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②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科技主管部门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重大项目应当采用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当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有充分理由的,经批准,可申请书面审核验收。重点项目验收前,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具体按照有关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审计规定执行。
二、项目验收内容与方式
(一)验收内容
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②项目合同书确定的总经费、科技主管部门拨款经费、配套经费及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
③项目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④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情况。
(二)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通信评议验收和书面审核验收三种方式。
1.会议验收
由验收组成员采用会议形式,听取项目执行情况介绍、质询等程序,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2.通信评议验收
通过函审的方式,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3.书面审核验收
由主持验收部门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形成验收意见。
重大项目应当采用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当采取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有充分理由的,经批准,可申请书面审核验收。重点项目验收前,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具体按照有关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审计规定执行。一般项目可以申请通信评议验收或书面审核验收,申请书面审核验收的,应当提供完成合同规定指标要求的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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