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章已经详细讨论了与架构分析相关的概念和理论,这里仅就其涉及的方法论问题做进一步阐明。如前文所述,架构分析是贯穿于本研究各案例分析中的具有总括性的方法路径。与政策立场不同,框架(frame)是为一组观点或论点提供的连贯性的核心观念。因此,架构分析的目的是要通过考察公共话语,来识别与农民工议题相关的公共论争中的核心观念,即框架。尽管框架通常具有一种主导的倾向性,但一般来说,它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和弹性,能够容纳支持、反对和中立的不同政策立场。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各种不同的与农民工议题相关的主张,是如何围绕一些稳固但却又随着时间可以演变的特定核心观念或框架组织起来的,以及这些框架在不同的政策主张的支持者之间是如何分布的(Ferree,Gamson,Gerhards,&Rucht,2002,页105-106)。
不过,尽管架构分析集中在对微观话语和社会心理层面的研究,其研究范围则不应当只是局限于话语层面。制度层面的分析作为对话语分析的支持,依然是有必要的。正如费雷等人的对德国和美国堕胎议题的研究(Ferree et al., 2002)所表明的那样,对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状况和社会制度差异的分析,对比较和理解两国不同的架构策略和民主公共商议的特征,是至关重要的。虽然这并不意味着结构要素和主题话语行动之间有着必然的决定论关系,但是,这与前文所讨论的把制度分析和文化分析结合起来的相互构成的分析框架,是相一致的。
具体而言,本研究更多集中于对话语的生产和文本建构等方面的分析。从这个角度看,架构是一个“争夺本质上通过文本来表达的意义”的过程(Gamson,2001,页ix)。其中,公共话语空间中的权力和象征资源在行动者-言说者间的分配,是最主要的基本问题之一。但在分析不同社会言说者-行动者参与建构的媒体话语时,由于媒体和社会政制的差异,如果把架构分析的论坛模式(见第二章)直接运用到中国的情形中,是成问题的。这是因为该模式假定的相对成熟的公民社会和媒体相对独立于政党和国家的制度地位,在中国语境下并不完全具备。正如前文已经阐述的,当代中国“社会寓于国家”(Mertha,2010)的国家-社会基本关系,在本质上限制了体制外政治话语表达的自主性程度。尽管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和话语论争日益活跃,对特定社会议题,尤其是具有政治敏感度的议题的公共话语抗争,大体上依然是被置于执政党-国家的意识形态机关和宣传系统的严格监管之下。那种将传媒和公共话语舆论机制与其他社会集团并置,且不同利益主体可以相对公平进入话语空间参与政策论辩的论坛模式,显然不适用于强势政党国家模式。
因此,有必要对相关分析模式进行一些修正。在中国语境下,问题的重点应当从宪法政治为基础的多元民主的国家-社会关系条件下的竞争性话语建构,转向在适度多元化的“社会寓于国家”型构中,执政党-国家主导的架构意识形态和政策边界的过程,以及其他不同经济和社会领域的行动者参与的支持或挑战这一架构过程的话语实践。对不同的行动者出于不同的利益考虑采取不同的框架分析策略依然是很重要的。但是,在中国语境下,对这样一些问题,同样应该加以关注:处于政治管控、市场竞争和塑造公信力等生存压力下的党控媒体如何为相对自由化的信息和不同于主流观点的声音提供话语空间,以及媒介化的公共话语如何诉诸能够激发人们对特定观点产生支持的情感和文化图式,进而改变执政党-国家主导的话语边界(赵鼎新,2007)。这样,分析的主要议题一方面是媒体等公共话语形式如何再现执政党-国家的意识形态纲领及其对新权威主义话语的合法化,另一方面则是不同行动者-言说者在威权主义执政党/国家-社会关系所决定的话语机会结构中,利用不均衡分配的明确或潜在的历史制度和文化资源,参与到旨在捍卫或重构主导意识形态和政策边界的公共话语论争的过程。
以上述分析和对语境差异的把握为基础,下文将列出有关农民工议题的公共辩论涉及的主要言说者-行动者及其所代表的主要支持者或利益群体。这些分类贯穿于后续对架构过程分析的个案研究之中。总的来说,以不同的利益倾向为基础,这些主要的行动者-言说者被纳入三个不同的小组,分别代表着执政党-国家、社会和市场三个不同的利益部门。(表3.1)
表3.1 与农民工相关的公共话语论争中的主要行动者-言说者及其利益部门
