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任公职及获得公共权威时期
在我们确定研究主题和研究对象时,“公共性”即被确定为“乡村精英”的基本属性,“关注和参与村庄的公共事务”被确定为研究对象的主要依据。因此,乡村精英担任公职或未担任公职但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决策、讨论和实施的行为是本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从个人生活史的角度看,即乡村精英担任公职或以非公职身份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阶段。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公职”的概念范畴,所谓“公职”是指担任公共性岗位的职务,它有以下含义:①公共职务的工作性质是为公众服务的;②工作的对象是面向广大公众的;③公共职务一般是由一定的机构授权设置,并有一套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相配套的,即它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权力和职责相对应。就本研究而言,乡村社会的公职包括乡村基层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职务、乡村自治组织——村党支部组织和村委会的组织成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业技术员、原农机站的工作人员、村办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乡村婚丧礼仪的主持者和执行者(司仪、文书)等。本次调查的乡村精英中,有很大一部分曾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部门担任过公职,有一部分虽然未担任政府部门的公职,但其从事的职业如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乡村农技员、村办企业管理人员及司法代理员等都与公众有关,因此也都属于公职范畴。
从乡村社会的结构和秩序维系来看,乡村社会中的公职是自然存在的,它是乡村社会秩序得以形成和维系的基础,是乡村社会系统的有机构成部分之一。但是,对于担任公职的某一特定的人来说,这是其人生历程中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转型,它不仅意味着职业的转型,还意味着个人在村庄中的身份、地位、声望和影响力的变化。从一个普通的民众变成一个担任公职的公共人,即意味着其思想和行为也要随之转变,因为作为公职人员要用公共性的逻辑来思考和做事,否则,将成为一个不称职的公职人员。在本次调查中,确有被民众提起的中途退出的公职人员,主要是因为他们处理事情不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有的甚至是以权谋私、为私人关系谋利益等。
(一)乡村精英如何获得公职
由于公职的种类不同,加上每一代知识精英获得公职的社会背景也不同,因此,其获得的途径和方式也不同。大致划分有以下几种情况:
(1)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干部职务的获得
一般情况下,村委会干部和村党支部成员由村民选举和上级任命产生,这是政策范围内的合法性程序。但是,对于某一个特定岗位的人选来说,其获得村两委的公职就是改变了身份,在村落社会的普通民众看来,某人成了村两委的任何成员(哪怕是一般的办事员)即被认为是当上了干部,拥有了权力,获得了荣耀,整个家庭、家族都跟着沾光。因此,对于某一个特定的乡村精英个人来说,获得公职是一个人在村庄中获得地位、权力和声望的重要表现,是作为乡村精英这一特定阶层的主要标志。下面我们通过对乡村精英获得公职的途径、方式、方法的梳理来看一个普通的人如何成为社会中的这一特殊阶层中的一员。
①因为个人素质超群或有一技之长获得公职。
这里的“超群”是指相对于一般的村民群众来说的,这里的“素质”包括文化素质、思想素质和公共素质。在乡村社会,由于是熟人社会,彼此都了解,如果某人有较高的文化程度,思想先进,表现也很积极,又有人缘,做事有方法,大家都能看得出来,很容易被人推荐上去,也容易被村领导发现,所以很容易脱颖而出,被选为村委委员或某方面的技术人员。
②特殊的人生经历会为一个人担任公职奠定基础。
