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外有关研究动态
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欧盟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行为体。其对外关系不仅涉及传统的安全和政治领域,而且也延展至经济、文化等其他领域。在传统外交领域,它在20世纪70年代启动了欧洲政治合作机制,90年代后将其提升为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科隆会议后又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中分解出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在非传统外交领域,它已经发展出一个目的性很强的对外关系政策,涉及对外贸易、援助、联系等众多领域。可以说,欧盟已在一个国际行为体可能涉及的对外政策各领域都发展出自己的政策和行动能力。而且,其政策和行动能力已对国际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由于现在欧盟仍不是一个主权国家,而是一个特殊的国际组织,其组织特性前景并不明朗,而国际影响远远超过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主权国家。国内外政治界和学术界对它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尤其是国内外学术界通过研究,在欧盟多边外交领域取得了不少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多边主义问题
多边主义作为国际关系的主要实践活动,是一战以后出现的国际关系现象。这种实践是以国联的设想和建立为起点的,其目的是建立制度化的多边机制以防止世界大战的再次发生。二战后,多边主义的最集中表现是联合国。同时,地区层面的多边主义也迅速发展,欧盟、东盟、美洲国家组织、非洲统一组织等都是典型的实例。国际组织的发展和多边主义理念的扩散,使得西方学术界对这一国际关系现象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对多边主义的研究一直是与这些国际组织密切相关的。
多边主义研究的全面兴起以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1977年的著作《权力与相互依赖——转变中的世界政治》为开端。这部著作开始讨论国际制度问题,强调国际制度在高度相互依存状态下的功能和作用,呼吁美国不要采取单边主义政策,而应坚持多边主义原则。沿着这一研究议程,20世纪80年代对国际制度的研究发展起来,1982年主流国际关系学前沿刊物《国际组织》出版专辑讨论国际制度问题,后由克拉斯纳主编出版《国际制度》一书,对国际制度的定义、内容、案例等作了多方位的探讨。1984年,基欧汉发表《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一书,建立了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制度理论框架,奠定了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学理基础,同时也把国际制度研究推向高潮。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后期,各种理论和实证性研究成果纷纷问世,以国际制度为核心的多边主义研究成为国际关系学研究的中心之一。80年代末90年代初,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把对本体论的讨论引入多边主义研究,进一步探讨多边条件下的集体身份的形成问题,为多边主义研究增加了有意义的新内容。
其中最有影响的著作是前哥伦比亚大学公共与国际事务学院院长、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特别助理约翰·鲁杰于1993年主编的《多边主义的重要意义:一项制度形式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它是迄今为止对多边主义探讨最为全面的一本学术著作。同时,还有很多学者从安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对多边主义进行了研究。
