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和效益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效益履行原则,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贯彻效益履行原则,如选择适当的交货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采取合理的运输方式、包装方式,以及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等。
(1)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义务的行为。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应当“重合同守信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对方当事人权利的实现,从而达到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所预期的目的。
(2)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和效益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不仅如此,对于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或者根据交易习惯必须履行的义务,如附有通知、协作、保密等义务的,当事人也应当履行。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不仅应当自觉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合同义务,而且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只有这样,合同才能得到全面的履行。效益履行原则,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法贯彻效益履行原则,如选择适当的交货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采取合理的运输方式、包装方式,以及在当事人一方违约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等。实践表明,贯彻这一原则,不仅有益于合同当事人,而且也有益于国家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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