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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几个问题的探讨

时间:2023-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个时期以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企国资改革的一大热点。笔者以为,相对于国有经济而言,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体制不活、机制不灵等弊端,通过嫁接改造、优势互补,吸取其他所有制经济的长项,扬长避短、取长补短,放大国资功能、发挥国企优势,达到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之目的。

一个时期以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国企国资改革的一大热点。然而,仔细观察时下的国企国资改革,不难发觉一些值得注意的倾向:一种是绑架式的改革,即为改革而改革,似乎不搞出点动静,不发出点声音,就成了保守、落后的代名词,于是乎,竟相出台有关意见、建议、政策;一种是跑风式的改革,即跟风、刮风,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真正旨蕴尚未弄清,就一哄而上,形成一窝蜂现象;一种是标签式的改革,即迎合上级,乱贴标签,搞点缀、当摆设,把需要审慎推进的国企改革,变味走形。总体看来,近期的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很大程度上表面亮鲜风光、轰轰烈烈,实质上不少却于事无补、事倍功半。

在一片热闹声浪中,最需要作出冷静的思考。当前,迫切需要弄清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说,国企国资的改革,至少需要把握好三条:一是要明确目标,就是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好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二是要把握方向,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推动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与市场经济更加融合,进而更加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三是要守住底线,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的系列配套措施,使得国有企业的体制更优、机制更活、实力更强。

在我国,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宪法语)。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是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关系,党和政府旗帜鲜明地宣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人为地将国有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对立起来、分裂开来,说谁是谁非、讲谁进谁退,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多元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体制环境,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任何动摇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削弱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或者贬低非公经济作用、抑制非公经济发展的言论和行为,都是极其错误的、有害的。国企国资改革的深化发展,只有紧紧围绕“两个毫不动摇”,才不会跑偏,才不致跑题。

应当看到,表现为不同经济形态的各类所有制经济,都有自身的缺陷与不足,这种缺陷与不足具有共性大于个性的特点。笔者以为,相对于国有经济而言,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体制不活、机制不灵等弊端,通过嫁接改造、优势互补,吸取其他所有制经济的长项,扬长避短、取长补短,放大国资功能、发挥国企优势,达到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之目的。

早在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就指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相互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指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有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且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经济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从提出到现在已经三个五年计划之久,为什么至今从理论到实践还未能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在笔者看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个颇为复杂的政治、经济问题。无论是理论上、政策上抑或是操作层面上,都有若干问题还没有厘清。

从理论上说,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其积极的意义。强强联合、优势放大,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健全治理结构、推进产业升级,创新用人机制、强化激励约束,等等。但是,历史经验和现实状况都告诉人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其动机与效果并未能实现有机统一。时至今日,除去上市公司之外我们甚至还拿不出多少像样的体量大、效果好的混合所有制的成功案例。而在一些地方,号称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达到百分之五六十甚至更多,能否说明那里的国有经济已经充满了活力和竞争力?能否说明那里的国资国企改革任务已经完成了?结论是不言自明的。

那么,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呢?

较长时期以来,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社会各界投以了高度的关注,思想理论界、经济界更是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其中,有两种情形值得高度重视:

其一,国退民进、全盘私有。极少数对我国现行政治制度存有敌意的人,一直在否定共产党的领导,鼓吹全盘西化。在经济领域,他们千方百计唱衰我国国企,污名化、妖魔化我国的国有经济。在他们那里,垄断、腐败、低效、反市场、利益集团等等,几乎成为了国有企业的专属词。在这些人眼里,国有企业是万恶之源,只有搞去国有化,搞国退民进、全盘私有,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办法。究其实质,其要害和险恶用心是试图通过舆论上诋毁国企、策略上变卖国企,通过经济的全面私有化,来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

其二,一混就灵、一混就活。应该说,国有企业存在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平心而论,人们指出的国有企业的许多流弊,在其他所有制经济中也是比比皆是。对于国企存在的大锅饭、铁交椅、体制不活、机制不灵,市场融合度不够、一人说了算等等问题,善良的人们一直试图寻找疗救解决的办法,于是,这些年来出现了众多关于国企国资改革的济世良方,诸如“股份制”、“新三会、老三会”、“法人治理”、“职业经理人”、“现代企业制度”等等。现在,人们又希图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得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得以增强,不能不说这是一种良好的愿望。

对于第一种情况,我们必须保持应有的警觉。对那种包藏着的巨大祸心的,必须给予无情的批驳和揭露。同时,要坚持制度自信,加强正面宣传,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理直气壮地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对内不断增强动力、凝聚力、管控力,对外不断增强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对于第二种情况,我们需要作出冷静思考。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发挥的突出作用,对此应该有准确的把握和定位。须知,国有企业自身的问题和缺陷,完全可以也只有通过深化改革来加以纠正。但是,统观世界各国即使是OECD国家,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改革,都还拿不出可资效仿的经验和模式,指望捧出灵丹妙药、毕其功于一役,实在是过于天真的理想化的想法。

更应当指出的是,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来说,在操作层面上的种种障碍和阻力不容忽视。

一曰资产流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于国企毫无疑问是一种改造。但有一些垄断行业和效益较好的国企担心,国企的家当被蚕食,利益被分享,国有资产权益被损害。也有同志害怕出现简单操作、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其实质是,思想上不想改、不愿改。

