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跳远和三级跳远裁判工作
一、任务
在田赛裁判长领导下,根据《田径竞赛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认真、公正、准确无误地完成跳远、三级跳远项目比赛的裁判工作。
二、分工与职责
(一)主裁判
主裁判设1~2人,其职责为:
1.全面负责本组裁判工作。领导本组成员,确保《田径竞赛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有关条款的贯彻执行,顺利完成跳远、三级跳远比赛的裁判任务。
2.领导全组成员学习《田径竞赛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工作分工,制订裁判工作细则。
3.组织全组裁判员在赛前检查场地和器材,进行裁判实习和联系协调,熟悉器材的性能。赛前重点检查裁判用具,特别是各种电子测量设备使用是否正常及其精确度。
4.负责宣布比赛注意事项,组织运动员进行赛前练习。
5.掌握比赛进程;在比赛中担任起跳点裁判员,负责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监督丈量裁判员的丈量;督促全组裁判员认真工作,处理比赛中的争议,如不能解决,及时报告田赛裁判长。
6.审批运动员请假事项。
7.审查成绩和录取名次并签名;运动员破纪录后报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成绩并签名。
8.赛前负责做好与各裁判组之间的协调工作,包括:检录处、赛后控制中心、竞赛秘书组、场地器材组、技术组(比赛中所使用的各种仪器、器材的技术维护人员)等。
如设两名主裁判,一名主裁判担任起跳点裁判员,负责运动员试跳成功与否的判罚;另一名主裁判负责全面工作。
(二)时限员
时限员设1人,其职责为:
1.负责计取运动员每次试跳的时间。
2.负责操作时限钟,应保证时限钟放置在便于运动员观察的位置。比赛中,当成绩显示牌显示某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试跳轮次或记录员口头通知某运动员试跳后,起跳点主裁判从助跑道上拿离“STOP”暂停墩,计时开始。
3.当运动员的试跳时间只剩最后15秒时,应举黄旗向运动员示意并提示旗示裁判员注意;当时限到时,放下黄旗并及时通知起跳点裁判员。
(三)落地裁判员
落地裁判设1人,其职责为:
1.负责落地点的判定,协助起跳点裁判员(主裁判担任)判断运动员是否犯规。
比赛中负责判定运动员落地时的最近落地点,并根据运动员落地时的技术状况判定是否存在落地点的犯规现象。如运动员有犯规现象应及时向起跳点裁判员示意,由起跳点裁判员判定试跳是否犯规。
2.负责落点的精确丈量。使用测距仪时,指挥测距仪反射镜放置裁判员精确摆放落点反射镜;使用钢尺丈量时,监督落点丈量员精确丈量。
3.比赛中负责指挥服务员完成沙坑平整,保证运动员落地时的安全。
比赛前应对落地区的平整性和安全进行检查。指挥服务员平整沙坑,检查沙坑中是否有大块石头等对运动员落地安全有隐患的物质;检查落地区的中心线是否与助跑道的中心线延长线重合。
每次丈量试跳的成绩后,指挥服务员迅速平整沙坑,使沙坑保持与起跳点在同一水平面上。
(四)记录员
记录员设1人,其职责包括:
1.按大会规定的检录时间前,与管理裁判员一起准时到达检录处,协助检录处有关裁判员进行运动员的检录工作,并在预定时间将运动员带入比赛场地。
2.比赛中负责运动员免跳信息的登记。
3.根据比赛的试跳顺序,宣布试跳运动员号码,并正确记录其试跳成绩和风速。
4.全部比赛结束后排定运动员的名次,与电脑记录成绩核对无误后,交主裁判审核签名,并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签字。
5.比赛结束后,记录员将比赛的原始记录单和风速记录单一起送交竞赛秘书组,并由电脑终端打印两份成绩单,一份交主裁判留存,一份由管理裁判员交赛后控制中心。
(五)检查记录员
检查记录员设1人,其职责为:
1.检查记录员记录的成绩和风速是否正确。
2.负责成绩公告牌的操作,及时显示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试跳次数以及试跳成绩等信息。
3.协助电脑操作员的成绩录入工作。
(六)管理裁判员
管理裁判员设2人,为了工作方便,最好为男女裁判员各1名,其职责为:
1.与记录员一起负责运动员的检录和管理工作。
2.负责运动员的管理工作,确保比赛中运动员的行为符合《田径竞赛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维持赛场秩序,检查运动员的助跑标志物摆放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协助主裁判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赛前试跳练习,练习时,站在运动员助跑起点附近维持秩序。