在上述关于乡村精英人生转折的分析时,我们即谈到特殊的人生经历对一个人的人生转折所起到的作用,同样的逻辑可以用来分析特殊的人生经历对乡村精英个人获得公职的情况。在对被访者的访谈录中,对一个人获得公职有重要影响的“特殊的人生经历”有:第一、二代乡村精英青少年时期外出谋生的经历;第三、四、五代乡村精英在青壮年时期外出或在本地创业、经商和参与企业管理的经历;集体化时期有过被抽调培训某一方面专业技能的经历;特殊环境下有过参与某一组织(群众自组织或运动的基层组织)的经历。这些经历为他们获得公职储备了素质基础和各方面的社会适应能力,有的是知识、技术和能力,有的是对社会的认知、判断和反应能力,有的是为人处世的方法、原则,还有的是见识、思维和经验等。这些为其后来能够担任公职创造了条件,虽然这些有的没有立即使其担任公职,但却为日后时机到来时其脱颖而出奠定了精英基础。
③特殊时期的非常表现会为自己创造机会。
如前所述,在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中,由于某些人的突出表现,被驻村的工作队选拔和重用,这些人后来也就担任了大队干部,其中有的后来被上级选派至县里组织的干部培训班,回来后在乡镇政府担任了职务。这些被选拔的人,作为被访者,他们回忆那一段经历时认为是“时势造英雄”,也有的认为是“自己做事很灵光”所以被选拔。但是年长的村民在访谈时却有不同的说法,村民认为,那是这些人投机取巧,善于逢迎拍马,才得到上级的赏识而当上大队干部和乡镇干部的。尽管说法不一,但是对当时的时局和这些人的突出表现看法是一致的。
④一个人的人品在特定时期会为自己担当重任获得群众基础。
人品是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涉及个人道德、修养和为人处世的原则等,一般情况下不会成为一个人优秀或突出的评价标准。但是,在特定社会背景和特定场合下它也会成为一个人担任公职的基础,这主要是因为,被民众信任的人的人品往往和一个人的公平、正义感相关,从而他们能获得民众的支持而担任公职。在被访者中,集体化时期和改革开放初的一段时间里,有些人就是因为人品被信得过而被选为村干部的。
⑤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家庭出身和其他因素一起会被作为选拔村干部的标准。
在被访者中,有一部分乡村精英是因为家庭出身好、人品好和人缘好而担任村干部的。在乡村发展的历史上,曾有很长一段时间,以家庭出身和政治觉悟来选拔干部,选拔的标准是出身好、人品好、人缘好。被访者中,约有7位以此当选村支书、11位任其他公职。这一选拔标准在村民访谈中也有很高的评价,村民认为,当村干部首先要人品好,然后才是才能,当然在特定历史时期家庭出身也很重要。但是家庭出身不是根本,它仅仅是政治要求,关键还看人品和群众基础。
(2)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务获得的途径与方法
从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来看,乡、镇政府是我国乡村最基层的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其人员的编制和管理是按照行政管理岗位编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来运作的。一般情况下,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岗位任职人员按照现有的人事管理制度是需要经过正式选拔、考核、任命的,有一定的行政人事程序要走。但是,由于不同时期相关的人事制度也会有所不同,而且,在各个乡、镇政府各职能部门体系内本身还存在着体制内的正式员工和体制外非正式员工的情况,因此,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务大门也是向乡村比较优秀的精英敞开的。尤其在我国集体化和改革开放的中前期,即我国还没实行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当时各乡、镇政府都还有“七站八所”机构设置,各机构内部还允许存在一大批编制外的工作人员。这就为乡村精英向上流动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那么,对于乡村精英个人来说,如何才能实现向上流动即如何获得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公职呢?这一方面要有特殊的人生经历,如参军、上学、受过专业培训、有村干部任职经历等,另一方面还要有这些职位所需要的特殊的专业技能,当然,人品、人缘、平时表现、群众口碑、有人推荐等也很重要。总之,一个人能够进乡镇政府或职能部门工作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个人基本素质、能力、关键时候的表现等个人方面的因素,也有机遇、他人相助、人际关系等社会因素,一个人能够进入乡镇政府工作往往需要同时具备这些因素,到底哪一个因素更重要、更突出,要因人因形势而定。对村民和乡村精英的访谈中发现,他们几乎有一致的看法,即机遇和人际关系很重要。
