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香港沦为英国殖民地。19世纪60年代前后,香港的英国人足球活动逐渐活跃起来,吸引了当地的中国人。19世纪80年代,香港学校中的华人学生开始踢足球。随后一些沿海大城市中的教会学校相继开展了现代足球运动。并从1902年起,先后在香港、上海、广州、北京等地的一些学校之间举行了足球比赛。1908年,香港成立了第一个足球运动组织——南华足球会。随着学生走向社会,足球运动也由学校扩展到社会,由沿海城市扩展到内地。1923年以后,足球运动的发展逐渐广泛起来。
1913—1934年,旧中国足球队参加了10次远东运动会的足球比赛,9次获得冠军。1910—1949年,旧中国共举行了7次全国运动会,每次都有足球比赛。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足球运动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曾举行过多次比赛。1940年,陕北革命根据地成立了第一个体育组织——延安体育会。1942年,延安举办了“九一”运动会,足球被列为表演项目。
1931年,旧中国加入国际足联,并于1936年和1948年两次派队参加奥运会的足球比赛,但均在初赛时被淘汰。
(二)新中国成立后足球运动发展情况
1.1949—1960年
新中国成立初期,足球运动水平很低,足球人才也十分缺乏。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足球运动水平不断提高。1952年5月成立了中央体训班(即国家队),随后各省代表队相继成立。1956年4月15日,国家体委颁布了《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章程(草案)》,为培养优秀足球运动员等打基础。1956年4月28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竞赛制度暂行规定(草案)》,同年开始实行甲、乙级足球联赛。1958年又开始实行甲、乙级升降制。1956年开始实行运动员和裁判员等级制。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实行,对新中国足球运动水平的提高产生了重大的促进作用。
在这一阶段,国家体委多次召开有关会议,为提高足球运动水平不断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1954年选派首批国家青年队赴匈牙利学习,运动员回国后对国内足球运动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大的作用。1955年1月3日成立了中国足球协会,对更好地组织领导和推动国内足球运动广泛开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体委也极为重视加强足球运动科学理论研究人员的培养。1955年邀请了苏联足球专家苏施科夫来北京讲学并与李鹤鼎教授一起主持了全国首届足球研究生班,为国家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足球运动科学理论研究人员,为大专院校培养了高水平的专业师资。在此期间,还邀请匈牙利专家来国内开办教练员培训班。这些组织措施为国内足球运动水平的提高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如1958年北京足球队、“八一”足球队分别与获得第16届奥运会足球冠军的苏联国家队踢成平局;1959年国家队战胜匈牙利奥林匹克足球队,并在中、苏、匈三国对抗赛上获得亚军。天津、北京、上海、广州队在与瑞典的冠军“尤哥登”队四场比赛中取得1胜2平1负的成绩;1960年,国家队还获得中、朝、越、蒙四国对抗赛的冠军。虽然我国足球运动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在重大国际比赛中的成绩仍处于落后状态。如1957年中国足球队首次参加第6届世界足球锦标赛预选赛,以一球之差负于印度尼西亚,失去了出线权。
2.1961—1965年
由于自然灾害和经济上的严重困难等原因,全国多数足球队都中断了训练,运动水平大幅度下降,致使国家队在1963年第1届新兴力量运动会足球比赛中未能进入前4名。
三年自然灾害过后,随着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足球运动迅速得到恢复。1964年2月27日至3月12日在北京由国家体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举办召开了全国足球训练工作会议。会议对新中国成立14年来的足球工作首次进行了系统总结。会后国家体委颁发了《关于大力开展足球运动,迅速提高技术水平的决定》重要文件。文件根据当时的情况,提出四项措施:一是广泛开展群众性足球运动,加强青少年的训练工作。二是加强专业足球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训练工作。三是改进全国足球竞赛制度。四是加强对足球运动的领导。同时在这次会议中首先提出了“从难、从严、从实战(比赛)需要出发进行大运动量训练”的“三从一大”训练指导思想,并且改进了全国甲乙级全年双循环升降级制度,确定了京、津、沪、广州、武汉、旅大(现大连)、沈阳、南京、延边、梅县10个全国足球重点发展城市和地区。在这些举措的推动和影响下,我国足球运动水平开始回升。1965年国家队重新组建,次年取得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足球赛第2名的成绩。
