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资管行业中的“巨无霸”
正如上一节介绍的,自“阳光理财B计划”面世以来,银行理财这一巨兽就踏上了快速的增长通道——从无到有,发展成了一个总管理规模超过了20万亿元的庞大行业。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2015年年度报告,截至2015年底,共有42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续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数达到60 879只,理财资金账面余额23.5万亿元,较2014年年底增加8.48亿元,增幅达到56.46%。而在2015年期间,银行业理财市场有46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了理财产品,共发行了186 792只,累积募集资金158.41万亿元,并且理财资金的日均余额达到了19.54万亿元,较2014年增长5.79万亿元。
除此之外,银行理财业务的飞速发展,也在逐渐转变着银行本身的内部结构。从近三年的银行业发展数据来看,2013年我国银行业的总资产规模是152.48万亿元,到了2015年其总资产规模达到了199.35万亿元,复合增长率为14.34%。与GDP增速相比,银行这一金融业的主体增速已十分惊人,不过与接下来要谈到的银行理财规模的增速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
相对于表内资产的增长速度,银行理财产品作为表外资产的增长速度堪称惊人。从2013年起便以51.49%的复合增长速度增长,2015年的规模达到了23.5万亿元人民币,其相对于银行表内资产总规模的比例由2013年的6.72%迅猛增长到了2015年的11.79%。这一组组数据显示了我国银行业的表外业务正以飞快发展的姿态出现在金融市场上。
银行理财的巨大不光在其规模增速与银行本身的对比之中,更重要的是,在整个资产管理行业里,银行理财通常作为业务的开启方和资金的最终提供方:银行理财要购买非标资产,必须借由信托或证券资管的通道,由此扩大了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的管理规模;银行理财要将资金外包管理,也常常需要购买委外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这也扩充了证券、基金公司的管理规模。换句话说,银行理财在资产管理行业中的地位,可能远比你想象中的和统计数字所揭示的要高得多。
截至2015年年底,各类资管机构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近93万亿元,在资管的市场中,银行理财市场规模占据大约25.27%的份额。乍一看,银行理财似乎和券商资管、信托计划、基金、保险资管差不太多,然而,必须指出的是,在计算各类金融机构资管业务管理资产总规模时,包括了较大比例的通道业务——大家耳熟能详的单一信托计划、定向资管计划,便是通道业务的主要形式。而根据2015年媒体报道,刨除通道业务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管理资产总规模剩下67万亿元人民币,银行理财规模占比已超30%。
不过,银行理财在资管行业里的影响力也并非这30%就能够简单说明——很多时候,银行理财会成为其他资产管理行业参与者的客户,银行理财是它们资金和业务的提供方。作为特殊目的载体,银行理财去投资其他资管产品——它们也是特殊目的载体,这既可以算作是资管行业里的托拉斯模式,也和我们熟知的2008年美国疯狂的CDO平方模式非常相似:那是一个用CDO A购买CDO B份额,再统一打包放入CDO C的运转模式,看似分散投资,实则让机构和监管方无法穿透到底层资产,观察到最终的风险情况。
银行理财经常会投资单一信托计划和定向资管计划作为委外的主要方式,同时也会购买基金、集合信托或资管计划等其他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这些规模目前仍处于黑箱,初步估计也不低于银行自身管理规模的1/4,换句话说约有6万亿元理财资金通过这样的方式提供给了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这也让银行理财在资管行业的影响力迅速上升,远超30%——如2016年底传出理财产品流动性压力过大,导致基金被大额赎回,最终演变成债灾2.0。
由此可见,银行理财确为资产管理行业的“巨无霸”,不光管理着最大的资金规模,也影响着其他资管行业玩家的一言一行。
1.2.2 “资金池”模式
在前一节里我们提到了银行理财发展的三个阶段和三大动力,分别为“影子银行”模式、“非标投资”和“委外”,而其中最为重要、最为根本的要素就是“影子银行”模式。与其他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同,银行理财(以及之后效仿银行理财模式也想分一杯羹的券商资管计划、集合信托计划)对投资人来说最大的吸引力就在于,银行理财的操作模式和“刚性兑付”的传统让它和存款形成了替代效应,而存款则是中国人最热爱的金融产品。若不是银行理财和存款的替代效应,银行理财这个“新手”也不可能在短短10年内就打败资产管理行业传统的基金、信托等“老玩家”。
