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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美文化处理人际冲突的差异探索中国传播学的进路

时间:2023-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李少南本文的目的是透过回顾中美文化在处理人际冲突中的差异,探索中国传播学的进路。笔者从这些差异提出三个进路,借此发展以中国文化为基础的中国传播学。作者以中美文化处理人际冲突的差异为切入点,是因为它最能彰显中美文化之差异及双方的深层价值差异。在处理人际冲突时,中美社会也出现不同的解决方式。
从中美文化处理人际冲突的差异探索中国传播学的进路_理论与经验——中国传播研究的问题及路径

李少南

【内容提要】本文的目的是透过回顾中美文化在处理人际冲突中的差异,探索中国传播学的进路。回顾发现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是重视人与群体的和谐关系,而美国文化的核心价值则是重视个人的完成及利益的伸张。不同的核心价值使中国人与美国人采取不同的策略来解决冲突。中国人倾向妥协,而美国人倾向竞争。笔者从这些差异提出三个进路,借此发展以中国文化为基础的中国传播学。这三个进路是:(1)以切合中国社会实况的概念分析传播现象;(2)以中国社会关切的问题作为研究议题;(3)以中国儒家文化的本体论提出道德上的应然问题,并以社会道德秩序为核心作实证的研究。

【关键词】中国传播学;中国传播学进路;中美文化差异;处理冲突;中国儒家本体论

导言

本文的目的是透过中美文化在处理人际冲突中的差异,探讨如何开展以中国文化为本位的传播学研究。作者以中美文化处理人际冲突的差异为切入点,是因为它最能彰显中美文化之差异及双方的深层价值差异。研究范式的基础是建立在人对外在世界及与他人的关系之认识和基本假设上,而这些认识和基本假设会在文化的深层价值中体现出来。假若能够了解一个文化对人与物的认识和基本假设,我们便能以此为据,开辟与其他文化假设有异的研究范式。

中国社会一向视人为大自然的一部分,并非独立于大自然以外的个体,而美国及西方社会则认为人物二分,主客不同。中国社会因而强调和谐及天人合一,美国则强调竞争及征服自然。在处理人际冲突时,中美社会也出现不同的解决方式。中美文化处理人际冲突的不同倾向及方式,很能表现中美社会的深层价值差异。深层价值是指一些最“基本”的价值观及文化假设,这些价值及文化假设会衍生一系列日常生活的价值观及行事准则。深层价值都是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其他人)”及“人与自我”有关的基本认识和信念。

一、研究人际冲突的框架

在人际冲突的研究中,最多人采用的研究框架有三。第一是Hall(1976)的“高低语境”(High-Low Context)架构,第二是Hofstede(1980,1991)的“文化特性”(Cultural Traits),第三是Thomas(1976)的“解决冲突模式”。

二、高低语境的分析

Hall(1976)指出在“高语境文化”中,人与人的关系密切,社会阶梯明显,个人不轻易在别人面前表达内心感受,简单的言词却蕴含了深厚的意义,但是要解读这些意义,必须掌握这些言词背后的语境。同一句话,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说出,意义便可能大不相同。另一方面,在“低语境文化”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较疏离及自我,社会阶梯亦因而对个人生活的约束力较少。人际沟通方面较为明显和直接,说了什么便是代表什么,双方无须猜度估量对方有什么潜台词或弦外之音。

在高语境文化中,由于人际关系的脉络紧密,要求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下的群体压力十分大。大家都对网络成员有所期望,预期成员间互相照应,为网络成员的福祉作出贡献。个人的诚信亦变得十分重要,所谓“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假若有成员不守承诺,他的“背信弃义”行径很快便传遍网络之中,受到其他成员的抵制或谴责。正因如此,在高语境文化中,个人不轻易作出承诺,因为这意味着他要信守不渝地完成任务。一个承诺往往代表了个人与他人一段不可分割关系的开始。这亦使得高语境文化的人,在人际交往的起始阶段,比较慢热和谨慎。

在低语境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比较薄弱,个人在群体生活中若不合意,比较容易抽身而退。群体成员间不会期望对方义无反顾地履行对集体的承诺,更不会要求个人把小我利益置于大我福祉之下。低语境文化里,人人平起平坐,阶梯分野并不明显,每一个人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在高语境文化中,阶梯分明,身处高位的人不单对自己的行为及决策负责,还负有看管及指导下属的责任,并对下属的行为负责。在高语境文化中,往往都要高层出面才能解决冲突。

