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主权国家体系的第一次考验
自1648年始,新诞生的欧洲国家体系就经受了被武力推翻的考验。而首次企图向欧洲体系挑战的国家正是在三十年战争中获益最大的法国。为什么法国不去维护其既得利益,反而用武力挑战现状?早在1440年,意大利的思想家瓦拉(Lorenzo Valla)就把发动战争的原因概括为:追求国家权力,扩大经济利益,满足个人荣誉以及出于对别国实力与意图的忧患。[1]因此,当某个国家具备上述动机,并拥有挑战现状能力的时候,国家体系就会变得不稳定。
一、威斯特伐利亚和会后的欧洲局势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结束的是神圣罗马帝国与瑞典、法国之间的战争,以及西班牙与荷兰之间的战争。而从1632年开始的法国与西班牙之间的较量并没有正式结束,甚至《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也没有能推动法、西两国和谈。从1632年到1659年,西班牙与法国之间的战争一直都在进行着。他们不会轻易地结束战争,因为战争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欧洲的格局。但是,西班牙在三十年战争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已证明其过度扩张了自己的实力。历史学家肯尼迪写道:西班牙与荷兰、法国及后来英国的持续战争,腓力普六世企图对葡萄牙的控制,国内反对势力的挑战,这些都让西班牙根本无法应付这一切危机。[2]
1.“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之后的法西之争
1648年的西班牙帝国已是强弩之末,但他仍继续与法国对抗,两国间的战争没有正式结束。1657年5月9日,英国新教政权的护国公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同意与法国结成临时军事同盟,并派出6000名有作战经验的新军支援法国。英法联军于1658年6月收复了法国的失地敦刻尔克,这一战役终于迫使西班牙国王认真地考虑结束战争。
值得一提的是,法国在与西班牙交战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外交的作用。当时法国的内外政策比其对手表现得更加灵活与务实。除了与英国签有同盟条约外,法国还在1658年8月,与莱茵河流域及北欧地区的君主国,签订了一系列防御条约,并且缔结了具有攻守联盟性质的“莱茵同盟”(The Rhine Confederation)。缔结“莱茵同盟”的目的,就是要在哈布斯堡王朝控制下的南欧地区和属于西班牙势力范围的低地国家之间,打入一个楔子,防止这两个地区的天主教力量形成一个相互援助的整体。这既是法国政治家、黎塞留的继承人马扎然的构想,也是法国外交的大胆实践。从那时起直到1870年,法国对外政策的基石就是设法在其东部保持一个由德意志君主国组成的松散联邦,而非一个统一的德国。
“莱茵同盟”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三点:一是签约国重申了《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总原则,即维护各国独立及宗教自由;二是法国保证新教君主国免受西班牙的侵略,必要时给予他们物质上的援助;三是德意志君主国保证将共同阻止神圣罗马帝国军队过境到尼德兰地区支援西班牙。[3]
“莱茵同盟”建立后,完全孤立的西班牙政府不得不决定停战。1659年5月7日,法、西双方开始在巴黎进行谈判。与十年前在威斯特伐利亚和会上的谈判相比,这次谈判体现了欧洲经典外交的风格。那就是双方都表现出十分的耐心进行谈判,并作出了不伤害本国根本利益的适当让步;在谈判陷入僵局时也能同样表现出应有的灵活。同时,这两个欧洲大国都清醒地认识到,为了让对方更快、更容易地接受谈判条件,武力是让外交成功的必要后盾。
经过近一个月的谈判,法国首相马扎然与其谈判对手、西班牙国王的全权大使普拉多(de Prado)终于在1659年6月4日达成了和平草约。尽管随后的谈判偶尔陷入僵局,但双方都表现出应有的耐心和智慧。在经历了24次长时间的谈判后,法国与西班牙两国政府于11月7日正式签订了《比利牛斯条约》。条约主要内容包括:①法国王室与西班牙王室同意联姻;②西班牙同意向法国割让部分领土;③法国同意赦免前法国反叛贵族孔代亲王(Prince Conde);④确定比利牛斯山脉为两国的边界。纵观历史,这一规定使比利牛斯山成为近代欧洲国家间最稳定的边界之一。[4]
《比利牛斯条约》是欧洲历史上深有影响的条约之一,它标志着欧洲政治多元化这个事实的存在,即由六个大国和若干个中小国家构成了一个相互联系的主权国家体系。旷日持久的三十年战争和法西两国的最后争夺再次向人们表明,欧洲尚未出现一个王朝拥有足够的军事、经济能力支配其他国家。但是《比利牛斯条约》的确表明法国取代西班牙在欧洲事务中的主导地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自1588年“无敌舰队”被摧毁后,1659年西班牙的大国地位再次严重受挫。法国不仅拥有强大的实力,而且战后出现的周边和平环境,使法国的国内经济在随后数年里迅速发展,为后来路易十四追求法国霸权和荣誉奠定了物质基础。无疑,法国雄厚的实力不是在朝夕之间成就的,而是法国三代政治领导人从黎塞留、马扎然到柯尔伯相继努力的结果,这凝聚着他们卓然的治国经验。
2.法西战争结束后的欧洲政局特点
当持续了27年之久的法西战争尘埃落定时,审视当时欧洲大国间的力量对比,人们就会发现在所有的参战国中,法国获得的实际利益最多,也最具战略价值。哈布斯堡王朝在三十年战争中实力大为削弱,却还要维系一个多民族、诸君侯的庞大帝国。奥地利作为帝国的政治核心又深陷与奥斯曼帝国对抗的泥潭。强大的瑞典已满足于他在北欧和波罗的海的地位,但其与周边邻国的关系却很不稳定,不久便陷入了旷日持久的北方战争。英国在忙于巩固建立新政权的同时,又与荷兰争夺海上霸权。荷兰这个地地道道的海上贸易、金融大国,一度被誉为“海上马车夫”,此时的地位正在受到英国的挑战和法国的觊觎。此外,一个在三十年战争中遭受重创的海外殖民帝国——西班牙又不甘失落与寂寞。上述六国构成了当时欧洲的基本政治格局,其外交风云变幻亦同六国息息相关。
