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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元对抗与恐怖暴力

时间:2023-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当今世界的民族冲突往往和恐怖暴力活动紧密交织在一起。北爱尔兰民族冲突的类型属于“政治暴力冲突”。这些在冲突中拥有武器的准军事组织制造的恐怖暴力行为构成了对北爱尔兰和平的最大的威胁。英军进入北爱尔兰,使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的直接冲突转变为共和军与英军之间为围堵对方而产生的组织性武力冲突,再掺杂忠王派民兵组织的暴力活动。但为有效打击恐怖主义,英军的安全系统权力不断得到提升。

第四节 两元对抗与恐怖暴力

当今世界的民族冲突往往和恐怖暴力活动紧密交织在一起。所谓恐怖主义是指一种旨在通过制造恐惧气氛、引起社会注意以威胁有关政府或社会、为达到某种政治或社会目的服务的、无论弱者或强者都可以采用的、针对非战斗目标(特别是无辜平民目标)的暗杀、爆炸、绑架与劫持人质、劫持交通工具、施毒、危害计算机系统以及其他形式的违法或刑事犯罪性质的暴力、暴力威胁或非暴力破坏活动(34)

民族冲突的类型依其强度可粗分为:政治暴力冲突、低强度冲突、高强度冲突。北爱尔兰问题与西班牙巴斯克问题同属于政治暴力冲突,以色列与巴勒斯坦问题以及南斯拉夫问题属低强度冲突,车臣问题与卢旺达问题则属于高强度冲突(车臣战争在1994—1996年之间已夺走4万—8万人的性命,而卢旺达冲突则夺走50万人以上的生命(35)。北爱尔兰民族冲突的类型属于“政治暴力冲突”。北爱尔兰的政治暴力方式包括狙击、暗杀、汽车炸弹、汽油弹、人肉炸弹和威胁;在受害者中间,一般的民众占了一半以上。

自从英国开始对爱尔兰殖民以后,爱尔兰岛上的人民基本上很难置身于恐怖暴力和动乱之外,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受到了严重影响。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末民族冲突激化以来,冲突双方都组织起了自己的准军事组织,向对方实施恐怖暴力行为。亚里士多德认为“有武器的非正义是最危险的”(36)。这些在冲突中拥有武器的准军事组织制造的恐怖暴力行为构成了对北爱尔兰和平的最大的威胁。1969年升级的动乱引发英军入驻,而英军的入驻有效地防止了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间的直接冲突。英军进入北爱尔兰,使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的直接冲突转变为共和军与英军之间为围堵对方而产生的组织性武力冲突,再掺杂忠王派民兵组织的暴力活动。但到90年代,冲突模式又更多地转变成忠王派民兵组织的大型暴力活动,造成死伤更是超过共和军所为。民族间的暴力冲突在1994年达到巅峰,一年便造成468人死亡。自1969年统计到2000年,北爱尔兰问题一共造成北爱尔兰3372人死亡,并造成英国、爱尔兰与欧洲其他地区共235人死亡(37)。数据显示,近30年北爱尔兰问题造成的死亡人数,大约三分之二与爱尔兰共和军有关,但根据2001年的数据,新教徒忠王派民兵组织需对四分之三的北爱尔兰丧生者负责(38)

天主教徒的准军事组织是爱尔兰共和军。“爱尔兰共和军”创建于1919年1月,是爱尔兰天主教徒的秘密军事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游击和恐怖活动,其宗旨是要建立一个由它领导的统一的爱尔兰。二战期间,该组织曾与纳粹德国有过来往,其活动时起时伏。1969年北爱尔兰民族冲突加剧,“爱尔兰共和军”乘机活跃起来。这期间,“爱尔兰共和军”的部分激进成员从该组织中分裂出来,组成了“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1972年又有小部分人离开“临时派”另外组成“爱尔兰民族解放军”。在所有这些派别中,“临时派”从事的活动最多,能量也最大。该派公开提出要“用枪和炸弹”求得南北爱尔兰的统一。他们四处出击,在英国各地实施爆炸、劫持、暗杀等活动,无所不为。可以说,近30年来“爱尔兰共和军”搞的多数重大恐怖活动均是该派所为。

爱尔兰共和军分裂后,官方共和军(OIRA)在1972年3月因暗杀天主教徒巡警遭到天主教徒妇女团体反弹而从此宣布停火,而临时共和军(PIRA)则继承共和主义者激进军事行动路线,继续对英军、爱尔兰皇家警察、忠王者民兵组织甚至于新教徒平民发动暗杀行动(39)

