以讨论。

我回答周将军说,我以前曾力图向他解释我退出与满洲问题有关的调解地位,是因为共产党进攻长春的结果,使我对中国政府的地位如此困难,因此我必须使我的政府不卷进另一次僵局。我指出,除非我能相当确实地知道共产党对于军事和政治问题的立场,我就不可能重做调解人;除非我对获致顺利的结果有相当的把握,我就不能再作为一方参加签订一个包括规定就极其重要的或根本的分歧进行谈判的条款的协定。

我向周将军解释了我对于满洲问题的看法:一旦国共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周将军就要为在长春立即接待军调部的前进指挥所作出安排。同时,国民政府和共产党应向战地的司令官们发出命令,说明即将就停止冲突作出安排,在过渡期间,国共双方军队应禁止前进、攻击或追击。军调部的前进指挥所将设置在长春,而共产党军队撤离长春的程序即须开始。在共产党军队撤退时,军调部前进指挥所即采取步骤组织一个有秩序的市政府。同时从长春至少派出三四个执行小组,以实现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完全停止冲突,并对双方军队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保证停止敌对接触。军调部前进指挥所的职责也包括领导整个满洲执行小组的权力,以实现停止战斗和必要的调整。关于军事问题,将于以后的谈判中达成协议,因此我必须知道共产党对于未来的军队配置的要求——配置在什么地区,在什么情况之下配置,兵员人数多少。必须在监督方面达成协议,因为双方互不信任,除非每一方看到对方减少军队的确实证据,就不会减少军队。在这件事情上必须加速采取行动,以便在最近的将来而不是在十八个月终了时为军队配置作出安排。关于政治方面,必须对共产党的要求有详细的了解,而且必须记住,蒋委员长不欢迎民主同盟提出的改组东北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的建议。

我告知周将军,我感到,试图影响蒋委员长,使他放弃其确定了的关于长春的想法,对我来说是无用的;继续希望我仍然处于可能实现一项解决办法的地位,可能是不足取的。我强调我不愿再一次被卷进僵局中去,并且作出结论说,我的意见是,另一次僵局将不仅更加降低我的影响,而且也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冲突。周将军在答复中指责说,国民政府即使现在还在忙于拟定作战计划,包括进攻长春的计划,政府的领袖们最近曾出席一次针对此项目的的会议。

5月21日,周将军通知我说,他已经把我对满洲局势的意见转达延安。共产党当局对于把他们的军队撤离长春表示有些犹豫,并曾就这一点征询在满洲的共产党领袖们的意见。他们感到必须考虑两种可能性:(一)如果政府感到它在短期内能够攻占长春,共产党担心它将不会同意我的建议;(二)如果政府占领了长春,它将提出其他地方(例如哈尔滨)的问题。因此,共产党当局怀疑政府是否会考虑这样一种建议。周将军描述了共产党对于其他问题的态度如下:

政治  供考虑的几点是:将东北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改组成为一个根据三一三一三的比例组成的行政委员会;任命一名社会贤达为长春市长;国共两党的代表参加长春市“市政委员会”。共产党强烈希望长春成为一个和平城市,不允许秘密警察滲透进来——这对于处理下面的问题是有重要性的:由中立的市长组织警察,而不是采用政府的警察制度,由国民政府加以控制。一旦决定了并履行了军队整编方案,决定了军队的配置,军事事务就应该与民政事务分开,军队整编事宜由军调部掌管,而民政事务则由行政委员会管理。这样就可保证将政治事务与军事事务分开,并向所有有关方面重行提出保证。

军事  应依照双方同意的整编方案实行复员,并采用一项步骤以区别国民政府军队与地方部队。共产党希望在满洲的军队整编方案里规定共产党可在满洲驻扎五个师,并愿同意早日完成军队整编方案。国民政府和共产党的军队驻防在不同的地区,共产党的军队驻扎在目前处于共产党控制之下的主要城市。