这样,1659年后的欧洲,不论是英国、西班牙、荷兰、瑞典还是哈布斯堡王朝的奥地利,没有一个能够挑战法国。它们或是国力日趋衰微,或是根本不具备制衡法国的实力,因此只能默默品味无奈。法国雄冠欧洲,故随之开始的欧洲国家体系的第二阶段亦称为法国阶段。
二、路易十四的称霸战争
在法国路易十四(Louis XIV,1661—1715)执政的五十多年里,他梦寐以求的就是建立一个强大的法兰西君主国。为此,他先是追求法国的“天然疆界”,后是企图扮演支配大国。但问题是,在既有的欧洲国家体系中,每个国家的安全与利益都是紧密联系和彼此相对的,法国提出的绝对安全能否为别的国家接受?特别是当野心勃勃的法国君主追求称霸的目标时,他是否知道哪里应是终点呢?或者说,他是否考虑过别的国家的忧患呢?显然,路易十四并没有认真地考虑过这些问题,反而在权力欲望的驱使下,并出于对邻国力量的担忧,发动了四次意在称霸西欧的战争,使尚未巩固的欧洲主权国家体系经受了自1648年以来第一次严峻的挑战,更给欧洲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5]
1.追求“无限”(excess)的路易十四
1661年3月,法国首相马扎然去世,留下的是一个财政稳定有余、兵力雄厚的国家。年轻的路易十四登基亲政,并直接插手法国的外交事务,从此,无论在北欧的瑞典、东欧的波兰,还是南欧的君士坦丁堡,都有法国特使的身影。这个年轻的法国君主,很快便让欧洲感觉到,他的能力不亚于声名显赫的前辈黎塞留或马扎然,同时他更富有朝气,更加雄心勃勃。“朕即国家”(L’etat,c’est Moi),就是路易十四的自白。但是,像历史上诸多年轻而有野心的君主一样,路易十四缺少的是治国经验及耐心,而这一点不是短期内所能够速成或移植的。
路易十四的个性和野心,一开始就在与西班牙和教皇国的外交礼仪问题上暴露出来:在外交场合法国处处要与西班牙争夺外交排序的优先地位。而最让欧洲各国担心的,还是路易十四对领土的追求和对荣耀的渴望。他亲政后不久便决定,通过使用包括武力在内的各种手段来扩大法国的疆界与荣耀。自1559年后,历任的法国君主及其幕僚,对于法国的合理权益包括领土范围还是有比较明确的限度的,也懂得适可而止,例如,将法国的边界先后确定为莱茵河流域、阿尔卑斯山脉和比利牛斯山界等。
一心要建立一个“伟大、荣耀的法国”是路易十四的梦想,但他此外还要求得到更多、更空洞的东西。他希望法国的疆域,包括马德里,包括布鲁塞尔或阿姆斯特丹等。因此,路易十四的对外政策就是追求超过有限的目标,即所追求的东西往往超过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外交史学家莫沃特对此写道,欧洲的疆域肯定有某种限制,超过这个限制就不要追求。因为这是欧洲的其他国家所不允许的,也是法国人本身所不能获取的。这正是欧洲国家均势体系的基础。在这个体系里,各国间的力量对比是不应该被单方面改动的。[6]不幸的是,路易十四执意要改变这一法则。法国对外政策中的根本错误,就是其君主对荣誉的渴望取代了对国家利益和国家能力的理性估量。
此时法国的东北部,已经存在着一个独立的荷兰。其国土不大,却有着令人敬畏的海军和航运能力,同时又有一个有效的国际同盟予以保护。可是,路易十四却把希望寄托在牺牲西班牙和荷兰的利益上,就是通过武力来获取西属尼德兰(即今天的比利时地区)。为了达到这些目的,路易十四接连发动了对外战争。
2.路易十四发动的前两场战争
无需对整个战争进程予以详细的描述,只是对每次战争的动因和外交活动进行分析,就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路易十四的政治计划。
在路易十四亲政前,英国与荷兰为争夺海上霸权,就已经兵戎相见。例如,1652—1654年进行了第一次英荷战争,荷兰虽受挫败,但英国并未获得决定性的胜利。1665—1667年第二次英荷战争爆发。虽然法国已与荷兰结成同盟,但此时的路易十四趁英、荷两国忙于海上争霸的机会,以继承遗产为借口,于1667年5月,不经宣战就出兵入侵西属尼德兰,挑起了第一次对外战争,历史上亦称“遗产继承战争”(War of Devolution)。
法国的突然进攻并顺利侵入西属尼德兰,不仅使西班牙无能为力,也让荷兰担心自己本国的安全,就连英国对法国的意图也深为猜疑。因而,荷英两国停止了海上战争,并于1668年与瑞典结成了同盟,以联合遏制法国的侵略行为。英、荷、瑞三国运用强制外交手段在西班牙和法国之间调停。迫于压力,路易十四同意停止战争,接受和谈。同年5月,双方签订了《亚琛条约》(Treaty of Aix-la-Chapelle)。法国获得了原属西班牙的十二个边界要塞及周围的部分领地。但路易十四对荷兰的“干涉”极为不满,并决意伺机惩罚荷兰。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路易十四在进行积极的军事准备的同时,在外交上也处心积虑地发展同盟。他先是在1670年与英国秘密地签订了《多佛条约》,暂时获得了英国对法国行动的默认。1672年,他又通过贿赂,诱使瑞典加入了英法《多佛条约》。这样的安排实际上拆散了1668年英、荷、瑞结成的三国同盟。同时,法国趁第三次英荷战争(1672—1674)爆发之际,对荷兰开战,并在战争初期几乎击败荷兰。就在这关键时刻,英国退出了与法国签订的《多佛条约》。随后,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以及洛林公国等给予荷兰军事援助,并结成了海牙同盟。战争的结果是交战各方于1679年签订了《奈梅根条约》(Treaties of Nijmegen),从而结束了路易十四挑起的第二次战争,换取了十年的和平。这一切表明,无论法国貌似多么强大,都尚未足以对抗一个欧洲反法同盟。