获得乡、镇政府或者职能部门的公职有两种情况:一是因为复转军人、学校毕业或其他特殊经历经相关合法程序直接进入获得;二是由于某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或在村中已任公职或有特殊经历在村中表现突出,通过一定的关系先进入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非正式编制人员工作,然后时机成熟时通过正规的程序转为正式的工作人员。
(3)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获得的途径与方法
乡村社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是指在乡村从事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教育或培训并获得某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才能从业的岗位,如乡村教师、乡村医生、乡村农业技术人员、乡村农机站的工作人员等。当然,在乡村企业中也有专业技术从业人员,但由于其不是面向所有乡村民众的工作职务,不具有公共性,不属于我们研究的范围。我们主要关注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业技术员、原农机站工作人员等职务的获得,因为它们的工作性质是面向所有乡村民众的,是为所有村民服务的,具有公共性,因此其职务属于公职范畴。
按照现有的文件规定,凡是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才能获得岗位,例如教师、医生、技术员必须接受过专业教育、培训或训练,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才有资格担任这些岗位,至于是否能获得还需要其他方面的竞争。但在乡村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少,而城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嫌乡村工作、生活条件差又很少有人愿意到乡村从事这些工作。尤其是在过去的乡村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少,为了满足这些工作的需要,采取了灵活变通的方式,从乡村选拔优秀青年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后再担任专业技能岗位。这就为一部分人担任此类公职创造了条件。下面是对乡村教师Y老师的访谈记录,能够说明这一群人的大致情况:
Y老师说她那个时候,村里面缺老师,所以就挑个子高的、成绩好的去培训,然后就上岗,她初中的时候就代过课(“文革”的时候)。后来初中毕业之后第二年,因为小学扩招就正式开始工作了,那时候她18岁。她说她印象最深的事情就是1978年的时候乡村老师要经过考核变为民办老师。考核评定是有三类的。只有通过一类考核的才通过,二、三类考核的都要被辞退。村里小学那个时候一类的名额只有两个。她很荣幸通过了,接下来的是民办教师转正成为公办教师,但条件是只有高中毕业才可以。Y老师那时候只有初中毕业的学历,所以要参加专业合格考试。第一年她在考试中语文以60.5分险过,心理学教育学得了80分,第二年又在考核中通过了历史,正式转正为公办教师。Y老师说她1971年到1980年参加工作的工资一直只有25块一个月。Y老师一共教书39年,她自己也很喜欢小孩,很喜欢老师这个职业。[7]
在前面“乡村精英人生转折”部分即谈到在集体化时期一些优秀青年从乡村选拔到专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如师范学校、卫生学校、农校、职校、技校等进行培训后担任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业技术员、农机技术员等职务。先是非正式的形式,然后经相关考试后转正,获得正式职务。
(4)乡村民间文化权威及其礼仪执行职务的传递与延续
在乡村中,还有一类面向公众服务的职务即乡村婚丧礼仪的司仪、文书和知事(当地村民也叫其总管、管事或老知)等,虽然这一类并非正式的公共职务,但是工作性质具备公共性的特点,而且他们在村中有一定的权威,并且由于懂得多、交往广、人缘好,因此很受村民尊重。在村民看来,这些人也是精英,算传统文化的精英。
在村中能够担任此职务的一般来说由三类人构成:一是村中的掌故,即村中懂婚丧礼仪的年长者;二是由懂礼仪的或会写账联的其他有公职的乡村精英如村干部或年长的乡村教师兼任;三是一些在村中有影响力的老高中毕业生(主要是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末的高中毕业生)。这些人能够担任此类职务一是要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懂民间婚丧礼仪和地方风俗习惯,二是要在村中有一定的威望,三是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等。
