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民经济的崛起为社区体育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迅猛崛起。GDP从1952年的67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9.7983万亿元,这一变化使中国迅速由一个经济弱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没有强大的经济支撑,中华民族的社会公共事业就难以繁荣昌盛。研究表明,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超过了3000美元时,这个国家的体育消费就会进入兴旺期。而我国2010年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2011年的人均GDP达到了5000美元,我国人均GDP早已远超3000美元的水平。由此可见,我国国民体育消费也步入了兴旺期。有调查指出,1995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体育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总支出的8.84%,2003年这一支出上升了5.54个百分点。另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结果表明,2000~2005年间,我国城市居民体育消费支出以年均20.2%的增长率增长。实践证明,国民经济的崛起不仅提高了我国城市居民家庭的消费支出水平,而且提升了我国城市居民的体育消费水平和质量。换言之,没有国民经济作为强大后盾,就没有中国城市社区体育发展的今天,更没有城市社区体育发展的美好未来了。
2.体育政策的制定实施为社区体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我国《体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1995年,国务院颁发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需达到的总体目标:“努力实现体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体质与健康水平,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进入21世纪,为了使国民体质增强工作有法可依,我国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于2001年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构建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明确指出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为国民开展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所需硬件保证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为积极扶持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事业,国家体育总局2003年颁布了《“雪碳工程”实施办法》;2004年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发布了《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它推动了“体育进社区”,促进了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工作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为了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体育的发展,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进一步推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实施,切实发挥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在该条例第一条就明确指出,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此外,各级地方人大、人大常委会、政府也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多项地方立法,如:北京市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2005年颁布了《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上海市2000年颁布了《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2005年颁布了《上海市游泳场所开放服务规定》等。这一系列政策、制度的出台为群众体育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全民健身运动的可持续发展。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是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最新论述,其中对老年体育有专门的规定,这在以往是不多见的,《计划》要求重视发展老年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要为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一定的优惠。老年教育机构要专门开设体育课程,为他们讲授运动促进健康的相关知识。老年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为他们健身提供物质上的保障。除此之外,还应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达到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目的。从以上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对社区体育的重视程度逐年提高,而且措施也越来越细化,操作性更强,这些都为社区老年体育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3.体育场馆的建设使用为社区体育发展提供了支持性环境
1997年全国成年人体质监测表明,公路和街道两旁是群众进行体育锻炼的主要场所,分别占男女参加者的40%、33.9%及25.7%、24.8%,可见当时的体育设施场地还是相当匮乏的。为了解决锻炼场所不足的问题,我国加大了体育场馆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力度。根据2005年1月11日第5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办公室正式公布的结果表明: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我国现有体育场地850080个,标准体育场地547178个,其中,体育场地、体育馆、游泳馆、跳水馆等大型体育场馆5680个,室内游泳池、综合房(馆)和篮球房(馆)等体育场馆共55678个,室外游泳池、室外网球场和足球场等共485818个。以2003年底全国总人口129227万人(不含港澳台地区)计算,平均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6.58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1.03m2,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为148.15元。同第4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截至1995年12月31日)相比,全国体育场地占地面积共增加了11.8亿m2,增长幅度为110.28%;场地面积共增加了5.5亿m2,增长70.51%;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增加了0.38m2,增长58.46%,年平均增长率为5.92%。人均投入体育场地建设资金增加了117.09元,每万人拥有体育场地数增加了1.58个,增长率为31.6%。特别是“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以来,中央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建设了大量“全民健身路径工程”,部分城市试点建设“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健身的良好环境。同时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一些积极热衷于健身活动的人士纷纷组建了各种形式的体育俱乐部,有的则成立了社区体育俱乐部,一大批国家级社区体育俱乐部的挂牌,为社区居民就近就便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提供了有利条件。如上海徐家汇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于2007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2008年通过了国家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的验收。经过3年的发展,俱乐部已经逐步走出了专家指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活动建设与绩效评估相结合,不断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成员强身健体需求的新路子。在2008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比赛中,徐家汇木兰扇项目获得一等奖。体育健美操专家赵慧莹教授与徐家汇街道共同合作创编的乒乓球健身操,深受社区居民的欢迎,被上海市体育局评为“十大最受欢迎的健身项目”。俱乐部还建立了体育指导站、健身气功站等,为调动社区体育指导员的积极性,组织、指导、管理好社区各块、点的健身团队活动为满足群众健身锻炼的需求提供了组织保障。《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以来,各地积极开展“亿万青少年儿童健身活动”、“亿万农民健身活动”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体育下乡”、“体育进社区”活动日益深入,“全民健身博览会”、“元旦登高”、“春节长跑”等活动特色鲜明。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的8月8日为全国的“全民健身日”。第一个全国性体育节日的诞生,对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深入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围绕“全民健身日”,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极大调动了群众参与体育的热情。
4.体育消费观念的变化为社区体育发展提供了内在活力
社区居民体育消费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居民体育消费的行为和消费水平。现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崛起,与改革开放前相比,我国城市社区居民的体育消费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社会消费结构的调整,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社区居民对体育消费的需求势必增长。近年来,体育消费在中国大中城市和部分富裕城市郊区相继成为新的消费热点,这为城市社区体育的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推动力。在过去,特别是在建国初期,我国城市经济基础薄弱,城市社区居民的消费观念受限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多注重各种实物性消费,而往往忽视非实物性消费。但随着我国城市经济的壮大崛起,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大幅度提升,城市社区居民的消费观念和意识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非实物性消费水平已经成为城市社区居民生活幸福指数的重要指标。正因为城市社区居民体育消费观念的深刻变化才激发了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体育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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