同样,新教派也有自己的武装组织,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其中主要的合法武装组织是由当地人组成并由军队控制的“北爱尔兰防团”,该组织拥有约7500名武装人员,其中2/3是业余时间参加的民兵。1971年成立的“北爱尔兰防卫协会”则是新教派最大的准军事力量,在全盛时期,其成员曾多达4万人。目前其成员仍维持在1.2万人左右。该组织的长远目标是在北爱尔兰恢复单一的新教“奥伦治国家”。虽然该协会主席公开鼓吹“以恐怖对付恐怖主义者”,其成员亦常实施暴力活动,但该协会仍维持了合法地位,并于1981年成立了其自己的政党“北爱尔兰民主党”。此外,其他活动较多的新教激进组织还有“北爱尔兰自由战士”、“北爱尔兰志愿军”、“奥伦治志愿者协会”等。前两个组织由于从事针对爱尔兰人的恐怖活动已被政府宣布非法,后者则以每年的7月12日组织新教奥伦治节游行而著称。

北爱尔兰因民族对立产生的冲突强度相对较低,还是属于政治暴力冲突。与国际战争相比,虽然北爱尔兰问题所导致的民族冲突持续不断,但由于受到后来英军介入的限制,冲突还是维持在英国军队可以控制的范围。同时,由于北爱尔兰冲突双方往往是居住在同一个城市,冲突也直接影响到了他们自身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民众对冲突往往持一种反对的态度,这对双方的军事组织都形成了一种压力。所以,在北爱尔兰还未出现一种无政府的失控状态。尽管如此,自1969年起延续至今的动乱,在新旧教徒之间造成了深远、重大而难以磨灭的影响。第一,暴力冲突在双方之间造成了不断加深的紧张关系与仇恨,为以后两个民族通过妥协来实现和平制造了障碍;第二,北爱尔兰民众因受到暴力胁迫而被迫剧烈、大规模地流动,这为冲突又制造了新的来源;其三,英国政府为了打击北爱尔兰的恐怖暴力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反恐怖法律和措施,包括派军队固定驻守在街头,并实施紧急法令,引发了人们特别是天主教徒对公正性或侵害人权的质疑(40)。1922年斯托蒙特政府就制定了特别法(Special Powers Act),允许政府有权力在维持和平与秩序必要时采取措施和颁发命令。法规几乎赋予安全部队无限制权力进入屋内和搜索拘禁或扣押任何人或交通工具。无需拘票逮捕并拘禁任何人48小时以便侦讯,可以不经审判或定罪地不定期拘禁任何人。任何人从事危害和平和秩序者而被监禁,即使行为非法规所禁止者。这项法律广泛地遭到人权组织的批评,在后来民权运动中被强烈要求废除。英国直接统治北爱尔兰后,这项法律在1973年被废止。英国在1973年制定了北爱尔兰紧急条款法,大幅增加英军防止动乱与审问的权力。但为有效打击恐怖主义,英军的安全系统权力不断得到提升。从1972年到1976年,把在民族冲突的民兵组织人员看做是政治犯,对其实行“特殊地位”的政策。他们在监狱中可以穿自己衣服,不必服劳役,食用亲人供给的食物,较多机会会见访客和在饮食部购物。此种特殊地位制度给北爱尔兰共和军囚犯提供了特别的待遇。在这种情形下,新教徒认为英国当局承认恐怖主义罪犯若干政治地位是向共和军低头。后为了避免被视为向恐怖主义低头,英国政府废除将民兵组织的暴力活动视为出于政治动机的原有政策,而导致共和军后来发起绝食抗议活动。1981年北爱尔兰监狱发生的绝食事件在英全国引起了连锁反应和严重的社会骚乱。自这年3月1日开始,被关押在北爱尔兰贝尔法斯特监狱的“爱尔兰共和军”成员博比·桑兹在狱中组织绝食,要求政府给予所有“爱尔兰共和军”在押人员以政治犯待遇。但英政府坚持认为共和军人员是搞恐怖活动的刑事犯而拒绝了他们的要求。桑兹等8名爱尔兰共和军成员绝食死亡。爱尔兰共和军为此接连进行报复性恐怖活动,北爱尔兰各大中城市不断发生纵火和群众骚乱。特别是8月5日,在第8名绝食者死亡之后,爱尔兰的6个城市和英国的伦敦、利物浦、曼彻斯特同时发生了爆炸和骚乱,造成了军警和平民的巨大伤亡。北爱尔兰发生的绝食死亡事件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强烈反响。特别是在美国的1300万爱尔兰人后裔中出现了一股支持爱尔兰民族主义的浪潮。许多爱尔兰裔美国人和社会团体开始“深深卷入北爱尔兰的政治斗争”,他们为爱尔兰的民族主义组织提供经费,有时甚至还提供武器(41)

表1:1969年至1996年在北爱尔兰冲突中死亡人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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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ony Gallagher, After the War Comes Peace? An Examination of the impact of the Northern Ireland Conflict on Young People,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Vol.60,No.3,2004,pp.629-642.

