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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对外建交高潮

时间:2023-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宣告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已经取得苏联政府的承认,苏联与广州阎锡山政府已经断绝外交关系。根据这一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同承认新中国并断绝跟国民党残余集团联系的社会主义国家不需谈判立即建立外交关系。大使抵京时,由外交部副部长和办公厅主任、交际处处长、北京市副市长、卫戍司令部参谋长等前往迎接。

第一次对外建交高潮

徐京利

1949年10月2日一早,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在苏联外交部大楼里召见了国民党广州政府驻莫斯科“大使馆”的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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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16日毛泽东接受苏联首任大使罗申递交国书后合影

双方礼节性地寒暄两句,然后,葛罗米柯代表苏联政府将一份照会递给这位“代办”,声明说:

由于在中国发生的事件已造成中国的军事、政治与社会生活的深邃变化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成立,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已经组成,位于广州的阎锡山先生的政府已停止在中国行使权力(当时阎锡山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院长”——作者注),并已变成广州省政府而失去了代表中国与外国保持外交关系的可能性。这一情况造成了中国与外国间外交关系的断绝。莫斯科政府考虑到所有这些情况,认为与广州的外交关系已经断绝,并已决定自广州召回其外交代表。

“代办”表情尴尬,对苏联的决定感到非常遗憾,并表示会马上将苏联的决定报告国民政府“外交部”。

送走国民党的“代办”之后,葛罗米柯签发出了给周恩来的电报。

第一封承认新中国的电报

当天晚上北京时间9点来钟,葛罗米柯的电报送到了周恩来总理兼外长面前,电文说道: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长周恩来先生: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业已收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本年十月一日之公告,其中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建立外交关系。苏联政府在研究了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建议之后,由于力求与中国人民建立真正友好关系的始终不渝的意愿,并确信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是绝大多数中国人民意志的代表者,故特通知阁下:苏联政府决定建立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受苏联政府之委托苏联外交部副部长

安德烈·葛罗米柯

一九四九年十月二日莫斯科

如此迅速地承认新中国,并断绝同国民党反动政权的关系,无疑是对刚刚诞生的人民共和国的有力支持。对此,中国政府非常高兴。

10月3日,周恩来亲自起草了给苏联政府的复电:莫斯科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外交部副部长安德烈·葛罗米柯先生:

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很荣幸地收到阁下本年十月二日来电关于苏联政府决定建立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外交关系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深信苏联政府具有对中国人民的深厚友谊,今天又成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友邦,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此感到无限的欢欣。我现在通知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热忱欢迎立即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联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长

周恩来

一九四九年十月三日于北京

在这同时,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以新华社记者身份常驻莫斯科的戈宝权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联大使馆参赞兼临时代办,命令他即刻开始中国驻苏联大使馆的建馆工作。

苏联方面则任命其原驻北平总领事馆总领事齐赫文斯基为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参赞兼临时代办。

10月4日,周恩来给戈宝权发去指示,命他立即向莫斯科原国民党驻苏大使馆“代办”发布如下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宣告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已经取得苏联政府的承认,苏联与广州阎锡山政府已经断绝外交关系。中央人民政府即将派遣大使来莫斯科,并将派领事至苏联各地,接管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你及原国民政府驻苏大使馆和驻苏各地领事馆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负责保管中国大使馆与各领事馆的档案、文件和一切财产,安心听候接管。为了祖国的利益,我认为你应当这样做。如有破坏或迁移行为,中央人民政府当追究责任,并予以法办。中央人民政府现已任命戈宝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苏大使馆的参赞,并兼临时代办,并责成戈宝权代办即日前往中国驻苏大使馆洽商保管和接收事宜。我希望你及原大使馆的人员,对此电令立即答复,并告如何执行此电令的意见。

10月7日,戈宝权前往苏联外交部拜会了葛罗米柯副外长,向苏方通报了周恩来总理兼外长指示的内容。

随后,在苏联外交部官员的陪同下,戈宝权前往位于莫斯科克鲁泡特金巷13号的原国民政府驻苏联大使馆。

国民党政府是在1933年12月同苏联建交的,第二年在莫斯科设立了大使馆。大使馆的馆舍是当年苏联赠送给孙中山先生的一幢18世纪的别墅式建筑。国民党政府先后由颜惠庆、蒋廷黻、杨杰、邵力子、傅秉常等出任驻苏大使。

