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这个阶段,孵化企业已完成了产品的开发研究及中间试验,产品开始进入小批量试产阶段,市场逐步扩大,但企业仍然处于亏损阶段,需要外部资金增加设备,招收业务骨干,并着手下一代产品的开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前一阶段明显增大。
在这个阶段,孵化企业已完成了产品的开发研究及中间试验,产品开始进入小批量试产阶段,市场逐步扩大,但企业仍然处于亏损阶段,需要外部资金增加设备,招收业务骨干,并着手下一代产品的开发。所以这个阶段企业的资金需求矛盾已由开始时单一的开发研究费用的短缺,上升到开发研究费用和流动资金均短缺,其中流动资金短缺相对更加突出。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较前一阶段明显增大。
但由于这个阶段的企业规模小,风险仍然很大,且自身不具备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的条件,孵化器仍应提供指导,使孵化企业的项目与政府相应的科技计划相衔接,如科技攻关项目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等都是这个阶段的企业可考虑申报的项目。孵化器也可以孵化基金的方式对其直接注资或联合其他风险投资机构进行联合投资。同时,这个阶段的企业虽然规模小,投资仍存在较大风险,但高科技项目的高收益性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业银行仍具有相当的吸引力,银行会接受一些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申请,孵化基金和其他以扶植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为目的的基金组织及非基金机构可为孵化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帮助企业力争银行贷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