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期货业风险及其类型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交换、消费等经济行为依据市场价格的变化进行,当市场价格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产生不确定变化时,这些经济行为或交易活动就会产生有利或者不利的不确定性,即风险。因此,风险是人们对未来行为决策及客观条件的不确定性可能引起的后果与预定目标发生负偏离的综合。它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可预测性、相关性以及结果的双重性等重要特征。期货交易作为一种高级的市场交易形式,源自现货市场上规避价格风险的要求,套期保值者转移价格波动的风险,投机者承担套期保值者的风险。所以期货交易实质是风险交易,期货市场是一种既能转移、控制风险又能产生风险的风险交换系统。基于这种性质,期货业风险表现出以下几种特征:
1.客观存在性
期货市场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体现了市场风险的共性。在任何市场中,都存在由于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
2.风险因素放大性
第一,期货交易的对象一般都是现货市场中价格波动剧烈的产品,期货价格易与现货价格产生强烈的共振,扩大风险面,加剧风险度;第二,财务杠杆作用导致期货交易投机性较强,增加了风险产生的可能性;第三,期货交易是连续性的合约买卖活动,风险易于延伸,引发连锁反应;第四,期货交易量大,风险集中,造成的盈亏大;第五,期货交易具有远期性,未来不确定因素多,预测难度大。
3.高风险和高收益共存性
期货交易的风险并不仅仅意味着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也存在着机会和获取高利润的可能,即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期货交易的这种风险与机会的共生性,是产生期货投机的动力。与此同时,期货交易的高风险性也给投机带来压力,促使交易者提高自身素质,规范交易行为,把风险降到最小限度。
所以,期货市场是一个风险集聚的场所,其风险更具复杂性和严重性。从不同的角度,对期货风险有不同的分类(见表6-1)。
表6-1 期货市场的风险种类划分
续 表
1.按照风险的不同影响作用,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是全局性的,一旦发生,将难以控制。非系统风险主要是交易主体的微观风险,是局部风险。
2.按照风险的可控性,可以分为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
不可控风险是指风险的产生与形成不能由风险承担者所控制的风险,这类风险来自于期货市场之外:一类是宏观环境变化的风险,这类风险是通过影响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而产生的;另一类是政策性风险,主要指管理当局通过制定、颁布、实施政策对期货市场的相关主体造成不可预期的损失。可控风险是指通过期货业相关主体采取措施,可以控制或可以管理的风险。依据期货业的组成具体可分为期货交易所风险、期货经纪公司风险和客户的风险。
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其性质是不以营利为目的(针对会员制交易所而言)的交易服务组织,自身不参与交易活动,不参与期货价格的形成,也不拥有合约标的商品,只为期货交易提供设施和服务。它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所的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前者是指由于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制度不严、交易者违规等原因造成的风险,后者是指由于计算机交易系统或者通讯信息系统等机器设备出现故障而带来的风险。
期货经纪公司是依法设立,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手续费,以营利为目的的中介机构。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是指期货品种价格发生变动带来交易盈利或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则是由于客户资信状况恶化和违规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操作性风险主要是经纪公司自身由于管理不善、从业人员职业技术水平不高等原因给公司或客户甚至整个市场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指的是委托经纪公司进行期货合约买卖的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它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由于经纪公司选择不当给自身造成的风险,如经纪委托风险;另一个是自身决策失误或者违规交易等行为而产生的风险,如交割风险、强平风险等。
3.按照交易环节不同,可以分为经纪委托风险、流动性风险、强平风险、交割风险
经纪委托风险,即客户在选择和期货经纪公司确立委托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即由于市场流动性差,期货交易难以迅速、及时、方便地成交所产生的风险;强行平仓风险,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时,由于保证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而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交割风险,交易者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未平仓合约实物交割义务不能履行的风险。
4.按照风险产生主体不同,可以分为政府管理风险、期货交易所风险、期货经纪公司服务风险和客户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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