3.操作号码显示器或使用小黑板,在前一个运动员试跳时,显示下一个试跳运动员的号码,以便运动员做好准备。
4.当运动员结束比赛后或比赛中请假要求离开时,陪同运动员离开比赛现场。
5.比赛中提醒督促运动员作好试跳准备,使其能按时比赛。用小黑板或其他方式公布运动员试跳顺序、免跳及每次试跳情况,以便运动员提前做准备。
6.监督运动员在比赛中有无犯规情况,并为运动员提供服务。
7.前3轮比赛结束后,对失去后3轮试跳资格的运动员应召集后送至赛后控制中心。全部比赛结束后,将运动员带至赛后控制中心,将运动员和成绩记录单交赛后控制中心有关裁判员。
8.应了解和掌握运动员情况,以及检录处、赛后控制中心、医务站和卫生间等位置,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和为运动员服务。
(七)电脑操作员
电脑操作员设1~2人,其职责为:
1.负责在赛前将远度登记表输入电脑,在检录结束后及时通过电脑终端联网,打印5份成绩记录表,分别给技术官员、主裁判、记录员、管理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如电脑无联网功能,则应根据记录员的检录结果将检录结果及时录入电脑,并打印5份。
2.比赛中正确录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和风速值以及免跳等信息。
3.比赛结束后,与记录员记录成绩核对无误后,及时通过电脑网络提交成绩记录单,并打印3份,一份转在主裁判签字确认后留存,一份交主裁判留存,另一份交管理裁判员交赛后控制中心。
(八)测距仪操作员
测距仪操作员设1~2人,其职责为:
1.比赛中负责远度的丈量,对准落点插签,调整测距仪,快速测出成绩。
2.确保仪器的精密度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3.具体操作方法见测距仪裁判员工作方法章节。
(九)风速测量员
风速测量设1~2人,其职责为:
1.负责运动员试跳时的风速测量。
《田径竞赛规则》规定:风速测量仪应放置在离起跳板20米,高1.22米,距离助跑道不超过2米处。风速测量员应从运动员经过助跑道旁的标记时开始测量风速,测定时间为5秒钟。风速测量的标记跳远项目摆放在距离起跳板40米处,三级跳远项目摆放在距离起跳板35米处,如运动员的助跑距离不足40米或35米时,则从运动员开始助跑时测量风速。
2.风速测定后,应在风速登记表中登记,并通过电脑联网传入主记录单,并在风速显示牌显示其试跳时的风速值,记录员和电脑操作员在成绩记录单上记录。
3.比赛结束后,风速员应在风速记录单上签字,并交记录员,由记录员将原始记录单与成绩记录单一起送交竞赛秘书组。
风速测量仪见图8-4。
图8-4 风速测量仪
(十)成绩丈量裁判员
成绩丈量裁判员设2人,其职责为:
1.负责成绩的丈量。
2人分别为落点丈量员和起跳点丈量员。每次试跳成功后,都应丈量成绩。起跳点丈量员负责将丈量结果大声报出,确保记录员和观众都能听到成绩。
2.负责对测距仪测量成绩的检验和审核。
首先,应在赛前与主裁判一起对测距仪的测量精度进行审核。比赛中,起跳点裁判员负责对测距仪操作员的测量成绩进行审核和确认,然后将成绩报给记录员和电脑操作员。
3.赛前应对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和仪器进行检验,如钢尺、测距仪等。
(十一)服务员
服务员设2人,其职责为:
1.在落点裁判员的指挥下,负责平整沙坑和整理比赛场地。
2.完成主裁判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三、跳远和三级跳远裁判工作方法
(一)跳远和三级跳远裁判工作流程图
(二)场地布置和裁判员工作位置
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场地布置和裁判员工作位置见图8-5。
图8-5中只是一种场地条件下的比赛场地布置图,实际比赛中应根据比赛场地条件和场地内的电源、网络线插头的设置进行安排。目前世界大赛中,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场地一般设在两个直道外,成绩显示器为便于全场观众的观看可摆放在中央草坪上。激光测距仪可根据场地条件摆放在助跑道的远端,也可摆放在助跑道的一侧。
注:1:时限员;2:记录员;3:检查记录员;4:电脑终端操作员;5:落点裁判员;6:测距仪反射镜放置员;7:主裁判;8:起跳点裁判员;:技术官员;:田赛裁判长;9:测距仪操作员;10、11:成绩丈量员;12、13:管理裁判员;14:风速测量员;15、16:志愿者。
