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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改革与政治稳定

时间:2023-09-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那时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把保持稳定作为它的三大施政目标之一。如同其他正在进行现代化变革的国家一样,中国在1978年末改革以来日益突出地提出了保持政局稳定的问题。从经济发展方面看,改革17年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以每年平均9.4%的速度增长,出口增长速度更高,达到每年平均增长17%。而且中国政府近年来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力求消除群众的不满。

经济改革与政治稳定[1]

(1995年8月)

S.P.亨廷顿曾经在他的名著《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指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2]“不仅社会和经济现代化产生政治动乱,而且动乱的程度还与现代化的速度有关。”[3]中国从1978年末开始改革以来,正经历着向现代化进军的急剧社会经济变革,于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也和经济成长相伴随地滋生起来。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上深受过动乱之苦的国家中,这种情况自然引起了各方人士的深切关注。也许正因为如此,邓小平自从1987年会见美国国务卿舒尔茨时提出“中国要搞四个现代化建设,没有一个稳定的政治形势不行”[4]以来,反复强调了这一点。在处理1989年初的政治危机时,他进一步提出“压倒一切的是稳定”[5]的口号。从那时以来,中国政府一直把保持稳定作为它的三大施政目标之一(另外两个目标是改革和发展)。然而,虽然中国政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政治的、行政的、法律的措施力图消除社会政治不稳定的根源,但是直到现在,这方面的矛盾仍然严重存在,因而保持稳定仍然是执政党和中国政府面临的艰巨任务。

本文作者的基本观点是:中国近年来不稳定因素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改革不彻底导致的社会矛盾激化。因此,社会政治稳定既是改革所必需的前提,它的保持又是改革的结果;在中国当前的情况下,只有加快改革,使整个社会具有现代性,才能从根本上创造保持稳定的社会条件。

一、中国现代化过程中保持社会政治稳定问题的提出

如同其他正在进行现代化变革的国家一样,中国在1978年末改革以来日益突出地提出了保持政局稳定的问题。为什么会是这样?原因在于,在一个迅速变革的社会中,有利于稳定性因素和不利于稳定的因素往往是同时增长的。这就是说:一方面,经济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满意情绪普遍存在;同时,中间阶层(middle class)这个趋向于保持社会稳定的社会力量的壮大,也使社会稳定性增加。可是另一方面,在现代化过程中必然产生的另一些因素,却会刺激社会不满的增长,这主要是:城市化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加,新职业的出现和新的就业门路的开辟,旧有的社会道德约束的弱化和传播媒介的发展都会使人们的期望值增长,当经济增长和其他社会条件的改善不足以满足这种愿望和期待,特别是社会分配结构的变化使某些社会阶层或社会集团受到或自认为受到损害时,就会孕育不满乃至动乱的因素。而且,所谓期望值的增加,不能仅仅理解为数量上的增长,它还包含着质量上的提高。正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6]所概括的,人们的需求是有层次性的,既有满足温饱这样的低层次需求,还有自我实现这样的高层次需求。当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人们就会进而追求高层次需求的满足;如果这种高层次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同样也会引起不满。例如,参与公共决策,谋求政治上的自我实现,就是人类的一种高层次的然而也是基本的需求。如果没有适当的民主程序来协调不同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观点,这种需求就很难得到满足。

在中国17年的改革过程中,以上两个方面都有所发展。

从经济发展方面看,改革17年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以每年平均9.4%的速度增长,出口增长速度更高,达到每年平均增长17%。17年来,城乡居民收入按可比价格计算,实际收入提高了320%,其中农村居民提高390%,城市居民提高了287%。对于这种情况,大多数人是满意的。这是17年来中国社会能够保持基本稳定的决定性因素。特别是在改革的初期阶段,变革一改“左”的路线统治下的普遍贫困状况,几乎所有人的生活都得到了提高,满意的情绪占着支配地位,社会十分稳定。