那么,银行理财广为使用且被监管机构“深恶痛绝”的“资金池”模式究竟是怎么运作的呢?从资产端的角度看,“资金池”模式的大行其道是从2006年民生银行非凡理财T计划开始的,民生银行通过信托打新股模式推出的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从而形成“资金池”,而在2008年以后,融资类信托计划,也就是非标资产的雏形,逐步进入“资金池”所对应的资产之中,从此逐渐发展壮大成为日后银行理财产品的关键配置资产。
虽然“资金池”模式在媒体和大众的眼里通常代指非标资产的期限与理财资金的期限不匹配形成的运作模式,但“资金池”的运作模式是银行理财发展之初就已经被广泛使用了的,如投资标准化资产——债券和股票等,也使用“资金池”模式。
这是因为“资金池”更多的是从运营模式上去定义,而非从投资方式上,并不会因为所投资资产的不同而改变性质。在理解“资金池”运作模式时,我们首先要明确资金与资产的关系。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就是指一款产品的募集资金与相应的资产一一对应,这里的一一对应可不是说我投资了30年国债,就得对应发行一期期限为30年的理财,那可就太亏了;一对一是指,在观察底层资产的时候,资金与资产的对应关系是清晰的,当资产出现问题的时候,委托人的损失是可以区分开的。
而“资金池”运作模式则在资金资产对应上有很大不同,短期的理财透过资金池去投资长期的资产,从中获得期限利差——在这里,每一笔理财资金所投资的并不是整个“资金池”的某一个份额,也不是资金池内所持有的某一个或几个特定资产,具体对应的是什么,承担的是什么风险,没人知道。
换句话说,“资金池”模式是多个理财产品对应多笔资产,理财产品以多元化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投资运用的范围,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来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得投资的信用利差和长期资产短期负债的期限利差。
总体来说,一个“资金池”模式的理财产品具有以下特点:
(1)滚动发售,就是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理财产品,很多时候是用续发的理财产品来解决到期产品的流动性——用现实生活中的语言便是“封闭式短期限”。
(2)集合运作,就是将基于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归集管理,统一运用于符合该类资产池投资范围的各类标的资产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该资产包的运作收益作为确定各款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同一系列多次发行”。
(3)期限错配,就是资产池理财产品资金来源方(即发售理财产品)的期限,与资金运用方(即集合性资产包)的期限不完全相同,资金来源方期限短于资金运用方——资产与资金分离,无法准确计量每一期理财产品的风险。
(4)分离定价,就是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收益水平,一般不与该款理财产品存继期内集合性资产包的实际收益直接挂钩,而是根据集合性资产包预期的到期收益率分离定价——所投资资产只披露成本法下静态的估值结果或根本不披露估值,只披露业绩比较基准或预期收益率。
四个特点分别隐含了“影子银行”模式下理财产品的运营要素,封闭式短期限、多次发行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就是“影子银行”模式的理财产品。
从图1.2.1可以看到,基本上,你把“资金池”模式下银行发行的不同期限理财产品看作不同期限的定期存款,把“资金池”模式下银行理财所投资的债券、股票、非标资产等资产看作贷款和自营投资,银行支付固定理财资金成本,获得投资收益,赚取利差——只差银行股东投资、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和一般风险准备组成的净资本,否则就是一个完完整整的银行了——也无怪大家将“资金池”模式看作“影子银行”。
资料来源:民生证券研究院整理。
图1.2.1 银行理财采用资金池模式的结构
为了能更好地理解银行理财的运营模式,我们将银行理财和监管机构非常喜欢,认为其做到了风险隔离的公募基金模式进行对比——乍一看,两者的确有众多不同点,但如果不去深究,恐怕除了一个披露净值一个不披露净值以外,一般投资者或分析师也很难说出具体哪里有差异。基金模式和“资金池”模式都是筹集资金进行投资,但两者在资金运用、流动性管理、风险分担上都有诸多不同。