上述分类描述了乡村精英获得公职的途径和方法,总体来看,个人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社会活动和适应能力是基础,机遇、人际关系和特定的政策因素是有利的环境条件,而个人的行为表现和群众口碑则是关键。在乡村社会,公职岗位是稀缺资源,要想获得该岗位需要有不同于一般人的素质和能力,但是,并非所有具备优势素质和能力的人都有机会获得公职,能够获得的人除了优势素质和能力,还需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前者为其提供社会资源,关键的时候信息灵通,能较早、较全面地了解政策带来的机遇信息,另一方面,良好的人际关系还会在关键的时候产生拉一把或推一把的外部力量。而后者则是群众口碑的基础,公职岗位的人员选拔是要走行政程序的,在推荐、选拔、考核、任用等诸多环节,群众的评价和意见很重要,好的群众口碑可以产生正能量;相反,差的口碑可能产生负能量,不利于公职的获得。调查中,村民说,有的人已经担任了公职,但由于慢慢脱离了群众,群众基础不好,后来被群众联名举报拉下来了。
公职的获得并非一个一蹴而就的事情,不是一个人担任了公职就高枕无忧了,实际上,担任公职仅仅是一个开始,能不能当下去,还要看你有没有权威,有没有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因为公职涉及公权和公共利益,如果担任公职人员不能“公”字当头,不能代表公平和正义,那么,他就可能失去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也就失去了群众基础,他的公职工作就很难开展,他就很难再胜任公职。因此,在民众中被认可的权威对公职的获得与持续都很重要。
(二)乡村精英担任公职期间如何处理各种关系获得权威和认可
乡村精英担任公职是其人生的一大重要转折,这不仅体现在生活和工作上,还体现在思想观念和行为价值取向的改变上。担任公职以前,不管是素质、能力还是努力程度都是与自己个人有关,而担任公职以后,由于其工作面向公众,公共性价值观必须成为其基本的价值理念,在涉及利益的分配和事情的处理上要能体现公平、公正,不以公职谋私利是基本的职业道德,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是评价标准。在群众认可中,群众对乡村精英个人的权威认可是核心,因为权威认可就意味着其公职权力有了合法化的基础,其公职工作就能得到群众的支持,从而也就奠定了群众基础,便于工作开展。
那么,如何才能获得权威和群众认可呢?这里仍要回到公职工作的性质上,公共性是公职工作的基本属性,这就意味着公职工作的合法性基础必须体现在公共性的价值原则上。根据前文我们对“公共性”概念的解释,公共性首先体现在公共事务的处理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其次体现在对公职的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和为公众服务的工作理念上;再次体现在能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上。“公共性”的上述原则集中一点来讲,即,乡村精英在担任公职期间能正确处理公共事务以体现公平、正义和正确处理各种公与私的关系以获得群众的认可和权威基础。
根据访谈资料的记录,乡村精英在获得公职前后都会注重自己在村民心目中的形象,但是,任公职前的形象主要是个人能力方面,任公职以后则主要是公平、公正地处理公共事务以获得多数村民的认可。如被访者GHC所说,“被他人赞扬和认可是最自豪的事情”。综合来看,乡村精英任公职后在维护个人形象和树立威信上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做好本职工作,尽可能体现公平、公正。
访谈中,绝大多数被访者在谈到“您认为什么才是好干部的标准?”问题时表示“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尽可能公平、公正”等都是好干部的标准。当进一步追问“您做到了吗?”时,多数人也都给予了肯定回答。下面是一位被访者谈到的理由:
当干部嘛,就应该好好干,要能以身作则,不能有私心,你一有私心了,大家都能看得出来,以后工作就不好开展。
当然了,你说完全做到公平,让每一个人都满意,那也是很难的事。你说涉及利益问题,都找你来说话了,这个要照顾点,那个也要照顾点,都是熟人,面子上不好拒绝,但也不能乱来,太过分了肯定也不行。至于说分寸,就是自己把握了,反正你不能太明显,要不,有人会来找你的事,给自己添麻烦!
……至于我自己,我个人认为问心无愧,都干这么多年了,觉悟还是有的。[8]
在乡村社会,这是一个熟人社会,它有一个自在的舆论约束机制,即“人言可畏”。作为公职人员,你的一言一行都被大家看在眼里,掩盖不了。这些,任公职的乡村精英也都明白,所以,他们一般情况下也都会自觉自律,不会轻易谋私利,处理事情也尽可能公平公正,假如某次对某(些)人没照顾到,也会在以后想办法弥补。当然,并非所有的公职人员都能做到这些,只是大多数人这样而已。对此,村民的看法和乡村精英的看法也不太一致,村民关于公职人员的不能公平、公正处理事务的例子也举了很多,而乡村精英大多认为他们基本都能做到公平、公正。