目前,我国在多边主义方面的研究还刚刚起步,仅有的一点研究主要是描述性的。迄今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组织方面,并且侧重于联合国及其系统的研究。即使是对联合国体系的研究上,也主要集中在联合国历史、安理会、大会和裁军等少数几个领域的宏观研究上,而对其他专门机构基本上没有涉及。至于对其他国际组织的研究,更是显得薄弱。世纪之交,国内学者开始研究中国与多边外交的问题,较有影响的学术活动主要有五次。[4]从这几次学术活动的成果来看,中国学者对多边主义只是进行了初步探讨,对于多边主义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还没有一个成熟的认识,更不用说理论性的创新和前瞻性的研究。还有一部分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多边主义进行了研究。主要观点有:第一,多边主义与多极化一脉相承,多边主义有利于推动世界多极化。[5]第二,多边外交是解决全球问题和地区安全的重要途径。第三,在地区多边主义方面,欧洲和亚太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欧洲模式或者欧洲经验并不适用于亚太。[6]第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交在重视双边外交的基础上,积极展开全球、跨区域和睦邻多边外交。[7]总体来看,中国学者研究多边主义的侧重点仍然集中在相对传统的、以政治和安全领域为主的高级政治领域,如从宏观上对中国和多边外交的关系进行探讨,[8]或研究以多边主义方式实现国家安全。[9]但对于全球化、信息化进程而产生的包括全球信息空间治理等更加广泛和复杂意义上的多边外交问题,缺乏应有的关注。
总体而论,在专门的多边主义研究领域并未形成流派纷呈的局面,而且多边主义研究大多是在国际制度框架中展开,主要是对国际制度的研究,即多边主义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国际制度和制度环境中的国家。研究主要涉及的内容有:第一,国际制度的建立和维持问题;第二,多边环境中合作的条件问题;第三,主权国家和国际制度的关系问题;第四,集体身份和安全共同体问题;第五,全球治理问题;第六,新多边主义问题,等等。
2.欧盟对外政策的内涵问题
对外政策通常是指一个国家为实现本国的目标而在处理与其他
国家关系方面所采取的政策。从这个传统的定义来看,对外政策一般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政策的目的性,二是政策范围的广泛性,三是行为主体的国家中心主义。由于欧盟是一个具有国家结构与超国家结构组成的特殊的国际组织,学术界一般只是笼统地说欧共体/欧盟具有对外政策,因而,存在着一系列术语和概念的模糊性。在学术界,早先关于欧共体对外政策的研究经常借用欧共体所使用的官方术语,如欧共体在对外经济关系领域发展起来的“对外关系”(External Relation),或在传统外交领域发展起来的“欧洲政治合作”(European Political Cooperation-EPC)。[10]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CFSP)和共同安全与防务政策(Common Security and Defence Policy-CSDP)的出台,这些学者开始引入更具分析性的对外政策概念。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欧洲对外政策”(European Foreign Policy-EEP)。[11]白里安·怀特认为学者们使用的“欧洲对外政策”概念常常包含三种相对独立又相互交织的对外政策:欧共体对外政策(EC Foreign Policy),即欧共体的对外关系;欧盟对外政策(EUForeign Policy),即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成员国对外政策(National Foreign Policy)。[12]中国学者陈志敏将欧盟对外政策一体化定义为欧盟国家在对外政策的各个领域以及在对外政策的形成、决策和实施的各个阶段发展联合决定的机制或将使其超国家化的过程。内容包括欧共体的对外经济关系、欧盟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还包括新近发展起来的欧洲安全与防务政策以及欧盟的扩大政策。[13]冯仲平研究员认为:“欧盟外交政策不仅包括人们经常所说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还应包括其共同对外贸易、援助以及扩大等政策。欧盟的国际战略地位取决于其对地区和国际的影响力,以及其成员国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一致对外。尽管欧盟国家致力于外交协调和趋同,并取得了进展,但将外交和防务权力上交给设在布鲁塞尔的超国家机构的想法在很长时间内不会成为现实。这意味着欧盟将继续以不完全或不平衡的‘一极’活跃在国际舞台上。”[14]
3.欧盟与联合国合作问题
