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东扩后的欧盟农产品市场秩序前景安德烈亚斯·克诺尔(Andreas Knorr)希尔维亚·茨戈瓦(Silvia igová)[1]目 录1.引言和问题的提出2.欧盟15国与中东欧10国农业结构比较2.1 农业基本数据 2.1.1 从欧共体6国到欧盟15国 2.1.2 中东欧10国2.2 中东欧10国农业结构的特征3.欧
东扩后的欧盟农产品市场秩序前景
安德烈亚斯·克诺尔(Andreas Knorr)
希尔维亚·茨戈瓦(Silvia igová)[1]
目 录
1.引言和问题的提出
2.欧盟15国与中东欧10国农业结构比较
2.1 农业基本数据
2.1.1 从欧共体6国到欧盟15国
2.1.2 中东欧10国
2.2 中东欧10国农业结构的特征
3.欧盟共同农业政策(GAP)的基本特征
3.1 形成的历史
3.2 原则和目标
3.3 政策工具
3.3.1 价格和数量干预
3.3.2 迄今为止对价格支持体系的改革
3.3.3 农业结构政策
3.4 财政拨款
3.5 批评性评价
3.5.1 封闭条件下的福利亏损
3.5.2 反常的再分配效应
3.5.3 由共同农业政策所引起的对环境的危害
3.5.4 世界农产品市场的不稳定及贸易争端
4.中东欧10国农业政策的基本特征
4.1 农业政策和中央计划经济
4.2 体制转型过程中的农业政策改革
5.欧盟东扩后共同农业政策的前景
5.1 假设的情形:在不改革共同农业政策情况下的东扩
5.2 哥本哈根峰会上作出的决议
5.3 改革的必要性、改革方案与改革的可能性——共同农业政策与东扩的政治经济学涵义
6.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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