我告知周将军,我认为,为了避免他设想的可能性——国民政府进攻长春——必须迅速达成协议,由于华北的局势,也同样迫切地需要这样做。关于延安的担心,即政府占领长春可能会导致提出对其他城市(如哈尔滨)的要求,我说,我对国民政府的态度,将与共产党攻占长春后目前我对共产党的态度一样。谈论到共产党希望在满洲驻扎五个师的要求,我指出,这是原来军队整编协定所规定的兵员数的五倍,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政府提出相应增加其兵员数的要求。我向周将军建议,最好将兵员总数降低,规定共产党在满洲驻扎一个军,国民政府驻扎五个军,这样就同军队整编方案以前规定的在十二个月终了时五对一的比例相一致。我向他指出,关键性的因素是调整兵员数与决定军队配置的方法与速度。关于军队配置,我注意到,鉴于共产党军队目前的配置,并由于政府在长春以北只驻扎少量部队,共产党可能愿意把它的主力驻扎在长春以北,但是如果政府军队的配置局限于长春以南的地区,政府最后会坚持要实际占领长春。

在5月22日以前的几天里,我几乎每天与蒋委员长讨论下列问题:关于军事协定的详细条款;军队的重新分布,作为发布停火令之前的先决条件和进一步解决关于长春及其以北地区问题之前的临时安排,使共产党能自动撤离长春,并使军调部前进指挥所能控制长春。5月22日,蒋委员长通知我说,他已经三天没有得到他在满洲的军队司令官们的消息了,他担心他们在四平街成功(经过一个多月的战斗之后,政府军队于5月19日攻下了四平街)之后,正在向长春前进。蒋委员长表示同意我的见解:在与共产党达成协议的基础实际上已经完成的时候,政府军队占领长春是不合宜的,并且说,为了控制局势,他将于5月24日动身到沈阳去。我指出,如果局势是像他描述的那样,拖延两天是太长了。蒋委员长回答说,他早先已有约会,必须履行,他将于5月24曰前往沈阳,并尽速回来,以便我们可以继续完成谈判。蒋委员长和蒋夫人于5月23日动身前往沈阳,他这次出行开始了一连串的事件,这些事件对于局势几乎发生了完全灾难性的影响。

5月23日,我把蒋委员长动身之前提出的作为获致任何一般协定的先决条件的三点建议送达周恩来将军:(一)共产党必须竭尽全力促成交通的恢复;(二)在关于满洲问题的任何协定里,必须规定在一定日期之内实行军队复员和整编方案;(三)蒋委员长表示,双方应达成协定,当执行小组或高级参谋小组的成员由于意见不一致而陷于僵局时,应由美方成员作最后决定,否则他不愿受进一步的协定的约束。

在详尽阐述这三点时,我向周将军解释说,我已告知蒋委员长,共产党坚决认为,所有其他交通,同铁路交通一样,也需恢复;拆毁铁路沿线的防御工事问题,长期以来已成为障碍。蒋委员长表示,他愿将这些问题交给周将军和国民政府交通部长俞大维将军去讨论。我进一步解释说,关于军队人数的调整,虽然蒋委员长没有受明确的约束,但我的印象是,他不排除重新考虑这一点。我向周将军强调说,蒋委员长对第三点极为坚持;必须信托某一个人,以便防止各种异议,这些异议可能会使为努力求得解决所做的一切归于无效——我愿保证美国成员的公正。虽然蒋委员长没有分析这一点,但是我设想他说的由美方成员作最后决定的事情是指日常事务而言,例如执行小组的行动;我告诉周将军,我不认为蒋委员长提出这一点时,心里想的是军调部的三位委员或三人小组,他肯定不会授权一位美方成员就政治改组问题作最后决定。

在蒋委员长动身赴沈阳时,我提请他考虑在沈阳作出决定以便他可以在那里就停止冲突发表声明的好处——如果他认为我的建议在原则上是可以接受的,他可以通知我,如果我可以取得共产党的同意,我也通知他。如果这样,紧接着可以立即发出禁止前进、攻击或追击的命令,然后军调部前进指挥所进入长春。蒋委员长允诺,他将派人从沈阳送急信给我。像我告知周将军那样,那时我对形势发展的了解就是这么多。

我问周将军,共产党是否同意我的建议:中共军队撤离长春,军调部前进指挥所进入长春,政府军队停止继续前进。我告诉周将军,我也希望知道他对于蒋委员长的三项条件的反应,并建议我们以此为基础向蒋委员长发出联名的信件。

