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是信息技术与文化联姻的结果。作为一种与现实空间完全不同的虚拟空间和文化载体,网络不但改写了传统媒介的文化交流传播方式,而且日益发展成为社会文化重构的催化剂,“互联网及其催生的全球网络成为关于世界事务最为重要的信息源,它为国家、非政府组织、社会群体、公司甚至个人提供了充分地交换观点的机会”[3]。
(一)网络世界的产生和发展
网络作为当今世界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和渠道,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
1﹒互联网的起源
因特网是Internet的中文译名。它最早缘起于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的前身ARPA建立的ARPAnet。20世纪60年代末,正处于美苏冷战时期的美国,为了使自己的计算机网络在受到苏联的袭击时不致全部瘫痪,便由美国国防部的高级研究计划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ARPA)建设了一个专门用于传输军事命令与控制信息的网络,叫作“阿帕网”(ARPAnet)。阿帕网于1969年正式启用,当时这个网络仅连接了位于洛杉矶的加州大学、位于圣芭芭拉的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位于盐湖城的犹他州州立大学的4台计算机主机,供科学家们进行计算机联网实验用。这就是因特网的前身。
2﹒互联网的发展
1972年,ARPAnet在首届计算机后台通信国际会议上首次与公众见面,并验证了分组交换技术的可行性,由此,ARPAnet成为现代计算机网络诞生的标志。
到70年代,ARPAnet虽然已经由几台发展到好几十个计算机网络,但由于每个网络只能在网络内部的计算机之间互联通信,而不能实现不同计算机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于是ARPA发起了一项实现不同的计算机局域网互联的研究项目,这就是后人所称的“互联网”(internetwork)。
1974年,在研究实现互联的过程中,美国开发出使任何厂家生产的计算机都能相互通信的TCP/IP——著名的网际互联协议IP和传输控制协议TCP。其中,IP是基本的通信协议,TCP是帮助IP实现可靠传输的协议。TCP/ IP这两个协议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开放性。TCP/IP的规范和Internet的技术公开应用,使Internet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
1982年,美国ARPA接受了TCP/IP,选定Internet为主要的计算机通信系统,并把其他的军用计算机网络都转换到TCP/IP。1983年,ARPAnet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军用,称为MILNET,用于军方的非机密通信;另一部分仍称ARPAnet,供民用。此后,人们便把这个以ARPAnet为主干网的网际互联网称为Internet。
3﹒互联网走向世界
1986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将分布在美国各地的5个为科研教育服务的超级计算机中心互联,建立了基于TCP/IP协议簇的美国国家科学基金网NSFnet,准许各大学、政府或私人科研机构的网络自由加入,可以通过NSFNET访问任何一个超级计算机中心的资源,用户之间也可以相互交换信息、发送和接收电子邮件。到了1988年,由NSFnet连接的计算机数就猛增到5.6万台,此后NSFnet每年更以2到3倍的惊人速度向前发展。这一成功使得NSFnet于1990年6月开始替代ARPAnet成为Internet的主干网。
Internet的成功发展引起了IBM、MCI、MERIT三家公司的极大兴趣,于是1992年,它们联合组建了一个高级网络服务公司(ANS),建立了一个新的网络,叫作ANSnet,成为Internet的另一个主干网。由于ANSnet归属ANS公司所有,所以ANSne的出现,标志着互联网的应用开始由科研和教育领域走向商业领域。1995年4月30日,ANS公司接管了NSFNET,并在全美范围内组建了T3级的主干网,网络传输速率为44.746Mbps。而此时Internet的骨干网已经覆盖了全球91个国家,主机已超过400万台。在最近几年,因特网更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很快就达到了今天的规模。据统计,Internet已连接6万多个网络,正式连接86个国家,电子信箱能通达150多个国家,有480多万台主机通过它连接在一起,用户有2500多万,每天的信息流量达到万亿比特(terrabyte)以上,每月的电子信件突破10亿封。同时,Internet的应用也渗透到了各个领域,从学术研究到股票交易、从学校教育到娱乐游戏、从联机信息检索到在线居家购物等,都有长足的进步。据资料显示,目前在Internet的域名分布中,.com(商业部门域名后缀)所占比例最大,为41%;.edu(科教部门域名后缀)已退居二线,占有30%分额。去年在Internet的成长中,商企业域名的增加占了其中的75%。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络的出现与普及,在不断缩短国与国、人与人之间时空距离,使我们生活的世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地球村”的同时,也改变了传统的文化交流方式,为网络文化的产生和不同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崭新的公共空间。
