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分官私两类。私人书院最初为私人读书的书房,唐贞观九年(635年)设在遂宁县的张九宗书院,为较早的私人书院。官立书院初为官方修书、校书或偶尔为皇帝讲经的场所。唐玄宗开元六年(718年)将乾元院改名为丽正修书院。十三年又改为集贤殿书院。真正具有聚徒讲学性质的书院起源于南唐时期的庐山国学,即著名的白鹿洞书院的前身。北宋初年,讲学之风勃兴,书院成为著名学者授徒讲学、培养门生的重要场所。著名的有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湖南衡阳的石鼓书院、河南商丘的应天府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河南登封的嵩阳书院和江苏江宁的茅山书院。
南宋是书院的兴盛时期,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和制度之完善,堪称空前。据统计,宋代共建书院173所,南宋占136所。南宋书院的突出表现,就是它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组织制度,在教学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对后来的书院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教学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当时书院的主持人或主讲大都是著名的学者,书院的讲学是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又有利于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和深入发展。(二)教学实行“开放”政策,学生可不受地域和学派的限制,允许学生中途易师。对于外来的学生,书院设专人接待,这比一般学校的关门办学和门户之见要进步许多。不同学派、门派的学者可往来问学“讲会”,进行学术交流,不同思想可出现在同一书院的讲坛上,体现了一定的“争鸣”精神。(三)教学中注重问难辩论。当时的书院一般以学生个人读书钻研为主,重在自己理解,教师只对学生的疑难作解答或分别指导,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研究问题的习惯。(四)书院中师生关系融洽,师生之间情意深厚,尊师爱生的传统体现得尤为突出。
明清两代,书院教育得到空前的发展。明朝中期,湛若水和王阳明大兴讲学之风,丰富了“讲会”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书院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明代书院达1500所以上。但是,自由讲学与封建专制是矛盾的,封建政府力图扼制自由讲学之风,围剿所谓“异端”“邪说”,多次用残酷的手段大规模地摧毁书院。明朝中后期相继出现了四次毁院行为,其中最严重的一次是在明熹宗天启五年(1625年)发生的对东林党的大残杀。当时宦官魏忠贤不仅残酷杀害东林党人,而且下令“拆毁天下书院,首及东林”,演出了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一幕惨痛的悲剧。然而书院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多次毁而不绝,在严酷的政治压迫下,书院师生宁死不屈。东林书院的对联写道:“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另一方面,自元代至清末,官方对书院的控制日趋严格,加强了财政、思想上的监督,允许书院推举学生参加科举考试,使官学、书院、科举逐步一体化,书院从民办逐步纳入官办,失去了书院的本来特色。清雍正十一年(1733),清政府正式下令官办书院,从此,书院开始从僻寂幽静的山林向中心城市发展,各省城相继建立了书院,直隶保定的莲池书院便建于此时。
清代书院虽然已官学化,但由于政府的允许和经费有所保证,学生有参与科举考试的出路,发展大大超越前代。在清政府统辖的十九个省区中,书院遍及城乡。直到1901年,清政府下令将书院改成学堂,书院这种教育形式才在经历一千余年后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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