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形成时期(1918—1945年)
即从《凡尔赛和约》到雅尔塔会议。这一时期,全球性有组织的多边主义正式形成,其典型代表是国际联盟的建立。建立国际联盟是巴黎和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国际联盟体现了美国总统威尔逊的理想主义外交思想,主要特点是强调国际法和国际规则的重要性,主张建立权威性的国际组织,实施高透明度的多边外交。美国总统威尔逊强调国际联盟是“和平条约的核心”,[44]“和平的可靠保障”,[45]“没有国际联盟和平结构就会失去生命力”。[46]巴黎和会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召开的多边和平会议,其基本任务是根据战后帝国主义力量的变化建立符合战胜国利益的世界新秩序。
在巴黎和会上,民族自决原则在一些问题上被提出来并得到应用,确认了欧洲新兴国家的独立,在欧洲历史上第一次划定了相对合理的边界。公开外交与国际联盟关于集体安全的条款在某种意义上也有积极的一面。国际联盟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多边合作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是国际关系演变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对现代国际组织的发展,甚至是联合国的创建,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深刻的意义。国际联盟的宗旨是:“缔约各国,为增进国际间合作并保持其和平与安全起见,特允承受不从事战争之义务,维持各国间公开、公正、荣誉之邦交。”[47]国际联盟所依据的许多法律原则、概念和制度,以及其活动方式和若干程序规则,同前一个时期的国际交往经验是分不开的,而且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发展。如西方学者认为,国际联盟大会是一种已得到公认的国际会议外交技术的制度化,而且是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广泛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国联行政院是欧洲协调制度化的标志,而欧洲协调又起源于四国同盟,四国同盟规定“定期举行会议,或者由各国君主亲自主持,以就其共同关心的大事进行协商”。[48]国际联盟秘书处的历史意义在于它第一次比较完善地发展了一个国际性的常设秘书机构,来自不同国籍的专门工作人员作为一个整体为一个世界性的国际组织服务。由于国际联盟在组织结构上存在着深刻的裂痕和缺陷,它没有发挥一个世界性国际组织所应有的作用与权威,反而起了纵容侵略的作用,给绥靖主义帮了忙,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最终导致国际联盟本身的瓦解。但学界普遍认为,国际联盟的建立是多边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西方外交的一个重要转折点。[49]与19世纪欧洲协调体制相比,国际联盟不仅是具有组织形态的国际制度,而且其适用范围已经超出欧洲,带有全球性。可以说,国际联盟是第一个全球性的多边国际组织。因此,国际联盟的某些历史教训,成为以后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的前车之鉴。
这一时期,除了国际联盟外,还出现了其他一些多边主义的国际安全机制,如1921年的《五国海军条约》、1925年的《洛加诺公约》。与一战前相比,这种类型的多边机制明显增多。
总的说来,这一时期多边主义的发展有了一个质的飞跃。仅就安全领域来说,多边安全机制明显增多,多边国际组织增多,多边制度安排从欧洲走向全球等。这一时期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多边主义实践从欧洲走向全球,这一变化反映了世界力量对比和国际格局的变化,表明了国际政治的欧洲中心时代开始了终结,北美、东亚,特别是美国、日本开始成为国际舞台上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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