图8-5 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场地布置图
(三)跳远和三级跳远裁判工作方法
1.赛前。
(1)学习比赛规则和规程。全组裁判员在田赛裁判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比赛前,主裁判带领全体裁判员认真学习大会竞赛规程和《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条款,了解比赛的项目、时间、场地情况和参赛运动员的人数及水平等情况。
(2)明确职责与分工。主裁判根据各位裁判员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进行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定岗定位,责任到人。
(3)制订工作细则。主裁判与全组裁判员一起,共同制订完成任务的详细工作计划,定岗定责,并落实本组间的协调配合以及与其他组的联系协调。
(4)根据《田径竞赛规则》,检查场地器材,熟悉器材的使用性能,了解和掌握仪器操作的注意事项和工作特点。
赛前对起跳板、橡皮泥显示板和橡皮泥及沙坑等进行检查,确认场地器材符合《田径竞赛规则》中的有关规定;检查和熟悉仪器的性能,如秒表风速测量仪、倒计时时限钟、成绩显示牌和测距仪等;对测距仪和钢尺的测量精度进行核准。如由大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仪器时,应使其了解和明确本项目的裁判工作任务和特点,并确定比赛时的工作方法。
(5)准备裁判工作所需的用品。
(6)进行裁判实习和各组联系协调,发现问题及时总结汇报,提出解决方案。当出现主裁判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和人员汇报,使之得以妥善解决。
(7)由主裁判负责确定与各裁判组之间的联络和工作配合方法。
赛前应通过学习和实习,使每一名裁判员都对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
2.赛中。
(1)准备比赛场地和器材。通常在比赛前1小时,领取比赛所需器材,布置好比赛场地。
激光测距员应与田赛裁判长、主裁判一起,共同使用一个经标定检验的钢尺对一组电子测量成绩进行检测,以确认两种测量结果相符。
起跳板的场地布置见图8-6。三级跳远沙坑边的远度显示牌放置见图8-7。远度数值可根据跳远和三级跳远的不同而更换。
图8-6 起跳板的场地布置
图8-7 沙坑边的远度显示牌
(2)裁判员入场。在主裁判的带领下按照规定的时间(一般赛前30~40分钟)和路线整队入场。
(3)检录。按比赛规定的时间(通常在比赛前40~50分钟),主裁判指派记录员及管理裁判员到检录处检录,在检录处检录员的配合下,对运动员的号码、服装、钉鞋及所携带物品等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其符合规定。检录结束后,将运动员整队按规定路线带入比赛场地。
(4)主裁判向运动员讲解比赛的注意事项。运动员被带到比赛场地后,由主裁判向运动员表示欢迎,并简要讲解有关比赛的注意事项。
(5)组织赛前练习,作好赛前准备工作。主裁判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赛前练习。管理裁判员应注意每名运动员的标志物摆放是否符合规定,每名运动员可使用大会提供的1~2块助跑标志物。
(6)介绍运动员。比赛前5~6分钟,主裁判在得到现场指挥的通知后,示意管理裁判员停止练习,主裁判、运动员(按竞赛日程中的比赛顺序)、管理裁判员依次面向主席台站立。当大屏幕和广播开始介绍各参赛运动员时,运动员向前一步向观众举手致意。介绍结束后,比赛准时开始。
(7)裁判员整理场地。比赛前2~3分钟,运动员停止练习,裁判员整理场地——安装橡皮泥显示板和起跳线,平整沙坑,做好比赛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橡皮泥显示板,应用木料或其他适宜的材料制成,质地要坚硬,长1.22米(±0.01米)、宽10厘米(±2毫米),并漆成不同于起跳板的颜色。如可能,橡皮泥应采用第三种对比度强的颜色。此板应安放在起跳板前端的凹槽或隔板里,其高度超出起跳板7毫米(±1毫米)。显示板边沿既可以向助跑道方向倾斜45°,在倾斜面上覆盖1毫米厚的橡皮泥,也可以切去边角,填充橡皮泥使之倾斜45°。
(8)准时开始比赛。比赛开始前15秒,管理裁判员通知第一个试跳的运动员做准备,检查记录员在成绩显示牌上显示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跳次,起跳点裁判员从助跑道上拿离“STOP”暂停墩,计时员启动时限钟开始计时。运动员开始试跳,风速测量员按照规则规定测定运动员该次试跳的风速值。