周将军声称,他可以向我保证,共产党接受这样的安排,即中共军队撤离长春,在长春设立军调部前进指挥所,政府军队停止向长春前进,双方发出停止前进、攻击和追击的命令。他又说,不过,蒋委员长的三项条件是新的,并提出意见如下:他将尽力依照下列方针与俞大维将军商谈解决交通问题:铁路沿线防御工事,除保护铁路防备土匪所必需者外,均予拆毁,恢复所有各种交通,两党都取消对邮电交通的检查,共产党参加铁路管理。周将军不反对遵守第二项条件。第三项条件——美方代表有决定之权——是新的,他将尝试说服他的同事,但是他在能够作出答复以前需要有时问。周将军表示他的担心:蒋委员长到沈阳去是为了在这个时刻不出席谈判,使用武力解决满洲问题可能仍然是蒋委员长的意图。他也表示他的关心:国民政府在满洲的军队司令官们会说服蒋委员长以武力谋求解决。

国民政府军队于5月19日攻下四平街之后,中共军队就很少抵抗,或者没有抵抗。共产党撤离长春以后,国民政府军队于5月23日进占长春。蒋委员长在这个时刻不在南京,南京与沈阳之间联络的困难,以及不可能与蒋委员长直接接触,在这最紧急的时候造成了一种十分不能令人满意的形势。预计到沈阳的短期访问最后延长到十一天之久,蒋委员长和蒋夫人方才回到南京。尽管我用无线电向蒋委员长紧急呼吁下令停止进攻行动,他没有采取那样的行动,虽然他以前曾经坚持,中共军队撤离长春并由国民政府军队进占是进一步谈判和发出停火令的先决条件。使事情更加严重的是,政府军队占领长春之后,继续沿铁路线往北向哈尔滨、往东向吉林进展,结果增加了共产党对政府诺言的怀疑和不信任,而且就共产党来说,我自己作为一个可能的调解人的公正立场,也大成问题了。现在双方的地位颠倒了。从前,困难的发生是由于共产党公然违反停战令进攻长春及其后在满洲的共产党将领们采取了比较强硬的立场,现在的局势直接操在满洲的国民政府司令官们手中,他们觉得一定能用武力解决问题,所以不愿与共产党妥协。

在这个时期里,由于两党进行激烈的报纸和无线电宣传战,使局势大为恶化了。我感到举行停止冲突的讨论时周围的气氛渐渐变得如此仇恨,必须采取某些步骤以缓和这种宣传战,而我或许是能够在这方面采取任何行动的唯一的人。我认识到,我出面告诉中国人如何管理他们自己的事务,可能会受到批评攻击,但是在这个时刻某种这样的行动似乎是绝对必要的。因此,5月20日,我向报界发表一项声明,在声明中请人们注意满洲和华北局势的严重性,注意为了恢复和平正在作出的努力,注意双方正在从事的“不顾后果的仇恨和怀疑的宣传战”的严重危险。在发表这项声明的当天,国民党的宣传部长就访问了我,保证与我配合,并且询问,在帮助缓和宣传战方面,他能做些什么。我告诉他,我倘若不了解共产党将采取什么行动,就不能向国民政府提出意见,并且指出,这种宣传战的影响对双方都是有害的,并且足以使美国公众确信,这是在中国发生的一场不顾事实的人人都可参加的混战。我承认,我不了解这种宣传战在中国的影响,但是我确实知道,它使谋求和平的谈判几乎不可能进行。周恩来将军于5月21日通知我,他同意我的声明,并已将声明全文电达延安。他说,为了决定为停止宣传战所需采取的措施,他将访问国民党宣传部长,并与他讨论这件事。后来宣传部长与周将军的会谈导致他们之间就停止宣传战和歪曲报道军事活动至少达成了暂时的协定,在一个短时期内,双方的宣传攻击有非常明显的缓和。

从延安播送的共产党广播的宣传攻击后来集中于美国在中国的立场,这种宣传攻击足以表明共产党由于国民政府军队在占领长春之后未能停止北进而产生的对于美国政府和我个人的怀疑。

由于我提出了共产党撤离长春和就满洲及其他问题重开谈判,并陈述了蒋委员长的条件,因而使我在后来的谈判中的地位遭到严重的损害。

为了了解这一时期局势的发展,必须详细叙述在蒋委员长离开南京期间我同他交换信件及有关情况。

依照蒋委员长于5月23日离南京赴沈阳时的协定,送给我一封由蒋夫人具名的5月24日的信,信中蒋委员长提出作为与共产党达成协定的基础的下列条件:

