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风险、低成本、低门槛吸引了大量的自出版作者
高度结构化的传统出版社阻碍了有创作需求和梦想的作者群体,在自出版平台中,作者的主动权被充分激活。“英国统计数字也显示,2014年上半年自出版品种增长了79%。目前,全球年度自出版图书品种估计在50万左右。数字出版的‘去媒介化’优势在自出版体系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很多自出版作者通过社交媒体和粉丝社群营销获得了比传统出版丰厚得多的收益。2014年英国作者联合会就此发出声明:传统出版不再是作者获取最大利益的来源,自出版正取而代之。”[6]正是由于自出版的强大魅力,英国本土已成名的作家群体也有被自出版“收编”的趋势。《哈利·波特》系列畅销书的作者J.K.罗琳自建自出版网站Pottermore。“Pottermore提供《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电子书和有声读物付费下载,网站还将推出超过18 000字的附加内容,包括一些故事背景的细节和设置。”[7]
二、灵活的定价策略保证了畅销书中自出版图书的比例
“起伏定价(Price pulsing)是一种市场营销策略,由出版企业或自出版作者先设置较低的促销价格让图书获得更多销量,提升其进入畅销书单的可能性,获得更高关注度和更多书评,当销量达到峰值后调整至正常零售价格,维持一段时间后再次进行降价。”[8]在自出版的销售平台中,因为会设置销售排行榜、价格榜、作品更新排行榜等,这就需要作者对作品进行一定的营销管理,定价策略就是基于对读者吸引力的管理而设置的特殊功能,作者可以先将作品定价为最低的1英镑,随着销售量的增长和读者注意力的聚集,作者可以随时调整作品价格,将作品定价调为4英镑或者更高。
三、严苛的法规制度保证了自出版作品内容的规范性
英国没有专门针对自出版内容的立法,对数字出版内容的管理一直秉持“监督而非监控”的理念。英国政府将网络媒体视为出版物的一种,通过沿用已有的相关法律规定来对数字出版内容进行规范。这些法律有《刑法》《青少年保护法》《淫秽出版物法》《数据保护法》《隐私和电子通信条例》《通信法》等。
四、政府管理和非政府管理相配合,保证自出版的良性健康发展
政府管理部门包括英国议会,主要涉及包括自出版在内的数字出版转型,以及修订相关法律的职能;英国专利商标局主要是对高新技术专利提供保护,在数字版权的保护上,2006年由该局颁布的新的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对数字版权的专利性、复制与版权纠纷等条款作了具体说明;英国商业创新技术部(BIS)的职能是建立运行有序的商业竞争体系以保护消费者权利;英国文化媒体和体育部主要负责政府部门和出版行业的关系,通过文化传播和发展过程挖掘文化潜力,提升国家形象。非政府组织有英国文化委员会,其主要职能是教育、文化、出版的推广工作,通过政府和教育机构的资助,向世界传播英国文化,包括英国出版物的出口工作;英国出版商协会下设国际委员会、学术与专业委员会、教育出版商委员会、商业出版商委员会、儿童图书委员会等,是全英图书杂志出版商组成的非官方机构,通过交流经验解决问题,巩固和提升英国出版的地位。随着出版物对外贸易的增多,英国出版商协会与相关领域和行业的交流日渐频繁,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表3.1 英国有关数字出版内容的法规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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