然而,法国对荷兰的两次战争导致后者的海上和经济实力被严重削弱。在结束战争的和谈中,法国又以商业利益诱惑荷兰、以高压手段强迫西班牙让出部分领土。同时,利用奥斯曼帝国给神圣罗马帝国带来的边境压力,法国占领了斯特拉斯堡和卢森堡等要塞。这次战争让路易十四获得了丰厚的利益和荣耀。但是身为法国最高统治者,他忽视了欧洲政治中这样一个潜原则,即欧洲的安全建立在相互制约的平衡上,而非某个国家的绝对安全上。由于这一错误,路易十四的法国最后受到了迟来但公平的严厉惩罚。[7]
3.“奥格斯堡同盟战争”
《奈梅根条约》签订后,西欧出现了短暂的和平。此时的法国应该满足于既得的利益,因为他是战争中的最大赢家。但是,路易十四仍然要求更多的领土、更大的安全、更无限制的行动自由。这种追求“无限”政策的结果导致法国发动第三次对外战争,史称“九年战争”或“奥格斯堡同盟战争”。
(1)威廉三世致力于维护“均势”
“奥格斯堡同盟战争”始于1688年9月。路易十四发动这场战争的目的是要彻底吞并西属尼德兰地区。当时,正值英国内战结束。近半个世纪的国内政治动荡终于以“光荣革命”为结局,荷兰执政奥伦治亲王(William of Orange)从此登上了英格兰王位,史称威廉三世。从此,威廉这个长期献身于欧洲均势的政治家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限制法国势力的恶性膨胀。从1689年起,他先后组成了数次反法同盟即“奥格斯堡同盟”,与路易十四的法国进行抗争。反法同盟中既有天主教国家,如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也有新教国家,如荷兰、瑞典、普鲁士;同时还包括了相当数量的德意志诸侯国。
“奥格斯堡同盟战争”表明欧洲国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宁愿接受战争,也不能容忍某一大国追求霸权。如果我们从一个更广的视角对这场战争进行分析,不难看到欧洲其他国家在同法国,包括同以前的西班牙(和哈布斯堡王朝)的战争中逐渐意识到,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中,没有任何一个成员把自己看成是孤立的。因此,整个欧洲国家体系的存在与安全,维系于其个体成员国的安全与否。虽然国家体系这一理念尚在丰富和发展中,但威廉三世无疑是这一理念的坚定信仰者和推行者。基辛格在以后的《大外交》一书中这样写道:“这个小个子伟人的政治才华是以整个欧洲为舞台的,他对国际政治的理解绝不受狭隘的国家利益所限制,不论是荷兰,还是英国。纵观整个西欧,他丰富的经历和深邃的眼光使他能够敏锐地洞察到,抗衡霸权不仅对英国和荷兰有好处,也同样对整个西欧有好处。”[8]直到1702年去世,威廉仍把全部的余生投入到遏制路易十四的称霸政策,以至于对国内问题很少过问及治理。
(2)“奥格斯堡同盟战争”的后果
九年的“奥格斯堡同盟战争”最终让路易十四放弃了吞并西属尼德兰的企图。但是当1697年交战双方在累斯维克举行和谈时,法国已经吞并了相当一部分的边界领地,其中包括后来引起德法仇视的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也包括西欧宗教重镇——斯特拉斯堡。这场战争把法国的领土推进到了莱茵河左岸。19世纪德国民族主义历史学家冯·兰克(von Ranke)曾颇有微词地把路易十四占有阿尔萨斯和洛林,看成是德意志民族复仇的历史根源,并认为被武力夺取的领土,只能通过武力来收复。1870年普法战争之际,已颇有影响的兰克在柏林与前来谈判的法国政治家梯也尔谈话时声称:“我们进攻的不是现在的法国,而是历史上的路易十四。”1697年,交战方终于签订了《累斯维克条约》(Treaty of Ryswick)以结束“奥格斯堡同盟战争”。
4.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
欧洲历史上的和平破坏者,如西班牙的菲力五世、法国的路易十四、拿破仑等为什么要冒险屡次发动战争,不考虑可能会惹起其他国家的联合反对呢?原因是多方面的。著名国际政治学家摩根索(Hans Morgenthau)曾分析了三个促使人们发动战争的原因:鉴于我们生存的国际体系结构本身的不稳定性,各国统治者为了自身安全和利益,极力追求政治权力;扩大经济利益以及崇尚国家荣誉,最后导致了战争。[9]实际上,国家统治集团对形势的判断和受利益的诱惑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路易十四在位期间发生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1)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
所谓的西班牙王位继承问题,指的是年迈无嗣的西班牙国王查理二世一旦去世,应该由谁来继承西班牙王位及遗产的问题。从抽象的法律原则上讲,法国的路易十四和奥地利的利奥波德一世,都有继承西班牙王位遗产的权利,因为这两个君主的妻子都是西班牙公主。但是从现实的地缘政治上讲,欧洲其他国家出于对整个国家体系安危的考虑,必须阻止这一继承权利的实现。因为不论是谁继承了西班牙那庞大的殖民帝国遗产,都有可能成为追求霸权的资本,进而就有可能威胁到其他欧洲国家的生存。换言之,欧洲国家体系的安全是建立在各国间力量的平衡上,以防止任何国家强大到对其他国家发号施令的地步。这就是欧洲人所谈论的均势理念,也是制定其外交政策的指导原则。
(2)威廉三世的“划分遗产计划”
出于这种担心,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事先安排一项平均划分西班牙遗产的计划。在西班牙老国王去世之前,英国国王威廉就看到了遗产继承问题所可能带来的严重性。经过深思熟虑,他构思出了“划分遗产计划”,并先后于1698年和1700年草拟了两个《划分遗产条约》(Partition Treaties)。[10]为了让骄傲的西班牙王室接受这一计划,威廉认真而坦率地告诫对方,他提议的目的就是要让有关各方都获益,从而维护整个欧洲国家体系的稳定。
