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公开、直接、平等、差额、无记名投票等原则选举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充分体现党员和选民的意愿。民主选举是“四个民主”中最大的民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十年有余,村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十八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候选人由全体村民提名,召开选民大会直接选举。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持公开、直接、平等、差额、无记名投票等原则选举村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充分体现党员和选民的意愿。民主选举是“四个民主”中最大的民主。随着基层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目前,村级党组织选举也日趋民主,由传统的纯党内运作扩大到党外,“两推一选”在不少地区已经推广,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由村民代表和党员共同推荐,在此基础上,再由全体党员或村民代表共同选举产生,村民的意愿渗入了党组织选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十年有余,村民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各地对于村委会的选举组织工作也日益严密规范。能够坚持普遍选举权原则、平等选举权原则、直接选举原则、差额选举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及时公开原则、选民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和罢免原则、从法律上保障选举权的原则。十八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候选人由全体村民提名,召开选民大会直接选举。村民们通过民主选举,把那些素质高、能力强的村民选作自己的当家人,他们大多能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廉洁公道、作风民主、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群众办事,具有一定的群众威信;懂经济、会管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
村委会选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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