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是什么?从17世纪到现在为止,创业和创业者的定义层出不穷,但是至今创业学界还没有形成一个被广泛接受认可的定义。我们在这里讨论各种创业的定义,主要是为了通过剖析几种影响力较大的创业定义,让读者对创业的本质有一个了解。经济学家熊彼特认为,企业家是创新者、经济变革和发展的推动者。他把创新定义为新产品、新的生产方法、开拓新市场、利用新材料以及经济部门的新组合。因此,创新和创造性的组合是熊彼特的创业者定义的核心。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发现并实施生产要素新组合的创业者对经济发展起着中心作用。
确实,对任何人来说,创新都是最困难的任务。要实现上述“新组合”的各项具体创新,不仅要具有创新思维的能力,而且要具有把握经济环境各种力量的能力。在企业层面,还必须具有建立新的企业过程来生产和销售新产品的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创新的组合已经从寻找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本身,转向寻求崭新的组合方法,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竞争。而崭新的组合方法,往往不得不凭借组织的力量,不是个人可以独立支配完成的。
另外,创业学界近年来逐渐达成共识,企业创业能力的度量并不限于创新性,还包括独立性、风险性、能动性、进攻性等,这些性质都不是创新所能独立包含的。例如,两个势均力敌的企业相互竞争时,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时候进攻性强的企业往往会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创业者就是创新者无疑显得片面了。
在这种情况下,有一种基于创业就是创新的认识值得剖析一下。有很多人把创新理解成狭义的技术创新,因此,把创业也就简单地理解为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实际上,熊彼特的创新定义比较广泛,远远超出了技术创新的范畴。从现在看来,技术创新能力并不是新创企业成功的唯一重要的因素,甚至不一定是主导的因素。技术创新是一种重要的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也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但是技术创新能力并不足以保证实现创意的潜在价值,只有创造并有效地组合技术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制造能力、市场营销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等企业能力,才可能实现创意的潜在价值。因为目前我国的产业化技术很少能在世界技术发展的主流中占据主导位置,大多数国内企业依靠对国内市场的把握能力与跨国公司分庭抗礼,因此,目前在我国许多人将创业理解为科学家或发明家主导的创建企业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失之偏颇了。
和大多数技术至上主义者的观念相反,在创立一个企业方面,管理远比技术更重要。在具备一流的管理、二流的技术的新创企业和具备一流的技术、二流的管理的新创企业之间选择注资对象时,风险投资企业总是更愿意将资金投到前者身上,除非将后者二流的管理班子换成一流的管理者。
阿尔弗雷德·钱德勒认为,美国在19世纪的崛起,应该归因于美国企业在围绕产品和技术协调建立生产能力和市场网络过程中的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生产和市场营销在大企业内部的一体化和多部门组织结构(M型组织)的出现,这直接帮助美国的企业实现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建立了世界上最强大的企业,美国企业当时扩张所需的资金和技术大都来自于欧洲。
江泽民同志在1999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明确指出,创新绝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技术开发,创新应该贯穿高新技术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全过程。创新不仅包括技术创新,而且包括管理与企业运营机制的创新,各种企业能力在一个新创企业中应该是和谐统一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