对于威廉三世1698年拟定的第一个《划分遗产条约》,法国和西班牙均无实质性的争议。但由于所拟定的继承人巴伐利亚选侯(约瑟夫·斐迪南)死得过早,遗产安排未能遂愿。对于1700年的第二个《划分遗产条约》,情况就复杂得多了。条约规定,除了保留西班牙王国本身的完整外,其海外和欧洲领地要在法国、奥地利及其他小公国间划分,同时规定哈布斯堡王室的两个分支——西班牙和奥地利,继续保持现存的分离。法国同意并接受了这一安排,但奥地利大公利奥波德拒绝认可此计划。历史学家普遍认为正是他所代表的奥地利王室的骄傲、偏执和野心,导致欧洲国家再次卷入了长达十二年的相互残杀。
(3)反法大同盟的形成和战争的爆发
1700年11月,西班牙国王查理二世死而无嗣,留有一封遗嘱。根据这一遗嘱,西班牙本身不能被分隔,可以给路易十四的第二个孙子,但是如果法国王室拒绝此建议,奥地利王室将成为合法的继承人。西班牙的国务大臣们,似乎仍然生活在三十年战争之前的欧洲,梦幻着哈布斯堡王朝联合为一,竟然批准了这份遗嘱。路易十四十分清楚,如果他拒绝此遗嘱,就意味着奥地利与西班牙将联合在一起,从而对法国的安全构成威胁。这既是法国人所担忧的,更是违背地缘政治原则的。在与其政治顾问们商谈后,路易十四同意让其孙菲利普(即安茹公爵)接受遗嘱,继承西班牙领土。但是这样的决定无疑使法国面临新的“安全困境”(dilemma of security),因为它意味着整个欧洲平衡将被打破。
前三次的战争都是法国追求“天然疆界”,其中也不乏有被包围的恐惧使然。即便如此,欧洲国家仍连续组织了反法同盟,这一次不可能例外。七十年前法国加入到三十年战争中去,就是因为不容许在其周围形成任何大国的包围。这一次,路易十四当然也不能让奥地利王室得到西班牙领地,从而直接威胁到法国的安全。因此,他拒绝了接受西班牙领土遗产的安排。
不过,当时还有一个可能的办法,可以让路易十四走出困境。那就是他建议召集一次西欧国际会议,并跟所有与会国协商,找到一种共同接受的方案。但是路易十四的虚荣和侥幸心理战胜了他的理性分析。实际上,当法国接受西班牙国王的遗产继承遗嘱时,奥地利的利奥波德已与英国缔结了条约,同意放弃对西班牙领地的权利要求,但条件是他能从意大利和尼德兰地区得到补偿。
这样,当路易十四接受继承遗嘱时,就意味着战争不可避免。在外交努力解决“划分遗产”危机失败后,威廉三世决心进行一场可能是耗费巨大的战争,目的不是为了其个人,而是为了保持欧洲的“均势”。因为欧洲政治铁的法则是:如果法国与西班牙联合为一,其平衡就会被打破。[11]的确,老国王是个冷酷的政治家,从不动摇其所追求的政治信念和责任。虽然他已是垂垂老矣,又无后嗣继承父业,但在临终前,威廉于1701年9月就已促成了一个包括英国、奥地利、荷兰在内的“反法大同盟”,并以《海牙条约》作为其法律纽带。以后该同盟纳入了除法国和其唯一的盟友——巴伐利亚以外的大部分欧洲国家。这样,如何处置西班牙问题的冲突终于爆发了。
(4)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后果
总体上,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进行了十二年,其战场不仅覆盖了欧洲大部地区,还引发了在美洲、非洲殖民地和海上的对抗,丘吉尔戏称为欧洲近代史上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此外,战争进程中双方都表现出了少有的政治上的顽固与混沌,尽管他们在战场上有些可以称赞的成就。在厮杀了十多年后,他们才意识到有两点是确定的:法国虽然不能赢得这场战争,但也不是能够轻易被打败的;而西班牙则只接受路易十四的孙子为合法继承人——即菲力普五世。实际上,这两点都是反法同盟可以接受的。根据1701年《海牙条约》第五款,大同盟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日后法国根据遗产继承协议,提出或公然兼并周围的低地国家和意大利地区。
长期的战争消耗让主要参战国都筋疲力尽。其中,法国虽没有战败,但追求大国荣耀的梦想已严重受挫;而严重依赖海运与外贸生存的荷兰也同样到了强弩之末的地步;西班牙在两大敌对阵营间利益攸关,故择主易帜,但结果却是最大的输家。奥地利的确达到了防止西班牙领地陷入法国之手的目的,并获得了西属尼德兰、米兰、那不勒斯等地,但它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控制这些地区。真正在战争中崛起的应该算是英格兰。不仅如此,它在1707年与北边邻国苏格兰合并,正式改称为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战争让英国获得了直布罗陀、米诺卡岛屿、纽芬兰和部分美洲的土地,成为海上殖民第一强国。由于它是反法战争中的组织者,故在外交界也备受尊重。后来,大英帝国成为法国或其他追求欧洲霸权者最强有力的制衡国家。
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结束以两个主要条约的签订为标志,分别是1713年4月签订的《乌特勒支条约》(Treaty of Utrecht)和1714年的《拉斯塔特条约》(Treaty of Rastadt)。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时全欧洲的目光都集聚在英国的政治谋略上。根据威廉三世的遗愿,虽然交战国均同意菲力普五世为西班牙国王,但是英法均宣布,法国和西班牙两国同意不寻求联合在同一个国王的统治下,因为这是欧洲的安全与自由所不能接受的。同时,根据《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精神,交战双方在和约中避免写上羞辱对方的条款,例如,不提战争赔款的要求或指责某方承担战争的责任。[12]即使和平条约不能够永久有效,但双方都努力为将来的“共存”营建一个稳定的基础。
三、三十年战争后的北欧政治
从1648年主权国家体系的确立到1713年均势原则正式提出,欧洲国家体系中实际上并存着两个各有特点的地区:即西欧和北欧。这里所说的北欧实际上包括今天的瑞典、丹麦以及与波罗的海有相关利益的俄国、波兰和普鲁士。当时这些国家中没有一个有着长期稳定的国内外政策。虽然瑞典是最具活力的北欧强国,但更准确地讲他是个精力充沛且野心勃勃的寡头专制君主国,故其对外政策也表现得不稳定。