这里还需指出的是,公平、公正主要是针对担任乡村干部的公职人员来说的,而专业技术岗位的公职人员如乡村教师、医生、技术员则很少谈公平、公正的问题,谈的更多的是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和职业道德上,当然也会谈到服务态度和村民的评价问题。
(2)积极参与村民之间的矛盾调解以树立形象。
在访谈中,乡村精英尤其是曾任职村干部的认为最麻烦的事就是村民之间矛盾的调解,一位被访者是这样说的:“因为都是乡里乡亲的,谁也不好得罪,尽量公平处理,但是,发生矛盾了,火气都很大,谁也不愿意让步,尤其碰上不讲道理的,调解起来很困难,更不用说做到公平了。但是,有事有人来找你,还得管,没办法,这是你分内的事啊。”[9]村民矛盾的调解一般是村干部参与的事情,其他从事专业技能型公职的人如乡村医生、乡村教师等较少参与,除非是他们左邻右舍或亲族关系内的矛盾才会管一管。虽然村民矛盾调解起来比较麻烦,但是一般村干部还是比较乐意参与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在乡村社会,大家都是相互认识的,别人发生矛盾争吵起来甚至打起架来,一般人在场的话都会上前劝架,更不用说自己还是村干部了。被访者WJX是这么说的:“村里人闹矛盾吵起架来了,一般村干部都得管,要么人家找你来评理,要么亲自去。村里老百姓都看热闹去了,你总不可装作不知道吧,你也得去,你去了就不能只看热闹,要调解。调不调得好,那是另一回事,反正得去。”调查村民时,村民说:“发生矛盾了,只有村干部能主持点公道。再者,他们也愿意去,在那种场合出现既能当和事佬,做了老好人,树立了形象,也有面子,还显得自己很有正义感。”
(3)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不能让人抓住把柄。
作为公职人员,最敏感的事就是公与私的关系。乡村精英的公共性的观念是有的,但是,在处理公共事务过程中,总是难免会遇到利益分配的一方是自己关系亲近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村干部都很谨慎,至少表面上不能落下把柄在人手上。一般来说,他们会采取沟通的方式,拿出一个能让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来解决争端问题。在工作中也会遇到公与私的关系问题。由于多数乡村精英本身也是村民,他们有的也有自己的责任田,至少家属会有,他们也会经常遇到和普通村民争利益的情况,比如,村办企业承包给谁的问题,村干部和一般村民也会竞争,这时候就出现了公与私的矛盾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乡村精英表面上一般不会硬争,但会采取动员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政策的方式来获得。
(4)灵活、变通地处理群众较为敏感的事情。
一般来说,村民比较敏感的事情主要是公共领域的权、钱、利等如何分配和使用的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方面:①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公平问题;②村干部是否以权谋私的问题;③村集体财产如何分配或使用的问题;④村干部及其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是否妥当的问题(主要是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筹款及以前的催粮缴税费等);⑤集体资产、村办企业的承包与转让问题;⑥其他敏感问题,如村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的生活作风、村民矛盾调解是否公平、上面压任务下来时村干部能否为民说话、特殊情况下(如运动时期、发生大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能否为村民着想、处理是否得当等。这些敏感问题如果处理不当最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和意见,所以,村干部和村委会的一般工作人员也在这些方面都比较谨慎,涉及利益问题尽可能体现公平、公正,涉及协调问题尽可能做到灵活、变通,以提高自己在村子里的信誉度。平时待人也尽可能客气,不能让人说自己闲话。被访的乡村精英大都认为,“树立形象和威信很重要,要不然,工作不好做”[10]。但是,对其他乡村精英的访谈,却有另外一种说法,乡村教师GNX说:“村子里的事很难能做到完全的公平,一个村子人那么多,谁能保证不偏不倚?你就是要做到公平,也不能说平均分吧,不平均就有多有少,还会有人说你不好。你说让每个人都说你好,都认可你,很难。只能说,相对好。至于树威信,我觉得还是在人品,不在他是否让村民都认为他很公正。”[11]