Hall(1976)的经典著作将“高低语境”作为一把延续不断的量尺,将不同的社会分类。他指出高语境社会在处理冲突时,为了维持和谐的人际关系,往往采取避免冲突的态度,对不是很大的分歧或争执视而不见。很多时候为了维持和谐关系,更会压抑个人不满。但当长期不满累积到一个忍无可忍的地步时,却会突然猛烈爆发。这种突然爆发对低语境文化的人来说,是莫名其妙,不明所以。低语境文化的人不会以隐藏或压抑自己的不满作为解决冲突的方法。他们会把分歧摆到桌上,甚至猛烈批评对方,借此寻求对自己最有利的解决方案。低语境的文化重视言词间表达了什么,而非“如何表达”及“在什么场合表达”(Onkvisit and Shaw,1993)。

Kim,Pan&Park(1998)曾以Hall的分析架构,观察中国、美国及韩国的文化差异。他们以问卷形式研究社会导向、责任、冲突、沟通、承诺及应付新环境等六个方面。他们分别以中国、美国及韩国的经理级人员为研究样本,一共访问了242人(中国= 96,美国=96,韩国=50)。他们发现在16项有关问题里,有15项显示出三地文化有统计学上的显著差异。没有显著差异的项目是“组织犯错的主要责任在于领导而非执行任务的属下员工”。尽管如此,中国及韩国的经理都较美国经理更认同这种说法。Kim,Pan&Park的研究指出,中国及韩国文化都属于“高语境文化”,而美国是属于“低语境文化”。

换言之,中国文化比美国文化更强调群体归属、社会地位、和谐合作、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利益及言而有信。

三、“文化特性”之差异

以“文化特性”比较不同社会的差异已有一段时间,其中最为人知的是“民族性格”(National Character)的归类(Mead,1935)。它以固定内化的民族特征,解释不同国家及民族之行为。在上世纪80年代以后,Hofstede的“文化特性”维度,对跨文化的比较研究影响最大。他从一系列对IBM全球员工的研究中,制定了四个分析全球文化的维度(1980,1991)。它们是:权力距离、逃避不明朗环境、个人与集体主义及男与女的价值观。“权力距离”是指社会对不平等权力的接受程度。“逃避不明朗环境”是指社会在应付不明朗情况时的做法,例如外族入侵或生死问题等等。“个人与集体主义”的维度是指人们究竟以自己还是他人为关怀重心。“男与女的价值观”是指社会以成功、金钱、物质等男性经常追求的价值为目标,还是以女性经常追求的关爱别人及生活素质为重点。

“权力距离”及“个人与集体主义”的维度与处理人际冲突有明显的关系。重视权力差距的社会与重视平等权力的社会,在处理人际冲突方面有不同的倾向和手法。在等级分明的社会中,权力的应用往往能成功协助解决问题,并为高阶层一方获得最佳利益。但是在平等社会里,冲突双方的权位对解决纷争没有大的帮助。谈判双方只能据理力争,甚至出现火爆场面也在所不惜,冲突的解决要看谈判双方是否认为已获得最佳的方案。

在“个人与集体主义”的维度方面,由于重视群体关系,集体主义的社会鼓励个人跟随大队,尽量少提不同意见,维护团结安定。遇上冲突时,个人要以大局为重,集体利益为先。相反的,在个人主义社会里,个人是独立自主的个体,他的利益在集体利益之上。遇到冲突时,个人必先维护自己的最大利益。在谈判桌上,这意味着是一场寸土必争的硬仗。

Hofstede(1980)在他的研究中指出,美国的文化是平等的,而中国文化则强调长幼有序的等级观念。Triandis(1995)的研究亦发现,中国文化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色彩,而美国文化则具最极端的个人主义色彩;美国人不单只以自我为中心,还认为自己与其他人都不同并且超越他们,Triandis称之为“垂直式个人主义”(Vertical Individualism),它有别于认同与别人一样的“水平式个人主义”(Horizontal Individualism)。

