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知识群体在乡村发展的历史上是一个特殊而又重要的群体,它在乡村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从历史上的“乡村士绅”到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乡村知识分子”,再到现当代的“乡村知识群体”,这既是乡村知识群体的变迁,又是知识权威及其在乡村公共领域所发挥的社会功能的延续。因此,知识群体是乡村社会一个重要的群体。由于社会变迁的影响,这一群体中的一些人遭受了许多不公平的待遇和个人不幸的命运。这些都曾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而如今,在离散化越来越明显的乡村中,不同时期的乡村知识群体又以或隐或现的方式在村民的矛盾调节和村庄的公共事务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皖北汪村的调查研究表明,乡村知识群体在乡村社会实践中发挥着如下作用。
第一,乡村知识群体建构了村庄的主流话语和社会舆论导向。
乡村知识群体对村庄主流话语的建构主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实现:
(1)通过乡村正式权力体系和运行机制来把国家层面的和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传输到乡村,并通过宣传、动员、组织活动等形式将其嵌入村民日常生活之中,使其在感染中接受主流话语,并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示范这些主流行为价值取向,在村庄中形成被默认的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认同,从而对其他人形成社会压力以使其顺从。
(2)通过乡村中的非正式权力渠道建构村庄主流话语。乡村知识群体是乡村社会的知识精英阶层,他们掌握着乡村中稀缺的知识资源,并通过职业、地位、参与公共事务的行为获得权威,从而在村民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其言行和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在村民中都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因此,他们的知识、观念,对时势的认知和判断往往会影响其他的一般村民。总而言之,乡村知识群体以其在村庄中的思想、观念、能力、人际吸引力及其在村民中树立的威信等建构村庄中的主流话语。
在乡村社会,乡村知识群体的话语权来自于人们对知识和知识分子身份的尊重。在乡村社会,知识属于稀有资源,即使是在新时期[1],乡村拥有它的人也是少数。而且,在中国历史上和人们的观念中,知识分子的身份和地位一直是受到尊重的。因此,当村庄中缺乏核心的精英人物领导时,加上村自治组织的权威逐渐弱化,乡村知识群体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并在村民中拥有威信,因此其可以主导村庄主流话语权和社会舆论导向就很容易理解了。
第二,乡村知识群体在重构乡村行为规范和重塑新价值观方面发挥作用。
汪村的知识群体对乡村行为规范和价值观的建构主要表现在知识群体对村庄的习俗、生活方式、人际互动模式、道德批判标准和村民个体行为价值取向的改变等方面。
在汪村的历史上,由于深受自然灾害和人为战乱的影响,其许多传统都因人口流动频繁而被冲散和破坏。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土改”时期,在革命力量的推动下,村庄形式上的传统力量被彻底打碎,传统文化的影响力在此后的政治运动中也几乎被削弱殆尽。村庄的文化传统被摧毁以后,需要用一种新的文化价值体系来替代。这种新的文化价值观在汪村的历史上曾以两种方式来建构:一是国家的政权力量直接进入村庄,并以行政命令、决策、政策和社会运动的形式将国家的意志和集体化时代的主流价值观嵌入村民的集体生产、生活中去。二是在非政治运动时期,通过知识群体来建构。知识群体建构新的知识、规范和生活方式往往通过学校教育、公共场合的议论和参与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公共事务时的实际行动等途径来实现。(李庆真,2007:152)
由于乡村知识群体中的相当一部分是乡村教师、老一届的高中毕业生和退休乡村干部,他们的言行和生活方式对其他村民有示范效应。他们建构乡村的行为规范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相对较高的文化程度,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经常帮助村民处理一些棘手的问题从而获得威信。乡村知识群体的群体属性和公共行为决定了他们在村庄中的地位,使其在乡村社会变迁中建构新的社会规范和行为价值体系成为可能。
第三,乡村知识群体在乡村社会中发挥着传递信息与传播文化的功能。