(5)平时多走动,多串门,多联络,加强沟通和交流。
乡村精英个人在村庄中获得群众的好评的另一种做法就是多串门,多联络,多沟通。平时忙的时候各忙各的,很少有时间聚在一起闲聊,但在每年农闲的时候,村民们就会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闲聊,聊着聊着,周围的人就会多起来,自然,乡村精英也不会错过机会,也经常参与讨论,而且,兴致来了,还会与村民一起打牌、打麻将。有时候他们还会利用这样闲聊的机会把村里要做到的事情透露点风声,看看大家的态度和反应。早些年的时候,村里闲聊的地方主要在交流方便的道路两旁,那时候是村民自发聚集的。再到后来,闲聊的地方就直接在某些乡村精英的家门口或其附近。不光是村干部,还有些退休的老教师、退休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等,主要是因为这些退休的公职人员召集人到他们家去,主要是为了打牌,打牌就有人围观,围观的多了就热闹了,大家都爱去了。自然而然就成为闲聊的中心了。村民说,这主要是以前,现在很少有了,现在大家都很忙,没时间串门聊天了。另外一种情况是,现在各村都有的“文化活动中心”是老年人聚集闲聊的地方,退休的公职人员也去,也能闲聊,但是现在的闲聊都不是为了形象目的,就是老年人生活的一种方式。“现在村干部树形象也主要靠能力和人品了。”村民们说。
(6)村民有重大的事情一般都积极参与,能帮助的尽量帮。
乡村精英经常参与村民家里的重大事情,如婚丧嫁娶的礼仪,做司仪、管事、文书等。这些人有原村里的干部、教师、懂传统礼仪的知事等。这些人参与帮忙不求回报,只是帮忙而已,这是传统习俗。谁家里有这样的事,事主只要去找,他们一般都会欣然前往,而且,整个过程尽心尽力,事毕,事主也会带点东西到他们家里感谢。作为一种习俗,某村民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不去请这些主持礼仪的人来帮忙,会被这些人认为看不起他们,如果事主请了,他们不来那就是他们的错,除非有事来不了,否则,事主会很不高兴,也会说出去,这样,他们的名声也就不好了。习俗一旦形成,就不会轻易被打破,除非有外力影响,一般情况下会被村民和精英们自觉遵守。但是,随着乡村社会的变迁,现在村庄中的婚丧嫁娶之事也开始新事新办,开始请专门的礼仪公司来做的、到酒店办的、亲朋好友帮着办的也越来越多,这种旧的习俗慢慢地被改变,找那些精英们办事的人少了,但是,他们在村中由于以往扮演的公共角色仍然受尊重,村民们也很信任他们,有其他的事也还会找他们。
乡村精英对村民的帮助不仅体现在婚丧嫁娶上,还体现在个别村民或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帮助上。比如,某人家里遇到急事、难事(比如家人患重病、有人吃官司等)需要帮忙,如需要写的方面、法律方面、向上联系方面等,一般村民没有认识的人,也会求助于懂行的乡村精英帮忙。乡村精英们一般也不会推辞,能帮的尽量帮,比如找找上面认识的人疏通关系,有时涉及大一点的事,全村人都很关注的时候,乡村精英们也会主动联系熟人帮助。这里面也隐藏着一种逻辑,即,同是一个村子里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人家遇难了,理所当然应该帮,这也是潜在的习俗。
二、退出公职后的社会服务期
由于本次调查的乡村精英很大一部分都是60岁以上的公职人员(这是由研究主题和研究对象的群体特征决定的),因此,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退出公职工作岗位,比如原村干部、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机站工作人员等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生活。但是,这些已退出公职工作岗位的乡村精英们并没有退出历史的舞台,还在以各种形式在乡村社会发挥着作用,其中,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他们的公共服务性,因此,我们把这一时期叫作社会服务期。
(一)乡村精英因年龄退出公职后的再工作及社会服务情况
