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1]在国民经济中,小微企业具有投资小、经营灵活、覆盖面广的特点,对扩大就业、增加人民收入具有十分突出的作用。近些年来,随着国家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的出台,小微企业的发展不断加快,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十二五”期间,曲靖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曲发〔2014〕10号)。出台了“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及一系列扶持措施[2],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激发了民间投资创业热情,促进了全市经济的持续平稳发展。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小微企业作为“大众创业”的主要形态和“万众创新”的基础力量,对曲靖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值得认真研究。本文根据2013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曲靖市小微企业发展做简要分析。
(一)曲靖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状况
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截至2013年年末,曲靖市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共16960个。[3]按类型划分,有企业法人10028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59.1%;机关、事业法人3073个,占18.1%;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3589个,占22.8%。按规模划分,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有1499个,占全部法人单位总数的8.8%;规模以下法人单位有15461个,占91.2%。
在全部10028个企业法人单位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有925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2.3%。表明全市九成以上的企业都是小微企业。
从法人单位类型比较,全市企业法人单位占第二、三产业全部法人单位的比例比全国、全省平均分别低16.5、3.3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比例比全国、全省平均分别低3.3、1.8个百分点。反映出曲靖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比例相对偏少;在企业法人单位中,小微企业比例相对偏少。具体数据见表14-1。
表14-1 2013年曲靖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与全国、全省比较
从法人单位规模比较,全市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法人单位比例比全国、全省平均分别高0.79、1.47个百分点;规模以下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法人单位比例比全国、全省分别低0.79、1.47个百分点。
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其他4个州市相比,曲靖规模以上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法人单位比例比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别高1.0、1.7、1.4、2.3个百分点;规模以下法人单位数占全部法人单位比例比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别低1.0、1.7、1.4、2.3个百分点。
(二)曲靖小微企业发展
1.小微企业数量
根据曲靖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截至2013年年末,全市共有小微企业法人单位9257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54.6%。按行业划分,小微企业数量最多的前三个行业分别是:工业2822个、零售业1658个、批发业1622个,这三个行业小微企业分别占小微企业总数的30.5%、17.9%、17.5%。
与全国相比,全市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占第二、三产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比例比全国平均低17.7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低4.2个百分点。
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其他4个州市相比,全市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占第二、三产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比例比昆明市低23.9个百分点,比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别高2.9、2.3、1.1个百分点。
2.小微企业从业人员
截至2013年年末,全市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共27.68万人,占曲靖第二、三产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53.8%。其中,就业人员最多的前三个行业分别是:工业13.5万人、建筑业5.89万人、批发零售业2.83万人,分别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26.2%、11.4%、5.0%。
与全国、全省相比,全市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占第二、三产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重比全国平均50.4%低3.5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高2.5个百分点。
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其他4个州市相比,全市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占第二、三产业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例比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别高0.8、2.0、6.5个百分点,比楚雄彝族自治州低1个百分点。
3.小微企业资产
2013年末,全市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17.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40.44%。按行业分布,资产总额最多的前三个的行业是:工业857.9亿元、房地产业203.4亿元、批发业零售180.9亿元,分别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的20.3%、4.81%、4.28%。具体数据见表14-2。
表14-2 2013年曲靖市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数量、从业人员和资产情况
续表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0.08万人,资产总计1.6亿元。
与全国、全省相比,全市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占第二、三产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比例比全国平均高10.8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高2.7个百分点。
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其他4个州市相比,全市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占第二、三产业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比例比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别低9.2、12.4、16.4、2.8个百分点。
综上比较,曲靖小微企业数量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数量比例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小微企业资产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比例均高于全国、全省水平。具体数据见表14-3。
表14-3 2013年曲靖小微企业发展主要指标与全国、全省比较
与滇中城市经济圈其他4个州市相比,全市小微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比例低于昆明市,排名第2位;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比例高于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低于楚雄彝族自治州,排名第4位。小微企业资产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比例低于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排名第5位。
【注释】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2]“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创业者和小微企业的民生工程、富民工程。其中,第一个10万元是指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第二个1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3]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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