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还是一如改革开放初期,以“旧瓶装新酒”的方式进行吗?萧功秦认为:“就其本质而言,中国后全能主义政治的意识形态发展,采取的不是抛弃革命意识形态的传统资源,即不是在这些传统概念资源以外,另起炉灶,别立堂构,而是通过对传统意识形态符号的创造性诠释,来实现意识形态对新时期的适应。”[2]萧功秦的上述论述对于概括改革开放初期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是非常精确的,但随着改革的深化,民众对改革的认同,主流意识形态的建构方式正在发生变化。以往“旧瓶装新酒”式的建构方式只是在新旧意识形态交替时的权宜之计,因为这种建构方式虽然能以最小代价、最高效率进行主流意识形态建构,而且历史证明,可能是当时的最佳选择,但这种建构方式依附于过去的意识形态资源,着眼于解决新、旧意识形态交替的实际问题,很难产生全新的、独立的主流意识形态系统。改革派最初的意识形态创新是将“实践标准”代替“以阶级斗争为纲”,也就是说评价一切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方法,是将它们放到实践中去检验,看能否取得积极的效果。改革开放政策本身也是被检验的对象,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高速增长,证明了改革派所推行的改革开放政策是真理,同时也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是,万一经济增长停滞甚至恶化,是不是就意味着改革开放政策不是真理了?如果这样的话,中国共产党可能会陷入合法化危机。随着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国经济与世界其他经济体的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大,在全球经济的影响下,中国经济增长放缓乃至萧条的风险仍然存在。因此,超越改革初期“实践标准”的意识形态建构,重建主流意识形态系统,是中国共产党维护其执政合法性的必然选择。
中国共产党重建主流意识形态系统的探索,开始于1987年10月的中共十三大,十三大报告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1997年9月的中共十五大又重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概念并非十三大首次提出,1979年9月,叶剑英在国庆30周年讲话中就曾表露了这一思想,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第一次明确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但都没有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系统的阐述。邓小平南方谈话后,经济的市场化导致民营经济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上升,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有人以“万言书”的形式,认为经济的市场化已经威胁到党和国家安全,暗示中国已经不再是社会主义了。中共十五大又重申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十五大报告指出:“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就生产力发展水平来说,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就决定了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中国作为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为了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目标,就必须“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是个很长的历程,用邓小平的话说,要有一百年。因此,只要这个阶段还没结束,就要补市场经济的课,“大胆利用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与组织形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既成功使用了原有的意识形态话语,又赋予了市场机制意识形态合法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突破了“实践标准”的限制,跨出了主流意识形态重建的第一步。
2002年2月,江泽民在广东考察时提出了“三个代表”思想,并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三个代表”的基本内容是:“(1)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2)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3)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思想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在深化改革背景下,重建主流意识形态系统的新尝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进行主流意识形态的重建工作?因为重建的时机已经成熟,而且时势所迫,不得不为。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担心会造成长期受革命斗争意识形态教化的民众思想混乱,所以完全另起炉灶重建主流意识形态时机尚不成熟。新世纪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民众对改革开放已经有了普遍的认同,因此主流意识形态重建的条件已经具备。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不平等、社会道德滑坡、吏治腐败等社会问题挥之不去。正如原中央党校副校长郑必坚所指出的,“三个代表”的提出,是试图从理论上应对影响中国的3种现象: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中国社会、社会组织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基层党组织的涣散和改进基层党组织的需要[3]。
江泽民明显强调“三个代表”中的第一个代表,即“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江泽民认为,经过20年的经济改革,中国的社会阶级结构已经发生了变化,应该将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吸纳进中国共产党。“三个代表”提出后,中国共产党开始吸收来自私营经济的企业家和知识分子入党,说明中国共产党有意扩大政治基础,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在“三个代表”理论的基础上,胡锦涛的意识形态创新更专注于对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解决。2003年7月,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具体表述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乍一看好像是生态主义,或者可持续发展的话语,但科学发展观具体落实为5项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从这“5项统筹”我们不难发现,科学发展观并非从生态层面谈可持续发展,它是有针对性的。科学发展观针对的应该是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贫富分化和社会不公平日益加剧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希望通过“5项统筹”建立有效的制度补偿机制,使社会分配更为公平,以缓解社会矛盾。
科学发展观具有明确的现实针对性,可主流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工具。拉斯韦尔和卡普兰曾经给意识形态下了个简短的定义:“意识形态是为了维系社会结构而运作的政治神话;乌托邦是替代性的政治神话。”[4]如果一套政治符号在政治过程中的功能是导致权力关系的根本变迁,称之为乌托邦;如果一套政治符号起着维系既有权力关系的作用,称之为意识形态。拉斯韦尔和卡普尔的定义强调了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作用。主流意识形态为统治阶级解决社会矛盾助力外,更应该为公众描绘一个美好社会的图景,以此激发公众的社会凝聚力,为实现美好社会理想而奋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正是回应了这样的要求。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述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007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科学发展观一起被写入了党章。一如胡锦涛的意识形态创新专注于对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解决的特点,和谐社会论明确承认社会矛盾的存在,并将之归结为经济转型的必然结果,但和谐社会论并不仅仅着眼于对社会矛盾的解决,而是高屋建瓴,描绘了一个美好的和谐社会的图景,强调了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作用。胡锦涛对和谐社会的阐述虽然比“三个代表”要具体,但和谐社会的内涵也正在不断丰富之中。
和谐社会论中的“和谐”,以及之前提出的“以人为本”等观念,与儒家思想暗合。有学者认为,和谐社会论吸纳了儒家思想的精神遗产,中国共产党意欲将儒家伦理和价值观等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精华引入主流意识形态体系。在天安门广场地区树立孔子雕像可能就是一个试探信号。也有人认为,孔子雕像在天安门广场地区树立百日后撤离,表明民众并不认同儒家思想,主流意识形态放弃了对儒家思想的接纳。关于孔子雕像在天安门广场地区废立问题,一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流意识形态与儒家思想的关系到底怎样?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
【注释】
[1]《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2]萧功秦:《中国的大转型:从发展政治学看中国变革》,2版,北京:新星出版社,2009年。
[3]〔美〕沈大伟:《中国共产党:收缩与调适》,吕增奎、王新颖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
[4]〔美〕拉斯韦尔、卡普兰:《权力与社会:一项政治研究的框架》,王菲易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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