但从另一方面说,相对于中国居民在经过几十年的封闭状况突然有可能了解和接触发达国家的生活而激发起来的期望而言,他们对生活要求的满足程度却又是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人民生活从总体上说得到了改善的同时,不同社会集团改善的程度是不等的,当收入水平的差距拉得过大而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又很不完备时,某些改善不多甚至绝对下降的人群就会产生不满意的情绪。于是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出现了所谓“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现象。不过在当时,这一问题并不显得十分突出。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虽然中国经济仍然保持着增长的势头,人民生活水平从总体上看也在提高,但中国农业高速增长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势头双双减弱,于是,在1984—1985年间降到最低点的农民消费水平与非农业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重新扩大。[7]与此同时,1985年爆发了一次通货膨胀。在通货膨胀压力释放、价格上升、货币贬值时,部分居民由于在通货膨胀爆发前的货币扩张期中取得的收入因货币贬值而化为乌有而感到愤懑。1986—1987年期间的民意测验和社会调查取得的数据说明,由于通货膨胀和“分配不公”等引起的不满情绪正在上升。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87年出现了社会不稳定的某些征象。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邓小平提出了要注意保持社会和政治的稳定的问题。

1987年以后的事态发展再次表明,即使现代化过程进行得十分顺利,只要社会仍然处在现代化过程之中,某些复杂问题得不到恰当的处理,就会加剧社会的不稳定。1987—1988年期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8],但是通货膨胀、行政腐败和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的加剧,使居民特别是城市居民的不满情绪有所滋长。这导致了1989年政治风波中一个当局感到最为棘手的问题,即邓小平所说的“主要难点”:许多青年学生和普通群众的卷入[9]问题的发生。

1992年以来,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高速增长时期。国内生产总值保持了3年平均年增长12.8%的创纪录水平。而且中国政府近年来采取了多方面的措施,力求消除群众的不满。然而各种社会问题未见消除。中国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社会调查系统1995年上半年度分析报告指出:“公众主观感受的生活水平下降和心理不平衡,对社会风气、物价水平、社会稳定、贫富差距、治安状况、腐败、失业等的担心和焦虑,对政府在这方面的治理举措的信心不足”等“依然存在,甚至变得更加突出。”[10]

出于对政治稳定的关心,中国领导层采取了以下措施来保持政治环境的稳定:

(1)加强“经常性的说服教育”,“必要时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刹住一个时期的势头”。[11](2)在1989年的政治动乱平息以后,经济增长速度“要体现在人民生活逐步地好起来。人民看到稳定带来的实在的好处,看到现行制度、政策的好处,这样才能真正稳定下来”[12]。邓小平提出,“经济不能滑坡”,“要在今后的十一年半中争取一个比较满意的经济发展速度”。[13](3)同时邓小平提出,要“一方面彻底平息暴乱,一方面清理一下我们过去究竟失误在哪些方面,如何改正,以及现在急迫需要解决的是些什么问题”,“现在需要聚精会神地做几件使人民满意、高兴的事情”。[14]。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惩治腐败,因为腐败是群众最感到痛心疾首,因而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从1989年以后,几乎每年中国政府都把肃贪反腐、抓大案要案作为自己的重点工作。

二、社会生活中不稳定因素的体制根源

近年来虽然中国领导力求消除不稳定的根源,但是不稳定因素未能得到明显的抑制。其主要原因在于它们的存在有着深刻的体制根源。

这一体制根源是与中国改革采取的特殊的改革策略有关的。中国改革在1978年末开始时,曾经在一个短时期内采取了和东欧及中欧前社会主义国家如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相类似的改革策略,以计划经济体系的主体部门——国有经济作为主攻方向,主要对国有企业管理体系进行放权让利的改良。例如,20世纪70年代末期在四川省的6个国有企业中进行的“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后来,这种“试点”扩大到占工业总产值60%、利税上缴70%的6000个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去。但是,这种以强化对经理人员和职工的物质刺激为核心内容的改革是不成功的。它在给予企业某些次要的自主权力同时软化了企业的财务预算约束,结果使提高企业效益的正效应远远低于提高产品成本、增加资源浪费的负效应,导致预算赤字增加、通货膨胀恶化和经济秩序混乱。在1980年国有部门的改革受阻以后,中国领导层把自己的主要注意力转向了计划经济的外围部门——农业。作为“集体经济”的农业在计划经济中是一个准公有化的部门,它无论在计划的严密程度还是对国家的依赖程度上都要比国有经济低得多。在这个部门实行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就要比国有部门来得容易。中国在1980年秋季到1982年秋季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采用“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方式,实现了从集体农业到家庭农场的转变。农业经营制度的改变使广大农村一改衰退偏枯的状态,很快走向了繁荣。集体所有制的乡镇企业也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了。由此,打开了中国非国有部门迅速发展的道路。与此同时,中国采取了对外开放的方针,在沿海地区开辟了一些经济特区,在国有部门还没有实现转轨、全国统一市场还没有形成的条件下,让这些开放地区与世界市场对接。非国有部门的改革和对外开放给中国17年来的高速度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