一、依照停战令的字面规定和精神实质予以执行。

二、依照计划进行复员和整编军队。

三、恢复交通必须完成。

四、程序办法:(甲)共产党不得阻碍国民政府依照中苏条约接收主权;(乙)共产党不得干涉或阻碍国民政府修复中国各地铁路的努力,这些铁路在军调部规定的一定时间内开始恢复运输;(丙)在执行三项协定(停战令、军队整编方案与恢复交通协定)中,国共双方观点有分歧时,在军调部或执行小组里的美国军官必须有决定权以及执行和解释之权。

这封信的结尾要求我通知蒋委员长,共产党是否同意这些条件,美国代表是否愿意“保证”共产党的诚意。信中对于蒋委员长是否有意或愿意发布一道制止军队前进、攻击和追击的命令,或是同意在长春设立军调部前进指挥所的事,一字未提,而在他动身到沈阳去的时候,曾经设想过这两件事。

在蒋夫人自沈阳发出的第二封信(信上的日期为5月24日)里声称,如果共产党接受前一封信里所说的建议,蒋委员长希望我通知共产党,他可能接受我的建议,即共产党在满洲可驻扎三个师,政府在满洲驻扎十五个师——增加的这些人数包括在军队整编方案规定的总人数之内。蒋委员长并声称,在满洲的中共军队应驻扎在黑龙江省新省界之内;关于政治问题,声称,中共军队驻扎的地区内的省政府主席人选,可于军事问题决定时解决之。

5月25日,在我接到上述蒋夫人的两封信之前,我同周恩来将军讨论了局势,表示我希望立即停止冲突,我指出,我当时的担心同上一个月的担心相同——上一个月我担心在长春打了胜仗的共产党将领们会提出政府不能接受的条件,因为他们感到在攻下长春之后他们自己处于强有力的地位;现在国民政府的将领们将会采取同样的态度,其结果将是相同的。地方上的司令官们往往仅仅按照地方的局势来考虑问题,而看不到全面的局势。我向周将军指出,在我们接到蒋委员长的信件之前,除蒋委员长以前提出的三点建议外,没有谈判的基础。

5月26日,周将军在得悉蒋夫人自沈阳发出的第一封信里提出的条件以后,把他的答复送给我,其大意如下:

在国民政府军队进入长春之后,如果政府愿意以其一个月以前所发表的一旦占领长春就能立即实行休战的声明为基础重开谈判的话,那么现在是这样做的时候了。军调部应立即派遣一支分遣队到长春去,担负起制止冲突的任务。

共产党原则上同意立即履行蒋夫人在信里提到的三项协定,但是还应该包括第四项协定——即3月27日为执行小组进入满洲达成的协定。关于满洲的主权问题,如果这是指从苏联手里接收主权,那么,苏联军队已经撤退,接收主权的程序已经完成。如果这是指军队的配置,那么,这是须由三人小组在讨论满洲的复员和整编军队时决定的事情。如果这是指满洲的民政管理,那么,我建议将东北政治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改组为一个民主的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恢复交通,共产党愿意依照恢复交通协定立即加速修复铁路,周将军将就详细措施与俞大维将军开始会谈,这些措施以后将呈送三人小组批准。关于美国军官的决定权问题,周将军将以马歇尔将军以前的建议(即在进行调查的程序方面给予执行小组美国代表以决定权)为基础作进一步努力。

5月26日,在与周将军讨论向蒋委员长提出的条件之后,我向在沈阳的蒋委员长发出一封信件,其大意如下:

周将军正就你关于一般条件的声明里包含的某些细节草拟一项关于协定和约束的声明,但是他不能就关于政府接收主权的程序和建议给予美国军官权力的范围的细节表态。

在此期间,我提出下列建议和意见:(一)周将军和我建议立即在长春设立军调部前进指挥所;(二)我劝你立即发出在二十四小时内停止国民政府军队前进和追击的命令,公开宣布这一命令,并声称:这是为了促进你的结束战斗的愿望,并以谈判的和平方法解决问题。

如果增进你目前的军事优势,将使国民政府在满洲初期经历的不幸结果和最近在长春的共产党将领们的好战态度导致的结果重复出现。无论如何,如果你不能做到上述两点,就将违反你最近向共产党提出的建议。

