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计划项目
不论在国外或国内,任何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的实施和创新活动,都是以项目为载体形式进行的,执行好每个项目,保证其成功,就保证了总体战略的成功。目前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工作部署也是遵循这个规律,先做深入研究,再编制《规划纲要》,而后凝练和论证重大项目。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偏废或缺失,都将导致宏观战略目标半途而废。
项目是规划成功的基石,项目执行“不是简单的战术问题,而是一套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采取行动的方式来实现目标的系统流程;是一门将战略与实际、人员与流程相结合,以实现预定目标的学问。”这是一个很重要却常常被忽视的问题,忽视的结果导致许多的战略计划失败。据国外信息披露,“战略有效制定出来后,得以有效执行的不到10%”,“72%的CEO相信执行战略比制定一个好的战略更难”,“大多数案例真正的问题不是战略不好,而是执行不到位”。
科技计划项目是政府投资项目的重要内容,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自1983年“六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出台,标志我国科技计划体系新的发展里程碑之后的22年中,伴随着不同时期国家科技发展的战略目标,陆续出台了多个科技计划。
(一)科技计划的管理层次
在各个科技计划之下,管理框架有所不同。例如,科技攻关计划是按照项目、课题、专题三个层次进行管理;“863计划”是按照领域、主题、专题三个层次进行管理;“973计划”则是按照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进行管理;而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等一般只设立一个项目管理层次。
这些管理层次的设立,目的都是把该项科技计划的大目标逐级分解至更小的、更易于管理的、可具体实施的项目。从各个科技计划的管理格局可见,我国科技发展战略的实施大体通过两个层次,一个是宏观项目层次,即针对不同的战略目标设立不同的科技计划,被称为“计划层”;另一个是微观项目层次,即以主题、专题、项目、课题这类名称为代表的具体的研究开发项目,被称为“课题层”。
(二)“计划层”科技计划项目
“课题层”科技计划项目是各个科技计划实施的基本单元和落脚点,它一般目标明确,投入和建设规模适中,这一层次的项目完全符合一般项目的特点,采取“项目管理”方法进行管理,应该是不难理解的。
对于一个整体的科技计划而言,事实上我们可以进行认识上的延伸,也将其理解为一个“项目”,即一个更宏观、更复杂、包含众多“课题层子项目”的大型项目,或称为“计划”(Program),并对各个科技计划按照“项目管理”方法去进行管理。近代项目管理学也指出,有些“项目”以不同的名称进行描述,例如“计划”、“工程”等,因为它们都具备上面所说的“项目”的特性,“计划”则一般是一组互相协调管理的“项目”,比如著名的曼哈顿原子弹计划和阿波罗登月计划。
我国现行的各个科技计划完全具备“项目”的几个基本特征。
①从“一次性”的角度看,每个科技计划的提出和设立都是基于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和针对一个阶段性的目标要求,因此科技计划的任务都不是永久地持续不变要做的事情,一旦预定的目标达到,一个科技计划的使命就结束了。然而“一次性”并不限定实现这个目标的时间长短,一个“课题层”项目的目标可能需要一个相对短的时间阶段,比如1~5年,而一个“计划层”项目的目标实现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阶段,比如5年或10年,或许更长一些。国际上也有把这类项目归类为“长期项目(Long-Term Project)”的,表明实现其目标需要较长时间。科技计划大致属于这一类的项目。
②从“独特性”的角度看,科技开发和科学研究都是从事探索性的工作,没有可复制的成果和开发研究模式,必然符合“独特性”的特点。
③从“目标确定性”的角度看,改革开放之初出台的“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在计划经济背景下作为指令性计划,着重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的关键性和共性的技术问题,对我国主要产业的技术发展和结构调整起到引导作用,提高了我国科技工作的整体水平。为跟踪、赶超国际先进技术发展,推出了“863计划”,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为提高我国原始创新能力,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支撑,推出了“973计划”,培育和支持重大发明和发现,攀登科学高峰。为实现“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要依靠科技进步”的目标,陆续推出了“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等产业化环境的科技计划。可见,每个科技计划都有自己确定的目标,符合“目标确定性”特点。
④从“不确定性”的角度看,由于科学研究项目的目标不是完全可以预测的,风险度较大,进度难以把握,在各种条件和人为努力都满足的情况下,项目目标的实现会以成功而结束,否则也可能由于失败而终止项目。科技计划的一次性和独特性必然造成科技计划不确定性的增加,因此必须在实施过程中,通过每个阶段实际执行情况和预期目标的对比,不断调整管理措施,逐步实现向预期目标的逼近。
⑤从“整体性”和“开放性”角度看,因为科技要素渗透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科技计划必须跨行业、跨领域、跨学科、跨部门才能得以实施,现行的各项科技计划都是在跨部门的统一协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联合部门、地方、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同进行的。因此“整体性”和“开放性”是科技计划必然的选择。
由此看来,我国现行科技计划符合项目类工作的属性,是更高层面、更大范围的“项目”,在国际上也把这类项目归类为“伞形项目(Umbrella Project)”,其含义是将宏观目标一致的项目组合比作一把伞,在其之下覆盖多个分项目,进行统一模式的管理。国外这类项目有欧盟的“第六框架计划”,世界银行实施管理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整体淘汰计划”等。
上面分析说明了科技计划以及科技计划项目虽然层次不同,涵盖范围和目标有所不同,但都同样具备“目标确定性”、“独特性”、“一次性”等项目属性。既然同是“项目”,就可以同样采用“项目管理”方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因此对于本书来讲,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主要是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同时也包含对科技计划本身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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