(9)试跳成功与否的判定。运动员完成每次试跳后,主裁判举旗判定成功与否,成功举白旗,失败举红旗。旗示需停留约3秒钟时间以便观众和运动员观看。
如有下列情况者,应判为试跳失败:
①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前的地面。
②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运动员起跳中鞋或脚的一部分触及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线后面的地面,不算犯规。)
③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三级跳远中,运动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试跳失败)。
④在助跑或跳跃中采用任何空翻姿势。
⑤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的触地点较落地区内的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线。
⑥离开落地区时,运动员在落地区外地面的第一触地点较落地区内最近触地点和在落地区内因身体失去平衡而留下的任何痕迹更靠近起跳线。
⑦使用超过两个标记或在大会提供标记的同时使用个人自己的标记。如错拿别人的标记、离开比赛场地、无故延误比赛时间和与裁判争吵等情况应由有关裁判长给予警告,并告诫,如再犯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⑧还未通知该运动员试跳,而进行了试跳,不管是否成功,都应判该次试跳失败。
⑨无故错过该次试跳顺序。
⑩无故延误时限。如果在比赛中再次无故延误比赛时间,即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但在此之前的比赛成绩仍然有效。每次试跳的时限为1分钟,只有在一名运动员连续两次试跳时,其试跳时限为2分钟。当时限只剩最后15秒时,计时员举黄旗示意,当时限到时,落下黄旗,主裁判应判定运动员该次试跳失败。如时限到的同时,运动员已开始试跳,应允许其进行该次试跳。
当裁判员通知运动员试跳开始后,运动员才决定免跳,如时限已过,应判为该次试跳失败。
此外,三级跳远运动员的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另一条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
(10)测量成绩,服务员平整沙坑。当起跳点裁判员举白旗,示意试跳成功后,激光测距员或丈量员应立刻进行丈量。为保证丈量的准确,落点裁判员在运动员落地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找准落地的最近点。如使用测距仪丈量成绩,落点裁判员判定落地点的最近点后,由测距仪反射镜放置裁判员摆放反射镜,测距仪操作员测量成绩。成绩判定后,报告成绩给记录员或通过测距仪与电脑的联网传入电脑内的成绩记录单,以及在成绩显示牌上显示成绩。测量时应从运动员在沙坑落地点的最近点垂直丈量至起跳线。应以1厘米为最小单位,不足1厘米不计。人工丈量时,起跳点丈量员将丈量结果大声报告给记录员。
当成绩丈量完毕或起跳点裁判员举红旗示意试跳失败时,落地裁判员应指挥服务员迅速平整沙坑。
(11)记录成绩。记录员准确记录比赛成绩,成功记录丈量结果,失败为“×”,免跳为“—”,并同时录入风速测量结果。电脑终端操作员也相应地录入比赛成绩和风速。检查记录员在成绩显示牌上显示试跳结果,并旋转显示牌,便于全场观众的观看。当成绩显示牌停止旋转后,检查记录员根据记录员的提示显示下一个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跳次等信息。
当全部运动员跳完一次后,电脑操作员与记录员核对成绩,无误后将成绩提交信息中心。
(12)录取决赛运动员。如参赛人数超过8人,每名运动员均有3轮试跳机会,前3轮试跳结束后排定运动员名次,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3次。第4、5次试跳顺序应与前3次试跳后的排名相反,最后一轮的试跳顺序应与前5次试跳结束后的排名相反。记录员宣布进入后3次试跳的运动员号码、姓名以及试跳顺序。管理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记录参加后面3轮试跳的运动员顺序。