必须指出的是,尽管在这一分类中,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和市场是并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其重要性是完全对等的,此处的分类仅是为了分析的方便考虑。正如第二章已经讨论的,尽管过去几十年内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国家对社会生活的控制也逐步减弱,但这并不意味着执政党-国家对社会生活和市场经济活动的主导性作用已经被削弱。上表中的三个方面并不是完全对等、平衡和彼此平行的。改革时代的执政党-国家依然拥有全面控制社会的权力和资源,同时,它也受到其内部部门利益冲突和来自社会和市场的外部压力的制约。因此,三者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威权主义的,但同时又充满妥协的可能空间。代表这三个不同利益部门的言说者-行动者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表达诉求,因此可能会将彼此的关切纳入自己的考量之中。
在所有这些言说者-行动者中,处于宣传-市场制约下的新闻媒体,既是其他言说者观点的协调者,同时它们自身也是表达观点的言说者,能够促进或削弱甚至彻底忽视某些利益诉求。一般来说,虽然现有全部媒体都被置于各种形式的执政党管理之下,需要在政治上无条件遵守执政党-国家的基本原则,但从其运营机制和内容风格上看,可以将之分为党媒和市场化媒体。以报纸为例,前者主要包括各级党委机关报,例如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后者包括以党报子报形式出现的以服务大众多样化文化和信息需求为目的的商业化报刊或都市报。尽管在功能上和经营方式上与党报有差异,但这些都市报在制度安排上依然是附属于党委直接主管的党报,并因此在政治上受其监督。这与前文所述的有限多元化的“社会寓于国家”的国家-社会关系构成相一致。
议题架构的过程是一个充满权力斗争的公共辩论过程,涉及如何使公众听到自己的声音,以及如何在公共空间中促进自己的议题框架被公众接受。因此,架构分析包括两个部分:对决定架构或公共辩论中话语机会结构(discursive opportunity structure)的权力构成的语境分析(Ferree et al.,2002),和对应用在与特定事件或议题相关的现实建构中的具体框架工具的分析。前者基本上是对架构和公共辩论的结构和文化背景的历史制度分析,其目的是要考察可资利用的框架类型的文化资源,以及这些框架作为文化资源是如何在不同的社会群体和个体间不平等地分配的。
第二部分涉及对媒体文本中再现的框架构成要素的微观分析。就此而言,本书主要参考凡高(van Gorp,2005,2007)的议题架构分析的建构主义方法。正如在本章中已经讨论过的,这一方法将现存框架资源和架构过程看作一个抽象的和隐蔽的文化现象,只有通过对“框架包”(frame package)的重构和分析才能够对之进行考察。框架包是在文化上具有持久性的框架的物理再现,换言之,是“一组有逻辑地组织起来的能够借此识别某个特定框架的工具”。框架包有三个组成部分:“可见的架构工具,可见的或隐含的推理工具,以及将整个框架包展示为一个连贯整体的隐含的文化现象”(van Gorp,2007,页64)。
因此,对框架包的分析应包括对话语工具的符号学分析,对因果推论的批判的逻辑分析和文化主题分析。具体而言,主要包括这样一些问题:谁拥有发言权?相反,谁的声音遭到压制而陷入沉默?(媒体发言权在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分配)在“我们”和“他们”之间,分别建构了什么样的身份认同?对这些身份认同的建构引用了哪些话语工具(词汇、隐喻、标语、人物形象、图片等)?谁应当对与特定议题相关的问题负责并因此受到指责?谁是解决问题的人并因此受到赞美?潜在的值得肯定的解决之道有哪些?为了合理化推论的逻辑,哪些叙事和修辞策略被运用到话语建构之中?最后,整个话语过程诉诸何种根深蒂固的文化观念?实际上,这些问题已远不止文本机制分析,同样涉及对文本和语境层面的互动关系(如去语境化或语境移植策略)的研究。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两个层次的分析不是完全分开的。相反,正如我们在下文对批判话语分析的讨论中将要看到的那样,语境和文本分析实际上是相互构成、相互交织的。如凡·迪克(1997,页15)所指出的那样:“话语是其语境的结构性组成部分,两者各自的结构实际上对彼此具有相互的和持久的影响。”下文将要就与这两个层面相关的方法论展开讨论。
表3.2 架构分析的两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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