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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睦邻外交为重点

时间:2023-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冷战结束后,欧盟外交政策的重心回到了周边地区,其中,中东欧是重中之重,还有俄罗斯、地中海沿岸国家和中东。会议责成欧共体委员会协调国际社会对波兰和匈牙利进行经济和技术援助活动。在欧共体前15大受援国家名单中,东欧的经济转型国家占了6个,其中,波兰成为最大的欧盟受援国。前15大受援国除南非以外完全为欧盟周边国家所包揽,即俄罗斯和5个中东欧国家,8个地中海和中东国家。

六、以睦邻外交为重点

在发展合作和援助对象的选择方面,政治和地缘战略的考虑一直是影响欧共体/欧盟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共同体成立之初,其发展合作政策下的对外援助几乎全部流向了联系专约下的非洲国家。冷战结束后,欧盟外交政策的重心回到了周边地区,其中,中东欧是重中之重,还有俄罗斯、地中海沿岸国家和中东。欧盟将发展对俄关系、吸纳中东欧国家入盟、稳定地中海沿岸国家放在对外政策的中心议程,欧共体的对外援助也全面向上述地区转移。欧盟启动了针对中东欧国家的“法尔计划”。

1989年7月,西方7个工业化国家的首脑在巴黎进行最高级会议。会议责成欧共体委员会协调国际社会对波兰和匈牙利进行经济和技术援助活动。这就是后来著名的法尔计划的雏形。法尔计划后来演变成了欧共体∕欧盟援助中东欧国家向市场经济过渡和准备加入欧盟战略中的一个特别计划。法尔计划自1990年开始正式实施。当年欧共体拨款3亿埃居用于援助波兰和匈牙利。由于法尔计划不仅支持联系国,也支持其他中东欧转轨国家,因此,从1990年中旬起,法尔计划的地理范围不但扩大,从最初的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扩大到波罗的海三国、斯洛文尼亚。到1997年中旬,法尔计划共有13个受援国。1990年,欧共体承诺在1991年和1992年分别为法尔计划拨款8.5亿埃居和10亿埃居。[21]

1994年2月1日生效的《欧洲协定》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联系国协定。它取代了原有的《东西欧贸易和合作协定》,其目的是鼓励欧共体和东欧国家之间进行更广泛的经济合作,更多的贸易和投资以及全欧洲境内的经济、金融、政治和文化的合作。《欧洲协定》的签订标志着欧共体同中东欧国家的经济关系的主要内容从以援助为主转向以贸易为主,从而构成了欧共体同东欧国家长期和有序的经济和政治关系。《欧洲协定》的基本目标是要在10年内,通过缔约国之间的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最终在欧共体和这些联系国之间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

欧盟—地中海伙伴关系主要是指欧盟与非欧盟地中海国家之间广泛的政治、安全、经济和文化关系。它主要包括《欧盟—地中海伙伴关系》或《巴塞罗那宣言》、《地中海地区共同战略》、《欧洲睦邻政策》和《欧盟与地中海和中东国家战略伙伴关系》等政策文件。[22]1994年欧盟首次在赫尔辛基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同地中海非成员国,特别是同南地中海地区国家建立更紧密的伙伴关系的《新地中海政策》,并于1995年签署《巴塞罗那宣言》,2004年,欧盟与地中海和中东国家建立战略伙伴关系。2005年,欧盟实施了“地中海年”计划。其战略目标是:在政治上,加强对话与安全合作,排除潜在隐患,防止武器扩散,巩固经济增长与稳定能源安全、移民管理,促进民主原则、公民社会和政府善治,[23]使地中海地区成为和平稳定区;在经济上,促进地中海与中东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加快进入欧盟内部市场的步伐,适应欧盟规则结构,促进货物、服务、资本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创立一个单一的更紧密的新型睦邻合作框架,加快与欧盟一体化进程。[24]设想到2010年建成欧洲—地中海自由贸易区。

到1992年,非加太国家获得共同体的援助已经降到了欧共体全部对外援助的41.9%,而对中东欧和独联体国家的援助则从20世纪90年代前的零援助一下增加到欧共体对外援助的18.8%和10.3%。尽管对非加太国家援助的绝对值没有减少,但大多数新增加的对外援助流入了中东欧和独联体国家。在欧共体前15大受援国家名单中,东欧的经济转型国家占了6个,其中,波兰成为最大的欧盟受援国。而非加太国家在1971—1974年间曾占有前15个受援国中的13个,在1990—1994年间只剩下6个。[25]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欧盟对外援助向周边地区集中的现象有增无减。流向非加太国家的欧共体援助只剩下1/3,在前15大受援国中只剩下2个。前15大受援国除南非以外完全为欧盟周边国家所包揽,即俄罗斯和5个中东欧国家,8个地中海和中东国家。[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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