改革初期采取上述“体制外先行”的战略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然而,上述战略对于整个经济体系的改革来说,仍然属于一种战术性的安排。长期实行这样的改革战略,不对国有大企业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不把支持市场制度运转的主要支柱建立起来,由于国民经济中已经搞活的“体制外”部分和在很大程度上仍受传统经济体制束缚的“体制内”部分之间的摩擦,由于双重体制下存在众多漏洞,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就经常受到威胁。

国有部门改革滞后和双轨体制并存带来的消极后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逐渐恶化。在“体制外先行”的改革战略下,国有企业实际上担负着向非国有部门“输送”资本、人才等资源的重担,而它们本身的机制并没有明显改善。因此,它的经济效益在同非国有部门的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劣势。不仅如此,国有部门把“放权让利”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扩大企业自主权”而不能建立有效的产权约束和市场竞争约束,使企业财务预算约束进一步软化。于是,出现了被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自发私有化”的公共资产大量流失和被某些中国经济学家称为“工资侵蚀利润”的分配向职工个人收入倾斜的现象。这样就使国有经济严重“失血”,日益虚弱,当国家财政和国有银行都无力向它大量“输血”时,就面临着巨大的经营困难乃至支付危机,部分特困企业的职工面临失业的威胁。

(2)通胀压力经常存在,不时爆发高通货膨胀。在旧体制已被突破、新体制又未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效率不可能有明显的提高。这构成了通货膨胀形成的一般基础。加之在这样的体制状况下,计划经济中久已存在的“扩张冲动”、“投资饥渴”和“消费饥渴”由于行政权力下放和预算约束软化而更加严重。在依靠大量投入维持产出高增长的条件下,国民经济受到通货膨胀的巨大压力。每次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超过10%,高通货膨胀都会接踵而至。中国改革过程始终伴随极高通货膨胀的根源,就是由于国民经济总的经济效率不高和预算约束软化造成的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增长。这样,十几年来已经在1980、1985、1988和1994年4次爆发严重的通货膨胀(见表1)。

表1 零售物价指数上升率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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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3)利用公共权力敛财肥私的“寻租(rent-seeking)活动”猖獗,腐败行为日益蔓延。从人类发展的历史上看,在从农耕社会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例如西欧的所谓“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时代,腐败最易于蔓延,其原因,一是行政权力对经济干预过多,造成了“寻租”(rent-seeking)条件;二是市场机制发育不良,出现的大量非公正竞争行为。国有部门改革滞后和双重体制并存,使这两个条件都充分具备。这就是说,一方面,由于在一个货币化了的经济中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干预广泛存在,造成利用权力寻租的巨大机会,例如,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经商寻租”、80年代中期的“商品寻租”和90年代初期的“要素寻租”都是如此。据经济学家胡和立估计,1987年和1988年中国经济中的租金总额分别达到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0%和40%的惊人规模。[15]大规模租金的存在,表明利用公共权力牟取私利的广泛可能性和腐败行为的广大活动空间。另一方面,在市场极不发育、市场缺乏规则和在政企不分因而广泛存在部门保护和地方保护的的条件下,某些人得以采取欺骗顾客、欺行霸市等手法浑水摸鱼,大发横财。在金融市场上,联手操纵、内幕交易等违规违法经济活动猖獗,造成丑闻迭出而得不到制止和制裁的状况,招致一般投资者的不满。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上有些人会由于在这种原始的和极不规范的市场中有既得利益而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阻力。这些人并不愿意回到计划经济的旧体制去,然而他们也不愿意看到规范化的、平等竞争的市场的建立,而是希望停留在目前的状态下,使他们可以自由自在地弄权“寻租”,浑水摸鱼。于是一些人会有意无意地反对进一步的改革,甚至会在改革中塞进自己的私货,创造新的“寻租”环境。另一方面,又使不明真相的群众误以为在当前的原始市场经济中出现的种种违反社会正义的丑恶现象都是改革的产物,对改革产生了抵触思想,滋生所谓“怀旧”情绪,成为“复旧”倾向的精神支持和社会基础。这两种倾向的发展,都会影响转轨时期的社会稳定。

