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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火中崛起的海权帝国

时间:2023-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这是一个在战火中诞生、又在硝烟中强大的神奇国度。政府给东印度公司的特权是可以协商签订条约,发动战争。1645年,荷兰舰队在波罗的海进行干涉,以结束丹麦和瑞典之间对己不利的战争。战争以英国胜利告终,荷兰接受《航海条例》。差不多在同一时间,法国在陆上又多次入侵荷兰,不仅使荷兰元气大伤,而且为进行大陆战争被迫与英国结盟,其结果是将自己的海上优势让渡给英国,并逐渐丧失外交上的独立性。

在争取独立的过程中,荷兰人也在另一条战线上奋战着,即着手建设自己的新国家。摧毁西班牙的海陆霸权,不仅使荷兰赢得了国家独立,也同时成长为“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所以,这是一个在战火中诞生、又在硝烟中强大的神奇国度。

荷兰人首先在经济领域推出了一系列创新,这些创新不仅开时代的风气之先,而且奠定了现代经济制度的基础,后逐渐被其他欧洲国家采纳。1602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这是全世界第一个联合的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这一商业形式在保证投资人巨大利润的同时减少了投资风险。通过向全社会融资,东印度公司成功地将分散的财富变成了自己对外扩张的资本。荷兰政府也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之一,它将一些只有国家才能拥有的权利折合为25000荷兰盾入股。政府给东印度公司的特权是可以协商签订条约,发动战争。这样一来,东印度公司就成了在亚洲的独立主权个体,可以像一个国家那样运作。1621年,荷兰又成立了西印度公司,垄断西北非洲与美洲之间的贸易。

荷兰人同时还创造了一种新的资本流转体制。1609年,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诞生在阿姆斯特丹。只要愿意,东印度公司的股东们可以随时通过股票交易所将自己手中的股票变成现金,其他投资者也可以随时用现金买入股票。

世界第一个现代意义的银行——阿姆斯特丹银行成立于1609年,它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所有一定数量的支付款都要经过银行。因此,阿姆斯特丹银行对于荷兰的经济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更关键的是,它发明了信用,这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就这样,荷兰人将银行、证券交易所、信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地统一成一个相互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由此带来了财富爆炸式的增长。

到1650年,荷兰拥有的商船数量全球第一。当时世界的商船大约有2万艘,荷兰占1.5~1.6万艘,大洋之上遍布着挂着荷兰旗帜的商船。1670年,荷兰拥有的商船吨位是英国的3倍,比英格兰、法国、葡萄牙、西班牙和德意志拥有的吨位总和还要多。它的船队控制了欧洲和远东大部分贸易,挪威的木材、丹麦的鱼类、波兰的粮食、俄国的毛皮、东南亚的香料、印度的棉纺织品、中国的丝绸和瓷器,等等,大都由荷兰商船转运,经荷兰商人转手销售;阿姆斯特丹成为世界货物集散地和银行、保险、证券业的中心,港内经常有2000多艘商船停泊。船在当时就像陆路运输的马车一样,因此,人们就形象地称荷兰为“海上马车夫”。

17世纪前期,荷兰资本主义经济也获得迅速发展,呢绒业、麻织业、陶瓷业等均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直到17世纪初,英国的呢绒还要靠荷兰最后加工和染色,荷兰从事该项职业的工人达数千人。荷兰的造船业居当时世界首位,他们为西班牙造大型船,向英国供应平底船、渔船和运煤船。

对于荷兰人在经济领域的成就,17世纪的英国商人托马斯·曼(Thomas Mun)有如下描述:

这样一个小国,还不及我们两个最好的郡大,天然的财富、粮食、木材或军需品很少,然而却能够大量拥有这些东西,并以船只、大炮、绳索、火药、子弹、谷物供应欧洲。

荷兰人的成就当然不只是经济层面上的,他们还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海军,这既是共和国生存和繁荣的保证,也是国家推行对外政策的工具。这支海军不仅成功地袭击西班牙本土、拦截其运兵船,迫使西班牙放弃了重新征服荷兰的想法,而且通过对佛来芒海岸进行封锁(以防西属尼德兰从荷兰手中夺取贸易)、为商船护航、海上巡逻、打击海盗等为国家经济成就做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荷兰还在1611~1614年的波罗的海危机中动用海军迫使丹麦国王克里斯琴四世让步,取消松德海峡的额外关税。1645年,荷兰舰队在波罗的海进行干涉,以结束丹麦和瑞典之间对己不利的战争。荷兰的海军建设虽然随着战争与和平的交替而出现较大变化,但直到17世纪70年代,它在大部分时间里仍保持着欧洲最强大的阵容。

在君主专制盛行的欧洲,荷兰人还开创了一种新的政治体制,即以代议制为基础的共和国(奥兰治家族成员只是担任执政而非国王)。在这一宪政体制下,统治者与代议机构分享权力,商人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他们与统治者结成同盟,把从贸易,特别是海外贸易中赚取的金钱用来支持国家,统治者也遵循保护商人的政策,为他们的经济利益保驾护航。荷兰因此在17世纪成为欧洲最富裕的国家。而且,在面对政治危机时,宪政体制也使荷兰的领袖更能够获得民众的有利支持。所以,与同时期其他专制君主国家相比,貌似权力弱小的荷兰反而凭借宪政体制加强了国家实力。

以商业霸权和强大的海军为后盾,荷兰人将殖民的触角伸向了全世界。

在东亚,他们占据了中国的台湾;

在东南亚,他们把印度尼西亚变成了自己的殖民地,在那里建立了第一个殖民据点——巴达维亚城,即今天的雅加达;

在非洲,他们从葡萄牙手中夺取了新航线的要塞好望角,在那里修筑要塞、营建殖民地、开辟种植园。今天的南非白人,主要是当年荷兰殖民者的后裔;

在大洋洲,他们用荷兰一个省的名字(西兰)命名了一个国家——新西兰;

在南美洲,他们占领了巴西;

在北美大陆的哈得逊河河口,他们建造了以新阿姆斯特丹为中心的新荷兰。新阿姆斯特丹,即现在的纽约。

但是,荷兰的海洋霸权是不稳固的。到17世纪下半期,英法两国分别在海上和欧陆崛起,在海陆两大强权的夹击下,荷兰的海上霸权很快走到尽头。1651年,英国颁布《航海条例》,规定英国的进出口产品只准英国船只或原生产国船只运送,这无疑是对荷兰航运业的巨大打击,因此导致1652~1653年、1665~1667年、1672~1674年三次英荷战争。战争以英国胜利告终,荷兰接受《航海条例》。差不多在同一时间,法国在陆上又多次入侵荷兰,不仅使荷兰元气大伤,而且为进行大陆战争被迫与英国结盟,其结果是将自己的海上优势让渡给英国,并逐渐丧失外交上的独立性。到1713年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结束的时候,精疲力竭的荷兰已不再是欧洲政治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

归根结底,作为一个国土狭小、被英法两大强国包围起来的陆海复合国家,荷兰的战略回旋余地很小。短暂的兴盛只是特殊情势下的产物,最终它只能屈服于强权中的某一个,它不具备在近代欧洲推行独立对外政策、自主发挥国际作用的环境和条件。但无论如何,以区区200万的人口,荷兰人达到了令当时其他国家所望尘莫及的成就和高度,其军事改革和经济创新不仅影响了当时,也惠及后代,故18世纪后的衰落丝毫不影响其曾经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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