我们先来介绍一下基金运作模式。如图1.2.2所示,基金运作模式就是投资者资金汇集成基金,然后该基金委托投资专家——基金管理公司——帮你进行投资运作,其中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通过基金契约方式建立信托协议——与此相对银行理财一直都是委托关系,确立投资者出资(并享有收益、承担风险)、基金管理人受托负责理财、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资金三者之间的信托关系。另一种方法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主要是银行)通过托管协议确立双方的责权,最后基金管理人经过专业理财,将投资收益分予投资者。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必须由合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管理人必须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担任,托管人赚取托管费,而基金管理人则仅仅赚取管理费和一定的业绩分成。基金投资人享有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也承担亏损的风险——而最为重要的是,基金投资人之间是十分公平的,其共同分担着所投资资产的风险。
资料来源:民生证券研究院整理。
图1.2.2 契约型基金运作模式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到“影子银行”模式与基金模式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同,而这些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风险匹配方面:由于“影子银行”模式存在着理财产品不断到期和续发,导致每一笔理财资金并不能和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理财产品的投资人也因此无法去估计自己这一笔理财所承担的风险;基金模式下虽然也存在着期限错配,资产的综合期限高于负债的综合期限,但并不存在到期续发的问题,投资者所承担的风险是能够估算的。
(2)投资管理方面:“影子银行”模式下,其投资运作的绩效水平对投资人而言仍是一个黑箱,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并不披露净值或采用成本法估计静态的净值,在信息披露方面仍然与基金模式有明显差别。
(3)收益分配方面:如果投资获得了正收益,对于基金模式,其正收益在扣除了应属于管理人的管理费后,剩余部分全部由投资者获得,当然亏损也全部由投资者承担,但对于“影子银行”模式,投资者只能获得合同注明的预期收益率,资产收益与投资者预期收益率之间的差额全部被银行获得。
此三者是基金模式与“影子银行”模式最大的区别,而其中的第三点尤其揭露了“影子银行”模式的性质。
在前面的“资金池”运作模式的介绍中,我们提到了期限错配,这是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运营模式之一,这种模式同时也是银行理财产品获得利差的主要来源之一,通过对短期产品发行募集的资金进行长期配置赚取利差——但你不能单纯地把期限错配理解为资产和负债的综合期限不匹配,期限错配模式最大的特点是短期理财的不断到期续发,这使得后来的理财产品投资人为之前的理财产品投资人承担了风险,进行了担保——如果银行不“刚性兑付”的话。而这,也与基金模式十分不同,基金投资人彼此之间是公平的,都承担着所投资资产的风险,而无需对其他投资人担保。
当我们分析理财产品期限错配的程度时,虽说不能单纯看资产和负债的综合期限,但理财产品的产品期限还是能够说明期限错配的程度。那么当前理财产品市场的产品期限如何配比的呢?据2015年银行理财市场报告,2015年封闭式理财产品累计募集资金42.86万亿元,这些理财产品的加权平均期限为113天,其中3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25.99万亿元,占比为60.64%,而1年以上的仅仅占比为2.33%,可以看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部分是短期产品。
说完负债,我们再来看看理财产品的资产。从理财产品资金去向来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去向总共涉及11大类72小类的资产,其中债券及货币市场占比39.81%,期限为3个月到3年不等,平均为1年左右;现金及银行存款占比28.68%,具有绝对流动性,期限可以认为为0;非标准化债券类投资占比22.77%,6个月到3年不等,平均期限约为1.4年。这三类资产占据了理财产品总资金的91.26%,占据了绝大多数,如果假设其他的资金期限也为0,那么从整体来看,保守估计银行理财资金的投资去向的加权平均期限大于280天。113天对280天,意味着负债端更新两次半,资产端才会进行一次更新,从这两个数字可以看出,整个银行理财市场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期限错配。