当运动员人数为8人或不足8人时,每人均有6次试跳机会。如果前3次试跳后有1人以上没有有效成绩,那么后3轮的试跳顺序同他们在前3轮试跳的顺序相同,并排在其他有有效成绩的运动员前试跳。
(13)淘汰的运动员退场,决赛开始。前3轮试跳结束后,一名管理裁判员召集已经结束比赛的运动员,并及时送至赛后控制中心;另一名管理裁判员组织运动员继续参加后3次试跳。检查记录员在成绩显示牌上显示下一个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跳次等信息,比赛继续进行。
(14)判定名次。当所有运动员结束全部的试跳后,记录员应检查、登记并审核比赛成绩,判定名次,并与电脑记录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同时,风速测量员在风速记录单上签字后交给记录员。电脑操作员提交比赛成绩。
记录员应根据运动员所有试跳中的最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成绩相等,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仍相等,则以第三较优成绩判定名次,以此类推;如仍相等,涉及第一名时,应及时通知主裁判举行决名次赛,并由管理裁判员及时通知有关运动员准备参加决名次赛,有关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决名次赛。决名次赛时,有关运动员按照后3轮试跳顺序,进行一次试跳,以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再进行一次试跳,直至决出名次。如涉及其他名次的判定,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同时,后续名次相应后推。决名次跳次的试跳成绩应被视为正式比赛成绩。
(15)接受帮助。比赛中,运动员不得在比赛场地进行练习,也不得接受他人帮助。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与场外人员交谈,否则裁判员应报告主裁判和田赛裁判长,由田赛裁判长或受田赛裁判长委托的主裁判予以警告。如重犯,则由田赛裁判长取消其比赛资格。
(16)离开比赛场地。比赛时,运动员不得离开比赛场地。特殊情况下,须在一名裁判员的陪同下才可以离开场地。
(17)运动员兼项。当运动员兼报项目与本项同时进行比赛时,该项主裁判每次可允许运动员在某一轮次中改变其试跳顺序进行试跳,但不能把全部试跳跳完。请假回来后,不得补跳已错过的轮次。如因运动员兼项请假,在轮到他(她)试跳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时限已过,则应视其该次试跳为免跳。
(18)比赛受阻。运动员在试跳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而造成试跳受阻时,该项主裁判有权让该运动员补跳。
(19)破纪录。比赛中,当运动员的成绩超过纪录时,主裁判首先确认运动员该次试跳时的风速是否符合申报新纪录的有关规定,如风速不超过2米/秒时,应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对成绩测量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在记录单上签字。
(20)安全。比赛中应随时注意比赛场地的安全,注意助跑道、起跳点,沙坑平整与否,特别是下雨天或地面有积水时的场地安全。此外,还应注意比赛场地人员的安全,防止无关人员(如:记者、无关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的穿行等。
3.赛后。
(1)所有比赛结束后,记录员应宣布比赛结束,审核比赛成绩,判定名次,经与电脑核对无误后签字,请主裁判审核签字,再请技术官员和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
(2)大会电脑应具有联网功能,记录员将其比赛中的原始记录单和风速记录单一起送交大会竞赛秘书组,并由电脑终端打印2份成绩单,一份交主裁判留存,1份送赛后控制中心;电脑操作员由电脑传送成绩。
(3)管理裁判员将结束比赛的运动员带至赛后控制中心,并将一份成绩记录单交赛后控制中心,以便他们组织运动员。
(4)全体裁判员整理场地器材,集体整队退场,归还器材。
(5)全体裁判员进行工作小结。
四、跳远裁判工作要求
(一)精通规则,公平、公正、准确地执法
