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内蒙古)蒙合作的过程中,可借鉴以援助促合作模式,使蒙古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获得更多实惠,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增加对中国的信任,更好地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
1.政策沟通
让蒙古国深入了解中国对外援助的特点是中(内蒙古)蒙双方顺利合作的基础。首先,中国对外援助以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为特点,不会干涉蒙古国的内政。其次,中方在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发展中蒙关系,中国在对蒙古国的援助及发展合作中将始终遵循“共商、共建和共享”的建设原则,中蒙双方是平等的合作、互利、共赢的关系。再次,中国的对外援助注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建设和促进贸易合作,有利于蒙古国完善基础薄弱的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发展本国经济和促进中蒙贸易,如蒙古国乌兰巴托至贺西格新国际机场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蒙古国首条高速公路,被誉为“中蒙友谊之路”)、巴彦洪格尔省129千米和扎布汗省114千米两条省际公路的建设。中国将合理安排援助资金并发挥丝路基金、亚投行等贷款融资优势,参与蒙古国的交通、能源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最后,中国的人道主义援助对蒙古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从而促进中(内蒙古)蒙合作的不断深化。
2.发挥援外资金对大型项目的先导作用
对外援助有助于中国一些国内的企业通过援助项目走近这些受援地区,能够为将来在这些地区和国家开展进一步的经济合作创作一个平台,这是援助一个独特的作用。对外援助本身具有“柔性”作用,因此对外援助能够发挥其战略先导作用。对外援助的“柔性”作用除了使受援国受益外,还有利于提升援助国的国际形象,有利于使受援国理解与支持援助国战略意图。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走出去”战略的指导下,援助资金会向包括蒙古国在内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区和中国的援助企业倾斜。以大项目合作带动出口贸易和投资是实现内蒙古与蒙古国扩大双边贸易和进行投资合作的重要渠道。重点抓2013年10月25日中蒙双方一致达成的《中蒙战略伙伴关系中长期发展纲要》中关于经贸领域各个大项目的落实。如在奥尤陶勒盖铜金矿和塔温陶勒盖煤矿等大项目的合作中,发挥我国(内蒙古)完善的装备制造等产业优势,结合实际打通缺失路段,积极参与两国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帮助蒙古国升级、改造国内铁路、公路和电网等。根据市场原则建设蒙古国赛音山达等工业园区。以大项目合作为支撑,通过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带动我国建筑材料、矿用车等机械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等出口,实现人员海外就业。由于对外援助资金金额有限,援助资金可主要用于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一些大型项目做预先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咨询。通过援助的形式做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培训人才等配套的项目,从而发挥援外资金对大型项目的先导作用。
3.参与规模适中的项目
援外资金可参与蒙古国中型公路建设等中型基础设施和电信、网络等通讯方面的互联互通。如利用我国给予的优惠政策和部分援助资金加大建设内蒙古境内二连浩特、策克、甘其毛都、珠恩嘎达布其和阿尔山等口岸基础设施并提高其通关能力。另一部分援助资金可作为援外资金参与蒙古国国内扎门乌德、西伯库伦、嘎顺苏海图、毕其格图和松贝尔等对应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并提高其通关能力。充分发挥援助资金的作用,提升内蒙古与蒙古国边贸合作的效果。
4.注重改善民生和能力建设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民主援助不同,近年来,中国对外援助更加强调民生援助,注重改善受援国民众衣食住行等民生议题。中国将会不断加大教育援助、技术援助、医疗援助、大型公益设施援助以及人道主义援助等的援助力度,支持受援国在教育、科技、医疗、应急救灾等领域的发展与能力建设。“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援助过程中切实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不断改善和提高受援国人民生活水平,通过实际行动不断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蒙古国当地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结合对外援助多举办一些社会事业工程。援助资金重点投向农业发展、职业教育、扶贫、减灾等让蒙古国民众直接受益的领域。如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派蒙医到蒙古国基层地区为蒙古国患者进行义诊的活动,深受蒙古国民众的欢迎。据统计,2012年以来,内蒙古已有近百名骨干医学专家到蒙古国进行了义诊活动。蒙医义诊成为内蒙古和蒙古国交流和增强友谊的一个重要渠道。内蒙古还向蒙古国输出农业技术人员或帮助蒙古国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并援助合作建立农产品种植加工园区,派出农业专家在粮食及蔬菜种植方面进行合作。
以民间文化交流为依托,通过文化交往和社会互动促进民心相通。依托历史上中蒙友好的积极经验,尤其是利用内蒙古与蒙古国交流、合作的地缘和人文优势,通过政治或经济论坛、高层互访、各类学术合作、教育合作、文体代表团互访和青少年代表团互访等形式,构建多层次的交流与沟通渠道,以进一步扩大中蒙全方位交流,不断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增强蒙古民族的文化认同感,促进中蒙人民友谊的深入发展。要扩大对蒙古国社会公益性设施的援助力度,通过帮助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福利院等公益性机构增强中蒙民间友好。加大对蒙古国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向蒙古国留学生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向蒙古国增派汉语教师志愿者,注重援助质量,提高中方提供的援款使用效率。目前中国政府每年向近400名蒙古国留学生提供奖学金来华留学,共有近8000名中国资助和自费的蒙古国学生在中国留学。由于内蒙古与蒙古国毗邻的区位优势,双方的教育交流更加频繁,到内蒙古留学的蒙古国留学生人数逐年递增。据统计,目前内蒙古在校的蒙古国留学生达1727人,占内蒙古留学生总人数的73%。2005年我国国家汉办开始向蒙古国学校派遣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人数几乎以成倍速度逐年增加。数量从最初的一年12名发展到2015年一年175名,分布在包括蒙古国乌兰巴托、东方省、科布多省等省市在内的共计50多所学校,蒙古国学习汉语的学生已达1.1万多人。由于语言和地域优势,内蒙古是向蒙古国派出汉语教师志愿者的主要地区之一。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中,中国(内蒙古)与蒙古国的援助合作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内蒙古在打造中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同时,加强与蒙古国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在草原生态保护、人工草场养护、人工降雨、优良草种培育、植树造林、沙尘暴和荒漠治理等方面向蒙古国提供资金和技术服务,积极开展研究合作和经验交流。到蒙古国投资办厂的企业在进行作业的同时注重保护当地环境,防止破坏性开发行为。要根据自身的社会责任管理制度雇佣和培训当地员工,逐步实现人才本土化的同时解决当地就业问题。重视改善劳动条件,根据当地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改善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使百姓真正受益。加大研发力度,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自觉履行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积极参与当地的抢险救灾和社会援助等公益事业,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禁忌,积极融入当地社会,加深与当地民众的友谊,促进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7.做好风险系统评估和设计有效预警方案
在实施对外援助前,具体实施主体需要对蒙古国本身进行一个系统、全面的政治风险评估。有必要建立一个专业的风险评级机构,对蒙古国的各项风险指数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并根据数据确定风险级别。评估指数包括政治运转机制、政权稳定程度、可能发生的突发政治事件、政权效率、政治透明度、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等。同时需要对整个政治环境进行评估,包括劳工组织等。实施政治风险评估,既需要有专业的保险公司,同时更要重视官方和民间的研究智库。通过对以上各指标进行系统的评估,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及时提出有效的应对手段使之防患于未然。建立一个负责统筹、协调的紧急事件应对机构,并在最短时间内保持与蒙古国进行沟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同时这套紧急事件应对机构应在日常运转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实战演练,以保证在危急时刻能够顺利运转。与此同时,要全面了解并熟悉蒙古国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一旦出现政治风险,学会利用蒙古国的法律维护本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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