关于给予美国军官以决定权的建议,我并不感到在军调部的美方委员应能就不久就将发生的重大事务作出决定,我建议把美方人员的决定权限制于特定的事务——例如,执行小组应于何时出发,应赴何处,应如何前往,它们应会见何人,涉及地方局势的决定以及前进指挥所对于一切即时部署和与满洲停止冲突有关的事务的最后决定。这种特定的事务也应包括军调部对于执行小组或其主席请示军调部委员的事务的决定和有关恢复交通的事务。在所有这些决定中,不应包括对政治事务的决定权,除非以后的协定中的特殊条款对此有所规定。在结尾时,我要求蒋委员长解释“保证共产党的诚意”这句话的意思。

5月28日,蒋夫人从沈阳寄给我一封信,其要点如下:

蒋委员长答复你5月26日通过宋子文博士转来的信件。(蒋委员长要我在他不在南京期间通过宋博士同他通信。)蒋委员长对于周将军所说的他“原则上”同意履行三项协定(是在周将军于5月26日给我的信中说的)感到恼怒,蒋委员长说,如果你和政府立场坚决,共产党就会让步。万一共产党不让步,蒋委员长说,剩下的唯一办法是占领满洲各战略中心,这样共产党就将被迫履行协定。

蒋委员长在5月28日(在南京于5月30日收到)从沈阳发出的信里通知我:

我“基本上同意”你5月26日的建议,为了实行你的建议,提出以下几点,以便使它们的意思和目的更为清楚。由于过去五个月的经验,我发现同共产党打交道必须更为精确和明确。这几点是:

(一)我的希望和我到沈阳去的目的是发出停止前进和追击的命令,但是你必须取得共产党的保证,即军队整编方案将立即付诸实施,并首先在东北实行。你必须立即制定实行军队整编方案的具体措施,并将这些措施通知我。军调部前进指挥所将于发出停火令之日设立。

(二)国民政府不能放弃接收任何地区的权利,但是可以同意在国民政府军队进展停止之后,只派行政官员和维持地方秩序与交通所绝对需要的军队与警察前往。这些代表将接收迄今尚未接收的各地区和曾经一度接收但后来被共产党占去的地区的行政——共产党必须不妨碍这种接收的行动。

(三)必须给予美国代表以关于修复铁路与其他交通以及关于完成这项工作的时限的决定权。

(四)同意美国代表的决定权应限于特定事务,但所有关于修复铁路与其他交通的行政事务必须包括在这种决定权的范围之内。

(五)关于保证共产党的诚意,期望你对你所参与的一切协定的实施规定时限,并负责监督共产党方面严格遵守这些协定。

5月29日,由于没有接到蒋委员长对我5月26日的信的答复(上述蒋委员长的信于5月30日送达南京),并鉴于国民政府军队在满洲继续前进,蒋委员长并未采取任何行动以停止冲突,与蒋夫人5月24日信中所提的一般条件全不相符,我感到我必须澄清我对于目前局势的立场,因此我要求宋子文博士将下列电报转达在沈阳的蒋委员长:

国民政府军队在满洲继续前进,你并未采取任何行动以停止冲突,与你经由蒋夫人5月24日信中所提条件全不相符,使我作为一个可能的调解人的工作陷于十分困难,也许不久实际上陷于不可能了。

5月30日,我与周将军讨论蒋委员长5月28日信中的建议,在讨论中看出,共产党担心国民政府无意制止其军队前进,而是试图以武力解决问题。共产党担心,虽然长春问题现已解决,然而国民政府仍然计划把战争进行下去,特别是在满洲,直至他们攻下了大城市并占领铁路线为止。周将军表示他的信念:政府那时将考虑重新开始谈判;它已经组织实行其计划,即使得不到美国进一步的援助,也将照计划进行。我告知周将军,在我能够估计目前进行谈判能否成功的前景以前,我必须同蒋委员长本人讨论各项问题。蒋委员长曾经声称,关于军队整编方案的修改、军队配置和政治改组问题,他同意只有三人小组可以作为谈判者,并拒绝了民主同盟提出的改组东北政治委员会并由民主同盟参与改组地方政府的建议。由于三人小组参与讨论军事和政治问题一定会牵涉到我,我决定,倘若没有达成妥协的相当可靠的基础,我就不作为一个调解人重新参加谈判,并把这个想法告知周将军。