3.1966—1976年
“十年动乱”使得刚刚恢复的足球运动水平重新跌入深谷。全国足球竞赛、训练、科研、教学等活动几乎全部停止,足球队处于瘫痪状态。1967—1970年各级别足球竞赛和国际往来全部停止。
1971年尝试性地举行了全国甲级队集训赛,1972年举行的全国五项球类运动会上有足球比赛,1973年恢复了全国足球联赛、全国青年足球比赛、全国足球分区赛和11单位小足球比赛。1975年举行了第3届全运会,设有成人和少年足球比赛项目。1976年增加了全国16单位少年足球分区赛。足球运动开始有所恢复,但是由于后来所谓的“体育革命”,使新老队员青黄不接,后备力量严重匮乏,足球运动水平再次下降。
4.1977—1991年
“十年动乱”结束后,国内政治局面趋于稳定,经济形势好转,足球运动也重新得到发展。
1978年开始恢复全国甲乙级队双循环升降级制的比赛,并逐步建立了各级比赛系统。对巩固1957年形成的甲级—乙级—青年—少年四级竞赛体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79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下发了《国家体委关于提高我国足球技术水平若干措施的请示》的重要文件。为尽快改变我国足球运动水平落后的面貌,文件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在群众中特别是在青少年中大力普及足球运动、抓好足球运动的重点地区、迅速组建国家青年足球队、大力加强科研工作等九大措施。同年11月在全国足球工作会议上,重点讨论如何贯彻国务院的文件,重新确定了京、津、沪、广州、武汉、旅大(现大连)、沈阳、南京、延边、梅县、重庆、青岛、长春、昆明、石家庄、西安16个全国足球重点发展城市和地区。此后又相继增设了“萌芽杯”、“幼苗杯”、“希望杯”三杯赛。1981年12月,在北京召开全国足球训练工作会议,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三十年来足球训练工作的经验与教训,明确了主要任务是要迅速完善训练体制、加强训练基础建设、提高各级代表队的训练水平。1982年,国家体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颁发了《关于在全国中小学积极开展足球活动的联合通知》,对足球后备力量的培养起到了重要作用。1985年11月,在南京召开了全国足球训练工作会议,对足球训练提出了明确的方针、原则和指导思想。同年还在天津召开了全国第1届足球论文报告大会。1986年底,国家体委成立了足球办公室,统管全国的足球训练、比赛、外事等工作。1988年11月16—19日,在广东佛山召开了全国第2届足球论文报告大会。1990年2月,国家体委发出了《关于中国足协实体化的通知》,至此,国家体委足球办公室被撤销。
继1974年9月,中国足球协会被亚足联第6届大会接纳为亚洲足联会员之后,1980年7月7日,国际足联第42届代表大会批准了国际足联执委会1979年10月13日通过的重新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足球协会为会员的决议。从此中国又回到了世界足球大家庭。1977年北京举办首届国际足球邀请赛、1985年成功地举办了首届“国际足联16岁以下柯达杯世界锦标赛”、1983年和1988年两次在广州举办了国际女子足球邀请赛和国际女子足球锦标赛、1990年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了第11届亚运会足球比赛。
在这个阶段,国家队、青年队及少年队先后参加了亚洲杯、亚运会、奥运会、世界杯等重大国际比赛。虽然总体上成绩不尽如人意,但也曾有过一些喜人的地方。如国家男队1978年在第8届亚运会足球比赛中取得第3名,1988年打入第24届奥运会足球决赛圈。国家青年男队曾于1983年和1985年分别打入第2届和第3届世界青年足球锦标赛的决赛圈。国家少年男队在首届世界少年足球锦标赛上打入前8名。更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女子足球运动水平在这一阶段得到了迅速发展,如1986年12月中国女子足球队在第6届亚洲杯女子足球锦标赛上取得冠军,1988年在广州举行的国际足联国际女子足球锦标赛上取得第4名,1989年在香港第7届亚洲杯女子足球锦标赛上再次取得冠军。
5.1992年以来
中国足球队在第25届奥运会亚洲区预选赛决赛阶段失利,人们要求进行足球改革的呼声更高。作为我国体育领域内的改革突破口——国内足球改革,向着职业化的方向发展迈出了有历史意义的一步。这一步以1992年在北京红山口召开的全国足球工作会议为标志。这次会议中明确提出了足球改革体制、转换机制的根本问题,要推行俱乐部体制,走职业化的发展道路。1993年,在大连全国足球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提出了“继续深化改革、深入整顿是今后我国足球界的两项主要任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现足协实体化,建立和完善足球俱乐部体制,开展职业联赛,实行人才流动与引进,运动员实行注册制、比赛许可证制。深入整顿的内容是解决足球界“不团结、不虚心、不严格、不刻苦”的“四不”现象。这次会议还提出了《中国足球事业十年发展规划(1993—2002)》。从1994年起实行以俱乐部职业队为主的全国甲级A、B组联赛,实施“绿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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