(二)网络文化交流:全新的文化交流形式
文化交流离不开传播技术的强大支撑。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拓展了人的视野,改变着人们旧有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和认知模式,同时也加快了不同文化间交流的深度和广度,互联网日趋成为人们取得联系、实施文化交流的手段和工具。互联网在全球范围的方兴未艾,正在使软实力传播的载体经历一场革命性的变化。它颠覆了传统的文化交流方式、范围,使人类文化交流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代。
1.实现了文化的全球性交流
文化的交流需要借助于媒介手段和工具才能进行和互动。传统媒体出现之前,人们主要借助人际传播,实现文化信息的互换。文化间的对话、交流主要在区域的范围内进行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大突破了传统的民族或国家的疆界限制,大大延伸了人际交往、群体交往、组织交往的范围,使人们能够更加轻而易举地获得信息,从而为全球不同形态、模式的文化提供了广阔的交流和发展空间。
第一,网络本身就具有在全球传播信息的功能。网络创造了一个没有边界的赛博空间,在这个世界里,人们的相互登录和访问变得极为便利,大大提高了文化跨越国界交流的能力。正如有学者所说:“人的思想在穿越这些辽阔的现在可以接触的空间,不再留意边界,并无视垄断。”[4]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在互联网世界,每分钟有500万个电子邮件被发送,每小时有2500个音频邮件被发送,每天至少有3700万用户登录互联网,有8.3亿个web网页被点击。可见,网络对文化传播的国际化、世界化提供了现实的技术条件。网络连接了全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
第二,网络缩短了文化传播、交流的时空距离。网络具有开放性、自由性和可接触性的特点。互联网的兴起和数字技术革命的发展,不仅使不同国籍、民族与信仰的人可以借助无处不在的网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任意交流,而且还大大缩短了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时空距离,降低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和信仰的人们进行交流的成本,使信息发布和信息接收实现了双向意义上的全球化覆盖,从而使文化传播、交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传播、交流。如果说在20世纪60年代,麦克卢汉提出“地球村”还只是一种梦想的话,那么正如美国传播学家莱文森所说,如今“因特网把地球村变成了货真价实的比喻。换言之,它把地球村从比喻变成了接近于现实的白描”。[5]互联网的发展为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平台,不仅推动了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不同文明的沟通与融合,而且也使千差万别、天遥地迥的行为主体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成为可能。目前,国际互联网已将全世界240多个国家和地区联结成网,其覆盖面已超过拥有180多个成员国的联合国,在某种意义上已形成了“信息联合国”。
2.实现了文化交流主体的全球互动
在大众传播时代,传统的文化传播媒介是由国际政治的主体国家把控的,既是说国家充当着文化信息“把关人”(gate keeping)的角色。一方面,国家尤其是新闻媒体在信息采集、信息发布和信息审查等方面享有高度的垄断性,它们通过议程设置和舆论引导等功能,向他国公众反复传播和输送特定议题以及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国家或政府总会根据自己的立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文化信息向文化受众传送,所以,文化受众很难根据事件的是非作出自己独立的判断。由于政府往往能将重要的舆论掌握在自己手中,普通民众只能依赖于传统大众媒体,所以在第四次传播革命,即网络时代之前,民众只能作为“沉默的受众”存在着。人们文化信息的来源不仅受阻于把关人,而且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也易受他们的控制和左右,很难提出自己的观点而作出绝地反击。更不用说,运用这些传播媒介实现与外国公众的文化交流了。文化传播者和文化受众处于严重的非对等的线性传播状态中。
