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社会力量对待改革态度的分析[1]
(1999年1月)
在转型时期利益关系变动的基础上,形成了对改革持有不同态度的社会力量。
改革初期,人们对于市场取向的改革基本上有赞成或反对两种不同的态度。人们之所以对市场化的改革持有不同态度,原因是多重的。有的是由于认识上的原因;有的则是出于权力地位和物质利害的考虑。
在当时的情况下,支持改革的人们占有居民的大多数。大部分机关干部和工农大众对在“左”的路线和政策下形成的极端扭曲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十分不满,强烈希望改变现状,因此,普遍具有改革的积极性。他们与那些具有政治抱负和顺应时代潮流的政治家,以及具有社会良知的知识分子结合在一起,成为中国社会中努力推进改革的中坚力量。他们所力图建立的,是一种符合大众利益的市场经济,以便求得社会公正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不过,与此同时还存在另一种社会力量。由于改革前苏联政治经济学的占统治地位和在命令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利益格局,也由于在改革中政府要向市场交出不该由它行使的权力,改革就必然地受到具有保守思想和在命令经济中有既得利益的人们的反对。在这些人看来,计划经济“姓‘社’”,市场经济“姓‘资’”,乃是一条不可移易的原理。国家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苏联和我国计划经济中出现的种种弊病,并不是经济体制使然,而是由于形式有误或者方法不当造成的。因此,对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的计划经济只能加强和完善,而不能“推倒重来”。
以上两种思潮和社会力量在很长的时期中进行了反复的意识形态争论和实际较量。中国改革正是在这种争论和较量中进行的。问题在于,在改革中不仅存在上面这两种壁垒分明的对立力量。由于中国改革采取的从“体制外”到“体制内”(“增量改革”)的改革方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形成了计划和市场双重体制胶着并存的状态,即原有的行政权力控制一切的旧体制已经被突破,但市场体制又没有形成,于是便出现了计划和市场两种体制互相对峙又互相渗透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一部分人可以利用体制的间隙和漏洞,靠“寻租活动”(rent-seeking activities)发财致富。这部分人类似于西欧原始资本主义时代“重商主义者”(mercantilists)。他们作为寻租者利用市场缺乏规范和行政权力仍然起着重要作用的情况,在转型时期的混乱经济体制中浑水摸鱼,成为“增量改革”的既得利益者。这些新既得利益者和留恋计划经济“好时光”的旧既得利益者不同,他们并不希望回到计划经济的体制去,但也不愿意看到规范化的、平等竞争的市场的建立,而是希望维持甚至扩大目前的市场混乱和行政权力广泛干预的状态,以便继续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自由自在地弄权“寻租”、发财致富。于是,新的既得利益者,便构成了第三种社会力量。这种社会力量的目标是尽力保持现有的双重体制,甚至通过“设租活动”加剧它的混乱,以便从中取得暴利。
在这种情况下,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不只是受到第二种社会力量,即希望回到旧体制的人们的反抗,而且还受到第三种社会力量,即希望保持双重体制下既得利益的人们的反抗。
现在看来,第二种社会力量回到旧体制的主张,其影响力正在日益衰退。不过,在改革出现大的失误、听任第三种力量大肆损害大众利益的情况下,持有倒退主张的第二种力量却有可能利用群众的不满使自己的影响得到增强,甚至导致保守思想的回潮。在我国过去20年的改革进程中,就曾发生过两次大的回潮。
第一次回潮发生在1981—1983年。在这以前开始了改革开放的初始尝试。当时,社会思想活跃,人们对旧体制和“文化大革命”进行反思,对改革将要带来的新局面有着美好的憧憬。这时保守思想的影响显得微不足道。但是,由于1979—1980年间进行的城市改革出现了一些问题,造成了经济秩序的混乱和通货膨胀的发生,改革遇到某些挫折,于是政治上的保守势力乘机抬头。他们宣传这样一种观点,即混乱的根源在于把发挥市场的作用和建立商品经济作为改革的目标,由此论证社会主义经济只能具有计划经济的属性。