Tinsley&Brett(2001)一个有关解决冲突的研究发现,香港地区的经理比美国经理更顾及集体利益及权力人士的角色。研究以94个美国商学院的大学生及120个香港商学院的大学生为对象,让他们扮演经理的角色去解决一宗聘用暑期实习生的人事纠纷。研究发现美国学生较能解决纷争并达至双方满意的结果。中国学生则有不少难题解决不了,并且经常不能达至双方满意的结果。此外,他们还会把上级牵引进谈判之中。

有关中国社会的集体主义研究一直不少。有趣的是,不同的研究往往有不同的发现。举例来说,Hofstede(1980)曾经发现香港比大陆及台湾更具个人主义,但是Yeh&Chan(2003)的研究则指出三地在个人主义方面没有显著差异。罗文辉(2010)的研究亦显示香港、上海和台北在极度的“垂直个人主义”方面,没有显著分别,但在极度的“水平集体主义”上,却有显著差异;其中以香港最高,上海最低,台北则介于二者之间。换句话说,香港人的集体主义比台北人及上海人都要高。这个发现与Hofstede (1980)的发现刚刚相反。这些研究差异可能是由于研究的时间、方式、样本及量尺不同而造成,但亦可能表明文化会随着时间和社会的发展而改变。

整体而言,中国社会较为重视权力差距及集体利益,美国社会较为重视平等权力和个人福祉,这是众多学者所认同的中美文化差异。

四、解决冲突模式

解决冲突模式是Thomas(1976)以“关心自己”及“关心他人”的两大面向发展出来的分析架构。他以“断然自我”(Assertiveness)及“与人合作”(Cooperativeness)两个基础,提出解决冲突的五大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竞争(Competing)、合作(Collaborating)、妥协(Compromising)、顺应(Accommodating)及回避(Avoiding)。

竞争是多关顾自己少关顾别人的自然结果。合作则是既关顾自己也关顾别人的解决问题方法。顺应是少关顾自己多关顾别人的后果,而回避则是对己对人都缺乏关顾的一种表现。妥协是对己对人都有中度的关顾,因为在此解决方案中,各有一点输赢。竞争及顺应都属于零和游戏的一种方案,竞争是代表要从对方身上取走一些好处,顺应则是要把本身的一些利益让给对方。这两种策略都属于“分配式”(Distributive)的策略,即到最后的得与失加起来,比原来的并没有多了或少了。合作及回避则是属于“整合式”(Integrative)的策略,前者寻求扩大原来的利益,后者则由于忽略双方的需要而使原来双方的利益缩小(Kilmann and Thomas,1975;Thomas,1992;Ma,2007)。

Morris et al.(1998)发现美国人较多采用“竞争”的策略,而中国人则经常回避冲突。Friedman,Chi&Liu(2006)对回避的策略作了较全面的观察。他们比较了146个美国商业管理硕士课程的学员及162个台湾行政商业管理硕士课程的学员,让他们面对一个冲突场面,观看他们应对的情况。结果发现中国学员在面对冲突时,较多采用回避策略,因为他们较为关顾对方的感受,并且认为直接面对的处理方法会伤害双方的关系。

可是Friedman,Chi&Liu进一步发现,中国学员回避冲突并非因为他们预期良好关系会令他们得益。另一方面,当高层人员牵涉在冲突中时,中国学员会更加担心伤害与高层的关系,比美国学员更倾向采用回避策略。美国学员则差不多全部倾向采取直接面对冲突的策略,问题只是考虑用什么直接方法。

Ma(2007)以Thomas-Kilmann的冲突模式,探究哪一种商业谈判策略最能在中国发挥影响。他以北京一家大学200个商学院的学生为研究样本,给予三种不同的谈判场景,然后要求他们每个场景用30分钟时间达成协议。学生们都以随机的方式配对成谈判对手,并在谈判前后都填上Thomas-Kilmann测量处理冲突手法的MODE问卷。

他的发现是北京大学生在处理冲突时,最多人会采取“妥协”的策略,其次便是“回避”。有趣的是他们宁愿采用“回避”策略,而不愿采用“顺应”的策略,这说明中国学生不愿意为了维持长久关系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他们在“妥协”或“回避”都失败后,第三种最多人采用的策略是“竞争”,即与对手进入一场零和游戏的斗争。这个发现与其他一些研究中国文化处理冲突的发现不同,作者解释可能这是由于研究的样本都是没有真正商场经验的大学生。可是这个发现也符合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先礼而后兵”的做法。