尽管期限错配的做法确实给银行带来了较丰厚的利润,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期限错配在给银行带来了较大利润的同时,也给银行理财以及银行本身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其中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而无论银行如何选择,是否进行“刚性兑付”,对银行的净资本及声誉都存在着一定的威胁。
对于“影子银行”模式下,上述所提到的众多风险中,流动性风险是区别其他模式最特殊、最主要,也是最致命的风险。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会对银行的信誉和声誉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信誉作为银行的根本,是至关重要的。一般而言,在出现流动性风险时,银行一般会选择通过自身的流动性来补偿银行理财,但这也会导致银行自身流动性备付被银行理财榨干,而银行对理财产品进行刚性兑付也会潜在地提高银行自身所承担的风险,从而让众多风险指标在预测极端风险上出现失效。
为了应对“资金池”模式下特有的流动性风险,银行理财一般采用成立与到期的资金匹配为基础,回购、代持、同业理财为补充的方法。举个例子,A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投资3年期非标。为解决流动性缺口,首先A银行会通过滚动发售理财产品的方式满足资金的需求,降低流动性缺口;当市场行情出现不利冲击,资金募集受阻、缺口较大的情况时,A银行则会选择将其持有的资产用于质押回购、代持,或者发行同业理财的方法,紧急补充流动性资金。在这三种作为补充的方法中,同业理财一般期限较长,大约在3个月至9个月,利率较高,4%左右;银行间回购市场期限偏短,并且相同期限利率相对于同业理财要低;而资产代持则一般只是标准化资产,期限和成本均在回购和同业理财之间。
那么此三者真的能够很好解决流动性的问题吗?回购和代持依赖于资产池中的标准化资产,且非常依赖资金市场——在2013年8号文之前,银行理财大部分所投资的资产都是非标资产,可变现、回购和质押的能力极弱,根本无法解决银行自身流动性,银行理财只能去蚕食银行自营的流动性备付;而同业理财也极度依赖同业市场的资金利率,一旦资金面出现不利冲击,极度依赖同业资金市场的银行理财流动性就会受到巨大的考验。
由于此三者都极度依赖同业市场,所以在日常情况时,银行理财的流动性风险极小且管理起来难度并不大,但在极端情况、尾部风险发生的时候,同业资金市场会迅速冻结,这个时候过度依赖同业市场也就成了银行理财的阿喀琉斯之踵。
不过,与各种解决方法的极限相比,更为让人不安的是“影子银行”模式下的理财产品并没有相应的流动性指标管理。与银行本身有众多流动性监管指标不同,作为“影子银行”的银行理财却没有相应的指标,换句话说,银行理财的流动性管理“全靠自觉”。
那么,监管机构会在未来给资金池和流动性管理打上补丁吗?应该会从哪个角度来打补丁呢?又或者,一个负责任的银行理财管理者应该如何管理资金池和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呢?本书接下来的内容将会给出答案。
1.2.3 银行理财与银行
近几年,随着银行理财市场规模的飞速发展,银行理财逐渐成为金融市场的另一股决定性力量,对2013年的钱荒、2015年的股灾和2016年的债灾都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其自身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风险,尤其是其独特的经营模式吸引了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越来越多的注意力,试图从监管和引导两个方向入手,加强对“资金池”模式的监控与限制,降低理财产品市场上的风险。
特别是作为银行理财业务的直属管理部门,从2013年开始,银监会每一年都会发布一个针对银行理财的重磅监管政策,从2013年的8号文,到2014年的35号文,随后便是因涉及面太过深远而屡经讨论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作为2005年只制定了准入标准和销售管理的政策补充。监管机构逐渐对监管漏洞“打补丁”,从销售到投资,进行了全流程的监管。而中国人民银行,也基于全面风险管理的需要,将表外理财纳入了MPA宏观审慎监管体系进行考核。
上文我们已经对银行理财和资产管理行业中的其他资管产品,特别是基金产品在模式上的不同点进行了对比,接下来我们要简单分析一下,作为“影子银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其与银行本体又存在哪些不同呢?