到苏联宣布与其断交时,除了莫斯科的“大使馆”外,国民党政府还有海参崴、伯力、赤塔等地的12个“总领事馆”或“领事馆”。

戈宝权到达“大使馆”后,向有关人员宣布了周恩来外长的命令,表示从即刻起,将“大使馆”接收过来。

接下来,戈宝权等开始着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一边倒”的外交政策和苏联的率先承认,使新中国在成立之初就赢得了各社会主义国家的热烈支持,继葛罗米柯副外长来电之后,在社会主义阵营内出现了一个承认新中国的高潮,各国外长纷纷致电周恩来:

10月3日保加利亚外长波普托莫夫、罗马尼亚外长安娜·波克;

10月4日匈牙利外长卡莱·古拉、朝鲜外相朴宪永;

10月5日捷克斯洛伐克副总理代外长威廉·西罗基、波兰副外长斯达尼斯瓦夫·莱西斯基;

10月6日蒙古人民共和国总理兼外长却尔巴桑;

10月27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长窦丁格尔;

11月21日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主席兼外长恩维尔·霍查。

来电对中国革命的胜利给予高度评价和热烈赞扬,并代表各自政府表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愿意立即建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关系,并且断绝了同原国民党政权的关系。

根据这一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同承认新中国并断绝跟国民党残余集团联系的社会主义国家不需谈判立即建立外交关系。

周恩来外长依次复电,表示中国政府愿意立即建立同这些国家的外交关系,并互派使节。

刚刚成立的外交部一片繁忙。

苏联大使火速保第一

随着新中国与外国邦交的建立,派遣和接受使节,就成为一项很重要的外交活动。

10月3日,苏联政府便任命其老资格的外交官尼古拉·瓦西里维奇·罗申为驻华大使,使其成为新中国接受的第一位外国使节。

罗申曾于1939年以苏联驻华使馆武官助理的身份来到中国,两年后升任武官。1944年他返回苏联,参加东普鲁士白俄罗斯的作战。1945年7月,罗申再度来华,出任苏联驻国民政府大使。多年的在华经历,使罗申通晓中国事务,而在新旧中国两度出任驻华大使一职,更使他感慨颇深。

中国政府随即宣布,任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王稼祥为中国首任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特命全权大使。

10月10日,北京前门火车站彩旗飘舞,人海如潮,一派盛大的欢迎场面。下午4点18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队欢快的乐曲声中,罗申大使乘坐的专列徐徐驶进车站。

站台上,政务院总理兼外长周恩来面带微笑,注视着缓缓而至的列车。周恩来的身边,有北京市市长聂荣臻、中国驻苏联大使王稼祥、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王炳南、副主任兼交际处处长阎宝航,以及董必武、沈钧儒、郭沫若、章伯钧、张治中、史良、邵力子、廖承志等新中国党政领导和民主人士。

从中苏宣布建交,到罗申大使抵达北京,前后只有十天时间,应该说是很快的,罗申的行程安排得非常仓促。

罗申之所以这么快就到了北京,这里面有个原因。

当初,苏联方面从英国驻莫斯科大使那里听到消息,说英国政府有可能会迅速承认新中国。苏联听到这个消息有些着急。

因为当时前英国大使馆一直有人留在北京,苏联人担心,如果英国宣布承认新中国,他们“近水楼台”,可以很快委任大使,拔得头筹。苏联怕英国人抢了第一,为了获得第一个呈递国书的地位,苏联政府决定罗申立即启程。

列车停稳之后,罗申大使缓步走出车厢,同迎上前的周恩来总理兼外长热烈握手。

罗申代表苏联政府和人民,对新中国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作为苏联政府的代表,他表示将尽最大的努力来增进苏中两国间的友谊,保卫世界和平。