(4)由于采取“体制外优先”的改革战略,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经济成分采取不同的政策,这本身就会造成人们之间的收入差别扩大的趋势,加之前面讲到的三方面的问题,大部分国家部门干部职工收入水平低下、通货膨胀对工薪阶层的损害、腐败敛财活动造就了一批巨富,就使中国社会中出现了贫富的分化。据统计分析,我国居民的货币收入基尼系数1978年农村为0.29,城镇为0.16;1984年城乡合计达到0.385的中度水平;而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调查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的调查,1994年已上升到0.434的高水平[16]。从衡量各社会集团收入水平差距的另一个指标看,我国近邻日本国最富20%家庭全部收入与最穷20%家庭全部收入之比为4倍左右,而据同上调查分析,我国的差距竟达11.8倍[17],超过了差距最大的美国(约11.0倍)。收入差距的继续扩大,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其中,城乡居民收入差别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再趋扩大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特别值得注意。近年来,由城市工商业改革滞后造成的低效率和浪费,使它们不能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乡镇企业又由于不能像1988年那样得到足够的国家信贷支持而迅速发展。这些都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存量不是减少而是增加。越来越多的农业劳动力挤在逐渐减少的耕地上,便成了中国农村脱贫致富的巨大障碍。加上其他原因,城乡差别再度扩大。1993年农民与非农业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已经扩大到与历史上最高的1959年相等的水平。[18]如果这种趋势继续发展,将会影响城乡关系的正常保持。

三、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

从上面一节的分析可以看到,在中国的转轨时期,社会不稳定的主要根源在于经济体制在过度的迟滞之间徘徊: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不能有效运转,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又还没有建立起来。中国领导对于这种情况不是毫无觉察的。有鉴于此,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改革的战略转移,从以农村为重点转向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系统的改革,以便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这本来标志着国家部门(包括国家财政、国家银行和国有工商企业)改革攻坚战役的开始。然而在那以后,国家部门的改革仍然没有大的进展。相反在1987年和1988年实行了“企业承包”、“部门承包”、“财政大包干”、“外贸大包干”和“信贷切块包干”等5大承包制度,回到维持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并存、希望靠一些小修小补来改善国有部门的运行状况的老做法去。由于丧失大步推进改革的时机,结果造成了1988年以后的被动局面。

1988年的严重通货膨胀和1989年的政治风波以后,1989至1991年期间改革的步子大大放慢,回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旧口号的趋势增强了自己的影响。这种情况,在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以后才得到改变,并很快形成了加快改革开放的热潮。

在1992年开始的国民经济新高涨中,地方、部门企业表现了很高的积极性,分别采取了多方面的主动行动,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的改革开放,对市场作用范围的扩大起了重要作用。1992年改革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的方面。(1)价格改革加速。具有重大意义的是粮食除政府合同订购外的购销价格基本放开(liberalized)。使仍受行政控制的商品价格主要限于部分能源(原油、煤炭)价格和原材料(钢铁、化工原料)价格。这些仍然处于行政管制下的价格,大约只占商品销售总额的10%左右。(2)对外开放有很大的推进。(3)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正是改革所激发的经济活力,促成了经济的新高涨。同时,由于商品价格的放开、双轨制的消除,使商品寻租的可能性大大减小。对于以上这些进步,群众是满意的。

问题在于,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业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体制转轨,特别是对于公共部门的体制转轨所能够起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而且经过14年的改革,一些需要攻坚的改革往往不是个别地区和部门能够采取各自为战的方式实现的。由于需要由中央政府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定规则和采取措施的改革推进不足,造成了国有部门三个方面的体制严重落后。这三个方面是:(1)财政税收体制;(2)金融体制;(3)国有企业制度。

以财税体制来说,它仍然保持着原来适应于计划经济的体制的基本框架。这套财税体制的主要特点,是利用国家的定价权力和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以税收和利润上缴的形式从最终产品的生产单位和国有商业企业取得收入。经过10来年的改革,国家全面定价的权力和国有经济的垄断地位已经不可能保持了。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相对国民经济活动总量,财政收入逐年降低,另一方面,国家财政仍然要承担绝大部分原有的任务。于是,赤字大量增长,甚至无力支撑基本的公共服务。政府在原有财税体制被基本保持下来的条件下,采取了一系列修补的办法来减少支出和增加收入。但是因为这些增收节支措施并不是为建立符合于市场经济要求的财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只是一些互不衔接的权宜措施,广泛使用了非规范的方法,例如把一些应该由财政支出的项目,包括部分行政机关的开支和基础教育费用甩给有关单位,让他们自己“创收”来解决,或者用名目繁多的缴款乃至摊派来增加收入等。这样做的结果,没有从根本上缓解财政的困难,相反由于财经秩序的破坏和浪费的增加,更加扩大了实际的财政赤字,使财政政策具有强烈的扩张的倾向。与此同时,腐败现象也有所滋长。

