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而言,在大力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中,内蒙古主要应当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重要举措:
其一,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积极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意识。为了能够在实践中大力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内蒙古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首先认识到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大意义,真正树立起自觉服务和融入这一国家发展战略的意识。为此,内蒙古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深入学习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谈话、演讲以及“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同时内蒙古各级党委和政府还应当学习有关古代丝绸之路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深入把握古代丝绸之路在推动当时沿线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当然,为了推动相关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还可以通过举办演讲、征文、辩论赛、讲座、座谈会等方式推动学习活动持续进行下去。只有在深入、全面学习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内蒙古各级党委和政府才会全面认识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重大意义,进而增强在本职工作中推进该战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通过深入、全面的学习,内蒙古各级党委和政府还要明确在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主要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力求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持续推进和精准发力,从而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其二,应当为本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加全面和周到的服务。在增强积极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意识的同时,内蒙古政府应当为本地企业“走出去”服务好,不断提升这方面的服务质量。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进程中,内蒙古本地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将会不断加快,它们因此也就面临着多个方面的风险问题。具体而言,在国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内蒙古的本地企业必须妥善应对诸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政策法律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工会与整合风险、文化风险、管理风险、人员安全风险等一系列的风险和考验。当然,这些方面的风险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国外投资环境同国内投资环境方面存在巨大差异造成的,或者也可以说是由于内蒙古本地企业对国外投资环境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把握而造成的。为了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规避上述风险,内蒙古“走出去”的本地企业除了应当成立相关的调查研究部门为自身的经营决策提供信息支撑服务外,这些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还应当抽出时间开展调研活动,全面了解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各个方面的基本情况。同时为了规避以上多方面的风险,内蒙古“走出去”的这些本地企业应当从风险意识的强化、风险的识别、风险的评估、风险防范、风险应对等环节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工作。在妥善应对“走出去”风险的过程中,除了内蒙古“走出去”本地企业自身的努力之外,内蒙古政府也应当做好相关的引导和服务工作。一方面,内蒙古政府应当继续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本地企业“走出去”的目标和规则,大力引导本地打算“走出去”的企业秉持低碳、环保、绿色和节能的先进发展理念,努力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赢得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空间和机会。另一方面,内蒙古政府应当着手建立本地企业海外并购的信息化平台,全面介绍各国关于外资并购的主要法律法规、本地企业在这些国家开展海外并购时有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问题以及中国企业成功化解这些风险问题的案例等多方面的具体内容。当然,内蒙古政府也必须认识到,在积极推动本地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本地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些中介机构在海外并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包括投资银行、投资顾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关公司等,主要为企业海外并购提供信息咨询、公关服务,做出价格定位,融通资金,给予法律保障等。为此,内蒙古政府应当大力推动并引导这些中介机构快速和高质量地发展,以便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本地更多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目标。
其三,力求高质量地完成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首先,应当将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写入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之中去。2015年是内蒙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内蒙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之年。在这一重要发展规划的编制中,应当拿出比较大的篇幅来阐述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问题,主要涉及发展本地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大力推进同西北地区其余省份和东北三省的区域合作,继续深化同蒙古国和俄罗斯的务实合作等方面。其次,内蒙古政府应当着手制定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同内蒙古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比,这一具体的实施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但仍旧是围绕本地特色和优势产业的发展,继续加强同西北地区其他省份和东北三省的区域合作,巩固和深化同蒙俄两国的务实合作这三个主要方面来做好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文章。最后,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应当编制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规划。为此,应当先做好相应的实地调研和基础性研究工作,这两个方面的工作应当开展得扎实和深入。在此基础上,编制出涵盖战略、定位、目标、抓手、平台和中心在内的比较全面的战略规划。
