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名理》篇中指出:“有物始生,建于地而洫于天,莫见亓刑,大盈冬天地之间而莫知亓名。莫能见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祸及亓身。养亓所以死,伐亓所以生。伐亓本而离亓亲。伐亓与而败其(4)根,后必乳而卒于无名。”这段话告诉我们,“道生之,而德畜之”,一阴一阳是大道化生万物的根本所在。天德的“德一”能量朴散成为五德(常)能量,相伴着阴阳同时化生的必然性。与五德能量相伴生的就是天刑能量。天刑能量的属性是阴性能量。天刑是以质元能量形态进入物相的化生成败的各阶段之中。天刑能量的促败摧毁功能,建立在物相的大地上,而且在质象能量传输结构内运动于天,使天德能量变空虚。天刑能量同样是质象属性,因此人类若仅凭一双肉眼进行观察,就无法看见它是如何发挥出刑罚与制约的功能的。
天刑能量刑罚万物的高峰期是在四时中的冬季,它运行在天与地之间,而人们并不知道它的存在和名称。正因为它不能被人们看见和知晓,所以它具有从相反方向,促成事物成功的作用性。天刑能量与天德能量相伴生,阴阳互根,万物才能够生灭交替,所以违背天德能量的规律、法则、秩序时,就会与天刑亲近而被惩罚。凡是失德而亲近天刑能量的人,由于身内的精炁神被天刑能量反夺而会丧失,夺去天德能量的赋予,败丧人体上前识六根以及阴我心这七个根本,就会对身内的性命产生祸患。如果不主动亲近天德能量,反而放任邪与恶的心智、意识、行为滋养天刑,身中内部丢失先天无为治理而乱象丛生,就必然是自寻死路,召唤败亡的速现,无法通过修身而成就圣人的真实价值观。人类如果能够通过修身明德,应用天德能量对天刑能量进行主动击杀,清理讨伐,就能获得更优良的生机。天刑本身具备的败坏、损伤、破毁能量,对万物具有杀伐性,其危害身心的负作用常被称之为“伐性”,残害性命又被称之为“伐命”,残害生命则称其为“伐生”。天刑能量的负作用力,关键在于败坏损伤先天之本与后天之本,使其丧失与天德能量的亲和力,离德而近刑。天刑能量还具有败坏损伤能量传输结构,以及破毁先天之根和后天之根,令其败丧的作用。如果放任天刑能量的活动及其质与量的增强,后果必定是内与外都乱象丛生,先天无为治理系统被破坏,后天有为治理系统常道意识化,而使生命败丧死亡在这个无名的天刑能量之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