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入驻企业进行审核的过程中,重点审核的内容是入驻企业的技术计划和经营计划。孵化器需要分别组织专家对这两个计划进行评审。
1.技术计划
企业孵化器对技术计划进行评审的目的在于了解项目(产品)或服务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并对其商业价值进行评价。
该计划是申请者向企业孵化器项目评审委员会所作的介绍,应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公司概况、经营方向与范围(含产品或服务),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业务背景及资格证明。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著作索引以及技术资格证明,为企业孵化器的专家系统的提问和讨论勾画出技术轮廓。
②介绍本项目(产品)的科学依据,以及它与现有同类产品相比有哪些改进与优越性。这是技术计划中最为关键的部分,应最为详尽地说明所涉及的技术原理并展现公司的技术能力。要把介绍本项目科学技术原理及应用的有关文章的复印件附上。
③简要叙述本项目(产品)或服务的主要潜在客户,以及对市场规模的估计。
④与大学、科研院所的员工、实验室有无合作?有无开展合作的计划?最理想的合作方式是什么?与大学的合作对产品或服务的成功开发有何重要作用?如可能,列出关键的合作者、关键设备、关键实验室,并说明他们在本项目开发中的重要性。简要说明加入企业孵化器的预期收益是什么。
⑤本企业财务状况的说明,包括目前已有经费以及今后6~12个月内可望得到的经费;今后3年的收入与成本;对企业发展远景的展望。
企业孵化器从专家库中选择学科专家、企业孵化器的经营管理人员等共同组成技术计划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企业的技术计划进行评审。
在企业孵化器总经理主持的定期召开的由评委会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上(建议每周一次),申请入驻者对技术计划作详细的介绍。申请者对情况介绍得越详尽,得到的反馈就越多,其中包括本地区内专家的评判、建议、建设性的批评等,但是不要求申请者公开他认为需要保密的那部分技术。申请人报告之后,要就技术问题进行答辩,回答评委会提出的问题。在综合评委会委员填写的专家评审意见之后,评委会主任向企业孵化器总经理提交技术可行性评价报告,并对该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开发的能力作出评价。
企业孵化器总经理在收到评价报告后,应尽快将评审结果通报申请者。如果评委会的结论是基本否定的,孵化器总经理要详细说明申请入驻者提供的技术计划的薄弱环节与主要问题,要求后者认真考虑后有针对性地改变计划,并在适当时候重新组织评审。
2.经营计划
评审经营计划的目的在于确定项目(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可行性以及创办一个成功企业的能力或潜力。尽管技术可行性已经确定,仍有必要在经营计划中简明扼要地对项目的技术给予介绍,对即将推出的产品或服务的创新与改进上加以准确阐述,以证明其可行性。经营计划应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①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如何建立、为何建立以及主要人员情况。
②经营概述。包括对产品或服务的描述,对新技术的描述,有别于竞争者的独特之处和创新之处的说明,目标用户和市场形式分析,时限界定,以及增长潜力与目标论述。
③具体叙述产品或服务在投放市场之前各阶段的工作,对技术上的困难及预计的开发时间加以说明,尤其要对各个阶段所固有的风险作出评价。
④瞄准的市场。包括本地市场、地区性市场和全国性市场,以及占领这些市场的计划与步骤,例如,销售或推销代理,分销渠道与网络,直接销售的能力,促销、市场定位和广告计划。
⑤住址机构和人员编制。包括关键性人员,经理、销售和推销力量、财务经理、董事会,以及能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顾问和专家。
⑥在研究与开发阶段需要大学、科研院所提供的设备。计划中要使用的生产设备,在何时、何地使用以及设备规模。估计所需投资以及时间限期。
⑦财务计划。包括收入与支出展望,开办最初12个月的现金流通计划,资金需求及计划安排,已有的和预期的资金来源,发展战略。
并不要求申请入驻者对财务前景分析得十分准确,只希望提供令人信服的事实,证明申请者在为认真解决上述问题作出积极的努力。
企业孵化器应组织以下人员组成经营计划评审委员会:
①企业孵化器高层管理人员。
②专家支持网络系统中的经济管理类专家1~2名。
③风险投资家1~2名。
④知名会计公司的高级专家1~2名。
⑤经营专家1~2名。
企业孵化器总经理在收到申请者递交的经营计划之后,要尽快安排评审会议。一般来讲,经营计划评审会要在技术可行性评审之后的2~3周内进行。申请人要向评委会介绍情况,并回答评委会提出的问题。评委会要对申请者解决经营问题的各项措施的可行性作出评价。
企业孵化器总经理将根据技术评委会和经营评委会的评审结论,并吸收对其他条件的考评意见,最后决定是否录取申请者入驻。
如被录取,企业孵化器总经理要求申请者提供有关专业与个人经历的证明人,调查核定后,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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