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洛迦诺公约》的内容和影响

《洛迦诺公约》的内容和影响

时间:2024-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按照《凡尔赛和约》的规定,截至1925年1月10日,如果德国忠实履行了和约义务的话,协约国应从德国的第一占领地域撤军。而协约国以德国未能充分执行《凡尔赛和约》中的裁军要求为理由,于1月5日通告德国,不能按既定计划撤军。因此,协约国虽已于1924年9月结束了对鲁尔地区的经济控制,但其军事占领一直延长到1925年7月31日。这也正是后来《洛迦诺保证条约》能够实现的原因。

第三节 《洛迦诺公约》的内容和影响

《凡尔赛条约》中的弊端在2.年代初期逐渐暴露出来,而同时的欧洲经济却出现了好转。这样,欧洲的安全问题与世界和平问题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的确,协约国的胜利以及随之而来的《凡尔赛条约》,都不足以使英、法、意有能力或有意愿去对抗德国。从潜在的力量上讲,欧洲的战胜国还不能够对抗战败国。这就是说,1914年,欧洲的均势被德国的力量所破坏,而在1919年,战败的德国并非心甘情愿地签订和约,欧洲的均势并未真正地恢复。由此看来,和谈似乎比对抗更有益。

一、英、法与德国接近的原因

1920年,美国决定从欧洲撤走,英国和法国虽心有余悸,但也只好强撑战后欧洲的局面。在没有美国参与欧洲事务的情况下,英、法两国对新建立的国联有着不同的期待。法国不折不扣地执行《凡尔赛和约》,特别是要把赔款拿到手和保证周边地区的安全。但是,英国人不仅认为《凡尔赛和约》已对德国过于苛刻,而且在“均势”问题上,那习惯性的偏见影响了伦敦的对外政策。那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要恢复德国的力量,也就是对魏玛共和国要宽容些,以制止可能出现的法国力量的过度膨胀和苏联共产党政府所普遍支持的欧洲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

事实上,战后的法国不仅元气大伤,还遭到德国的消极抵抗。这就让法国对战后的现状深感不安,从而寻求一种永久性的安全保障。尽管《凡尔赛和约》包含了一些削弱德国的规定,但这并未能完全解除法国对安全的忧虑。美国的撤出,更加让法国感到不安全,并毫无外交上的主动性。于是安全问题乃成为战后欧洲最紧迫和最重大的问题。此问题得不到适当解决,欧洲就不可能有和平安定的局面,而国际妥协与合作则实为空谈。鉴于英国是唯一既可信又有实力的盟友,法国只好逐步接受英国的建议。从1923年起,英、法两国在不同的程度上开始与德国修好。

当时的魏玛政府也并非不需要和平,而是如何接受“体面”的和平。从法国军队占领鲁尔地区以来,德国察觉到自己已无力抵抗外来的入侵,所以,安全的顾虑也萦绕在德国领导人的心中。此外,战后国内的政治动荡,也让德国政府必须务实地处理外交关系,在欧洲,特别是与法国和英国的关系。1925年的《洛迦诺公约》就是这种新英法合作关系的象征,它也表明了德国为在国际社会上重新恢复名声和地位的努力。

二、洛迦诺会议的背景

从战后到1925年,经过近六年的和平时期,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经济有了一定的改善。1924年的“道威斯计划”虽然没有消除德国所欠的战争赔款,但是它作为一个有效的补偿计划让德国人从绝望和破产中看到了希望并重新恢复了信心。不可否认的是“道威斯计划”在经济上稳定了德国,而1922年法国出兵占领鲁尔地区也让魏玛政府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消极抵抗《凡尔赛和约》的赔款规定不仅是无效的,而且对德国的长远利益更有害。在这种情况下,魏玛共和国的领导人,如海伦·马科斯和斯特莱斯曼极力推动德国进一步融入欧洲及国际社会,并主动提出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的建议。

德国主动提出这一建议的确是明智之举。即便“道威斯计划”对其经济恢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德国国内的政治气氛和他在国际社会的形象仍不容乐观。例如,按照《凡尔赛和约》的规定(第429条),截至1925年1月10日,如果德国忠实履行了和约义务的话,协约国应从德国的第一占领地域撤军。而协约国以德国未能充分执行《凡尔赛和约》中的裁军要求为理由,于1月5日通告德国,不能按既定计划撤军。因此,协约国虽已于1924年9月结束了对鲁尔地区的经济控制,但其军事占领一直延长到1925年7月31日。

这一决定无疑给了德国一个沉重的打击,并迫使柏林感到有必要采取更加积极的融入欧洲社会的政策。德国领导人已经意识到,让法国军队从莱茵河地区撤走,法德双边关系及欧洲政治稳定,都与欧洲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基于此,1925年德国政府提出莱茵保障协议案,目的在于解决安全问题,谋求与西欧国家,特别是法国,达成谅解与妥协,以求重新加入欧洲国际社会。实际上,在1923年9月国联第四次会议上,就有人提出要起草一份“互助公约”,其目的是如何根据《国联公约》第十条采取具体手段,让成员国保证相互的领土完整,以及根据第十六条,理事会如何建议成员国履行自己的职责。此协议得到18个成员国的赞同,但是,终因英国的反对而被迫放弃。