从调查资料的整理看,60岁以上乡村精英退出公职后从事的服务业务有以下几类:(1)被村委会返聘作为服务部门的管理员,如村文化活动中心管理员、村环境卫生巡视员、村办企业联络调研员等。(2)作为村办企业业务拓展和驻外联络员。(3)到村办企业或私营企业兼任经营、管理人员。(4)为子女、亲戚或朋友的企业做咨询、顾问、指导及其他辅助性工作,如仓库保管、看门、夜间看厂子等。(5)以自己的一技之长继续服务乡村企业或群众生活。如以前是会计的GHC现在为村里多家企业从事做账、财务审查等工作;以前受过法律专业培训并获得从业证的ZPD现在为村里很多企业提供司法业务代理和法律顾问;以前在农机站担任技术员工作的WJY现在为需要的村民提供修理服务等。(6)承担上级及村里委托的任务,如人口普查、经济调查、普法宣传、环境卫生协查等工作。(7)帮助外面的调查研究机构进行调查、收集资料等工作。(8)为村民的婚丧嫁娶礼仪及特殊节日等提供服务,如管事、司仪、记账员、文书等。(9)作为市场贸易的中间人为农村市场贸易提供服务,如访谈时已78岁的GHC老人仍然在每年售卖蚕茧的时候在市场上为村民提供议价、看秤、算账等服务。(10)作为村庄与外界的联络员提供外联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2]通过上面认识的人为本村企业联系业务、贷款、销售和司法援助等;②为遇到麻烦的村民向上找人说情,帮助解决问题;③有时候帮助村里联系外面的文艺演出及民间表演等。上述关于乡村精英退出公职后从事的事务分类并非相互独立的,一个人可能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的事务,具体情况见表7-5。
表7-5 60岁以上乡村精英退出公职后从事的事务情况
由表7-5可以看出,退出公职的乡村精英并未退出公共领域的服务,上述10类事务差不多都是公共领域的社会服务,如(1)、(3)、(5)、(6)、(7)、(8)、(9)、(10)都是,差不多占到85%左右。即使(2)、(4)类事务中,到村办企业中工作,不管是经营、管理、辅助性服务,还是驻外业务联络,也都是为村办企业集体服务,也有一定的公共服务性质。在精英们看来,这是发挥余热,也是一种习惯,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闲不住”。当然,对于乡村精英退职后仍然参与村内外各类事务的行为,有些村民和精英们的看法并不一致,有的村民认为,精英们退出公职后还参与各类事务实际上是一种兼职行为,比如到企业兼职、为村民提供各类服务也都是有报酬和好处的,并非义务服务。一位姓陈的村民(CXM)是这样评价的:
他们(指退公职后仍兼职的精英们)干那些事都是有好处的,没有好处谁去干?你说去企业做事不是为了钱那是为了什么?还有返聘到村里文化中心的、搞卫生巡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调查什么的,哪一个不是有报酬的?一般人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就是因为他们原来是村干部或在农机站干过。
……当然,你说服务嘛,也是有的,毕竟干这些事也是大家需要的,有时候,确实也有村民遇到麻烦了找他们帮忙的,他们认识的人多,上面也有关系,有时候找他们托人说说,事情确实好办一些。①
关于退职后仍然参与各类活动,甚至是去企业兼职也为了挣钱,乡村精英各人有自己的看法,他们多数认为,这并不是纯粹为了挣钱,也不是为了占公家的便宜,而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一位被访的中学教师GNX有如下说法: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社会上其他人退休后被返聘、做兼职、创业的多的是,我们也一样,虽然不是纯粹为了无私奉献,但也不是都是为了钱。退休了,体力、精力都还好的,应该找点事情做,总不能闲着吧?再者,有的退休金也不高,家里事多,花钱的地方也多,挣点钱补贴家用很正常。[13]
(二)乡村精英退出公职后继续兼职及服务社会的原因分析
关于乡村精英个人退出公职后继续兼职及从事其他类活动的原因,综合对相关精英个人访谈的记录,他们谈到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1)是一种习惯行为,毕竟工作了那么久,一下子什么也不干不习惯,闲不住,总想找点事情做。(2)身体条件允许,很多人身体健康,体力和精力都还好,有能力去做点事。(3)精英们人生阅历、经验丰富,而且担任过公职,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对社会、政府、政策、法规比较了解,这些对于企业和村里的公共事务都比较好。另外,由于经验丰富,他们对于一些事情的把握比年轻人好,也可以通过言传身教,把经验传给年轻人。(4)有一技之长,能够服务企业和村民,企业和村民日常生活也需要。(5)精英们有一定的人际关系网络,对企业发展有利,对帮助村民解决棘手的问题有很大帮助。(6)有些事情是他们曾经想做没能去做的,现在有机会了就想去实现一下。(7)他们毕竟曾是公职人员,政治觉悟、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要比一般民众强一些,因此,让他们承担普查、调查、协查和公共服务是比较放心的。(8)精英们从事过公职,相对来说,责任心比较强,而且有能力把事情做好,所以村里会请他们来担任管理、服务和财务审查等任务。
(三)对乡村精英退出公职后再工作及服务社会的评价与分析