从金融体制来说,在旧体制下,单一的银行只是作为政府的出纳机关,按照综合财政计划进行拨款。1984年的金融体制改革虽然把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分开了,但不论是中央银行还是专业银行都保持着旧体制下银行的特点。从中央银行看,它仍然保持着作为政府的总账房的相当一部分职能。这就使它难以制定恰当的货币政策。而且,由于中央银行沿袭过去的办法按行政层次设置,使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受到地方政府扩张冲动的影响。同时,由于偏重于采取传统的行政手段进行数量控制,即使货币政策目标制定得正确,在变化了的经济条件下也会因为缺乏有力的手段而难以实现。所有这些,都使中央银行的宏观经济政策易于向扩张而不是向紧缩的方向倾斜。从商业银行方面看,目前专业银行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保持政府政策调节机关的性质,承担着政策性投融资的任务。同时,按照计划经济下的传统用低价(低利率)供应货币,1994年年末以来,实际利率为负5%到负10%。这样,就使货币和信贷具有强烈的膨胀倾向,而且不能保证资本这一重要稀缺资源按照市场导向达到最优配置。此外,利用信贷进行的“寻租”活动猖獗,也使金融系统出现了相当严重的腐败现象。

从企业体制来说,虽然经过10多年放权让利的改革,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离成为适合于市场经济要求的独立自主的法人还有相当大的距离,仍是处在一方面经理人员缺乏自主权,另一方面对企业经营缺乏硬预算约束的状态之下。在前一段的改革中,企业制度的改革是最为落后的一个改革方面。在前一阶段,一种最为流行的企业改革思路,是采取以“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企业承包制形式,通过将剩余索取权分给承包人(一般是国有企业厂长或经理)的办法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结果形成了斯坦福大学的经济学家青木昌彦所说的“内部人控制”失去控制的问题。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发包者与承包者之间的相互侵权的行为普遍发生。承包者往往倾向于用少提、不提或挪用折旧,不恢复固定资产原值,甚至用掠夺式经营的办法对资本资源进行过度使用,增加自己的收入,造成了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和腐败行为在国有经济中迅速蔓延。这样国有企业就像是一个具有大量漏洞的水池,无论注入多少货币,都难以满足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和企业增加职工个人收入方面的饥渴。目前国有经济中账面出现亏损的企业占36%,加上存在潜亏的企业达60%—70%,每年的亏损总额上千亿元。而且,部分国有企业的产值增长是靠贷款支撑的。近来,还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显然,国有企业已经到了不进行根本改革就难以为继的地步。

总之,由于以上关键部门改革的严重滞后,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国民经济出现了“过热”和通货膨胀的明显征象。同时,在发放贷款、批租土地等方面的腐败行为也有相当大的发展。此外,由于市场活动缺乏规则约束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在证券和房地产市场上,产生了过度投机和“气泡”(bubbles)现象。

正是根据以上所讲的情况,人们取得了这样的共识:无论是为了克服目前存在通货膨胀等问题,还是为了实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都需要加快关键部门的改革。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采取新的“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改革战略。不只在边缘地带进攻,而是要对关键性的国有部门,如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外汇管理体制、企业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使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初步建立。

根据中共中央的上述决定,从1994年初开始,中国政府在财税、金融、外汇管理、企业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措施。

在1994年的诸项改革中,财税改革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进展比较顺利,新体制已经开始运转;金融体制改革进度较慢;企业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处于研讨方案和进行组织准备的阶段。