五、中美文化处理冲突的差异

综合前面的研究和分析,中美文化在处理人际冲突时,确有明显不同之处。这些差异可归纳如下。

在面对冲突时,中国人在语言运用上,较为间接婉转,言词本身的含义并不代表用语者全部的意思。受语者必须从整体的语境(Context)获取用语者的全部及真正含义。美国人在处理冲突时,所用的言词较为直接,少有模棱两可的用语。他们会明确地表达自己的希望、不满、诉求、利益及对解决冲突的真正看法,不会隐藏自己对冲突的反应(Adair et al.,2004)。

在面对权威时,中国人较为恭敬和忍让。当纷争不可解决时,权威人士的介入有助于调停或仲裁纠纷,使问题较易解决。此外,运用权力优势的一方,在中国人的冲突中较易取得胜利或好处。相反的,美国人不理会权威,遇上冲突时,他们会与对方直接解决,少有引入第三者、权威人士或上级领导协助解决纷争。运用权力优势的策略,在美国人中不一定拿到好处,因为美国文化重视本人利益及平等地位,权威人士在谈判时不会得到优待或礼遇。美国人会强调自己的利益,不会让第三者决定本身的福祉。

由于美国文化重视个人利益,因此美国人不会为了集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亦不会向别人施加群体压力。在解决人际冲突时,美国人考虑自己的利益多于自己所属群体的利益。中国文化则强调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在产生人际冲突时,中国人除了考虑自己的利益之外,还考虑对方及自己所属群体的利益。

在解决冲突的策略上,由于中国人兼顾他人的感受并把集体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双方各有得失的“妥协策略”是中国人认为“最合适”(Optimal)的调解方法,原因是它不会一面倒地让自己或对方全输或全赢。自己全输固然不理想,让对方全输也太不顾及对方的感受,不符合中国文化的忠恕之道,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外,只要双方各让一步,各有所得,在中国人看来,是可以很快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但美国人不会觉得“妥协”是“最合适”的方案,因为这个方案虽然不会让他们全输,但毕竟还是有损失。他们认为若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又不会有其他损失,这样才是最佳方案,因此他们首选的是竞争策略,不会一开始便准备妥协。“妥协”对美国人来说,只是解决冲突的“次合适”(Sub-optimal)方案(KirKbride,Tang and Westwood,1991)。

在调解冲突的谈判中,假若一开始时一方便提出妥协而另一方却要全面胜出,那么妥协一方即使最后不是全输,也极容易吃亏,因为采取竞争策略的一方会寸步不让,而准备妥协的一方会退让几分。这样一来,中国人与美国人谈判时会比较吃亏。

中国人由于强调和谐关系,所以在妥协不成的情况之下,会选择逃避,借以缓和紧张的局面,或暂时把矛盾按下不表,留待日后更好的时机再解决双方的纠纷。另一方面,美国人在选择竞争策略时,也会考虑“合作”的策略,以达至双赢的局面。但是合作的策略需要双方的时间和努力,把原来大家争持的利益加以扩大,才能达至双赢的局面。很多时候,合作的策略是否成功,要看包含利益的大饼能否进一步扩大。一般情况下,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要把“利益大饼”扩大并不容易,因此合作的策略不容易奏效。可是只输不赢的“顺应”策略,也非任何谈判者的首选策略。

当中国人在妥协不成而采取逃避策略时,美国人可能仍步步紧逼,为争取最大利益而坚持“竞争”的手法。假若合作策略的成功机会不大,中国人此时便会采用“竞争”策略(KirKbride,Tang and Westwood,1991;Ma,2007),与对方进行争夺最大利益的拼搏。每当进入这个境地时,中国人所希望维持的长久关系将会受损,至少对中国人而言是这样。此时中国人便会不留情面地与对方争持到底,直至胜败分晓或有调停者出现为止。

六、中美文化深层价值的差异

从上面的归纳可以看到中美文化一些深层价值的差异。人际冲突是人群生活无可避免的一部分,它甚至是人类群体生活的一个中心活动。简单而言,人在社会上除了互相友爱,便是互相冲突,再不然就是互不相干。但一个人只能在某些时间内与某些人不相往来,故此,除了互爱之外,互相冲突便是人类活动的一个主轴。解决人际冲突的方法自然蕴含了这个社会对人伦关系的基本看法和价值观。