冷战后,欧盟逐步成为联合国内一支相对独立的政治力量。加强与联合国的合作及增强欧盟在联合国的影响力是欧盟近年来努力的目标。欧盟与联合国关系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以欧盟为表现形式的欧洲集体政治身份在联合国内逐步发展、逐步凸显的过程。菲尔丁认为,欧盟对联合国的参与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涵盖了从发展援助、维和到人道主义、环境保护、人权、文化、防核扩散和反恐等各个领域。欧盟加强与联合国的合作有两个方面的考虑。首先,多边主义是欧盟对外政策的基石,在解决国际问题方面,欧盟积极倡导多边主义,反对单边主义,而联合国目前仍是实践多边主义、制约单边主义的最重要的场所。其次,随着欧盟政治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扩大后的欧盟拥有27个成员国、4亿多人口,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总量的30%,其经济实力与政治影响力明显增强。与此同时,欧盟还是联合国机构运作和人道主义援助行动的主要出资人。[15]扈大威提出,随着欧盟的壮大及其“有效的多边主义”的深入发展,欧盟决心成为“国际机制的主要照管者”和“多边主义的先行者”,其在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将愈益增强,但也存在局限性。[16]
4.欧盟跨区域合作问题
冷战结束后,欧盟为了适应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从战略高度出发,及时调整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强调对话与合作,注重加强与亚洲、拉丁美洲、非洲地区的跨区域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欧盟成为多极世界中的重要一极增加了分量。弗瑞德里克和卢克认为:“近十年来,欧盟进一步强调区域间主义是其对外政策的基石”,“给予足够地区代表的区域间合作模式能够取代八国集团”,“我们需要创造一个主导各大洲的伙伴关系的集团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的论坛:欧盟、非盟、南方共同市场、东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他们还认为,“促进与发展区域一体化是欧盟与世界其他地区关系的一个关键特征。欧盟与拉美的南方共同市场签署了区域间合作框架协议,增强了与东盟的区域间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催生了区域间多维新机制框架——亚欧会议,支持南亚区域合作。同时也认识到促进区域一体化与发展和与非加太国家关系建立某种联系”。[17]法雷尔在详细地分析欧非战略以后得出了结论:“欧盟(对非)伙伴关系战略与《科托努协定》反映了欧盟实现自我利益的新自由主义目标和经济自由主义的扩张,而非欧盟官方文件中经常表述的规则化的议程。所谓的对非伙伴关系(在实力上)是非对称的,也会冒着将非加太集团分裂的危险,因此欧盟将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限制这些国家的协调力量。”“欧盟倡导的关于人权、民主和法治的政治对话与经济自由化紧密相关,而不是支持民主。”“欧盟的区域间主义不是被其政治领导人和决策者经常强调的满载理想与规则价值驱动,而是因为非洲是欧盟有用的市场和原料产地。”[18]克里斯琴认为,欧盟发展与拉美集团间对话的战略意图有二:一是凸显欧盟作为全球行为体的影响,促进欧盟“用一个声音讲话”、“公民国家”、“非军事超级强权”的国际形象,诉求建立在外交、经济合作和不干涉原则基础上的多边秩序。二是利用欧盟提供给拉美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建立荣誉主导国地位,持续主导欧拉关系的发展。[19]格拉吉尔比较了欧盟与美国对于新区域主义的重要差别,认为:“欧盟将新区域主义作为一个更加人道的治理模式输出给拉美。”[20]吉尔森认为:“基于非正式、多维、平等伙伴关系和高层关注四个原则,亚欧会议成为欧盟以欧盟标准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主价值观和平衡地区间国家利益的一个有用的工具。”他还提出:“应该在《亚欧会议多边主义宣言》的框架内执行《更加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河内宣言》:‘亚欧会议外长们重申,致力于支持多边主义和建立公正合理、以国际法为基础、以强有力的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秩序,来解决国际争端、促进全球化的良性发展并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21]
5.欧盟睦邻合作问题
冷战后,欧盟把对外活动的重心放在中东欧,其目的是帮助中东欧国家尽快转轨,为建立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统一的欧洲创造条件,与美国争夺中东欧的控制权,进而影响俄罗斯的方向选择。因此,欧盟将发展对俄关系、吸纳中东欧国家入盟、稳定地中海沿岸国家放在对外政策的中心议程。欧盟睦邻合作主要包括“东进”战略与“南下”战略。欧共体∕欧盟启动了多项援助中东欧国家经济转轨的计划和项目,主要包括:24国援助计划、建立专为中东欧地区服务的欧洲重建与开发银行、世界银行扩大对这一地区贷款、欧洲投资银行开始为对这一地区的投资动员资金、欧共体创立援助中东欧国家改造计划(“法尔计划”)、一些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同中东欧国家签订若干双边援助计划。