地理上,西欧和北欧被一个松散的神圣罗马帝国所割开。在西欧,各国对均势理念很熟悉,并用来指导他们的外交政策。在1661-1713年期间,法国的四次扩张战争均被西欧国家的战时同盟所遏制,他们所实践的就是均势政治。相比之下,北欧国家间的关系更为错综复杂。虽然与西欧国家一样,北欧国家也已建立起近代外交机制,但是,其治国方略却很少有理论体系,外交的作用和贡献也不如西欧国家那样突出从而被载入史册。纯属历史的巧合,从1701年起,西欧国家进行了长达12年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目的在于遏制法国追求单边安全。而北欧国家也陷入了一场更旷日持久的“北方大战”(1700—1721)。对此,德国历史学者特累斯科称,这是欧洲历史上最后一次目睹同时发生两场不同的大规模战争。[13]
历经了三十年战争考验并从中崛起的瑞典,根据《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规定得到了他所追求的东西——确立了他在北欧和波罗的海地区的头等大国地位。同时,在外交上,包括法国在内的欧洲国家均对他表示出相当的尊重。但是,瑞典本身的自然资源有限,普通民众生活很贫困,而贵族寡头集团则过于庞大,热衷于追求奢侈与好战。瑞典王室不是极力去维护既得利益,却觊觎周围更多的领土、优良港口和对波罗的海贸易的绝对支配,甚至不惜挑起对外战争。就其政策而言,瑞典的统治者们时常表现得孤傲、短视与僵化。例如,从1655年到1721年间,瑞典曾同波兰争夺,与丹麦交战,跟德意志众侯国难以相处,最后与俄罗斯决斗以争高低。当1721年瑞典从战火中走出来时,它不得不接受屈辱的地位。从此,瑞典成为欧洲历史上少数几个接受战败的现实,不再追求武力复仇,而只专心于国内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对外商贸关系的国家。这一点成为后来历史学家们常感兴趣的议题。
1.第一次北方战争
从历史上看,瑞典与波兰之争更多的源于家族(Polish-Vasa)继承权而非民族矛盾。当1651—1652年法国的调停努力失败后,古斯塔夫十世于1655年对波兰宣战,第一次北方战争正式开始,并持续到1660年。最后在西欧国家的干涉调停下,才签订了停止战争行为的《奥利瓦条约》(Treaty of Oliva)。
波兰是近代欧洲历史上的第一个共和国(commonwealth),但其软弱的政府无力治理这个多民族的国家。实际上,它更是一个松散的邦联,而非真正的国家。波兰明显地缺少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权威,特别是一个统一而有效的税收机构。没有税收就无法维持强大的国家机器。此外,波兰的社会组织由三种人构成:波兰—立陶宛人是官僚阶层,他们管理着国家;犹太人操纵着商业和金融,但政治权力甚微;日耳曼裔居民、乌克兰人和俄国人是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的主要劳动者。波兰统治者对于国家的建设,没有长远的打算,而民众则对与外国人打交道更感兴趣。当邻国软弱时,波兰也不失时机地蚕食扩张;但当邻国强盛时,他总是受到威胁,并常常成为大国角逐的牺牲品。[14]1655年瑞典军队直捣华沙时,波兰很快就被击败。只是由于丹麦、俄国和奥地利的介入,才免于投降。
瑞典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锐气和实力,让其邻国对之怀有恐惧与妒忌。丹麦、俄国、奥地利都先后成为瑞典的竞争对手。瑞典对波罗的海地区贸易的垄断,也同样让英、法、荷等产生不满和觊觎。因此,一个旨在瓜分瑞典势力范围的“北方联盟”在酝酿中。马克思在《十八世纪外交史内幕》中指出:“……开创国际政治近代纪元的乃是对瑞典帝国的瓜分。”[15]如果从1721年的瑞典命运对后来欧洲政治体系的影响看,这个分析是非常精辟的。
当时瑞典唯一的但又难以依赖的盟友,就是尚未崛起的勃兰登选侯腓特烈·威廉,亦称东普鲁士大公。按照中世纪的封建体制,东普鲁士大公应向波兰国王称臣。但是1656年1月,古斯塔夫强制威廉改旗易帜、依附瑞典,并根据所签订的《康尼斯堡条约》,准许瑞典军队在战争时期借道东普鲁士。同年11月,当古斯塔夫面对波俄联军的压力时,他出于权宜之计与威廉修订前条约,免除其臣属地位,但仍然只承认他为准君主。尽管如此,这一条约对后来普鲁士的发展仍有着重要的影响。
2.战争的扩大及战争中的外交努力
1657年,瑞典在波兰的军事行动似乎是所向披靡,但在外交上却进展不佳。哈布斯堡王朝的资深外交官利索拉(Franz von Lisola)竭力鼓动奥地利和丹麦与波兰携手,形成反瑞同盟;而前不久还与瑞典联手的东普鲁士再度倒戈,转向波兰。作为加入反瑞同盟的回报,这次威廉从波兰那里得到的是完全平等的君主地位,这为以后跻身于欧洲大国行列奠定了关键的一步。于是,瑞典在北(东)欧的角逐中被完全孤立了。
然而,面对反瑞联盟,古斯塔夫国王根本不想妥协,他率军从波兰转战到丹麦,直至兵临哥本哈根城下。1658年2月,英国特使米杜威(Meadowe)与先期到达的法国特使德龙(Terlon)一起出面调停,希望早日结束北方战事。迫于战争的压力,丹麦表示接受和谈。根据所建议的谈判条件,瑞典同意从丹麦手中获得部分波罗的海领土,包括一些岛屿。[16]当时英、荷两国从眼下利益考虑,只希望陆上强国瑞典能制衡丹麦,而不愿看到海上强国丹麦控制波罗的海和北海的贸易航道。但后来的事态发展表明,这一判断是非常短视的。如果此时的古斯塔夫明智地接受和谈条件,这场北欧战争可能就结束了。即使向丹麦、波兰出让一些土地或宽容些的话,瑞典的大国地位仍是不可动摇的。但由于古斯塔夫对周边国家的猜疑和敌视,他要求得到更大的回报,特别是安全保证,如,要求丹麦必须关闭在桑德口岸的军火贸易。而严重依赖外来军火的丹麦是不可能答应的。当瑞典的要求被拒绝后,北欧战火再次燃起。瑞典在陆地上表现出明显的优势,但丹麦的海军仍可威胁瑞典本土。在这种僵持困境下,1659年5月21日,英国大使唐宁(George Downing)、法国大使迪骚(de Thou)与荷兰资深政治家威特(John de Witt)在海牙举行了三国大使级会议。会议上,三国代表态度坚决,明确要求瑞典和丹麦必须即刻结束战争,并以1658年的和谈条件为基础进行谈判。这次英、法、荷三国的外交合作称为“海牙协作”,被誉为近代外交史上欧洲大国协调(concert of great powers)的最早实践。