进展比较顺利的两项是:(1)财税体制顺利实现了第一阶段改革的预定目标。新税制的大体框架已经形成,按税种划分收入的财政改革也已经实现。虽然由于照顾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规定了保证各省财政收入不低于1993年基数的缓冲措施,1994年的财政收支并没有按照新的财税体制上缴和下拨(实现这一点还要3—5年的时间),但新财税体制的框架已经呈现在人们的面前,并且将日益发挥增强国家财力和促进各地提供水平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2)外汇管理体制接近于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的改革,取消了双重汇率制,实行企业与银行间的结售汇制和建立银行间的外汇市场。目前新的外汇体制运行正常,并取得明显成效:汇率稳中有升,国家外汇储备增加,利用双重汇率寻租的体制基础已被消除。

1994年改革存在的问题是:(1)银行商业化改革没有实现预定的目标,国有银行仍然在深度负利率的条件下用行政配额的办法分配资金资源,利用双重利率寻租的活动十分猖獗;(2)国有企业的改革,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还处在组织准备和实施方案的阶段,对一些实行公司化的重大原则问题由于意识形态的障碍和各自利益上的考虑还有不一致的认识;(3)新的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到年底才开始起步。

由于1994年改革进展较快的财税改革和外汇管理体制只是初步的,它们的功效还没有来得及显现出来。特别是由于银行体制、企业体制等重要改革还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前面我们讲到的造成社会关系紧张的通货膨胀、腐败等都还没有缓解的迹象。根据这种情况,今后中国社会稳定的保持,取决于今后几年改革是否能够顺利地推进。

1995年中国政府在若干方面加强了改革的实施工作:

(1)银行改革。1995年中央银行已经两次提高了对商业银行再贷款的利率,加之通货膨胀率正在下降,就使实际利率呈负值的状态有所缓解,从而为国有专业银行的商业化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还加快了设立城市合作银行和公司制银行的步伐。这项措施,也将促进商业银行的多元化和竞争性金融市场的形成。

(2)国有企业的改革正在加快步伐。中国目前有38万户国有工业企业,其中大中型企业只有1.47万户;但全国1000家最大的国有工业企业占全部国有工业企业总资产的65%,销售收入的75%,利税的74%。中国政府的方针是,对于1000个关系国民经济命运的大型企业,仍将保持国家控股或国家独资的状态;其余的1万多个大中型企业,则将改组为国家程度不同地持股或民营的公司;至于小型国有企业,则可以出租、出售。1995年中央政府在大中型企业中选择了100个进行公司化改制的试点,现在这项工作正在展开。对于小型国有企业,目前不少地方正在把它们分批转让给或出租给集体或个人经营。估计小型企业的产权改革将会进行得比较快。

结束语

以上的分析说明,目前中国居民中存在的某些不满意的情绪滋长主要缘于转轨社会中存在的种种矛盾冲突。因此,保持社会稳定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经济体制向规范的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特别是国有经济的转轨过程。从1994年开始,中国政府加快了国有部门改革的步伐。

当然,为了实现长治久安,仅仅有经济改革是不够的。既然在任何社会变革中各种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对于转轨过程中的国家就尤其需要建设能够协调或缓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政治体制。从这个意义上说,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改革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如果这些方面的改革进行得比较顺利,则社会关系的紧张状态将逐渐得到缓解。

【注释】

[1]选自本书作者所著《构筑市场经济的基础结构》(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

[2]Samuel P.Huntington,1968: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

[3]同上书。

[4]邓小平(1987):《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7页。

[5]同上书,第284—285页。

[6]A.H.马斯洛(1954):《动机与人格》,许金声、程朝翔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

[7]据统计,中国非农业居民消费水平对农民消费水平的比例(农民消费水平=1)在改革前的1978年为2.9倍,1984—1985年下降到2.3倍的最低点,以后重新上升,农民与非农居民的消费水平很快就拉大到改革前的水平(见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8]1987年和198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1.1%和11.3%,达到了中国经济发展历史上的高水平。

[9]邓小平(1989):《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3页。

[10]载《中国经济时报》,1995年7月11日第3版。

[11]邓小平(1981):《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08页。

[12]邓小平(1990):《国际形势和经济问题》,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55页。

[13]邓小平(1989):《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当务之急》,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2页。

[14]同上。

[15]胡和立(1989):《廉政三策》和《1988年我国租金的估算》,见《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杂志编辑部(1993):《腐败:权力与金钱的交换》,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20—46页。

[16]转引自《中国国情国力》,1994年第6期,第28页;载《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7月26日第8版。

[17]载《中国市场经济报》,1995年7月26日第8版。

[18]1993年中国非农业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是农民平均消费水平的3.2倍,与历史上最高的1959年相等(参见各年《中国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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