英国作为欧洲大国,不同意的理由在于此协约只偏重对武力的制裁,而忽视和平方式的调解。这样在1924年9月第五届国联大会上,法国总理赫里欧与英国首相麦克唐纳共同努力解决欧洲和平与裁军问题。他们两人达成共识,德国应加入国联,并有必要制定包含安全和仲裁两项内容的保障协议,就此起草了当时著名的《日内瓦议定书》。议定书一方面主张消除侵略战争,同时规定将一切争议交付国际法庭仲裁解决。对于从事侵略战争的国家,国联理事会应当请求各国予以经济封锁的制裁。可以这样说,《日内瓦议定书》算是当时安全保障计划最完整的国际公约。遗憾的是,此计划也因英国内部的政治分歧而没有被通过。

英国虽反对《日内瓦议定书》,但表示主张地区性的协定。这就是说,虽然英国不赞同一般性保障,但他仍然支持地区性的保障条约。这也正是后来《洛迦诺保证条约》能够实现的原因。在1925年初,法国国内盛行讨论安全问题,而巴黎政府极力拥护《日内瓦议定书》。鉴于英国方面的态度,法国不得不保持谨慎。为了保障法国的安全,他们决定另签订一个区域性的多边安全条约,前提是法国所签订的多边安全协定必须得有英国加入。[21]

此时的德国政府决意打破国际上的孤立,首先提出了莱茵河地区保障协议案的基本框架和原则,这是后来洛迦诺会议召开的基础。1925年2月9日,德国外交部长斯特莱斯曼第四次向英、法两国提出关于莱茵地区的保证协议。虽然前三次的提案均被英法两国所否决,但这次提案的内容包含三种形式的“集体安全保证协约”,并明文保证莱茵河地区的领土现状,相互尊重仲裁条约和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争端。对于德国的提案,同盟国中的英、法的态度至关重要。经过反复交涉,英、法两国于6月16日共同向德国政府作出答复,首先要求德国必须无条件地加入国联组织;第二,任何地区保障协定之缔结,不得视为对《凡尔赛和约》之修改,包括对莱茵河流域驻军的规定。

德国的魏玛政府在经过周密研究后,于7月20日回答了法国照会,提出了让英、法两国颇为不满的三点建议。这样就导致了8月24日英、法提交的第二次照会。照会中重申《凡尔赛和约》及其执行之保障,绝不进行任何更动。在征得英国、比利时、意大利等国的同意之后,法国政府表示愿意邀请德国在平等和互信的基础上,就上述问题开始谈判,主要讨论欧洲和平、集体安全保障协议和仲裁条约等问题。应邀的国家除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和德国五国外,还有东欧的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他们经协商提议于10月5日在瑞士的洛迦诺(Locarno)开会。

三、《洛迦诺条约》的签订及其主要内容

洛迦诺会议的中心人物是英国的张伯伦、法国的白利安、德国的斯特莱斯曼。而意大利总理墨索里尼于10月15日亲自到会,在保障协约上签字。在会议中,一切讨论均对外保密,每日仅以一则新闻简报公布于世。由于已有专家委员会的初步工作为基础,会议进行得很顺利,几小时内便商定了协约的大部分条文,所有的争论主要聚焦在两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上,一是德国加入国联的条件,另一是东欧国家边疆安全保障问题。

10月15日,一切谈判完成。会上首先通过了莱茵保障协约,接着各项仲裁协约亦告成立。它们包含一个“最终议定书”及六个附件,这些文件构成所谓的《洛迦诺公约》。10月16日,各国代表在文件上给予草签,而其正式签约日期为12月1日。六个附加文件分别是:①德、英、法、意、比五国相互保证条约,俗称《莱茵保障条约》;②德法间仲裁协约;③德比间仲裁条约;④德波间仲裁条约;⑤德国与捷克仲裁条约;⑥讨德共同声明书。此外,另有法国与波兰和法国与捷克所签订的两个互助保障条约。

在上述附件内的五项条约中,自然以第一项,即《莱茵保障协约》为最重要,此实为所谓《洛迦诺公约》之本文。依此条约第一条,缔约国之德、法、英、比、意五国,共同或单独保证西欧方面德法边界和德比现有边界的不可侵犯,领土现状的保持及《凡尔赛和约》(第42-43条)关于中立地带的保证。不论发生何等争议,应交付仲裁或通过和平解决。另外,英国和意大利将保障德国与法国、比利时边界的和平与稳定。如有一方不遵循此约定,有侵犯本约的行为或违反《凡尔赛和约》的行为,将诉诸国联理事会,听其判决,并受英国和意大利的监督与保护。《洛迦诺公约》标志着德国对外关系的新阶段。由于德国开始执行“妥协政策”并产生了有效的影响,1926年9月8日,国联第七次大会一致表决同意德国加入国联组织,与此同时德国被指定为理事会常任国。这样,《洛迦诺公约》正式产生效力。