最初,瑞典国王拒绝接受这种带有强制性的调解,但当英、法授权荷兰以海军封锁要挟时,古斯塔夫十世才认真考虑和平建议。就在此时,年仅37岁的国王戎马一生,终于1660年2月病死疆场。在路易十四特使的调解下,瑞典的辅佐政府分别于5月与波兰签订了《奥利瓦条约》,与丹麦签订了《哥本哈根条约》,并在166.年也与俄国草签了《卡迪斯条约》。这样,第一次北方战争至少在纸上宣告结束。[17]后来有学者把这些和约的意义与结束三十年战争的闵斯特和奥斯纳布鲁克条约相比。这种比较并非牵强,出席奥利瓦会议的瑞典代表与波兰代表及奥地利代表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谈判,最后在法国全权代表和当地大主教的监视下,双方交换了所签字的协议文件。仪式隆重、庄严,波兰国王宣布放弃对瑞典王室的继承,瑞典拥有了立陶宛,勃兰登堡在东普鲁士的独立君主地位得到了国际上的肯定,波兰则拥有西普鲁士(但这一安排埋下了隐患,成为后来普鲁士侵犯其邻国波兰的根源之一)。此外,瑞典与丹麦、俄国分别签订的和约也被认可。虽然整个谈判过程不是一帆风顺,但英法荷三个西欧国家的协作行动,的确为整个波罗的海地区带来了和平。在以后的十多年里,北欧地区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战争。
3.1700年前的北欧局势
然而,战争本身是非常复杂的事情,它不是仅仅依靠和平条约就能防止的。外交的作用只能在一个普遍接受的体系中才能实现,否则,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很脆弱的。这是因为,第一,人类性格中有其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使各国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国家体系中,更加容易产生猜疑与敌视。三十年战争后,欧洲国家更趋向在不稳定的国际关系中,以国家利益至上为原则,追求各自的利益。因此,国家间的关系更是扑朔迷离。第二,人类的记忆是持续性的,有些记忆往往让一些国家难以忘却过去的辉煌或羞辱,这种情绪往往会使追求权力和荣耀走向极端。如丹麦、西班牙等国家很难接受他们在最近的战争中丧失的权益和蒙受的羞辱,这又使得欧洲国家间的关系更不稳定。第三,有些国家如普鲁士当时虽不是强国,但是突然开始渴望大国的地位和荣誉。这些新兴的国家或是诉诸武力推翻现状,以加强自己的权势;或是寻求同盟,来提高自己在国际上的地位。这样,本来就不稳定的国际关系就变得更加难以捉摸。第四,大国本身的贪欲从未消失。例如,法国的目的是在西欧确立起支配地位的同时,也努力通过外交手段稳定北欧和波罗的海地区。此外,路易十四也要设法把瑞典和波兰同时控制在自己的影响范围内。这就让瑞典不满法国的做法,一有机会便设法与法国的对手结成同盟。1668年,当路易十四第一次进攻荷兰时,瑞典就与英国和荷兰形成了短时期的三国同盟(海牙同盟)以遏制法国的扩张。
1675年,瑞典与法国再度结盟,企图削弱正在崛起的东普鲁士。但瑞典这次却被威廉大帝指挥的军队所击败。趁此机会,丹麦再次向瑞典宣战,并夺回了部分失地。就在这时,法国与神圣罗马帝国停止了他们在西欧的争夺,于1678年签订了《尼姆维艮条约》。该条约包括双方联合调停瑞典与丹麦、普鲁士的纠纷。1679年6月,瑞典与东普鲁士签订了《圣日耳曼条约》;同年9月,瑞典和丹麦签订了《隆德条约》。这两个条约标志着北欧恢复了战前的状态。由于这两个条约都是由路易十四的特使庞旁尼(Pomponne)调解所成,充分说明了法国当时在欧洲政治舞台上的影响和作用。[18]
与当时西欧的战乱相比,1679年后的北欧出现了相对的平静。特别是从1781年开始,瑞典在查理十一国王的领导下,进行了一系列包括金融、教育、司法在内的改革,旨在加强国力以及瑞典王室的绝对权力。可是,当90年代的两次严重农业歉收威胁到国内稳定时,瑞典的寡头专制集团再次走向了新的冒险,并最终丧失了其雄踞北欧的大国地位。
四、“北方大战”及其后果对欧洲体系的影响
1.“北方大战”的起因
实际上,1655—1660年的第一次北方战争,是后来“北方大战”的根源。与三十年战争一样,这次战争进一步巩固了瑞典在北欧的主要大国地位。它不仅占有了波罗的海及其南岸地区、德意志北部的大片领土以及奥得河和易北河的通航河口,还把波罗的海变成了“瑞典的内湖”。但是,瑞典的实力再加上与法国的联盟关系,让波罗的海国家敬畏他的同时,更担心、甚至恐惧他的称霸意图。这为反瑞典同盟的形成创造了条件。而此时的俄国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彼得一世一直处心积虑地想为俄国从北方打开通向西欧的道路,为此,他决心夺取波罗的海出海口并收复前期丧失给瑞典的领土。多少年来,他认认真真地从军事和外交上作好了与瑞典决战的准备。1699年,他利用瑞典在波罗的海地区的孤立,以及西欧正忙于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而无暇东顾的有利时机,与萨克森、丹麦缔结了对付瑞典的“北方同盟”。俄国承诺与土耳其缔约后,便立即开始了对瑞典的军事行动。
严格地讲,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与“北方大战”是两场没有什么内在联系的战争,虽然他们的深层原因都是出于担忧某大国可能获得的支配地位,但是“北方大战”似乎更有局部战争的特点,因而不能笼统地称为欧洲大战。当时瑞典所控制的疆域,已经超过了他的经济与军事能力。当锐意改革又政治上稳健的国王查理十一于1697年去世后,一个尚无实际经验的青年王子——查理十二继承王位,北欧的稳定似乎走到了尽头。如果此时的西欧仍处于和平时代,大国的集体干涉还有可能防止北欧再次陷入战火,但是,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让西欧国家根本无力协调北欧国家的矛盾,“北方大战”也就不可避免。