对汪村的调查研究表明,乡村知识群体是乡村与外部世界的纽带,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拥有较一般村民更多的知识和信息,而且,在乡村生活实践中,他们起着上传下达的中间转化的作用,因此,其对乡村内、外部信息的转化与传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知识群体以其职业(或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广泛的社会关系,加之其接触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机会多,而且理解能力也较强,因此,他们较一般民众有更灵通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通过学校教育、日常生活的公共议论等方式传递给村庄中的普通村民。这些新的信息既有农业生产方面的,也有日常生活方面的,还有社会方面的,如社会现象、社会价值观和社会发展趋势等方面。这些新的信息常常会通过知识群体的日常生产、生活的活动体现出来,并为其他村民所效仿。就文化传播来说,其主要是指知识群体中的乡村教师对文化的传播作用。这里的文化传播既包括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授,也包括将特定时代的主流价值体系和人格素质潜移默化地传递给受教育者,将其塑造为与主流价值观相一致的社会公民。文化传播的另一层含义是指村庄中的知识群体通过其言行和日常生活方式将时代的主流文化展现出来,以其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影响和带动其他村民接受和效仿他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李庆真,2007:153)
在汪村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乡村知识群体的知识与信息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乡村教师以教育方式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传递新的信息和文明。同时,乡村教师参与村民公共事务的机会也较多,因此,其获得外部信息的机会也很多,从而使得他们发展的机会也更多。当然,其他村民也会跟着去做。二是乡村知识群体最先捕捉到改革开放的信息从而成为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也带动了其他村民的发展。主要体现在改革开放初期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村庄中的知识群体最先引进经济作物——甜菜、改良的大豆,个体贩运粮食、个体养殖、个体栽培蘑菇以及在2000年以后去外地做生意等率先行为上。从汪村的调查中发现,在28~45岁年龄段的被调查者中,家庭经济条件与文化程度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较为富裕的个体户绝大多数是知识群体的一员,也有一小部分是被带起来的。而且,调查发现,知识群体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经营行为。这说明他们具有创新的意识和捕捉外部信息的灵通渠道。其信息既有从正规的媒体渠道如广播、报纸、杂志、电视等获得的,但更多的还是从非公开的渠道如同学、朋友和亲戚等私人关系那里获得的。这一方面得益于他们较为广泛的人际关系网络,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有敏锐的信息获取能力。灵通的信息使他们率先走上脱离土地束缚的发展之路——个体化经营,在发展自己的同时,也带动了其他村民的发展。
第四,乡村知识群体在村庄营造了一个公共讨论的场域——村庄中的“人们场”。
在谈论以往乡村生活的记忆时,汪村村民总是不止一次提到“人们场”。这个“人们场”其实是当地土语,说的就是人们聚到一起闲聊的地方。它一般是在早上和晚上人最多,聚集的人有10~30人不等。在这样一个地方,话题可能由一个人提出,其他人会跟着讨论,谁都可以自由发言,讨论非常热烈。话题可能是时事新闻,可能是村里关于大家的事情,或是某人道听途说的现象,或是评论某个大家都熟悉的人。
在汪村,不管是有身份的知识分子,还是一般的知识群体,他们都经常去村民聚集的场合聊天和娱乐(如打牌、打球等)。一般情况是,有身份的知识分子多是在自己家里就经常与关系好的村民聚集闲聊、娱乐;而那些没有正式身份的知识群体则主动去村民自动聚集的地方闲聊。闲聊一开始并没有主题,可能谁偶尔提到某个话题,大家跟着讨论起来。经常的情况是,讨论不会统一,村民中总有一些爱抬杠(即故意提出不同意见)的人,讨论很快就形成两派,然后越来越激烈,情绪也越来越激动,有时彼此还会争吵起来。聚集的场合还有一些不善言论的人,不参与讨论,只是听,但他们也很乐于参与。村民把聚集人多的地方叫“人们场”。(李庆真,2007:141)
在这个空间中,有两点与知识群体有关系:(1)村庄里的“人们场”所在的据点的变化与知识群体构成的变化和知识群体权威在村庄影响力大小的变化紧密相关。这种变化间的关系体现出知识群体和村庄的“人们场”之间的密切关系,即“人们场”所在的地方一般都是在某个区域内有影响、被大家信任的某个知识群体个人的家里或他家门口的路上,如图5-1所示。(2)乡村知识群体经常参与到讨论中来,有时候是主要发言人,大家都听他们说,他们在这样的公共场合表现自己与其他村民有什么不同,他们也会在这样的场合表现出对村民的友好和关心以获得权威。
注:①细曲线为汪村6个村民组的边界线及村内便道(土路); ②细直线为村内道路(石子路);③粗直线为贯穿村庄通往镇、市的柏油路;④圆点为村民经常聚集的据点 图5-1 1990年前后汪村村民聚集点的分布
第五,乡村知识群体建构了乡村自治性公共空间。
