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际上尚无统一、权威的文化产业概念、定义和分类,因此也就没有世界公认的全球文化产业规模统计数据。一些国际组织和部分国家统计机构或文化机构也只能根据已掌握的资料估算世界文化产业的规模。
据韩国文化内容振兴院估算,2013年世界文化产业市场营业额达到2.337万亿美元。分区域看,北美市场份额最高,达到35.2%;欧洲、中东和非洲共占30.9%;亚太占27.4%;中南美洲占6.5%。
据普华永道(PWC)测算,2011年美国、日本、中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巴西、韩国娱乐和传媒业市场规模居世界前10位。其中,美国遥遥领先,营业额达到3 630亿美元,是排名第2位日本(1 730亿美元)的2.1倍;中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加拿大的营业额分别为890亿、720亿、690亿、610亿、590亿和370亿美元,位居世界第3至第8位;巴西和韩国均为350亿美元,分列第9位和第10位。预计到2016年,美国、日本、中国、德国和英国娱乐和传媒业营业额将继续排名世界前5位,分别达到4 900亿、2 030亿、1 680亿、840亿和830亿美元,是2011年的1.3倍、1.2倍、1.9倍、1.2倍和1.2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平均为5.26%(见图3.1),约3/4的经济体在4.0%~6.5%。其中,美国最高,达11.3%,韩国、巴西、澳大利亚、中国、新加坡和俄罗斯均超过6%,加拿大、英国、中国香港、南非和中国台湾则分别达到5.4%、5.2%、4.9%、4.1%和2.9%。
联合国贸发会议2014年初预测,2015年全球文化产业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升至7%左右,平均提高0.7~0.8个百分点。
图3.1 2013年世界主要经济体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注:①因各经济体的文化产业分类不同,从而造成数据不可比。为便于比较,这里使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标准及该组织公布的最新数据(下同)。
②阿根廷和印度尼西亚为2013年数据;美国、韩国、英国、中国香港、坦桑尼亚及泰国为2012年数据;澳大利亚、保加利亚及南非为2011年数据;芬兰、马来西亚、罗马尼亚、乌克兰、新加坡、俄罗斯、菲律宾、墨西哥、加拿大、中国台湾、巴西为2010年数据;中国、荷兰和秘鲁为2009年数据。
③中国数据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下同)。
2013年,全球文化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为5.49%(见图3.2),约3/4的经济体在4.0%~7.0%,其中,菲律宾、墨西哥、美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俄罗斯等均超过7%;2011年韩国和新加坡达6.2%,英国和加拿大为5.6%,中国香港为5.5%。
注:菲律宾和保加利亚为2013年数据;中国、英国、加拿大、阿根廷、中国台湾为2012年数据;美国、墨西哥及荷兰为2011年数据;韩国、新加坡、秘鲁、芬兰、巴西、马来西亚、俄罗斯、南非、坦桑尼亚、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澳大利亚、中国香港、泰国、乌克兰、日本为2010年数据。
3)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贸易
联合国贸发会议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世界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达9 055亿美元,是2003年的1.9倍,年均增长7.4%。其中,文化产品出口和进口额分别达到4 738亿美元和4 317亿美元,分别是2003年的2.1倍和1.8倍,分别年均增长8.7%和6.6%。
图3.2 2013年世界主要经济体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就业总人数的比重
2008年,世界文化服务进出口总额达到3 538亿美元,是2002年的2.6倍,年均增长17.5%。文化服务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为1 851亿美元和1 687亿美元,是2002年的3.0倍和2.3倍,年均增速分别为19.9%和15.2%。2002—2008年的6年间,俄罗斯等转轨国家增速最快,年均增长25.0%,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17.1%的增速高出7.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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