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的欧盟是一种把政府间要素和超国家要素合成在一起的综合混杂的秩序。超国家的一体化则相反,它强制成员国接受决议并且作出解释,在这种情况下,超国家一体化违背了各国的偏好。在欧盟内部,超国家模式在共同机构、共同政策以及在欧洲法院所做的法律判决含义中反映了出来。今天的欧盟深化过程表明超国家因素在不断增加。它以欧洲统一文件作为开始,然后继续向前发展。
4.2 超国家主义
今天的欧盟是一种把政府间要素和超国家要素合成在一起的综合混杂的秩序。这一秩序在成员国和共同体机构兴趣高度集中的领域内得到了发展。一体化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以超国家方式起步的,而是以等待的形式促成一次战略上的转变,即一体化在单个领域内与政府间要素一道开始起步,到后来才同强化那一部分超国家要素的过程一道继续推进。
区分这两种战略的标准在于,在同其他国家合作的过程中,如何对管理职权进行划分(Theurl,1992)。在政府间合作的背景下,管理职权划分完全由单个的成员国做主,然而,在超国家模式的情况下却发生了正式的主权转移(ein formeller Souver-nit-tstransfer)。于是,管理职权要么将完全转让给共同体机构,要么只能同其他成员国一道行使。
政府间合作包括各国在那些利益上协调一致的领域中所进行的可构建、可控制和可终止的合作。尽管合作公约对其成员的自由予以保留,但在各种具体情况下,各国可以重新决定是否改变这种合作。超国家的一体化则相反,它强制成员国接受决议并且作出解释,在这种情况下,超国家一体化违背了各国的偏好。在欧盟内部,超国家模式在共同机构、共同政策以及在欧洲法院所做的法律判决含义中反映了出来。政府间操作的实验起到了协调各国间经济政策、外交政策和国内政策的作用。今天的欧盟深化过程表明超国家因素在不断增加。它以欧洲统一文件作为开始,然后继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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