网络媒体的出现打破了政府对文化信息的垄断和政治壁垒,网络传播、交流突破了大众传播由点到面单向的线性传播方式,创造了全新的、平等的、没有强权和中心的、空前开放的信息空间,为不同文化的交融提供了便利的通道与平台。首先,实现了文化传播的“去中心化”。新媒体消灭了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权力不再集中于机构(如国家)、组织(资本主义企业)和符号的控制者(公司制媒体、教会)之手。它散布在财富、权力、信息与图像的全球网络中,在可变的几何学和非物质化的地理学系统中传播和嬗变”。[6]在这个公共领域和空间里,每个人都是信息一体化时代的“网中人”。在很多时候,他们既是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同时也是信息的消费者,从而每个人都可以个性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传播自己关注的信息,“在网络中,每个人都有可能不受政治、意识形态、技术、文字和逻辑能力、经济能力的严格限制,真正实现个人的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7]。从而“在大众传播史上第一次你将体验不必是有大资本的个人就能接触广大的视听群。因特网把所有人都变成了出版发行人”[8],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信息传播的双向互动。“当大众媒介转换成去中心化的传播网络时,发送者变成了接受者,生产者变成了消费者,统治者变成了被统治者,这样,被用来理解第一媒介时代(播放型传播)的逻辑就被颠覆了。”[9]在网络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传者的界限和角色变得日趋模糊,由此人类社会进入到了“人人即媒体,人人参与大众传播”的时代。他们可以通过网络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并针对某些普遍性的社会事件和热点问题形成公共意见。正如尼葛洛庞蒂所说:“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10]可谓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其次,实现了文化传播、交流的平等性。如上所说,在传统媒介时代,文化信息是由“把关人”把控,以单向、线性、垂直、大众化的传播模式和流程流动的。与之不同,网络搭建起来的虚拟社会消除了现实社会中既定的歧视和偏见,为人们提供了自由平等的交流文化信息的空间和平台。每个参与者,不论其肤色、种族、国籍是什么,年龄和性别又为何,都可以平等地进入其中,借助于E-mail、聊天室、讨论区、在线网络调查、新闻跟帖、RSS订阅、手机短信等多种新媒体工具,自由地冲浪,参与到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和探讨中去,从而影响国际舆论,推动自身所关心的社会问题议程,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只有大人物、权威、名人、领导才享有的那种宏大叙事“的权利”。“在‘万维网’上,每个人都是宇宙的中心。在控制空间(‘虚拟现实’)中,乡巴佬心理消失了,这里没有‘首都’,没有长官,也没有国家和政府。”[11]也就是说,网络为人们提供了自由、平等、民主的文化交流和传播模式。不仅如此,网络还突破了传统社会沟通模式的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局限,实现了多对多的网状沟通,扩大了沟通的范围,增强了对话的深度。
总之,由于网络文化的“去中心”和“去权威化”,及其双向互动性,给人类多元文化的非线性、水平性交流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使人类交往区域和交往能力相比过往获得质的提升和改变。
3.实现了文化传播方式的多样性
相对于传统媒体,网络技术的出现不但彻底改变了传统的单向性的交流模式,文化的交互性传播大大增加,同时还丰富了文化传播的载体和工具,使网络几乎具备了人类历史上几乎一切文化交流方面的功能。
(1)实现了文化的超文本传播。在超文本传播、交流出现之前,人类早期主要是借助以多介质平面媒介如文字符号、平面图像进行信息传播的,不仅大众传播媒介机构庞大、分工精细、程序繁杂、成本太高,需要庞大的运营资金支持,而且由于受版面、时段等频道报道空间的限制,信息的传递效率慢、滞后。正如肖恩·麦克布赖特等在其所著《多种声音,一个世界》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人类最初是发出一些原始的、来源于其身体结构的声音和姿势或手势,后来才逐渐创造一整套传递信息的手段:音乐和舞蹈、鼓声和火光等信号,图画和图形符号,包括象形符号和后来出现的表意符号。”[12]