中国文化重视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不愿见到冲突,冲突出现时希望能尽快解决,各让一步的妥协策略最能让双方都有台阶下,快速解决纷争,恢复和谐的状态,故此中国人倾向以妥协为解决纷争的首选策略。与此同时,因为重视社会群体的和谐,所以个体的差异会受到压抑甚至打击。

但美国文化则以个人的自我实现为人生的第一要义。尽管美国人也认同及依赖群体,但这是个人自主的选择,并以群体能够协助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为大前提。在美国文化中,与个人利益相比,社会和谐只能处于次要位置。遇到冲突时,对美国人而言,和谐不是最重要的考虑;据理力争,得到自己应得的利益,才是重点。

美国文化的核心是个体的自由解放。基督教的教义认为每个人都是单独地直接面对上帝。新教徒踏上美洲的第一天就根植了美国文化追求自由平等及个人幸福的核心价值。新移民在美洲艰苦的开拓精神奠定了“倚靠自己”的独立精神。美国人认为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一切负责,当每个人都奋发向上,追求自己的幸福,社会自然美好向上。在竞争中失败了,自己应首先反省自己应负的责任,而非把责任推到其他人或自己所属群体身上。每一个人都爱自己,照顾好自己,社会便自然变得美好。纵使与他人有争执,它也只是一个透过竞争解决纷争而达到自我完善的过程。

总括而言,从研究中美文化处理人际冲突的文献可见,中国文化以促进及维持和谐社会为核心价值。围绕这个核心,个人利益要放在集体利益之下,同时要建立一个以权力阶梯为基础的长幼有序的社会。当每个人都按着自己的等级位置,扮演应该担当的角色,社会纷争自然减少,人的互爱便会增多,天下为公的大同境界便接近了。

七、中国传播研究的进路

在了解中美文化的核心价值有所不同之后,我们可以进一步探索如何建立以中国文化为基础的传播研究。有三个层面可以开展中国传播研究,它们是分析概念的层面、课题关注的层面及本体论的层面。三个层面可以独立进行,也可以互补参照。以下用处理人际冲突的现象说明这三个层面怎样可以成为中国传播学研究的不同进路。

首先在分析概念上,研究冲突场景的应对策略经常是以西方的研究发现为基础,再发展出分析的概念或理论模型,例如“高低语境”、“高低权力差距”、“个人与集体主义”及Thomas-Kilmann五类策略的分析概念。假若我们暂时摒弃西方的分析概念,纯以中国人惯用的概念去观察处理人际冲突的方法,是否也能提出一套概念或理论,增加我们对这个现象的了解呢?

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已有学者在开展这方面的尝试。举例来说,台湾大学心理学研究所的吴佳辉(2004)编了一个“中庸思维量表”,它由13个条目组成,采取5点量尺进行同意程度评定,问卷内部一致性达到Alpha 0.88(王雪飞等,2009),可信度相当不错。广州中山大学一批研究人员便以这个中庸量尺加入Thomas-Kilmann的分析模型,探讨中庸的个人特质与采用处理冲突策略的关系。他们指出“中庸”之道即“正常”之道,意思是处事要恰到好处,妄进(狂)与退缩(狷)皆有所偏,能把握适度与平衡的原则,才是中庸之道。但它不是没原则的折中主义,更不是和稀泥的处事方式。

这些中山大学的研究员(王雪飞等,2009)假设高中庸特质的人,在处理冲突时会选择合作性较高的策略,如“合作”及“妥协”。低中庸者会倾向采取“竞争”或“回避”的策略。他们抽取了640个大学生样本,男女比例及四级人数都大致相同。结果发现高中庸与低中庸度的大学生,都同时倾向采取“合作”及“妥协”的策略去解决人际冲突。换句话说,“中庸”品质的高低并不影响中国大学生采取合作或妥协的策略。研究员的解释是低中庸组别的平均值仍达到5点量尺中的2.95,因此这些人员并非真正属于“低”中庸品质的人。无论什么结果,这是一个从概念层面切入开展中国传播研究的好例子。

