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体育的兴衰
公元前221年,由于秦统一了中国,自此中国进入了封建社会直至清朝终结,延续了2 100余年。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者为确保长治久安,遵循孔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和老子“常使民无知无欲”的观念,刻意塑造民族性格,培养理想的顺民。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健身性、娱乐性的民间体育项目盛行,如投壶、捶丸、击壤、木射、石担、石锁、踢毽、武术等。各种民间体育活动虽有健身性、娱乐性,但竞技性却日渐衰微,以至于射箭变为投壶,蹴鞠化为踢毽,连实战用的武术也变为花拳绣腿。我国的民间体育重娱乐、重表演、重修身养性、重防身保命,始终未脱离封建伦理的束缚。竞争意识的泯灭,致使大多数民间体育项目发展缓慢甚至失传,即使被视为我国古代体育“国粹”的武术,由于缺乏公开完美的竞技性规则,以至于不能发育成形,无法与现代主流竞技体育融为一体。
二、民间体育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间体育在党和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蓬勃发展。1952年,全国体育总会第二届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对于群众所熟悉和爱好的武术、摔跤、石锁、沙袋、举石担、骑马、跳绳等传统体育项目,必须予以重视,并加以改进,去掉其不科学的成分,使之成为广泛开展于劳动群众中的体育活动的有效形式。”在这种背景下,第一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和竞赛大会于1953年11月8日在天津举行,武术成为中国传统体育项目的代表。
20世纪60至70年代中后期,由于三年困难时期和“文革”的社会动乱,中国民间体育被当作“封建糟粕”,古老的拳械和武术、气功书刊被烧毁,很多珍贵的传统文献惨遭湮灭,大多数民族民间体育的研究组织被解散,研究活动基本停止,但这一时期民间传统体育活动并未完全停止,如军队中仍有摔跤、格斗等训练。后来,在老一辈领导同志的关怀下,各地组织举办了多次武术表演比赛和运动会,使民族民间体育活动逐渐恢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间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并取得不少成绩。随着体育的日益国际化、职业化、商业化,现代体育发展到了顶峰阶段,民间体育发展方向的局限性、竞赛组织的不足等日益明显,体育道德有恶化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各民族人民重新思考体育文化现象、体育本质,形成了一种文化回归的思潮。在运动竞赛方面,继1953年的第一届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和竞赛大会之后,从1982年开始,中断了近30年的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和竞赛得到恢复,4年一次的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形成制度。教育部在1997年大规模调整我国学科和专业之际,正式将民族传统体育学归属于“体育学”下的四个二级学科之一,并在武术专业的基础上重新设置了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为民间体育的研究奠定了学科和专业基础。2000年,我国的基础课程改革强调民间体育课程内容的开发,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学校将民间体育内容引入课堂,为弘扬、传承民间体育文化疏通了途径。
三、民间体育项目的形式
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的形式有跑跳类、球类、体操类、水上类、射击类、角力类、武艺类、舞蹈类、骑术类等,具体如下:
表4-1 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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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国运动会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民间体育政策,进一步继承和发展民间体育文化,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简称“全运会”成立,全运会体育精神为公平竞争、互相理解、友谊团结。从1959年9月13日开始举办第一届,每4年举行一届。该项赛事以其广泛性、多样性和业余性等特色,已成为中国国内水平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为发掘整理民间传统体育形式,弘扬民族体育文化,发展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全国人民身体素质,促进各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2017年,我国全运会已举办了12届。举办地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京、济南、沈阳,第13届全运会2017年在天津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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