罗申致词后,周恩来外长代表中国政府致答词。

随后,宾主一起步出车站。

车站外面红旗招展,身着各色服装的三千多名群众挥动彩旗和花束,热烈欢迎友好使者的到来。

在外交活动中,大使到任是一件大事,按国际惯例一般情况下会由驻在国外交部的礼宾官员到机场、车站或码头迎接,政府高官出面的很少。

新中国刚刚成立,也制定了一个《接待各国使节办法草案》。其中区分了接待新民主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驻华使节,采取不同的礼宾礼仪。

当时规定,对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大使,在他们入境的时候,由外交部派驻入境处的联络官和当地外事处负责人一起前往迎接,并安排专车或定好机位,陪同大使来京。大使抵京时,由外交部副部长和办公厅主任、交际处处长、北京市副市长、卫戍司令部参谋长等前往迎接。

资本主义国家驻华大使抵入境口岸时给予同新民主主义国家大使大致相当的外交礼遇。在他们抵达北京的时候,仅由外交部交际处处长前往迎接,如果是公使抵京,则由交际处科长出面。

像欢迎罗申的这种高规格场面实在是一个破例,而且仅此一次。

罗申当了这么多年的外交官,各种场面见得多了,不过还是头一次经历如此隆重的欢迎仪式。他被眼前的场景深深地感染了,不停地挥动双手,向欢迎群众致意,并不断高呼“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万岁!”等口号。

10月16日在新中国外交史上是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

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从罗申手里接受了外国使节递交的第一份国书。

递交国书仪式安排在下午5点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按照既定的礼宾程序,当天下午4点多钟,外交部办公厅副主任兼交际处处长阎宝航乘礼车前往苏联驻华大使馆,迎接罗申大使到中南海勤政殿。

秋天的北京天气很好,中南海内更显碧波荡漾,绿柳垂绦,彩菊竞放。

由数辆轿车组成的车队穿过北京市区的街道缓缓驶进中南海,在勤政殿前停下。罗申大使、齐赫文斯基参赞,以及其他随从人员走下汽车。

外交部办公厅王炳南主任迎上前来同罗申握手,排列两旁的军乐队演奏欢迎曲,仪仗队向罗申大使行注目礼。

随后,在王炳南的引导下,罗申及其随员来到勤政殿外的会客室门前,同等候在那里的周恩来外长见面。

周恩来微笑着同罗申握手、互致问候之后,由齐赫文斯基参赞将罗申大使的随员向周恩来一一作了介绍,然后宾主一同进入勤政殿。

这勤政殿当年曾是慈禧太后驻苑听政的地方,民国时期由袁世凯将其改建成西洋风格的殿堂,用来接见外宾。毛泽东等搬进中南海办公后,一些重要的外事活动也经常在这里举行。

勤政殿内庄严肃穆,正北面,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平平展展地高悬在一个巨大的红木屏风之上。两旁的八角宫灯同几盏晶莹透亮式样别致的壁灯交相辉映。

在礼宾官的引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政务院总理兼外长周恩来、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中国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聂荣臻及其他参加仪式的人员已经到位。

毛泽东身穿中山装,神情庄重地站立在大厅的核心位置。罗申毕恭毕敬地走到毛泽东主席面前,向毛泽东行一鞠躬礼。待毛主席答礼后,罗申双手将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什维尔尼克签署的国书呈上。

这是新中国接受的第一份国书,白色的封页上凸印着苏联的国徽,里面用俄文写道: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先生

主席先生: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切望始终不渝地促进巩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间所如此幸福地建立起之友好关系,并深信巩固苏中之间的友谊,符合和平与国际安全之利益。因此,决定任命公民尼古拉·瓦西里维奇·罗申为驻贵国特命全权大使。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授予公民尼古拉·瓦西里维奇·罗申本国书,请您,主席先生,惠然赐见,并信赖其荣幸地代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向您所陈述之一切。

什维尔尼克(签署)苏联外交部副部长A·葛罗米柯副署莫斯科,克里姆林宫

1949年10月3日

毛泽东接过国书。这时,四周的摄影灯一齐闪亮,中外新闻记者们纷纷按动快门,记录下了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瞬间。

接下来,由罗申向毛泽东主席致颂词:

主席阁下:

鄙人奉了重大的使命,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大使的资格向贵主席呈递苏联政府所授予的国书,首先表示十分荣幸。在呈递国书的时候,鄙人请求贵主席相信鄙人一定要努力巩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十分幸福结成的友好关系。中苏友谊的巩固,不但有益中苏两国人民,而且有益于全世界和平和国际上的安全。同时鄙人希望获得贵主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全体官员对于完成鄙人所负使命的帮助。谨向贵主席并经贵主席向全中国人民庆祝这一历史上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一次胜利为中国开辟了走向自由民主发展的广阔道路。

谨向贵主席祝贺荣任贵国元首。

敬祝贵主席政躬康泰,并祝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运昌隆。

罗申致颂词完毕,毛泽东主席致答词。勤政殿内回荡起毛泽东浓重的湘音:

罗申大使先生:

很高兴地接受贵大使所呈递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国书,并衷心地感谢贵大使的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伊始,即承苏联政府首先响应愿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我相信,中苏之间的友谊,将因贵国政府的这一决定,日益发展和巩固起来。我热烈地欢迎贵大使出任苏联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任特命全权大使。我相信,经过贵大使的努力,贵我两国的合作,将日趋密切,同时将有利于共同争取世界的持久和平。

我在此,谨祝贵国国家繁荣,人民兴旺,并祝贵国元首健康!

毛泽东致词之后,与罗申热烈握手。罗申随后向毛泽东介绍了参加仪式的其他苏联外交官。毛泽东同大家一一握手,并在挂有五星红旗的屏风前合影。

接下来,毛泽东请罗申及其主要外交官到一旁的会客室里进行了短暂的交谈,然后与客人告别。呈递国书仪式圆满结束。

新中国第一位驻外大使

苏联大使已经抵达北京,因此,中央决定中国驻苏联大使也要尽快赴任。此前,中央已经任命外交部副部长王稼祥为驻苏大使。

1949年10月20日晚上10点钟,深秋的北京已溶浸在夜幕的寂静当中。随着一阵嘹亮的汽笛声,一列国际列车轻轻启动,驶离了北京前门火车站。

站台上,政务院总理兼外长周恩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林伯渠、政务院副总理郭沫若、苏联驻华大使罗申等面带微笑,向缓缓而去的列车挥手致意,目送它消失在夜幕之中。

列车向广袤的西伯利亚大平原奔驰而去。车厢里,中国首任驻苏联特命全权大使王稼祥时而同随行人员交谈,时而独自沉思。

王稼祥此行也是非常仓促,因为罗申已经抵京,中国的大使应当尽快前往莫斯科。时间实在是太紧了,以至于王稼祥等来不及办理护照。

经同苏方协商,最后决定由我外交部出具一个证明书,证明王稼祥一行的外交人员身份,由苏方通知其各个相关口岸和检查站,给予通行便利,这在外交史上也是比较罕见的。

10月31日清晨,列车驶入初冬的莫斯科火车站。

站台上站满了欢迎中国大使的人们。他们当中有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莫斯科市苏维埃主席波波夫、莫斯科军区司令阿尔杰米耶夫上将、莫斯科卫戍区司令辛尼格夫中将等苏联党政军官员,以及朝鲜、蒙古、匈牙利、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等国的驻苏使节,中国大使馆代办戈宝权等。

“对等”是外交上的一个基本原则,礼宾安排也是如此。

苏联对王稼祥大使的欢迎场面跟中国欢迎罗申的规格比起来,多少还是有所差别。

中方是总理兼外长亲自出面,而苏联方面只是副外长牵头,规格没有中方的高,不过,苏方安排欢迎的隆重程度还是令不少到场的外交官十分羡慕。

当时捷克斯洛伐克驻苏联使馆一位参赞非常感慨地对戈宝权参赞说,他已经在莫斯科工作了四年,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隆重热烈的欢迎仪式。