网络媒体特别是全媒体的出现,在克服传统媒体的传送障碍,直接面向国际受众进行跨国界的传播的同时,还通过综合运用文字、音频和视频等多种传播形式,拓展了文化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所谓“全媒体是指综合运用文、图、声、光、电等各种表现形式,全方位、立体地展示传播内容,同时通过文字、声像、网络、通信等传播手段来传输信息的一种新的传播形态”。与传统媒体不同,新媒体主要是以图像为主导的后现代文化传播方式,视觉表达成为其突出的显性特征。马克·第亚尼在《非物质社会》一书中引用当代法国学者斯卡帝格利的话,对数字化进行了这样的描述:“一种声音或光线,均可以变成基本的数码系统,不仅可以储藏,而且可以输送,还可以随时复制,最后还可以发明和改造。如此一来,声音和视像、思想和行动,全部都数字化了。”[13]在这种超文本的文化传播模式下,文化受众有时只需借助既能传递声音、文字,又能传递数据、视像的全媒体,就可以在没有读懂对方国家文字的情况下,领略他国的文化风采。换言之,新媒体兼有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优点。它以其形象直观的方式解读与表现文化。人们通过有声有色、图文并茂、声情并茂的全媒体,就可以实现不同文化的交流。总之,网络条件下交流方式的这种变革无限制地被放大了文化传播的社会化过程,为不同文化全天候、立体化的交流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条件。
(2)新媒体技术催生了众多新媒体形态。在传统媒介时代,不同的文化要实现交流主要是通过语言和一些平面媒介如报纸、杂志来实现的。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但实现了传统媒介的高技术化,而且还不断催生出更为先进的新型媒介诸如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网络视频、IPTV、博客、播客和时下火热的微博、社交网站等。借助于各种智能网络和数字移动技术,普通公众用手机上网、看电视、听广播、随时随地拍摄事发现场,即时发布信息、披露事件真相乃至参与网络舆论互动等活动将越来越成为普遍之事。例如微博。微博对用户的发布状态没有过多的要求与限制,只需要一部手机就都可以在4A(Anytime、Anyone、Anywhere、Anyway)的情境下完成信息发送,并实现即时、顺畅的沟通。
总上,网络媒介技术的发展正在不断降低人们文化传播的进入门槛,使文化信息传播从文本型发展到了超文本的音、像、文、图各种信息之间互相转移的多媒体时代。它不但使人们的沟通手段逐渐从话音走向数据,而且也使交流方式日趋从单一走向多样,从平面走向立体。
(三)实现了文化的高效性传播
互联网络的出现与应用,不但实现了文化信息“零距离”的即时传输,还大大加快了文化传输的高效率。
1.新媒体基于数字化和信息化,实现了文本、图片、音频和视频等信息资源、素材的有机结合
在传统媒体时代,文化交流主要是借助文化符号和语言符号进行传播的。由于语言之间的差异,所以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不仅耗时费力,存在时间上的延迟,而且常常是不畅的。而在网络虚拟社会,虽然人们身居不同的世界,使用不同的方言,但由于网络利用统一的通信协议将信息转化为彼此可以交换的数字代码,“人类第一次可以用极为简洁的‘0’和‘1’编码技术实现对一切声音、文字、图像和数据的编码、解码,使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贮存和传输实现了标准化处理”[14],所以人们只需借助于键盘符号,就可以在计算机系统之间,将自己潜在的网络意识以数字化的形式整合于同一界面,从而实现跨国的文化信息传递,实现了世界范围内的网络互联和信息资源共享。“在信息方式下,电子媒介交流以种种令人吃惊的新方式令图像和语言改观。任何现实主义文辞都难以匹敌新的传播情境”[15]。
2.网络的传播速度加快
网络传输的速度是以光速计量的。在网络空间中,由于网络传送既不受国家地理边界的限制,又省却了繁琐的身份认证,人们借助无形的比特流,通过电子媒介、电子通信、上网电脑等技术手段,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建构起一个多维、发散的在线交流网络,实现文化的全球传播。卡斯特在描述美国的互联网发展速度中曾说:“互联网展现了有史以来最快速的沟通媒介穿透率:在美国,收音机广播花了30年才涵盖6000万人;电视在15年内达到了这种传散水准;全球信息网发展之后,互联网只花了3年就达到了。”[16]
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交往是人实现其本质的根本方式。没有交往、互动便没有社会。只有通过交往,人们才能互换和共享资源与知识,才能由民族文学变成世界文化。日益发展的数字化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光纤通信及卫星通信等技术,不仅实现了文化的更新,大大刺激了精神交往的发展,而且还大大促进了文化交流的普遍发展,使马克思恩格斯所预言的世界交往体系成为真正的现实存在。第一,参与主体的普遍性。在网络世界,交往的主体不再仅限于国家,还有个人、组织和民族等各类非国家行为体。第二,参与范围的普遍性。普遍交往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等领域日益加深。第三,影响的普遍性。总之,现代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应用,其所形成的复杂庞大的互联传播网所带来的不仅是世界的时空距离的缩短,更是一场世界范围内的“传播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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