关于满洲的局势,我向周将军指出,国民政府的将领们现在可以会见蒋委员长,而我当然是不可能会见他。我请周将军回忆,共产党在4月向长春发起有充分准备的进攻的行动几乎破坏了我同国民政府谈判的能力;虽然停止冲突的前景看来是暗淡的,但是我不会在一次战斗的中途放弃我的工作;我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不过,我重复说,我必须同蒋委员长会谈,以便了解他的意图。

5月31日,在接到蒋委员长经由军调部的美方委员转来的一封电报(告知我他在回南京以前预期在北平逗留两三天)之后,我又拍了一封电报给蒋委员长,其中的有关部分摘引于下:

我未收到你对我5月29日电报的答复。因此我必须重申:在政府军队在满洲继续前进的情况下,我的调解工作不仅日益困难,而且即将达到这样的地步:我的正直诚实的地位要成为严重的疑问了。因此我再一次请求你立即发布停止政府军队前进、攻击或追击的命令,并准许军调部前进指挥所立刻出发到长春去。

6月1日,蒋委员长答复我前一封电报如下:

我刚刚接到你由罗勃逊先生转来的电报。我推测你已经接到我由宋博士转上的5月28日的电报。你可以放心,在我的一切决定中,我都记住你处境的困难,并且尽力促成和保证你的工作的成功。我将于明天或星期一回到南京,那时我将亲自告诉你我看到的满洲的局势。倘若我不能立即发布停止政府军队前进的命令,我准备同意你提出的派遣军调部前进指挥所到长春去以便进行初步工作的建议。

6月3日,蒋委员长返回南京。同他详细讨论局势之后,我于6月4日送给周恩来将军一份备忘录,在其中陈述了蒋委员长为获致解决办法提出的建议:

蒋委员长已准许立刻派遣军调部前进指挥所到长春去,在那里设立起来,准备执行为了停止冲突可能达成的任何协定。这个前进指挥所的设立之所以拖延,是由于我要求此事的电报译错之故。我正命令军调部就此事采取行动。

蒋委员长愿意立即向在满洲的国民政府军队发布停止前进、攻击和追击的命令,为期十天,给予共产党就下列各点与国民政府完成谈判的机会:

(甲)制定在满洲停止敌对行动的详细办法;(乙)制定于一定期限内完全恢复华北交通的明确办法;(丙)确立立即实行军队整编方案的基础。

蒋委员长就上述建议同我会谈时,原来规定在一个星期之内应完成全面解决的谈判,后来同意延长为十天。他又非常强调地声称,这是他同共产党打交道的最后努力,因为国内经济情况迅速恶化,交通瓦解,全面的经济停滞,即使进行全力以赴的战争,也比这种情况为好。

周将军于6月4日通知我,他接受蒋委员长的建议,但是反对十天的谈判期限,因方这个期限太短,难以就须加讨论的几项极其重要的问题达成协议。周将军建议把谈判期限延长为一个月,我后来说服蒋委员长把期限延长为十五天。

在实际发出停止前进、攻击和追击的命令之前,作出安排由周将军同俞大维将军和美方人员希尔上校(军调部交通组主席)讨论恢复交通问题。我业已就美国军官在某种情况下有决定权的问题草拟了一项建议草案,并已将此项草案提交国共双方研究,以后再由三人小组加以讨沦。另外的重要问题是整编军队问题。我向周将军(他这时正准备返回延安,同共产党领袖们讨论蒋委员长的建议)指出,没有得到关于中共军队配置的资料,因此难以就满洲的军队整编和重新配置起草一项声明草案。周将军说,他在延安将取得关于这项问题的详细资料。

在周将军返回延安之前,我于6月6日同他会谈时,再一次强调了由于国共双方都抱有深刻的怀疑和每一方采取的许多愚蠢和不必要的行动有助于增进那种怀疑,造成了困难。像我向国民政府代表强调的那样,我向周将军强调,在这个极端关键的期间,避免那种没有什么效果而同时会引起怀疑招致很大损害的措施,是极为可取的;不等待对方提出建议就作出让步,也是可取的——这将有助于建立信任和诚意,鉴于在新协议中规定的在休战期间举行谈判的有限的时间,这也是非常必需的。

【注释】

[1]国民政府的代表坚决地坚持在哈尔滨以西驻扎象征部队,虽然我继续不断地警告他们,这种显示政府权力的行动是无用的,在共产党控制的地区内驻扎国民政府军队可能会引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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