总的来看,天主教徒对英国逐渐扩张在打击民族冲突中反暴力行为的权力持一种反对的态度,认为是为了借反恐怖行为之名行打击天主教徒之实。然而,新教徒则愿意在政治混乱时期接受限制人权,并认为英国政府在这项议题上并没有不公正(42)。北爱尔兰长期的流血冲突给双方和英国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最终使各方认识到只有通过非暴力的和平方式,问题才有解决的希望。

表2:主要年份北爱尔兰暴力事件和死亡人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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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ww.psni.police.uk/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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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969年至1999年北爱尔兰主要冲突各方死亡人数图

来源:Bernadette C. Hayes,Sowing Dragon’s Teeth: Public Support for Political Violence and Paramilitarism in Northern Ireland, Political Studies, 2001 Vol.49,pp.901–922.

【注释】

(1)John D.Brew with Gareth I.Higgins,Anti-Catholicism in Northern Ireland,1600-1998:the Mote and Beam,London:Macmillan,1998,pp.92-93。

(2)John Darby,op.cit.,p.49.

(3)John Darby,op.cit.,p.49.

(4)John Darby,op.cit.,pp.50-51.

(5)John Darby,op.cit.,p.66.

(6)John Darby,op.cit.,p.56.

(7)John Darby,op.cit.,pp.50-58.

(8)Lynne Shivers and David Bowman,More Than the Troubles:A Common Sense View of the Northern Irenland Conflict,Philadelphia:New Society Publishers,1984,p.70.

(9)John Darby,op.cit.,pp.125-127.

(10)Alex McEwen, Public Policy in a Divided Society: Schooling, Culture and Identity in Northern Ireland,Aldershotand Brookfield:Ashgate,1999,pp.8-9.

(11)John Darby,op.cit.,p.61.

(12)John Darby,op.cit.,pp.12-13。

(13)John Darby,op.cit.,pp.14-15。该所新大学便是北爱尔兰仅有两所综合大学中的“阿尔斯特大学”(the Ulster University),它后来设立在科尔林(Coleraine)。

(14)Joseph Ruane and Jennifer Todd, The Dynamics of Conflict in Northern Ireland:Power, Conflict and Emancipation,New York:the press of 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1996, pp. 71-73.

(15)Thomas Hennessey, Dividing Ireland:World War I and Partition, New York:Rouledge, 1998,p.116-120.

(16)John McGarry and Brendan O’Leary,Explaining Northern Ireland:Broken Images,Oxford: Blackwell,1995,pp.92-93.

(17)Henry Patterson,op.cit.,p.40.

(18)Henry Patterson,op.cit.,pp.44-46.

(19)J.Ruane and J.Todd,op.cit.,p.66.

(20)John Darby,op.cit.,pp.81-85.

(21)John Darby,op.cit.,p.90;PaulNixon,op.cit.,p.15.

(22)Paul Dixon,Northern Ireland: the Politics of War and Peace, Basingstoke and New York: Palgrave,2001,p.15.

(23)Paul Dixon,op.cit.,pp.9-11.

(24)John Darby,op.cit.,pp.25-26.

(25)John Darby,op.cit.,pp.26-27.

(26)马戎:《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05页。

(27)Paul Dixon,op.cit.,p.22.

(28)John Darby,op.cit.,pp.33-34.

(29)马戎编:《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80页。

(30)John Darby,Conflict in Northern Ireland,p.67.

(31)John Darby,op.cit.,pp.72-74.

(32)John Darby,Scorpions in a Bottle,pp.59-69.

(33)John Darby,op.cit.,pp.81-83.

(34)胡联合:《当代世界恐怖主义与对策》,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第28页。

(35)John Darby,Scorpions in a Bottle,p.17。

(36)[美]马丁·李普塞特著,张绍宗译:《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37)John Darby,op.cit.,pp.62-64;Paul Dixon,op.cit.,p.24.

(38)URL:http://news.independent.co.uk/uk/ulster/

(39)PaulDixon,op.cit.,pp.132-133.

(40)John Darby,op.cit.,pp.64-65.

(41)洪建军:《北爱尔兰问题的历史背景及重大事件》,《国际资料信息》,2000年第1期。

(42)John Darby,op.cit.,pp.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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