其四,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同周边兄弟省份的全方位合作。在大力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过程中,内蒙古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同周边省份的合作。一方面,内蒙古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同西北地区兄弟省份的合作。在西北地区,陕西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起点,其省会西安市已经成为在科技资源、经济总量和文化实力等方面西北地区最为重要的城市。内蒙古在加强和深化同陕西的合作、交流方面,双方首先应当共同致力于大力推进呼包鄂榆城市群的建设工作。内蒙古“金三角”呼包鄂与陕西榆林合作已久。早在2011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明确的18个重点开发区域,呼包鄂榆就是其中之一。2012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呼包银榆经济区发展规划》,鄂尔多斯也参与其中。这次呼包鄂榆上升到国家级区域城市群,“小三角”变成了“大三角”,资源型城市率先谋转型。在这些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的同时,应当继续强化错位发展的理念。在继续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必须增强这些节点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在共同致力于将呼包鄂榆城市群打造成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国家级区域发展新增长极的过程中,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和陕西应当协商解决好区域合作中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核心地区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信息资源、环境保护、区域市场、物流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此外,鉴于该城市群内的贫富差距较大,社会问题比较突出,两省应当切实协调好经济发展与当地群众共同实现富裕的问题。在内蒙古和陕西的合作中,双方省会城市的合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中,西安将会被打造成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其各方面的实力将会进一步显著增强。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呼和浩特应当加强同西安的合作与交流,力求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形成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全面汲取西安发展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此,需要指出的一点就是,在本省的相关战略之外,西安还独立进行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定位的战略规划研究。这一点也是呼和浩特应当向西安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在西北地区中,宁夏是中国和阿拉伯世界互联互通的支点。立足于中阿交流、交往这张牌,在“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中,宁夏仍将依托中阿博览会,打造鲜明的对阿拉伯开放的平台。为了加强同阿拉伯世界的交流、交往,内蒙古应当加强同宁夏在航空、物流、制造业、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清真食品输出、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利用中阿博览会和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开展与阿拉伯世界的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甘肃和青海也是西北地区的省份,其中甘肃将陕西和新疆连接起来。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中,鉴于这两个省份的实际情况,内蒙古要加强同甘肃、青海在文化、基础设施、对外开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合作,达到共赢的目的。在西北地区中,新疆的区位优势不可替代,它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因此而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中,新疆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明显的短板。在将来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中,内蒙古应当首先加强同新疆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主要是在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物流以及与周边国家的道路联通与信息相通等方面的建设中加强合作。同时内蒙古还应当同新疆加强在商贸、医疗卫生、金融服务、文化、科技、旅游等方面的合作,从而增强自身同中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各个国家的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
另一方面,内蒙古应当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同东北三省的合作。在地理上,内蒙古与东北三省均接壤,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顶层设计规划中,东北三省(黑龙江、吉林和辽宁)被定位为中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文件的第六部分“中国各地开放态势”中明确指出:“完善黑龙江对俄铁路通道和区域铁路网,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与俄远东地区陆海联运合作,推进构建北京—莫斯科欧亚高速运输走廊,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在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中,内蒙古应当加强与东北三省在交通基础设施(航空、铁路、公路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和通信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而且要以低碳和绿色的理念来指导这方面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同时内蒙古还要同东北三省加强在对外投资、对外贸易、跨境旅游、留学生教育、跨国科技合作、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提升内蒙古和东北三省对外开放的实效性。
其五,继续深化同俄罗斯和蒙古国全面、务实合作。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过程中,从国家层面而言,合作主要体现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这五个方面。内蒙古作为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同蒙古国和俄罗斯的合作中主要应当从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和民心相通方面取得进展和突破。首先,应当尽力做好设施联通方面的具体工作。可以说,设施联通是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基础领域。在设施联通方面,内蒙古应当大力推进与俄罗斯和蒙古国在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和通信基础设施领域的互联互通,而且要以绿色和低碳的理念来指导、推进这方面的建设和日常的运营管理。在交通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上,内蒙古应当突出重点,在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上多下功夫,全面深化同蒙古国和俄罗斯在铁路、公路、航空建设和运营方面的合作。在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方面,内蒙古应当加强同蒙古国和俄罗斯在跨境油、气、电力输送通道安全方面的有效合作,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或少受损失。在通信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方面,内蒙古应当加强同蒙古国和俄罗斯在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方面的合作,使得信息方面的沟通、交流高效、便捷。其次,应当大力推进贸易畅通的工作。可以说,贸易畅通涉及多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方面,内蒙古应当继续加快推进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的建设工作,要继续加大相关口岸的建设力度,加强同蒙古国和俄罗斯在海关、认证认可、检验检疫、统计信息等方面的有效合作,切实降低通关的成本和减少非关税壁垒,进一步提高贸易的自由化程度。另一方面,内蒙古应当同蒙古和俄罗斯加强在贸易领域的拓宽、投资便利化、新兴产业、产业链分工布局的优化等方面合作,共同分享合作带来的好处,达到共赢的目的。最后,应当全面深化民心相通领域的务实合作。具体而言,内蒙古应当深化同蒙古国和俄罗斯在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医疗卫生、科技、就业、社保、城市交流、民间组织等方面的合作,从而不断夯实合作的民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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