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络融合突破了广电和电信行业分立的限制,使得电信、广电和信息技术部门得以寻求交叉产品、交叉业务,从而为运营商企业提供了扩大规模、扩展范围、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等方面的巨大商机,导致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得以合理配置。
传统广电和视听新媒体之间的融合发展有如下驱动因素:首先是受众的需求动力,这也是媒介融合最基本的动力;二是技术变革的推动,尤其是以移动互联网技术和云计算为代表的技术;三是来自政府监管和规制的变化。
3.2.1 政府规制
放松管制提供了跨行业竞争的管制框架,促进了三网融合。美国是较早实现三网融合的国家,1996年,美国开始实施新电信法,从法律上解除了对三网融合的禁令,并由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对广播电视、电信进行统一管理。
近几年,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及各地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传媒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给传媒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具体包括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文化部出台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等10多项政策法规。
2009年9月国务院通过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加大政府投入、提供金融支持、落实税收政策、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措施,支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高科技技术。规划为未来几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是从国家宏观政策层面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又一次推动,有利于我国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图3-2 2012年传媒资本相关政策
3.2.2 用户需求
对于三网的终端用户来说,不会在乎具体技术实现手段,重要的是能够提供给用户什么业务。“三网融合”背景下,业务发展会沿着单个业务(Single Play)、双重业务捆绑(Double Play)到三重业务捆绑(Triple Play),以及最终的多重业务捆绑(Multiple Play)。用户需求的驱动因素具体有:(1)用户习惯得到进一步培养,手机电视和网络视频逐步树立主流媒体地位:以奥运传播为契机,中国网络视频社会影响力日渐增大,逐步树立了主流媒体的地位。在与传统媒体争夺主流话语权的过程中,网络媒体的媒体影响力和营销价值正在被逐渐发现和挖掘;(2)用户对音视频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随着高清电视出现,用户对高质量大传输量的手机电视需求增加;(3)移动人群的不断增加:随着移动人群的增加,再碎片化时间,手机电视的需求增加。
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开始对文化传媒产品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升级,传媒产品借助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扩大了影响力和传播力,传输渠道多元化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使得受众获取传媒产品的成本下降,这些都带来传媒受众的持续增加。
图3-3 视听新媒体的驱动力模型
3.2.3 技术变革
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传媒所依赖的技术环境出现了巨大的变革,从云、管、端的角度,即内容生产和存储的云化、传输渠道的互联网化、终端的智能化和多屏化。
技术变革的驱动是三网融合的基础和最主要驱动力,具体如下:(1)3G移动网络的快速发展:随着3G网络IP化和宽带化建设进程的完成,使得移动网络的用户终端更趋于多样化,如手机、PDA和计算机等都可直接接入3G网络,提供了更多灵活的接入方式和强大的终端能力;(2)数字广播电视技术的迅速发展:随着DAB、CMMB等数字广播以及卫星广播技术的成熟,使得高清晰度和大容量的传播成为可能。同时广电接收终端的小型化和移动化,也使得和手机的融合成为可能;(3)网络视频企业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随着视频格式转换、内容分发、P2P 和Web 2.0等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视频网站的画面质量不断改善,以网络游戏和社交网站等为代表的网络应用不断增加,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逐步提升。同时,由于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带宽成本下降,网络视频企业的运营成本必将大大降低;(4)音视频采编技术的成熟:随着摄录设备和剪辑处理软件的日益普及,使得视频在网络上的传播有了广泛的用户基础,用户对视频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网络视频的传播和分享也在社会化网络中日益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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