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的安全观
尽管自由主义者不否认,人类要实现永久和平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但自由主义者对人类的未来不如现实主义那样悲观。自由主义者认为人类经过努力是有可能实现永久和平的。
在安全领域,新自由主义的视角大略有三种,即政治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和制度自由主义。国际关系学者也将这三种视角形成的理论称为民主和平论、贸易和平论和制度和平论。这三种理论几乎都缘起于康德的《永久和平论》。康德提出,和平与安全有赖于以下三个要素。一是共和宪制,即代议民主制。在代议制民主下,公民享有自由和法律意义上的平等,政府权力分离。二是体现国际商业和自由贸易联系的“世界法”。这种世界法可以创造鼓励和平而非冲突的物质刺激的跨国纽带。三是根据国际法和国际组织中的条约建立的“和平联盟”。这样的国际组织可以提供和平解决国际冲突的制度框架[13]。在康德哲学思考的启发下,国际关系学者将这三种假设深化成为具有一定实证性质的理论。
一些人将民主和平论当成一种偏颇的意识形态,或是帝国主义企图对某些国家进行和平演变的工具。但实际上,民主和平论已经得到实证研究的支持,许多国际关系学者已经对二战后民主与和平的相关性进行了量化分析和经验检验。民主和平论的基本命题是:民主国家几乎不相互打仗,而且往往倾向于通过和平方式来解决它们之间的争端和矛盾。学者们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在社会文化上,民主国家在民主社会和文化中学会了妥协的艺术,民主国家的公民在解决国内政治争端时,不会动不动就使用武力,而是倾向于用协商、选票和法律来解决问题。这些国家进而倾向于用同样的方式来解决与其他民主国家之间的矛盾。在社会制度上,民主制对决策者的约束可以提高发动战争的难度。民主国家的分权制衡使得行政部门要打仗就必须找国会要钱,这减少了发动战争的可能性;另外,世上没有常胜将军,万一战争失败,民主国家的领导人很可能就会受到民众的指责而下台,这使得他们一般不会轻易选择暴力手段[14]。
对“民主和平论”提出质疑的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有人认为民主和平论者在价值上预设了西方“民主”制度优于其他政体,有人认为近现代国际关系史中存在民主国家相互打仗的反例,有人批评民主和平论者对民主这一核心概念的界定是不明确的。这几种批评虽都有道理,但是都未能从根本上证伪民主和平论。真正对民主和平论形成挑战的,是部分学者在对战争的频率的定量分析方面取得的成果。这些学者发现,不仅民主国家之间发生的战争少,独裁国家之间发生的战争也很少。发生战争和冲突最多的国家是民主化过程中的国家[15]。所以,尽管民主国家之间不容易发生战争,但如果为了世界安全迫不及待去推广民主,恐怕在民主化没能完成之前,人类就要先承受战争的苦难了。
通过经验检验和逻辑分析,有学者提出经济相互依赖对和平与安全的前景有着明显而独立的贡献。双边相互依赖的国家或对全球经济开放的国家——无论民主与否,都倾向于使用和平方式来处理对外关系;经济开放性(以进出口贸易总量与GDP的比值来衡量)较高的国家,即使双边贸易与投资是有限的,也会因为经济收益的诱惑而降低采取军事手段的欲望[16]。因此,相互依赖的、经济开放的西方发达国家,更可能是和平的。
但是,这种和平并不一定等于安全。美日在20世纪六十七年代的经贸摩擦之所以没有演化为政治矛盾,很可能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敌人——苏联,而一战前英德之间的贸易往来相当频繁却未能制止战争爆发,说明贸易和相互依赖对和平的作用恐怕有限。况且,贸易和相互依赖也常常导致利益分配方面的摩擦和冲突,贸易双方的不对等关系甚至会把相互依赖变成单向依附。当强国在经济上控制了较弱的贸易伙伴后,即使不施以政治压力和军事压力,弱国也会感到不安全——如同一个人的家当都被别人拽在手上,心里肯定会担心不已[17]。
至于国际制度与世界安全的关系,早在国际关系学科诞生之初就是一个热门议题了。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发生于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间的论战,核心辩题是国际制度是否能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理想主义强调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重要性,视之为维护国际秩序的有效工具;现实主义则认为离开权力均势,国际组织也常常名存实亡。
二战的爆发,使这场争辩以现实主义的胜利而告终。但人类对国际制度的期待并未因为国联的失败而减弱,二战之后建立的联合国体系是人类通过国际制度来寻求安全的又一次尝试。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国际组织数量的激增及其作用的加强,即使新现实主义者也不再否认国际组织的地位和影响,虽然他们仍强调国家是国际政治的主要行为体。另一方面,理想主义的继承者——自由制度主义更加强调包括国际组织在内的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在自由制度主义者的努力下,人们提及国际组织常常会把它与国际正义、秩序、和平、合作以及国际法、国际制度/机制等概念联系起来,并赋予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国际法主体地位。
已经有学者对国际组织的和平功用进行了经验分析。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尽管相比民主和贸易而言,政府间国际组织对和平的贡献比较小,但国际组织还是有助于减少国家间兵戎相见的机会。更何况,政府间国际组织还可以通过促进民主和贸易间接地促进和平,因此其对和平的积极影响也是非常重要的[18]。迄今为止,国际制度对安全的积极作用依然得到公认,还没有任何学者能证明,在二战以后,国际制度对安全没有起作用或起了负面作用。可以说,相对民主和平论和贸易和平论而言,制度和平论是自由主义安全观里最具理论和事实说服力的一部分。
制度和平论虽能促进和平,但似乎还不能称之为消灭战争的救世良方。首先,国际制度未必能完全制约强国的行为,强国可能会为了维护或增加其权力而破坏制度。比方说20世纪30年代的国联就没能有效制止日本对中国的侵略。第二,国际制度在处理武器扩散、跨国犯罪和环境保护等问题时作用比较显著,而在对付突发事件时,由于机制性缺陷和需要大国协调等因素而效率相对低下。第三,国际制度有时也被用作进行战争的工具,即制度在内部可以营造和平与秩序,但对外则可能意味着战争与威胁。如昔日的北约和华约都是确保组织内的安全而威慑组织外的其他国家[19]。
由此看来,自由主义为世界安全开出的三味药方都不能彻底解决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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