关于“北方大战”的性质,学术界一直颇有争议:一方面认为这是一场瓜分瑞典的战争,原因是他已是一个维护既得利益的国家;另一方认为这场战争是由于瑞典的霸权地位所致。因为他虽然是一个维护现状的国家,但是瑞典的支配地位是建立在牺牲他国利益基础之上的。所以,瑞典的周围邻国要维护北欧和波罗的海的地区平衡。不幸的是,国王查理十二不愿意通过任何谈判来解决与邻国的矛盾。伏尔泰曾这样描写过查理:“这个年仅十八岁的君主漠然、傲慢又充满着自信。在一次御前会议上,他默默地听着大臣们商谈国策,或是要求备战以迎击敌人,或是建议与反瑞典同盟进行谈判。突然,查理十二站立起来,大声呼道,我们决不发动任何不正义的战争,但是,我们也坚决不回避任何正义的战争。我们要坚决消灭我们的敌人。”[19]1700年3月,传来了萨克森、丹麦联军入侵瑞典的消息,于是,一场长达二十年的“北方大战”的帷幕便正式拉开。
同年8月查理十二亲率瑞典大军迎击入侵联军,在英荷联合舰队的配合下,他分别在里加和荷尔斯泰因地区击败萨克森军队和丹麦军队,并迫使丹麦求和。瑞典给了丹麦宽容的停火条件,并于8月18日签订了《特拉文达尔和约》。同年11月,彼得一世率三万俄军借道波兰进攻纳尔瓦,以此威胁瑞军的侧翼,但几乎全军覆没。随后,查理十二率军侵入波兰并占领了华沙,以惩罚他暗中支持“北方同盟”的做法。不久,因战线过长,查理被迫退出了波兰。
1704年俄国诱使波兰签订《纳尔瓦条约》,允诺战后将利夫兰、埃斯特兰划给他。不久,一直敌视瑞典的波兰正式参加了“北方同盟”,但他的加入仍无力挽回在战场上的败局。1706年2月,瑞典军在弗劳什塔特附近击溃了萨克森军队。萨克森选帝侯兼波兰国王奥古斯特二世于同年9月24日与查理十二世在阿尔特兰施泰特单独媾和,根据和约,他放弃了波兰王位,并退出北方同盟,这就使俄国失去了一个重要盟国。
此时,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正在西欧进行,英国与荷兰都希望瑞典能够停止北方大战,以调停西欧的战争。当时的瑞典老臣奥格森斯特纳(Oxenstjerna)告诉自己的君主,既然瑞典军事力量如此辉煌,他可以利用西欧战争机会,提出更有利的谈判条件以早日结束北方战争。如果这样,查理十二便是无可争议的欧洲事务仲裁者。但是,此时的查理已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被虚幻的前景遮住了现实。1706—1707年间,几乎所有欧洲的君主都前来请求瑞典站在自己的一方,就连路易十四也不例外。他的特使贝森维尔(M. Besenval)作为法国全权代表来到查理面前,请求他亲自出面调解西欧交战国间的分歧。如果此时的查理能够调停正在西欧进行的战争的话,他就会利用西欧国家间的停战来巩固他此时在北欧战争中的成果,并有可能在他将来困难之时,获得西欧国家的援助。但是,在这关键的历史时刻,缺乏耐心的查理采纳了他的外交大臣皮博(Piper)的建议,回绝了法国的请求。贝森维尔的心情颇为沉重,但仍不甘心,他继续与皮博接触,希望他能说服瑞典国王予以调停。然而,就在此时,英国特使马尔勃罗(Marlborough)代表女王前来瑞典请求支持。3月27日,马尔勃罗拜会了查理十二,由于都有着相似的军人经历和气质,两人一见如故,这与查理十二会见法国特使贝森维尔的情景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此外,马尔勃罗那充满赞誉又不失身份的谈话更让年轻、虚荣的国王很得意。转天(28日)上午,马尔勃罗在给英国国务大臣哈雷(Harley)的快信中写道,查理十二本人以及瑞典王国更倾向我们反法同盟的立场。[20]
1707年是查理十二个人声望和瑞典的军事力量都达到最辉煌的时刻,瑞典不仅打败了它在北欧的所有敌手,而且依然掌握着波罗的海的制海权。此外,西欧交战国家的代表或是前来争取瑞典的支持或是愿意用非常有利于瑞典的条件调停北方战事。但是,查理十二提出的条件不仅是要恢复瑞典所丧失的一切领土,还坚持有干涉波兰王位废立的权力,这就与彼得一世提出的条件相去甚远。查理重复了历史上很多君主和政治家所犯的错误,即在创造了辉煌的军事胜利后,不能控制自己的政治欲望。他没有看到自己脚下的成就实际是建立在最大的极限上;相反却盲目、自信地走到惩罚俄国的战争中去。查理十二世的政治目的是:击溃俄军,迫使俄国接受“萨克森式”的和约(即接受彻底投降的条件),并不再追求出海口。
1707年,瑞军从萨克森出发,转年初,进至格罗德诺,这期间虽有成就,但多是战术上,而非战略上的胜利。1709年他指挥瑞典大军直扑莫斯科,但是,7月,俄军在波尔塔瓦河(Pultava)战役中击溃瑞军,使之死伤惨重,查理十二率残部逃入土耳其并在那里流亡了五年。波尔塔瓦一役成为北方大战的转折点。随后,彼得大帝亲率俄军于1710年占领波兰和厄塞尔岛、里加等地。
此时,英国所采取的行动使北方战争的进程变得复杂化了。伦敦政府不仅企图分裂“北方同盟”,而且于1710年春在海牙与奥地利和荷兰签订了保持中立的协定。在英国和奥地利的帮助下,查理十二成功地劝说土耳其加入了北方战争。同年,由于土耳其对俄国宣战,俄军对瑞典的进攻被迫暂停,彼得一世以割让亚速城为代价,与土耳其达成停战协定。他对土耳其的妥协可以使他集中全力进入芬兰与瑞典决战。1713—1714年,俄国的波罗的海舰队在海战中获胜,同时其陆军又把瑞典军队逐出了芬兰。这次的瑞典与俄国会战标志着查理十二已经支撑不了他那庞大的帝国。[21]历史的经验再次告诫世人,所追求的目标绝不能超越所拥有的能力。
当然,瑞典帝国的最后崩坍是由一系列的失误所导致的。首先,入侵俄国是极大的错误决策,因为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是资源与人口均有限的瑞典根本无法征服和管理的;第二,瑞典与邻国长期的战争,使其国力损耗已达到极限,包括失去了最有经验的将领;第三,当瑞典的势力受到挫败时,旧有的反瑞典同盟,如萨克森、丹麦与俄国联盟,立即重整旗鼓。当然,查理十二没有对瑞典的处境置若罔闻,在瑞典军民正浴血保卫本土时,流亡在奥斯曼帝国境内摩尔达瓦的瑞典国王,一面重振士气,一面鼓动奥斯曼帝国进攻俄国。但是,在查理流亡的五年里(1709-1714年),瑞典丧失了其原有的实力与活力,而彼得一世却在俄国国内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极大地增强了自身的力量。另外,欧洲的整个局势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就是1713年签订的《乌特勒支条约》结束了长达十二年的西欧战争。此时的前交战国都希望能马上休养生息,而非重起干戈。
