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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办企业的民营化

时间:2023-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也就是说到80年代初,官办企业的使命基本完成。无奈之下,政府遂决定便宜行事,将价格降低。总体来看,明治政府在出售官营企业时,价格是非常低廉的。实践证明,这些官企在民营化之后对日本的工业革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殖产兴业第一阶段,除了从幕府以及各藩承袭了大量工矿企业之外,为了开化社会风气以及应对实际需要,明治政府兴办了大量的官办企业。到19世纪80年代,日本已经兴起了一个企业家阶层,整个社会风气已经开化,人们对于向新兴产业的投资跃跃欲试。经过十多年的殖产兴业,也已经培养了一批熟练的产业工人。而且由于文明开化政策的实施,各地日渐普及的中小学也能够为企业源源不断地提供一定素质的劳动力。也就是说到80年代初,官办企业的使命基本完成。不过在这一时期,官办企业固有的弊病也日益严重,如效率低下、腐败等等,尽管明治政府也采取了改进管理、加强监督的措施,但收效甚微。这些企业大多亏损,每年需要政府给予大量补贴,以致政府财政不堪重负。在诸种原因的作用下,80年代初,明治政府果断作出了出售官办企业的决策,之后奖励产业发展的政策也就随之转化为以发放劝业贷款为主。

明治政府在19世纪80年代初着手进行官办企业的处理,刚开始由于定价太高,少人问津。无奈之下,政府遂决定便宜行事,将价格降低。而且政府认为哪怕是租让给私人经营,也比继续国营、继续由国家补贴经营要更合算,因为这样做既能够使企业生产得以维持,还能够节省财政开支并得到一部分租金。

处理官办企业的工作从1883年开始到1886年基本结束。

主要官办工厂与矿山的处理情况[3]

续表

根据遵循便宜行事的原则,有些盈利企业以及有盈利潜力的企业出售的价格要稍高于政府的投资,而那些亏损严重的企业则大都廉价处理,有些几乎等于奉送。

出售价格高于政府估价的部分企业一览表[4]

廉价处理的部分企业一览表[5]

总体来看,明治政府在出售官营企业时,价格是非常低廉的。售价较高的诸如佐渡金矿、三池煤矿因为效益较好,而且处理较晚,分别在1896年与1888年为三菱与三井购得,但这已经属于个别案例了。长崎造成所、阿仁铜矿、小坂银矿、品川玻璃制作所,政府实际投资分别为113万、167万、54万、29万多日元,而财产估价却只有45万、24万、19万、6万多日元。对于兵库造船所,政府的投资为81万多日元,财产估价只有32万日元,出售价格更低至18万多日元。釜石铜矿的政府投资为237万多日元,财产估价73万多日元,出售价格只有1.2万多日元,几乎等于无偿奉送。而且政府还允许购买者分期付款,比如品川玻璃制造所的款项是从第六年起分55年分期支付,小坂银矿的生产设备费20万日元分25年分期支付,阿仁铜矿的生产设备费24万日元从第六年起分24年分期支付,库存品8万多日元分10年分期支付,大葛金矿的生产设备费10万多日元分15年分期支付[6]——如此条件也几乎等于奉送了。

明治政府之所以能够这样做,而不考虑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是因为殖产兴业的最终目标是殖民产、兴民业。既然此时民营企业已经成长壮大,而官办企业又成了政府的包袱,出售官办企业也就顺理成章。尽管价格低,但是:第一,处理之后,政府不再每年为这些企业提供财政补贴,从而节约了开支。第二,虽然这些企业的出售价格低廉,但是政府终究收回了一部分资金。第三,出售之后,政府可以向转归民营的企业依法收税。第四,这些企业出售给民营之后,依旧是日本国内的资产,并没有造成日本国力的流失。如果出售给外企、而外企又将这些生产设备迁往国外,那才是真正的国有资产流失。第五,民办企业比官办企业更有效率,所以官办企业民营化是盘活了资本、增强了日本的国力,而不是国有资产流失。实践证明,这些官企在民营化之后对日本的工业革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三井、三菱、古河、川崎、大仓、浅野等后来都发展成为著名的财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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