另一个例子是汪琪及刘忠博(2010)对“集体主义”这个概念的质疑。两位学者认为用这个概念去概括中国社会的特性,甚有疑问。他们指出中国社会的“自我”在人际网络中十分重要;“自我”是一切关系的中心点。用费孝通(1973)的分析,在儒家文化下,人的关系网络是像同心圆的涟漪那样,一波一波的由亲至疏推演开去。西方学者所说“个人被集体紧绑”的集体主义并不符合中国社会的真实情况。此外,还有一点,就是尽管中国人身处某一群体或人际网络之中,但并不代表这个人与该群体就一定有紧密关系,因为关系是否紧密还要看双方是否礼尚往来,互相回报好处(Reciprocity)。因此他们提出在“个人与集体主义”的二元架构中,再加入“关系主义”的概念(Relationalism),才可完善这个分析架构。

事实上,单从“关系主义”及“回报”的概念去分析中国人处理冲突时的应对策略,已可更清楚地解释为什么中国人都倾向采取“妥协”、“回避”或“合作”的策略了。因为这三种策略都有利于建立长期关系,并且回报不在于一时,而在于一世,故此凡是有利于建立长期关系的,都是可取的策略。与此同时,“回报”这个概念也解释了为何有“关系”密切的人帮忙,纷争较易解决,因为“关系密切”的人一定都互相卖过人情,双方都期望有朝一日会互相回报。西方的研究都看到在中国文化里权威人士有很重要的调停角色,但看不到“重要的相关人士”(Significant Others)往往起到更大的作用。

以上两个例子都说明从分析概念上切入中国社会的传播现象,可以大大开拓以中国文化为本位的中国传播学的研究范围及重点。

第二个有助于开拓中国传播学的研究进路,是以中国社会及文化本身关注的课题为研究对象。举例来说,既然知道了中国人在谈判桌上经常采取妥协的策略,而美国人则以竞争策略为首选,那么中国人是否经常在美国对手前吃亏?是一时吃亏还是常常吃亏?假若只是一时吃亏,那么妥协是否实际上是上上之策?假若是常常吃亏,那么什么时候才会赚,是否可总结出一道反败为胜的规律,扭转常常吃亏的局面?

从这些中国谈判者关注的问题展开研究,不单能使研究更切合社会需求,还会刺激出一系列以中国社会为中心视点的传播研究,其间又极可能产生切合中国社会传播现象的分析概念、模型及理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当要征讨对方时,首先要“出师有名”,即首先要有个说法,向公众解释为何要讨伐对方。此外,亦有所谓“先礼而后兵”的做法,即在跟对手兵戎相见之前,还是先礼让一下,看能否“不战而屈人之兵”。假若对方不领情或得寸进尺,我们才施以迎头痛击。假若我们以此文化背景作基础,分析中国人处理冲突时的惯用策略,那么所谓“妥协”所得的结果可能不是中国人真正最终预期的结果。“妥协”可以是整套谈判策略的“第一步”,随着事态的发展,不同的应变方案会随之出现。

如果我们把谈判看成并非一次性完结的事件,Thomas-Kilmann的“五略”分析架构便显然有所不足。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恰恰是综合性的整体思维模式,与美国人线性可断裂的思维方式不一样(Walker and Walker,2000)。中国人谈判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为目的,但美国人则视每次谈判为独立而分割的行为,每次的谈判都有不同的具体目标,这些目标既无须联系一起,更不必互为影响。中国人不会把谈判只看成是一次性的行动,发现中国人在谈判桌上都倾向妥协可能是由于大多数的研究都是一次性的研究,并没有把谈判看成是一个漫长甚至是跨世代的行为。为什么会这样?除了经费及资源有限的原因外,最主要的还是西方学者把谈判作为单一事件的假设,理所当然地套到中国谈判者身上。

当中国与日本在钓鱼岛主权争执中宣布“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时,Thomas-Kilmann的“五略”分析架构便完全失效,因为中国的这种策略既是“回避”,亦是“合作”,也有“妥协”的成分在内。假若把中国处理钓鱼岛的争议看成是一个漫长解决冲突的过程,目的是为了建立长期合作的关系(不单是在钓鱼岛的问题上),中国所采取的策略便不难理解。总括一句,以中国文化的视点开拓中国社会的传播研究,是发展中国传播学的重要一环。