《乌特勒支条约》签订之后,西欧国家的代表于1714年夏季在布鲁斯维格会议上试图调解北欧的战事。但是由于查理国王仍然流亡在外,瑞典全权代表不敢作出决定把波罗的海省份割让出去。更加严峻的是1715年英国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从原先的中立立场转为敌视瑞典。同年,普鲁士也加入了反对瑞典同盟。1717年5—6月,彼得大帝亲自访问巴黎向法国示好,并提议建立俄法两国同盟。他许诺俄国将会照顾好法国在北欧的利益。虽然奥尔良大公对此有些犹豫,但是巴黎的社会名流,包括有影响的人物圣西蒙,均主张发展法俄友好关系以制约日后强大的英国。[22]同年8月,驻阿姆斯特丹的法国大使与俄国、普鲁士两国代表正式签订了同盟协议。欧洲学者们通常把这一条约看作是俄国正式加入欧洲外交体系的开端。的确,这是俄国首次与西欧国家结盟。三国重申了维护《乌特勒支条约》所建立的欧洲和平,并同意把该条约的基本原则与框架用于解决北欧战争以及建立该地区的战后和平。法、普、俄三国同盟协议还邀请法国与英国一道以调停者的身份,帮助结束北方战争,以示西欧大国间合作之精神。这样,彼得大帝在外交上巧妙地改善了与西欧国家的关系并利用国际形势的变化,促成了瑞典在外交、军事上的被动局面,最终迫使查理十二世向俄国求和。在1718年及随后的三年里,欧洲目睹了俄国与瑞典的和谈与战争交错进行。
1718年,瑞典代表戈兹(Gortz)、维林格(Gyllenborg)与俄国代表布鲁斯(Bruce)、奥斯特曼(Osterman)在洛芙(Lofo)小镇举行了停火谈判。但双方仍希望能利用战场上的胜利,来增加谈判桌上讨价还价的筹码。当时查理十二最信任的助手戈兹和老练的外交官维林格认为,为了打破反瑞典同盟,对不同的对手作出不同程度的让步是必要的。当时瑞典的力量虽可以击败任何单一的对手,但绝不能与整个反瑞典同盟抗衡。查理不得不表示赞同。可是,凡了解查理十二秉性的各国君主,都怀疑他作出的让步是否有诚意。同年12月,查理在远征挪威途中阵亡,其妹妹——埃莱奥诺拉(Ulrice Eleonora)随即就任瑞典女王。新政府首相合恩不失时机地请求英、法两国驻斯得哥尔摩大使卡特里特(Lord Carteret)和坎普利顿(M. de Campredon)出面调停,并以重金收买汉诺威撤出反瑞典同盟。1720年2月,瑞典与普鲁士签订了和平条约,并以同样的方式和条件与萨克森和波兰恢复了和平。这些条约后来统称《斯德哥尔摩条约》。
在调解丹麦和瑞典的纠纷中,英法两国不仅在外交上充当了调停人,并把海军派到了波罗的海以“强制”双方接受和平条件。也就是在这次谈判中,丹麦获得了石勒苏益格地区,而瑞典也得到卢艮和珀米拉尼亚地区。1720年底,在英法两国的调解下,瑞典与除了俄国以外的所有邻国停止了战争。这个曾经雄踞北欧的大国,拖着残伤的躯体走出了战火,拥抱着迟到的和平。在瑞典与上述国家的谈判中,各国基本上表现出欧洲经典外交所提倡的风格与理念:坚持谈判,耐心劝说以及作出必要的妥协。为了能让双方从僵局中走出来,英法推行的“强制外交”也发挥了必要的作用。[23]
然而,英法的“怀柔”与“强制”手段对彼得大帝并不起什么作用。当时英国并不希望看到瑞典主宰波罗的海,同样也不愿意接受新崛起的俄国势力过于膨胀,因此希望“北方大战”尽快结束。可是当英法代表希望俄国能在领土问题上作出些让步时,彼得大帝予以回绝。他很清楚,瑞典的势力已是强弩之末,其海军根本无力保卫本土。而停泊在波罗的海的英国军舰也同样起不到什么强制作用。因此,1721年8月,当俄、瑞两国谈判《尼斯塔得和约》具体内容时,俄方不但没有作出任何形式的妥协,还坚持要求得到波罗的海国家爱沙尼亚和立陶宛,以及芬兰的一部分领土。这样,彼得一世为俄国获得了在波罗的海的出海口及沿岸地区,使俄国从一个内陆国家扩张成为一个临海国家,从此开始跨入欧洲强国行列。
这样,历经21年的“北方大战”终于结束了。瑞典丧失了他作为欧洲强国的地位,代之而起的是沙皇俄国和军事化的普鲁士。后来的历史学家对北方战争后的安排颇有争议,认为由于过多地削弱了瑞典,使之不能作为强国存在,反而成就了俄国和普鲁士的扩张。特别是当这两个新崛起的国家合谋牺牲周边国家利益时,一个松散的、远离西欧的波兰没有可能联合其他大国去制衡侵略者。同样,由于瑞典作为强国消失,英、法传统的外交政策随之失去了效力。马克思写道,俄国作为波罗的海超级强国的出现“同英国在整整一个世纪中所奉行的传统政策完全背道而驰”[24]。
早在1707年1月,路易十四在让法国大使转给查理十二的信中写道:“根据《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法国与瑞典都在德意志获得了领土。这种相互的利益是我们两国紧密联系的牢固基础。”[25]而1720-1721年关于北欧和平的《斯德哥尔摩条约》和《尼斯塔得和约》破坏了法、瑞两国有效合作的基础。从此,英、法没有一个强大瑞典的合作,在北欧、东欧所发挥的影响就很有限。半个世纪以后,处在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三国觊觎下的波兰命运就不言而喻了。以后“三次瓜分波兰”成为人们抨击当时西方领导人的短视和“均势”政策的证据。但是持有这种批评观点的人似乎忘记了人类正是在失败的锤炼中才成就了睿智。不过,1721年以后,欧洲的外交范围扩大了,它包括了当时所有国家,其中五个大国分别是英国、法国、奥地利、俄国和普鲁士,特别是后两国取代了西班牙和瑞典。这一结构一直维持到了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在这二百年里,欧洲外交经历了一个成熟发展时期。它的特征不仅是礼仪复杂、秘密性和高职业化,并且遵循着1713年《乌特勒支条约》中的核心原则——“均势”原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