四、《洛迦诺公约》的影响及评价

《洛迦诺公约》的签订,在法律上保障了西欧的安全,缓解了德、法两国间的猜疑和可能导致的敌视。就法国而言,拥有了国际保护(英国和意大利),他不再过分担忧来自德国的威胁;而从莱茵地区撤军,也缓和了与德国的关系。就德国而言,《洛迦诺公约》的签订使柏林可以安然加入欧洲大国俱乐部,从而摆脱国际社会“弃儿”的待遇。这样,继1924年“道威斯计划”之后,“洛迦诺公约”是战后德国与前对手第一次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共识,其结果满足了双方的利益。学者们通常把这一事件看成是,以德国领导人斯特莱斯曼为首的务实-妥协派的外交政策的胜利,同样也是英、法外交的成功。随着德国加入国联,这一国际组织的政治基础进一步得到了扩大,并且,消除了德国与俄国形成同盟的潜在危险。莫沃特认为:“就总体而言,洛迦诺会议的成功,表明西欧大国间的合作与协商,国际政治进入了安全状态。”[22]

可叹的是《洛迦诺公约》从一开始公布,就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抨击。原因之一就是,虽然德国政府已明确表示永久放弃更改其西部国境的要求,但对于东部边界问题,特别是与波兰边界则未表示同样的放弃。德国政府所承诺的仅是“不依靠武力谋取更改德波两国国界”,但仍明确希望以协议方式达到此目的。原因之二,就大国关系而言,《洛迦诺公约》没有触及有关防止德国复活军国主义的关键性限制。由于英国开始赞同和解政策,到了20年代末,魏玛共和国已有理由希望这些限制总有一天会被修改或废除。此外,英国只是同意在西欧出面担保,却拒绝对位于德国东部边境的法国盟友——波兰作出同样的保证。已经在外交政策上丧失主动的法国,又不得不紧紧跟随英国,与德国修好关系。最危险的是1933年希特勒上台以后,英、法两国领导人竟还继续执行着最初对魏玛共和国的那套“和解”政策,并美其名为“绥靖”(appeasement)。

《洛迦诺公约》之后,法国仍不能获得可靠的国际合作来保障德—波边界的安全。这样,集体安全的原则即使不是流于形式,至少也是不完整的。基辛格的分析让人反思,他写道:“战后欧洲所主张的集体安全——即国联,实际上被《洛迦诺公约》的出现所削弱了。因为如果集体安全是可靠的,那么《洛迦诺公约》就是没有必要的;如果《洛迦诺公约》是必要的,那么国联就连保障它主要创始国安全的能力都不具备……所以,1927年以后,国联在监督德国裁军计划和执行集体安全方面表现得越来越力不从心了。”[23]

1929年突如其来的经济大危机让所有这些不稳定的政治措施和外交机制呈现出逆转之势。到了1931年,“洛迦诺精神”和国联的作用似乎完全消散,欧洲进入了不稳定、徘徊和动荡的30年代。英国历史学家卡尔(E. H. Carr)称战后时期1919-1939年是二十年的危机;而法国将军福熙称之为“二十年的武装和平”[24]。那么,是什么让巴黎和会所创造的和平时期如此短暂呢? 这仍是当今学者所热议的话题。

【注释】

[1]Mowat, A History of European Diplomacy 1914—1925,p. 200.

[2]Stearns,The Encyclopedia of the World History,p. 675.

[3]Mowat, A History of European Diplomacy 1914—1925,p. 206.

[4]Morgenthau,Politics among Nations,pp. 492—493.

[5]Lesaffer, Peace Treaties and International Law in European History,p. 273.

[6]Lesaffer, Peace Treaties and International Law in European History,p. 276.

[7]White, Power Politics,p. 205.

[8]White, Power Politics,p. 206.

[9]Morgenthau,Politics among Nations,pp. 496—499.

[10]White, Power Politics,p. 202.

[11]Mowat, A History of European Diplomacy 1914—1925,p. 200.

[12][意] 玛·格·梅吉奥妮:《欧洲统一:贤哲之梦》,陈宝顺、沈亦缘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第21—72页。

[13]Zimmern, The League of Nations and The Rule of Law, p. 543.

[14]Mowat,“International Anarchy”,in Anarchy or World Order,p. 9.

[15]Wilhelm Grewe,The Epochs of International Law (Berlin: W de G,2000),p. 604.

[16]Noel-Baker,“The Future of the Collective System”,in Anarchy or World Order,p. 178

[17]A. Zimmern,“Liberty,Democracy & the Movement towards World Order”,in Anarchy or World Order,p.139.

[18]Lauterpacht,“International Law after the Covenant”,in Anarchy or World Order,p. 52.

[19]Mowat,“International Anarchy”,in Anarchy or World Order,p. 8.

[20]Noel-Baker,“The Future of the Collective System”,in Anarchy or World Order,p. 178.

[21]Kissinger,Diplomacy,p. 231.

[22]Mowat, A History of European Diplomacy 1914—1925,p. 203.

[23]Kissinger,Diplomacy,p. 231.

[24]E. H. Carr,The Twenty Years’ Crisis 1919—193.(London: Harper & Row,1939),pp. 224—22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