作为一名裁判员应精通《田径竞赛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及有关规定,并熟练掌握有关裁判方法。执法中应做到以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和有关说明为准绳,尽可能地按“是否与规则精神相符、运动员是否获利”的原则进行,对于一些规则以外的无法做出决定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裁判长、技术代表等汇报。
(二)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整齐的着装
在比赛中,裁判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大会要求穿戴整齐,并佩带裁判员等级徽章。
(三)场地布置和裁判员的站位应既利于执法,又利于观众的观看和教练员的指挥
世界大赛中,电视转播和观众的参与已成为了现代田径竞赛的一大发展趋势。比赛场地布置时,应考虑到以下几点:
1.成绩显示器的摆放应便于观众、运动员的观看。
2.时限钟和风袋的摆放应在保证运动员能方便观察的同时,也应考虑到有关裁判员和观众、教练员的观察。
3.裁判员的站位和记录台的摆放既要便于执法工作的进行,又要考虑便于仲裁录像的拍摄和尽可能地不妨碍观众的观看。
4.执法中裁判员尽量取坐姿,并保持良好的身体姿态。
(四)裁判工作应认真、细致、耐心,尽可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各裁判员应在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职责任务的同时,应对各自岗位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对各种意外事件的处理应按照规则精神处理。如起跳时运动员的脚尖超过起跳线,但未在橡皮泥显示板上留下痕迹,则不应判犯规。运动员在助跑中触及或跑出助跑道两侧标志线不算犯规。运动员试跳结束,以符合规则规定的方法走出落地区后,向后走回时,再进入沙坑不算犯规。
三级跳远比赛中,运动员的摆动腿触地不算犯规。
运动员试跳前,应将沙坑平整好,以便准确判定运动员试跳落地痕迹的最近点。沙坑内沙子平面应与起跳板在一个水平面上。
运动员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区外触地点较区内最近触地点更靠近起跳板,应判该次试跳失败。
此外,对运动员要耐心、有礼貌,尽可能地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条件。
(五)严格检查比赛器材、场地设备,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赛前和比赛当天都应严格按要求对各设备器材等比赛用品进行检查,确保比赛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电子设备的电源线和插座应尽可能摆放在隐蔽处,以防因误碰或雨天等原因而造成电源短路,影响比赛的进程。
五、所需器材和物品
1.红、白、黄旗(各1面),不同颜色的纪录旗(3面);
2.风标(1);
3.橡皮泥显示板(3~4块),橡皮泥刮刀(2把);
4.30米钢尺、50米皮尺(各1个);
5.“STOP”暂停墩(1个);
6.5厘米宽、10米长白标带(2条);
7.平耙、铁铲、扫帚(各2把),小垃圾箱(1个);
8.钢钎(2根);
9.成绩显示牌(1台);
10.风速仪(1台);
11.时限钟(1个);
12.带夹书写板(6块),笔(8支);
13.助跑标记(参赛运动员人数的两倍)(最好同颜色、同图案的各2块);
14.裁判桌(4张);
15.椅子(20把),长条凳(1个),遮阳伞(若干把);
16.测距仪(1套);
17.电脑(1台);
18.远度显示牌(1套)(应分别配备跳远、三级跳远的不同距离的插片));
19.号码显示器或小黑板(1个);
20.起跳线3米长(2根);
21.钉子(若干),锤子(1把);
22.吸水海绵(若干)。
附:跳跃项目的记录符号
1.高度项目。成功:○;失败:×;免跳:-;弃权:DNS。
2.远度项目。成功:记录成绩;失败:×;免跳:-;弃权:DNS。
3.风速记录符号。顺风:+;逆风:-;超风速:>;风速:W;米/秒:m/s。
4.其他符号。接受帮助被警告:⊙;再次接受帮助被取消比赛资格:⊙-;错过顺序:=;达到及格标准进入决赛:Q;按成绩递补进入决赛:q;取消比赛资格:DQ;世界纪录:WR;亚洲纪录:AR;中国纪录:CR;国家纪录:NR;世界青年纪录:WYR;亚洲青年纪录:AYR;中国青年纪录:CYR;国家青年纪录:NYR;个人本年度最好成绩: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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