与传统银行相比,银行理财在流动性及净资本两个方面有着重要的区别。在流动性的角度上,我们将从资产和负债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重要的差别。
首先让我们对比一下两者所持有的资产。银行理财主要持有的是债券等资产,比银行主要持有的资产(贷款)更好变现;其次银行由于存在存贷业务,需要长期备付一定的空余资金,但由于理财的资金成本更高、资产收益率更低,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备付空余资金,通常是依靠续发理财产品、寻求资产流动性和引入同业理财来解决。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虽然整体资产上说银行理财的流动性较银行本身更佳,但银行理财却缺乏资金备付以应对金融市场的极端风险。
其次,从负债的角度上说,由于理财产品不像活期存款那样具备支付的功能,其短期负债相较于银行会更加不稳定,而大部分银行并未提供或提供很少超过两年的理财产品,对比银行仍然有较多的3年和5年期定期存款,银行理财的负债端无论从负债期限还是负债稳定度上都比银行本身更差,更遑论银行负债本身还受到了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资本金的双重保护。
因此,从资产和负债的两个维度出发进行分析,银行理财虽然从账面上看起来流动性更好,也不会受到同业负债占比的限制,可以尽情使用同业资金扩充规模,但其实其流动性与银行相比更加缺乏保障,在平时可能充沛,但却无法抵御尾部风险,而这也使得在银行自营与银行理财分离之前,银行理财更多依赖银行本体和金融市场进行融资。而当35号文确立“栅栏”原则斩断银行理财与银行自营的往来之后,银行理财这一“影子银行”就变得更加依赖金融市场了:当流动性缺口出现时,要么银行理财在市场上借钱,要么就是发行同业理财,用同业理财的钱来弥补流动性缺口。
这种做法在同业资金市场保持稳定或者略微有波澜的时候是运行得极好的,但面对“黑天鹅”,则是另外一种情况了。北岩银行的例子将会告诉我们,一旦一家银行过度依赖金融市场进行融资,当“黑天鹅”出现时将会发生什么。
北岩银行是英国主要的住房按揭银行之一,其业务模式是向客户提供各种各样的贷款。同时,银行通过吸引存款、同业拆借、抵押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融资,并投资于欧洲之外的债券市场,其中美国次级债是其重要的投资方式之一。
北岩银行2006年末向消费者发放的贷款占比为85.498%,加上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全部非流动性资产占比高达85.867%,而流动性资产仅占总资产的14.137%,特别是其中安全性最高的现金及中央银行存款仅占0.946%。在负债方,北岩银行最主要的两个融资渠道为消费者账户以及发行债务工具,特别是债务工具的发行占比高达63.651%,而北岩银行的资金来源只有5%是存款,这与现在依赖同业市场的银行理财相比,何其相似。
北岩银行的贷款利率低于其他贷款机构的重要原因是它采取了完全依靠全球金融批发市场以及流动性的战略,这在三四年前被普遍认为是非常成功的商业模式——批量的资金、较低的成本和业绩的快速增长。在这种模式下,北岩银行绝大部分时候都保持着良好的运营模式。
但是在美国次级债事件发生后,信贷市场被迅速冻结,没有银行愿意向北岩银行提供资金,而缺乏储户基本盘的北岩银行头寸不足,只能向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求助。消息传出后,北岩银行的投资者与储户丧失信心,股价在短短几个交易日内下跌近80%,同时英国出现了140年以来的首次银行挤兑现象。
从北岩银行的例子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家银行如果过分依赖金融市场来补充流动性缺口,以及缺乏自身资产负债流动性管理带来的教训与后果。首先是资产端备付过少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和国债),同时也反映出银行(包括同类业务的影子银行)不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或压力测试参数设置不合理的后果。其次,缺乏稳定的负债端“基本盘”。对于银行而言,负债端“基本盘”通常是零售存款和那些在银行风险敞口之外的企业活期/定期存款,这些负债相当稳定,更注重与银行的关系而非资金收益的比价优势。最后,最不可取的就在于大量采用在金融市场进行融资的方式来负债经营,解决流动性,须知金融市场只是应急,而非能够长期依赖的稳定融资方式。在全球金融市场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北岩银行的负债经营模式意味着更低的资金成本,因此也就可以更低利率发放抵押贷款,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但是这种过于依赖货币市场、缺少分散化融资渠道的负债结构,一旦货币市场遭受冲击,市场萎缩,市场流动性下降,银行间的同业拆借大幅减少,北岩银行就将面临资金短缺,无法以合理的价格获取资金的窘境,最终会导致银行融资能力枯竭,完全丧失流动性。
北岩银行的殷鉴不远,银行理财却并未吸取北岩银行的教训,截至2016年底,银行理财依然没有建立资金备付制度,也未对负债来源,特别是来自于同业资金市场的负债进行限制,这是后话,此章不表。