列车停稳后,戈宝权代办登上车厢,引导王稼祥同葛罗米柯等一一相见,宾主热烈握手、拥抱。

寒暄过后,王稼祥大使发表了演讲。

王大使的演说赢得了一片热烈的掌声。

欢迎仪式后,王稼祥同葛罗米柯等话别,在戈宝权参赞及苏联外交部礼宾司官员的陪同下,乘车前往中国大使馆。

王稼祥的座车徐徐驶进位于莫斯科克鲁泡特金巷13号中国大使馆的大门,受到使馆工作人员列队欢迎。

这是一幢两层西洋楼房,是原国民党驻苏“大使馆”的馆舍,自从戈宝权代办奉命将其接收之后,已经根据需要进行了重新布置。

王大使下车后顾不上休息,立即主持举行升国旗仪式。

在瑟瑟晨风中,鲜艳的五星红旗首次在异国他乡冉冉升起。这旗帜向世界表明了新中国已经走上国际外交舞台,新中国的外交官已迈向了世界。

11月1日下午,王稼祥前往苏联外交部,拜会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

王大使向葛罗米柯递交了国书及颂词的副本,以及将参加递交国书仪式的人员名单。

双方商定,于11月3日递交国书。

11月3日中午12点半,苏联外交部交际司官员乘最高苏维埃主席的汽车驶抵中国大使馆,恭迎王稼祥大使前往克里姆林宫。

王大使身穿笔挺的黑色中山装礼服,面带微笑,在苏联外交部交际司副司长布舒耶夫的陪同下,乘上苏维埃主席的汽车向克里姆林宫驶去。

中国大使馆公使衔参赞曾涌泉、参赞戈宝权、武官边章武等其他中国外交官乘大使馆的汽车紧随其后。

当汽车驶到克里姆林宫的鲍罗维兹基门时,克里姆林宫卫戍司令来到王稼祥大使车前行军礼致敬,并随即乘车在前面引导礼车驶向宫内苏联政府大厦。

在大厦前,大厦卫戍司令向王稼祥大使行礼,并同交际司长一起陪同王稼祥乘电梯来到大厦三楼。

礼宾官先引导王稼祥大使来到苏维埃主席办公室同苏方有关官员认识、寒暄之后,再由宫内礼宾官员引导至典礼大厅。

王稼祥大使在大厅中央站定,曾涌泉、戈宝权参赞,边章武武官等按职衔高低同苏联外交部官员交错着站立在他的身后。

这时,大厅一侧一扇高大的房门打开,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什维尔尼克迈着沉稳的步子走进来。

紧随其后的是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秘书高尔金、副外长拉甫伦杰耶夫,以及外交部远东司的官员。

按照礼宾程序,什维尔尼克在距王稼祥大使四步之遥的地方站下,由交际司副司长布舒耶夫上前将王稼祥大使介绍给什维尔尼克主席。

随即,王稼祥大使宣读颂词。

王稼祥大使宣读完颂词,再由苏联外交部官员宣读了俄文译文。然后,王稼祥大使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署、周恩来外长副署的国书呈递给什维尔尼克主席。

什维尔尼克郑重地接过国书,再把它转递给礼宾官,然后致答词。

答词完毕,什维尔尼克介绍王稼祥大使同在场的其他苏方官员相见,然后请王大使到他的办公室进行交谈。

谈话结束后,大家回到典礼大厅。宾主合影留念后,什维尔尼克同王稼祥大使握手告别。

历时35分钟的递交国书仪式结束。

从这一刻起,新中国第一位驻外使节开始正式履行他的职责。

毛泽东定下的建交原则

在最初给我外交部发来的回函中,大多数国家一般只是做个比较含混的姿态,表示一下愿与新政权保持非正式的接触,静观局势的进一步发展变化。而有的则想借此机会求得新政权对其原外交人员地位的承认。

10月6日,澳大利亚政府致函周恩来外长,内称:

澳大利亚联邦的英皇政府正在仔细考虑北京中央人民政府的通知。当此研究尚未完成之际,由于一向存在于澳大利亚及中国之间的商务和政治上的友好与互利关系,澳大利亚政府建议:为了两国政府的更大的便利及为了促进两国间的商业,南京澳大利亚大使馆与上海澳大利亚总领事馆与中国方面适当当局须保有非正式的联系。

10月9日,葡萄牙前驻上海领事致周恩来外长的信函中转达其政府的态度:

葡萄牙政府对阁下来函已作最慎重之考虑,并愿表示,葡萄牙政府诚恳愿意在将来维持并发展经常存在于葡萄牙与中国两国人民间之友好关系。在此种情况中,葡萄牙政府希望在研究阁下来函及所述及之情况期间,建立与葡萄牙领事馆之非正式关系。

10月26日,原加拿大驻南京大使馆代办向黄华转来其政府口信,表示加拿大政府正在认真研究毛泽东主席的公告和周恩来外长的公函,在此期间,希望中国中央人民政府能按国际通常对待领事的办法,准许加拿大在华领事行使正常职权。

随着新中国政权的巩固,一些原来持观望态度的国家也开始调整它们的策略,宣布承认新中国。

印度政府先是于10月7日给周恩来外长发来电报。

随后,又于12月30日来电表示:在“对于中国嗣后的发展加以审慎的考虑后,决定和应当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表示印度政府与贵国政府进入外交关系的希望”。

第二天,印度政府又经过印度驻南京原大使馆代办转告中国政府:“印度政府业已撤销其对国民党政府之承认,依据此点,印度政府曾经通知国民党政府驻德里大使此后将停止与彼之一切外交关系。”

到1950年,已有缅甸、印度、英国、锡兰、挪威、丹麦、以色列、阿富汗、芬兰、越南、瑞典、巴基斯坦、瑞士、荷兰、印尼等国宣布承认新中国。

各社会主义国家迅速承认新中国是预料之中的事,而包括英国在内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这样快地宣布承认,则多少有点出乎意料。对此,人民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如果按照一般的国际惯例,只要两国政府互相致电承认对方,也就可以视为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的开始。但是,新中国此时所面临的情况是,很多国家还没有断绝同国民党残余势力的联系,有的在观望,有的虽然声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暗地里却仍支持国民党流亡政权,甚至还有的人正试图制造“两个中国”。

在联合国当中,有些已宣布承认新中国的国家,却仍在支持国民党集团。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共同纲领》第五十六条所确立的“凡与国民党反动派断绝关系、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友好态度的外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之谈判,建立外交关系”的原则,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凡外国与我建立外交关系,必须满足我方三个先决条件:

一、必须先断绝同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外交关系”;

二、在联合国中支持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

三、把现在该国领域内的属于中国所有的财产及其处置权完全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接受这三个条件,双方才可以就建交的具体程序等事宜进行磋商,经过商谈确定建交的时间和互派使节等事项。

缅甸是继苏联之后第一个明确表示承认新中国并希望跟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因此,中缅建交谈判就成了上述原则的首次应用。

12月19日,毛泽东电报指示:

缅甸政府要求建立外交关系问题,应复电询问该政府是否愿意和国民党断绝外交关系,同时请该政府派一负责代表来北京商谈建立中缅外交关系问题,依商谈结果再定建立外交关系。此种商谈手续是完全必要的,对一切资本主义国家都应如此。如果某些资本主义国家公开宣布和我们建立外交关系,则我方亦应去电该国叫它派代表来华商谈建立外交关系问题……

毛泽东的指示确立了中国同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做法。

1950年1月18日,缅甸联邦政府外长电告中国政府:

缅甸政府已于声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日,断绝了同国民党当局的外交关系,并且关闭了国民党在仰光的“大使馆”。同时,缅甸联邦政府决定,派缅甸原驻南京大使馆一等秘书兼驻昆明总领事吴辟先生为谈判代表前往北京,同中国方面进行建交谈判。