第三个发展中国传播学的进路,是从本体论的层面切入。简单地说,本体论就是有关什么是最基本的东西之论说。西方实证主义的本体论认为大自然是独立自存的,它是按客观的规律运作,人类社会亦然,它的演化运作亦是由一定的客观规律控制和影响。在西方的实证哲学里,人与天是两个自存的独立体。人可以了解大自然及社会的法则,并因此而操控大自然及改变社会。中国儒家的本体论则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天道会反映在人的本体中。但天的降命则由人的道德决定。牟宗三(1974)认为,“天道乃通过人的忧患意识所生的‘敬’而步步下贯,贯注到人的身上”。人透过“敬德”、“明德”体现天道;德就是应然合理的行为,因此这个天是道德的天,宇宙的秩序就反映在个人修身明德的秩序中。“天人合一”及由此引生的“和谐秩序”是中国儒家本体论的核心。

假若从中国儒家的本体论出发去探索社会现象,我们便不得不问道德性的应然问题。既然“宇宙的秩序”反映在人世间的“道德秩序”里,而“民胞物与”(张载语)的敬天爱人、善待万物是这一道德秩序的最高境界,那么在研究一切社会现象时,都应以这个本体论说为参照轴心。研究人类社会,包括人的传播行为,最终的关注还是如何达至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和谐境界。

以中国儒家本体论切入“处理冲突”的研究时,问题的焦点会变成:哪种应对冲突的方式可达至和谐的境界?为什么中美之间的人际冲突不能以和谐方式解决?如何让美国人也看到和谐的长远关系比短暂的得益更能达至双赢的局面?在什么情况下,美国人会从竞争的策略,转向“回避”或“妥协”的策略?

从中国儒家本体论的层面切入“处理冲突”的研究时,大家可以问应然的问题,也可以用应然的基础问实证的问题。西方的社会研究一向忽略或禁止问“应然”(Normative)的问题。因为西方社会学者都深受实证主义的影响,认为伦理道德的问题是属于哲学宗教的范畴,而非社会学的范畴。但是中国的儒家思想并没有把“天”“人”分开,有关“天”及“人”的学问并无二致,而且归根结底,人类社会的终极关怀是人与人及大自然如何和平共处的问题。正因为这种终极关怀,中国儒家对社会的探索离不了道德秩序的探索。因此,在探索人际冲突时,中国传播学不应回避应然的问题,例如在谈判中权威人士是否应该牵涉其中?在谈判中让步的一方是否应得到其他回报?得不到又应如何走下一步?回答这些应然的问题,可以透过理论或哲学层面上的逻辑推演寻找答案,也可以通过搜集实证的材料对答案加以说明。

此外,在应然的基础上,大家也可以只问实证的问题。在“和谐社会”的应然假设上,除了可以问如何达至和谐的问题外,也可以研究在什么情况下哪些谈判策略能长、中、短期地解决人际冲突。又或者可以问更具体的问题,例如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美国的谈判对手放弃“竞争”策略,同意看全局,看长远关系和看长期互利的大原则。总括而言,以中国儒家文化的本体论切入社会研究,将不回避“应然”的问题。它除了能够开拓更多关切中国社会的研究外,更会深化以中国文化为起点的实证研究。

八、结语

透过回顾有关中美文化处理人际冲突的研究,本文提出中美文化对人与社会之关系的认识有深层的价值差异。中国文化重视和谐的群体关系,美国文化则重视个人的自我完成和利益伸张。这种核心差异使双方在解决冲突时,采取不同的谈判策略。基于这种深层的文化差异,在研究应对人际冲突及其他传播现象时,可以有三个以中国文化为出发点的进路,促使传播学的研究更关切中国社会的现实情况,发展以中国文化为基础的传播学。

这三个进路是:(1)以切合中国社会实况的概念工具分析传播现象;(2)以中国社会关注的问题作为研究议题;(3)以中国儒家文化的本体论提出道德上的应然问题及围绕着社会道德秩序的核心作实证的研究。以上三个进路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同时并用,它们不但有助于中国传播学的发展,更可以丰富起源于西方的传播学内容,让传播学更具世界性的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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