换一个角度我们继续对银行和银行理财进行比较,即从净资本上分析银行业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差异。在传统的银行业中,为了增强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一般都有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管制——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监管机构发现净资本在充当债权人保护垫这个职能上非常重要。根据《巴塞尔协议Ⅲ》规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业银行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下限将从现行的4%上调至6%。其中,由普通股构成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银行风险资产的下限将从现行的2%提高至4.5%;此外,各银行还需增设“资本防护缓冲资金”,总额不得低于银行风险资产的2.5%,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将由此被提高至7%。可以说,除了没有任何风险的国债及现金,银行的任何表内资产和表外承诺都会占用银行的净资本,限制银行的最大展业规模。然而,银行理财产品作为银行的特殊目的载体,资产管理业务也属于表外业务,并没有任何净资本的要求。不过,就像我们在前一节指出的那样,由于我国银行理财存在着刚性兑付的传统(即使没有刚性兑付的传统,银行基于自身声誉风险的考虑也会选择在很多情况下进行刚性兑付)和银行理财特有的资金池运营模式,银行理财就是一个游离于银行本身之外的银行。
众所周知,现阶段银行理财业务是赚取息差的,那么在息差率稳定的情况下,规模越大越赚钱。所以,对于银行理财,就像贷款一样,银行一般来说都会有强大的动机去做大规模,但这样的规模扩大却并未受到银行净资本的限制,也就意味着债权人或银行理财的投资人的保护垫并不充足,随着规模的扩大,风险很有可能失控。
监管机构对此长期的默许让银行理财在未受净资本限制的环境下快速成长,以至于如今若想通过转换系数或资产回表等方式重新对银行理财规模进行净资本限制,就会产生使市场剧烈震荡的监管风暴。在现在的环境里,监管机构已是投鼠忌器。
不过,投鼠忌器归投鼠忌器,未来监管机构肯定也会对银行理财的规模进行总量限制——而银行理财应该怎么应对?或者监管机构又该以何种角度切入?在接下来的章节里,我们也会给出我们的分析。
1.2.4 “刚性兑付”传统
“刚性兑付”指的是无论银行理财投资的资产表现如何,是亏是赚,投资者都将获得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而非保证收益率),银行实际承担了理财投资的全部风险和收益,某种程度上说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人只是银行理财的债权人,银行本身才是银行理财的所有者。
“刚性兑付”是影子银行的必备要件,但是除了保本型产品外,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合同中不会承诺保本,银行理财在营销时也不会承诺刚性兑付。这是因为一旦银行在理财产品合同或说明书上注明保证本金的承诺,便构成了银行的书面担保,银行就必须作为担保业务,将理财产品纳入表内资产及负债。不过,虽然绝大部分理财产品都没有在说明书和合同上注明保本,但刚性兑付依旧存在,毕竟如果银行在最后没有能够如期完成兑付,那么银行的信用和声誉都将受到巨大的挑战,而如果只有一家银行打破了刚性兑付而其他银行没有,这也会导致这家银行迅速被市场给抛弃。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近年来金融市场相对稳定,并没有出现像2008年那样的极端事件,即使银行理财所投资的资产未能达标,也多半是因为市场的波动或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刚性兑付对银行而言相对容易,长期来看,只要能扛,到最后银行不一定就会因刚性兑付而亏钱。
仔细想来,“刚性兑付”使得投资者的利益受到百分之百的保护,这其实是一种极其不合理的金融现象。因为这种无条件兑付不仅容易滋生道德风险,同时也会抬高市场无风险资金定价,引发资金在不同市场间的不合理配置和流动。除此之外,这一现象也导致商业银行为争夺理财资金,投向国家限制性行业和领域,以取得高收益。
刚性兑付同样有可能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由于银行预期收益率很少打破,那么部分理财投资者的风险承担意愿远低于外汇、基金、股票等风险自担类的金融产品投资人,如果到期银行不能如期兑付,可能引起投资者和银行机构的纠纷。而从市场角度来看,在刚性兑付背景下,收益高、质量差的项目所支持的金融产品往往发行快,财富管理机构赚取的相关费用收入高,使得质量高、收益低的项目被挤出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助长了低质量项目充斥市场,无益于资产管理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刚性兑付”的危害如此之多,对银行也有弊无利,那么银行理财为什么还要做呢?这主要是因为市场认可。银行理财的价格通常比券商或信托的资金池低,原因就在于银行有渠道优势和隐性信用背书,人们更愿意信任银行,才让银行获得更高的利差。这也说明了基金模式的天然劣势,如果市场真的认可基金模式,那么经过了近二十年发展的基金业早应该飞黄腾达了,而不是留了一个巨大的缺口让银行理财来慢慢蚕食市场。
既然如此,那么打破刚性兑付也并不如大家所想象的那么容易。打破刚性兑付的口号自2013年响起,到如今已经没多少声响。包括从业人员,每一个人都知道刚性兑付必定被打破,只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或者在哪种情景之下才会发生。要知道刚性兑付可并不只是发生在中国,或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上,很多时候金融机构顾及声誉风险,都会对旗下产品进行刚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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