吴辟当时还在昆明,缅方希望中方能为其顺利抵达北京创造条件。

4月26日一早,吴辟带着秘书吴藻文等乘京沪直达车抵达北京。外交部办公厅交际科派人在车站迎接吴辟一行,并安排他们在六国饭店住下。

4月29日,吴辟来外交部礼节性拜会章汉夫副外长。

会客室里,交际科长韩叙将吴辟引见给章汉夫。

吴辟在南京和昆明任职时,曾经跟国民党政府各级官员打过不少交道,但他还是第一次同中国人民政府的高级官员接触,因此他看上去多少显得有点拘谨。

43岁的章副外长显得非常潇洒,言谈举止当中透着江浙人所特有的儒雅、干练和机敏。

章汉夫热情地同吴辟握手,询问了他一路上的情况,并进行了一些礼节性的交谈。

5月5日,吴辟再次来到外交部同章副外长会晤。

双方寒暄之后,先由吴辟宣读了缅甸政府任命其为缅方谈判代表的声明,随后章副外长根据经周恩来外长批准的既定方针,向吴辟介绍中方考虑的谈判程序。

吴辟对中方提出的谈判程序表示赞同,并说在研究之后将会就第一个问题给予答复。

一个星期之后,双方再次会谈。

8月7日下午6点,吴敏登在中南海勤政殿向毛泽东主席递交了国书。

中缅建交谈判进展十分顺利,由此证明中央确定的同非社会主义国家的建交原则的正确。

在缅甸之后,新中国同巴基斯坦、瑞典、丹麦、瑞士等国的建交谈判也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比较顺利地完成了相关程序。

大使馆的“安营扎寨”

随着外交关系的建立,各国外交人员陆续抵达北京,开始大使馆的建馆工作。

外交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很多事情还非常繁琐。新中国外交是“另起炉灶”白手起家,事无巨细,都要从头开始,摸索着前进。

根据《日内瓦外交关系公约》,外交官享受外交特权与豁免权,也就是说,外交官人身不受侵犯,不得进行搜查、逮捕或拘禁。大使馆、公使馆、领事馆的馆舍和使馆的文件、档案等也同样不能侵犯。不过,外交官也不能在使馆里拘留其他人员。外交官携带的物品可以免关税,也不交纳当地的一些捐税等等。

这一切,都要有相关的规定来实施和保障。

还在各国开始建馆之前,外交部考虑到外交使团对房子的需求,就已经对北京市内适合作为大使馆馆舍的房子进行了调查了解。

1949年11月9日,外交部根据了解到的房源情况,致函给北京市房产委员会,提出为波兰、捷克、保加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蒙古和朝鲜等八个国家提供使馆馆舍。根据北京市公逆产清管局的介绍,初步选中了帽儿胡同四号,西堂子胡同一号、二号、十二号,赵堂子胡同二号,内务部街四十五号,太仆寺街新建胡同三号等八处房产作为以上使馆馆舍。

当时,新中国刚刚成立,人民政府各机关单位都需要办公用房,房子本来就比较紧张,而适合做使馆的房子就更不多。后来各国虽然都选中了自己的馆舍,但也不是十分满意,像波兰、罗马尼亚嫌办公和住宿过于分散,而蒙古、朝鲜等国的使馆所在位置交通不十分便利。

考虑到上面说的这些情况,外交部经过认真研究,提出各国可以申请地皮自建使馆。原则是费用由各使馆自己解决;建筑形式由其自定,但要经过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委员会审查;所占地皮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并要支付租金等等。至于建设使馆的地点,考虑可以在东单广场和东长安街南面一带。

当时瑞典、缅甸等国家提出了希望自己购置房产的要求。

同时,中国驻瑞典、缅甸大使馆在当地租房也很困难,一直没有合适的馆舍,影响外交工作的正常开展,于是使馆提出自己买房子作为馆舍。

国内同意了使馆的建议,驻瑞典、缅甸大使馆很快也看好了房子。

当我使馆向对方政府正式提出购房要求的时候,对方提出,按照外交互惠原则,既然中国大使馆要在他们这里买房子,那么,他们驻北京的大使馆也应当可以在北京购置房产。

外交部答复对方,购房可以,但按照政务院1950年12月发布的《关于外国教会及外国人在华房地产处理原则》规定,不能包括地产,也就是说,地皮不能买。

按照瑞典、缅甸以及当时欧洲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使馆要买房子,是可以连房产带地皮一起购买的,所以,他们认为中方只卖房子不卖地皮的规定不符合互惠原则,使中国大使馆的购房计划搁浅,一直拖了下来。

于是外交部请示中央,建议同意瑞典、缅甸提出的互惠要求。中央同意了外交部的建议。

除了房子,还有一个外国使馆的汽车问题。

经过外交部交际处紧锣密鼓的辛勤工作,各方面的安排进展得比较顺利,为各国驻华使馆外交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积极有效的保障,这在当时是非常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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