虽然前文有部分村民对于乡村精英退职后的行为有负面的看法,但是,乡村精英对自己退职后的再工作及社会服务的原因分析还是基本符合实际的。如上所述,乡村精英由于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工作经验,有的有专业技能优势,有的有处理各种公共事务和人际关系的管理、协调能力,多数人兼备一般民众不具备的政治觉悟、公共意识、社会责任等优势,这些决定了他们在退职后仍然会被村办及民办企业、村集体组织所青睐,被请去帮助他们经营和管理,又由于他们有广泛的人际关系和曾有的威望会被村民请去帮忙处理一些靠个人及家庭无力解决的事情。这些也都是被村民认可的事实:在对村民的问卷调查中,村民在对上面所述乡村精英所具优势的态度测量中,选择“比较同意”和“非常同意”的综合百分比均在80%以上。具体见表7-6。
表7-6 村民对乡村精英所具优势持肯定态度所占比例情况
由此可见,村民对于乡村精英的优势都是认可的,那么,乡村精英退出公职后以这些优势服务于企业和村集体组织以及特别需要帮助的村民并被雇佣方所认可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从他们所做的事情来看,确实很多都是带有公共性和服务社会的。按照前文我们对“公共性”概念的界定,判断一项工作或一个行为是否有公共性,主要看工作或服务的对象是否面向公众多数人、它是否代表公众集体的利益、工作的内容及其性质是否是关于公共集体的。以此来对比上述乡村精英退出公职后再工作及服务的内容、对象和性质,从总体上来说,他们的工作是公共性的,作为任公职后的再工作及其承担的各类委托任务,我们认为是属于“社会服务”的范畴的。虽然在这些服务中有的也是付报酬的,但是,这不影响其社会服务的性质。现代社会的“社会服务”和传统社会的“无私奉献”并不是同义词。确定一项活动或行为是否有“社会服务”性质主要看它工作的内容、工作对象及是否代表社会公众利益,而不是以是否付报酬为标准来判断。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这一群人对其退公职前后的感受及评价来分析。对这一群人的访谈资料表明,多数已退出公职的被访者认为,退出公职前后的生活方式和工作内容有很大的变化,但是其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与技巧、工作责任感和工作感受的变化是不大的,都差不多,都要对工作负责,遇到问题分析和处理方式差不多,也要用到以前的经验和技巧,也要处理好人际关系,管理经验和方法同样要用,等等。只是工作的强度比以前小了,比过去轻松点了,工作也相对自由点。他们说,这毕竟是退休后的工作了,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干了。对于自己的生活也更多放在了对家庭的照顾上,如子女的工作、企业,帮着带孩子,等等。如果说变化的话,这是有点“私”的变化,但是,这并不妨碍其整体思想、观念和行为上的公共性。下面是被访者CCJ关于“退休前后的变化”的访谈记录:
我退休以前就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现在退休了我在家里农活干一干,村里帮帮忙,前段时间帮村里做人口普查,现在么在帮忙做这个张老师的访谈。村里面有人打架,那我也去帮忙劝劝,我想么我们共产党员么,能够帮帮忙就帮帮忙了。我现在还种点蔬菜自己吃。
我养老金么两三千,自己用不完的,给孙子买点给女儿买点,自己么留点,享受享受。我们单位党支部马上组织去湖南韶山旅游了,今年不是共产党建党90周年搞活动么,我们到毛泽东的故乡去。以前还去过井冈山。我上个礼拜去下沙,从盐官村坐868就到了,打个电话给我女儿,我女儿汽车就接过去了。我不喜欢打麻将,我喜欢看看《浙江日报》和《海宁日报》。我现在想买电脑,还没买。7月1日的时候装了数字电视,也可以看,就是电脑么可以想看的时候就看。[14]
【注释】
[1]摘自对丰士村GHC老人的访谈,其基本情况是:丰士村人,1934年生。原村会计、文书、村联络人。现在仍参与村里的公共事务和社会服务工作,每年买卖蚕茧季节他都会作为中介人帮忙买卖。
[2]摘自HSX的个人笔记,2000年4月19日。
[3]摘自对乡村医生FYY的访谈记录,2011年7月16日。
[4]摘自HSX的个人笔记,2000年2月22日。
[5]摘自对XMY的访谈记录,2011年7月13日。
[6]摘自HSX个人笔记,1998年10月20日。
[7]Y老师的基本情况:退休教师,访谈时年龄58岁,文化程度是中专,中级教师。以前的职业是小学语文、数学教师。
[8]摘自对ST的访谈记录,2011年7月19日。
[9]摘自对ZFQ的访谈记录,2011年7月11日。
[10]摘自对SQW的访谈记录,2011年7月10日。
[11]摘自对GNX的访谈记录,2011年7月14日。
[12]摘自对盐官镇祝会村村民CXM的访谈记录,2011年7月12日。
[13]摘自对乡村教师GNX的访谈记录,2011年7月10日。
[14]CCJ,1945年出生(访谈时66岁),中专卫校毕业,曾任乡村医生,退休前任村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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