像其他的乡村精英参与乡村自治和公共事务一样,皖北乡村中的知识群体也通过公共领域的活动建构乡村的自治空间。乡村自治性的公共空间主要体现在村民生活中的重大礼仪和村庄公共事务两个方面。其中,知识群体参与与村民日常生活有关的公共事务主要有:(1)村民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婚丧礼仪;(2)超越个人和个体家庭能力的突发事件;(3)村民间的日常互助行为;(4)超越个人和个体家庭能力的对抗外来侵扰事件;(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对村民的示范效应行为。在这些活动中,知识群体以其专长——知识、礼仪、习俗、文书、会计等参与到事务中,他们也常常因为掌握了这些技能而受到尊重,也获得了相应的权威,因为他们经常出现在这样隆重的公共场合中,在乡村社会中是很有面子的事情,他们也就变成了公共人物。
知识群体参与村庄的公共事务主要包括:(1)村委会工作中关乎全体村民利益的较大事件(如安排上级分配的任务,应对突发事件等);(2)村庄的农田水利、村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滩地、荒地的承包;(3)中、小学校的建设等。乡村知识群体参与这些公共事务讨论、决策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作为村委会成员直接参与,有的是被村委会请去参与讨论,有的是受村委会委托去处理事件,有的以片区代表的名义集体向村委会的决策施加影响,有的通过与村干部的关系对村委会的决策产生影响,有的是通过知识群体内部沟通与部分村民联合隐匿地与村委会的不合理行为做对抗,也有的以知识分子的身份直接向村干部进言、献策等。虽然形式各异,但他们参与公共事务依赖的资源是相同的,即都是以其在公共职务中所获得的社会声望和权威为基础的。
知识群体通过参与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公共事务的行为进一步积累其个人的社会资本和威信,增加其个人在村民心目中的影响力,从而为其更大范围内参与村庄的公共事务创造条件。因此,知识群体的公共行为与其权威和社会资本是相互累加、相互增进的过程。
乡村知识群体对乡村自治空间的建构除了参加公共事务外,还包括前面讲到的“公共场域的讨论”“主流话语的建构”和“乡村社会规范、习俗、价值观的重构”等诸多方面。乡村知识群体因为拥有“知识”而获得尊重,又因为参与民众和村庄公共事务而获得权威,从而进一步强化了他们对村庄的影响作用。尤其是在村庄中传统权威和体制内权威均已弱化的情况下,乡村知识群体在村民心目中的地位和权威就会进一步被强化。
村民遇事不再首先求助于村干部了,而是求助于村庄中的知识群体。以前村民之间发生矛盾和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时多是找大队书记和大队主任来解决,而1990年代中期以后,村民遇到这些事,求助的对象主要是身边能办事的人,而不是村干部。因此,到1990年代后期,村庄知识群体的权威逐渐取代村庄的正式权威在村民的日常生活和公共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两种公共权威的变化趋势可用下图来表示:
汪村农村改革以来两种权威影响力变化示意图
由上图可以看出,在汪村改革的不同时期,两种权威的影响力是呈现出几乎相反的变化趋势的,随着村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分离,村庄正式权力的权威对村民的影响呈逐渐下降的趋势,而知识群体权威的影响力则随着国家对知识分子政策的调整和村庄知识群体队伍的壮大而呈上升趋势,尤其是199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着村庄正式权力的权威影响力的弱化,知识群体在村庄公共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其对村民的影响力及其权威也越来越大。(李庆真,2007:141)
由此可以看出,在各种传统整合资源、机制均已弱化的皖北汪村,乡村知识群体在村民日常生活和村庄公共事务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影响和权威也日渐成为村民信赖的基础。但是,我们还必须指出,乡村知识群体还无法取代乡村政治精英对乡村的自治功能。首先它没有取得形式上的合法化,而且,这一群体并不能整体成为一个权力集体,如果说他们对乡村权力产生直接影响也只是这一群体的少数人成为正式权力的成员,他们中的多数人也不想变为正式权力的一分子。至于在村民中的影响力和权威,他们很愿意接受,并希望自己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乡村知识群体要想建构新时期的乡村自治机制和空间,还是离不开与其他权力组织的合作,比如村委会及其他自治组织。或者换句话说,乡村知识群体之所以成为汪村目前自治和整合的力量是因为村庄中整合能力和整合机制的缺失,一旦这种缺失能够找回或重建,乡村知识群体对乡村社会的整合和参与治理的现象就会悄然淡出。因为,除了他们中的少数人通过这种方式进入了村委会及其公共领域实现了个人愿望,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并不是为了公共权力而参与公共事务和乡村治理的。他们只是因为拥有了获得权威的资本如知识、技能、人品、道德等而被村民拥戴为民间精英,从而承担了精英的职责。
【注释】
[1]这个“新时期”是指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对应于旧制度下的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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