二曰公私合营。提出吸纳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投资入股,改造国有企业,一些非公经济人士心有余悸,有的担心是公私合营的翻版,私营业主担心企业被同化,股权遭稀释,资本被兼并,资产被吞并,利益被侵占。也有的担心,国企拿出来“混”的都是丑女,资产质量差、竞争能力弱、遗留问题多,会连累、拖垮自身。还有的担心,混合后,婆婆变多了,企业被管死等等。因而,非公经济参与混合的主动性、积极性势必大打折扣。

三曰比例。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股比占多少为宜尚无界定,决策者们颇感纠结。有一种说法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企股本必须占50%以上,不然国企的主导作用会无从谈起。另一种说法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资比例无所谓多少,尤其是竞争性行业,只要能混就行。因而,或混多或混少的情况普遍存在。

四曰话语权。股权决定话语权。加快国企与外企、民企和股份制企业的合作步伐,国企领导人员的担心表现为,权力、利益以及既有的管理模式、行事方式等受到冲击,混合后担心意见难以集中,无法行使决策;其他所有制人士的担心则是,说了无效,说了白说,所谓制衡、制约,也只是一厢情愿。

五曰混而不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特征是资本、投资等的混合,是资本派生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事项的整合和融合。事实上,由于不同所有制在战略方向、集团管控、管理理念、企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易于导致管理冲突和文化冲突,出现混而不合的情况便不可避免。

六曰管理真空。一方面,国企所派出干部的身份界定、管理的方式方法,包括薪酬、奖惩、升降等在政策层面还很不清晰。另一方面,作为国企干部,交流使用,乃是常态。经常发生的人员变动后新官不理旧事、时过境迁、半拉子工程、人走茶凉等现象,令许多非公经济人士望而却步。再一方面,目前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包括控股、参股等),是否实施监管、怎样进行监管,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属性、市场准入、统计等亦无章可循。

七曰持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但是,较早前有关国企高管持股的相关政策规定至今未见解禁,倘若国企派出的高管到了混合所有制的子企业中任职,可否在其中持股呢?

八曰效益。利益管理是企业的核心所在。在我国,国有企业负有政治、经济、社会三大责任,它的社会责任担当是其他所有制经济不可企及、无法替代的。那么,混合以后,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对撞时,当社会效益大于、优于、急于经济效益的时候,谁主谁次,孰先孰后?是挺身而出还是望而止步?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大量事实说明,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存在着若干政策理论问题和实际操作问题。指出这些问题的存在,目的是更好、更健康地务实推进。但是无论问题来自哪个方面,都亟需得到研究解决。否则,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会出现或徒拥虚名、或步履维艰的尴尬局面。

如前所说,各类所有制经济在市场化的过程中都存在某种先天不足,都会暴露出自身的问题,更何况市场经济瞬息万变,此消彼长、潮起潮落应是常态。笔者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国企国资改革有众多任务,仅仅在混合所有制方面打转转,显然是失之偏颇的。说到底,国企国资改革核心还是人的问题。在我国现有国情条件下讨论国企国资改革,我们更需要把功夫和注意力用在研究企业发展规律、企业家成长规律、企业家队伍培养规律上来,而不必在所有制等等方面做许多无用功。

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市场形态,确有探索实践的必要。但是,就发展混合所有制而言,无论是国企参股非公企业,还是非公企业参股国企,抑或是国企和非公企业合资新企业等等,都应当分行业、分功能、分类别,坚持一企一策、试点先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审慎推进,都应当坚持“宜混则混”、“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退则退”的原则,尤其要坚决防止一刀切、一风吹、一哄而起的现象发生。

从目前的状况分析,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途径,似乎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建设规范透明的公众公司,应该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优先选项。实践证明,推进企业上市是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和现实选择。充分利用境内外各类资本市场,大力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或者核心业务、核心资产整体上市。通过IPO首发上市、定向增发、借壳上市等方式,推动更多的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畅通国有资本流通渠道,形成融资发展、创新机制、提升管理、创造价值、回馈社会、增强竞争力的良性发展机制。

二是大力推进股权多元化改制。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推进的改革思路,在集团公司层面,通过纳入投资基金、非公资本等,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股权多元化。与此同时,着力推进二三级核心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革,带动底层级企业全面放活,进而形成集团强、一级活、二级专、三级精的梯次发展格局。

三是稳步推进并购重组。通过产权置换和优化重组,实施低成本产业扩张,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实选择。要注意选择那些资源丰盛、资产优质、行业领先、管理成熟、实力雄厚、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优秀诚信企业,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市场、资本、技术、人才的优势叠加。国企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尤其是那些面向市场、充分竞争的基层企业,更加应该在发展混合所有制方面更快地迈开大的步伐。

四是强化项目合作。大量实践表明,项目合作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应当从新组建的项目入手,在项目建设的前道工序,譬如,项目论证、立项、申报、落地等,就要有意识、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民营资本或外资进行沟通合作,以加快培植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

综上所述,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现阶段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尚处于探索、摸索阶段,不应刮风下雨,要坚决防止一哄而起。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通过认真试点,取得经验而后逐步推开。对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评价,有待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不宜结论太早。影响混合所有制发展的诸多问题,有关方面应该尽快加以研究和解决。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应当积极、慎重、务实地推进,特别是股权出让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当前,可以从经过实践证明属于可行的途径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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