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传播中政治文明的共振机制这样的论题,当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政治传播”领域。近几年来,由于对历史时代变迁与人类政治发展格局的认知不同,“政治传播”“国际政治传播”“对外传播”“国际传播”及“全球传播”等几个重要的基本概念交织在一起,使“国际政治传播”这个领域的许多基本理论陷入“语义不确定”状态,进而不同程度地降低了理论探索所必需的明晰度。所以,我们首先需要辨析这几个概念。
所谓政治传播,其基本涵义是指政治共同体内及政治共同体间政治信息的流动、扩散、接受、认同、内化等有机系统的运行过程。我们已经多次对政治传播概念进行了深度解析。[1]与政治传播概念相一致,所谓“国际政治传播”就是以“国家”为政治共同体即传播主体的国际间的政治传播。由于现在人类政治的主要现实形态仍然是以民族国家为主体和边界,所以,在现代传播语境中,所谓国家的“对外传播”就是国际传播,这里预设的传播主体是“国家”——在政党领导的国家中,政党、国家、政府往往是三位一体,成为“国际传播”的传播主体的最小单位。当然,当我们使用“对外传播”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站在某一个国家的立场上,而当我们使用“国际传播”的时候,泛指所有国家而不是特定国家。
“对外传播”在更多的时候指“国际传播”,对这一点大家并无太大的异议,在具体的使用和理解中也能够自然转换。现在学术界主要的争论体现在“国际传播”与“全球传播”这两个概念上。在我们看来,争论所折射出的是传播背后的政治认知和政治理念之争。一些学者认为,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信息的传播早已突破国界,“国际传播”这个范畴已然不能解释当前整个世界的信息传播,加之人们对国际之间传播霸权和规则不公平的反感,应当摒弃“国际传播”,用“全球传播”取而代之。
可以看出,这种认识基于对世界政治文明进步和技术发展给传播所带来的同步影响的判断。在我们看来,这种判断却有失偏颇。就现在世界的政治格局和政治运行机制而言,虽然“全球化”“区域化”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改变和挑战,但是,“国家”主宰世界政治的性质和局面并无本质性的改变。在政治学界,20世纪七八十年代前,伊斯顿的政治系统理论试图通过“高度柔塑性”的方法论把人类政治活动“去国家主体化”,但是在政治运行仍为国家所主宰的事实面前遭到了失败。所以,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政治学研究就出现了激烈的“将国家带回来”的浪潮。这种情形之下,伊斯顿自己也重新提出了“政治当局”这个概念,实际上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在政治中的作用。他说:“系统分析概念化伊始,所谓‘国家’便担任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过,鉴于系统整局设计的着眼点,国家未曾成为这样一个中心范畴,而是被分成了其几个组成部分,其中之一即是‘政治当局’。举凡谙熟系统分析的人都知道‘政治当局’这一概念是何等的重要,其原因特别在于:为政治系统制造并实施政治输出、充任政治系统和其他社会系统之间中介行为者的,正是政治当局。”[2]即便是从传播学角度而言,诚如有学者所认为的:“‘全球传播’所试图传达的信息自由、平等传播的乌托邦式的图景,难以在媒体机构愈发集中和商业化的现实中得以存在。信息流通背后所依附的政治和经济权力结构在‘全球传播’的概念中难以被涉及和讨论;概因民族国家与这一结构密切相关,而‘全球传播’所倡导的‘无国界’则忽略了媒体集中和资本的全球流通带来的不同国家所掌握的话语权力的差异在民族国家之间造成的信息资本的不平等和传播能力的不平衡。”[3]
“国际传播”概念之所以还不能被取代,是因为国家作为最大的政治共同体所决定的国际传播的政治属性并没有改变。虽然国际传播还包括国际间的文化传播、经济传播甚至军事传播等,但是,这些传播或直接或间接地承载了一定的政治传播功能。关于这一点,美国传播学专家罗伯特·福特纳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政治本质”是国际传播的最主要特点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的国际传播都具有政治性,都带有政治色彩,传播可以公开带有政治性质,也可以隐含政治色彩,或者只是受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的影响。但是,国际传播的政治因素是其本质固有的。即使某些特殊组织,如国际宗教广播电台,虽然通常不以针对政权为目的,但仍有其政治性,这是因为政治因素跨越了国家和民族的界线,是因为不加控制的信息威胁到了知识垄断这一政权统治的基础。”[4]
就此而言,在一定意义上说,现在的国际传播主要还是国际政治传播,至少可以说,国际政治传播是整个国际传播的轴心,各种传播皆围绕特定政治目的和目标而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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