在这些计划和项目中,有较大影响的是24国援助、欧共体∕欧盟的财政援助、“法尔计划”(PHARE Programme)和“独联体技术援助计划”(Technical Assistance to the Commonwealth of Independent States,TACIS)。其中,欧盟东扩是其东进战略中重要的一部分。欧盟东扩是指欧盟将中东欧二战后建立的原社会主义国家纳入欧洲统一进程,从而建立一个欧洲人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和平统一的“大欧洲”。欧盟东扩对欧洲一体化的扩大与深化有深刻影响,对欧盟整体实力的增强与国际影响力的增加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学术界,欧盟东扩战略研究所占比重较大,基本上认同东扩战略是欧盟为了解决中东欧的安全问题,而采用经济力量来解决安全困境的重要手段,是欧盟对欧洲乃至世界未来政治格局走向具有重要意义的一项对外战略。主要观点有:第一,东扩战略是欧盟新欧洲战略或同心圆蓝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欧盟至关重要,同时也是中东欧国家的意愿。其主要意义有三:一是东扩战略能通过扩大成员国的方式增加其在世界格局中的政治权重,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东扩战略可以为欧盟提供更多的廉价劳动力、更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三是东扩战略不仅有利于确保欧洲地区的安全与和平,而且有利于欧盟摆脱美俄的控制,在世界多极化过程中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第二,东扩战略有利于中东欧国家摆脱经济困境和提升国际地位。[22]第三,欧盟与中东欧国家关系并非一个区域间多边主义的例子,或集团与集团的对话,而是通过自身的扩大来鼓励欧洲一体化。[23]第四,欧盟东扩存在以下负面影响:一是减慢了欧盟的决策速度;二是影响了欧盟的政策调整;三是造成了欧洲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四是加重了失业和移民问题;五是使欧盟与土耳其和俄罗斯关系复杂化。[24]东部战略于2004年纳入“欧洲睦邻政策”整体框架。该框架于2008年衍生出“东部伙伴关系”计划。2008年12月3日,欧盟委员会正式推出“东部伙伴关系”计划建议,并在2009年3月的欧盟春季峰会上得到批准。根据建议,欧盟预计耗资6亿欧元,通过双边和多边合作提升与东部邻国的合作关系。在双边合作方面,欧盟将与东部国家分别建立自由贸易区、逐步放松对其公民的签证限制、加强能源合作并加大对其财政援助力度。在多边合作方面,欧盟将鼓励东部国家之间深化地区合作,包括按照欧盟标准促进边界管理一体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整合地区电力市场,促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使用、开发有利于欧盟实现能源供应渠道多元化的“南部能源走廊”等。简言之,欧盟试图通过启动“东部伙伴关系”计划,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逐一对东部国家进行“欧盟化改造”,确保欧盟东部边界的稳定、安全与繁荣,同时加强欧盟的能源供应安全。
“南下”战略也是学术界关注的一个问题,它主要包括欧地关系与欧阿关系。发展与地中海国家的关系,是欧盟南下战略的重心,也是欧盟扩大其国际影响、成为多极化世界中重要一极的有效途径。埃特尔认为:“巴塞罗那议程必须被看做后冷战时期欧盟空间和功能扩张演进,甚至试图设计共同外交政策的一部分。欧盟担心地中海盆地国家不能承受传统安全问题(中东地区非常规武器的使用、恐怖主义和石油与天然气依赖等)和新安全问题(移民、毒品走私、侵犯人权和环境破坏等)。巴塞罗纳议程在经济改革,民主和地区多边主义三个方面建立机制支柱。其目的是促进地中海地区的和平与繁荣。”[25]西班牙外交大臣帕拉西奥撰文指出:“‘9.11’事件后,欧地关系主要关注两个问题:一是形成系统的、预防性的和多边的安全战略;二是深化欧盟与南地中海邻国的关系。”[26]埃利塞贝斯认为:“欧盟的新睦邻政策是对多速地中海国家现状和诉求重新激活欧地关系的实用主义认知。”“欧洲睦邻政策是欧盟用以指导其扩大后与新旧邻国建立更加紧密关系的框架,实质是达到欧洲地中海地区长期的政治稳定”,[27]加强欧盟、欧盟成员国与地中海国家在区域、次区域、多边和双边范围内的合作,将双方关系提升为“全面伙伴关系”,促进地中海地区的稳定和发展,争取在2010年建立欧盟—地中海自由贸易区。[28]
从以上归纳和分析可以看出,学术界对冷战后欧盟对外战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单一区域或个案分析,缺少整体分析,更不用说从多边主义的视角进行研究。鉴于这一点,本书拟从多边主义的视角对冷战后的欧盟外交提出一个整体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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