第二次回潮发生在1989—1991年。10年改革期间积累起来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在1988年到1989年间发生了严重的爆发,其突出的表现是1988年的严重通货膨胀和1989年政治风波。危机的爆发,使改革受到严重挫折,保守力量趁机提出,市场化是通货膨胀和社会动乱的根源。一时间大有使改革逆转之势。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以后,改革才重新取得势头。
改革时期社会力量对比的格局之所以会呈现出上述状况,原因之一是大众情绪的变动。当改革的具体做法或者经济工作出现失误,群众的利益受到某些损害,而群众又误以为是改革损害了他们利益因而对计划经济时代产生某种“怀旧”情绪的时候,他们往往会不自觉地变成保守倾向的支持者;而保守力量这时又因为自己的某些主张获得了群众的共鸣而活跃起来,对改革采取一种进攻的姿态。
应当看到,保守思想重新获得势头这一情况的出现,是与上述第三种社会思潮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有关联的。这种社会力量在初期改革符合自己的利益时,能够与改革的大方向保持一致,希望尽快打破国家计划的束缚,使他们的牟利活动有存在的空间。但市场化改革越深入,那种由于行政特权干预和经济秩序混乱而造成的发财机会越是面临消失的危险,这些人就感觉到自己正在成为被改革的对象。于是,他们保守的一面就会越来越突出,往往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包括“保护改革成果”的借口),阻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甚至在改革中塞进自己的私货,创造新的“寻租”可能。然而,由于他们曾经有过参与改革的经历,并且即使在阻碍或歪曲改革时也继续打着“改革”的旗号,所以很容易迷惑群众,使群众信假为真。正因为如此,这种活动的危害性是相当大的。一方面妨碍健全的市场制度的建立;另一方面,又使不明真相的群众误以为在当前由于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产生的种种寻租腐败现象都是改革的产物,对改革产生抵触思想,成为“复旧”倾向的精神支持力量乃至社会基础。这两种倾向的发展,都会影响改革的顺利推进和转轨期的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亲计划经济的第二种社会力量和力求保持现有体制的第三种社会力量有互相对立的一面,但实质上又是互相支持的,他们各以对方的存在为理由证明自己的正确,借以动员群众来支持自己。第二种力量常常以那些借改革之机中饱私囊,实际上是在破坏市场竞争性的人们的活动为理由,诋毁改革,动员群众支持自己的反改革主张。而那些打着改革旗帜弄权谋私的人们又把反改革力量的存在作为恐吓群众的稻草人,混淆对现有体制两种出发点和归宿都完全不同的批评之间的原则界限,反对进一步改革的正确措施,同时误导群众,使一部分具有改革热情但不明事理真相的人们以为不理会他们那些混淆是非的假改革的主张,就会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在转轨时期,正是因为存在着这么一种复杂的格局,就使人们对改革的认识经常出现一种扑朔迷离的状态,而对什么是正确的前进方向和政策措施发生激烈的争论。
这种不同思想和政策取向之间的矛盾冲突并不完全是由各个社会集团的利益所直接决定的,更不能说每个人的经济地位直接决定他对改革的态度。在这里,思想认识上的因素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即使是理论上的争论,除了由认识上的分歧所导致之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利益关系所决定。例如以下的一些理论分歧:行政审批要不要尽量减少,利率要不要逐步放开,汇率要不要实现并轨;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应不应该在条件具备时果断地放开;国有企业的改革应当以放权让利为核心还是以制度创新为基础;泡沫经济究竟是有益无害,还是危害甚大;等等。在这些争论中,有些人参与争论是出于不同的认识,但也有些人完全是从利益动机出发的。
当前社会上存在的许多五光十色的现象,以及许多理论上和政策上的争论,都可以从上述不同的改革取向之间的矛盾冲突得到解释。大众对我国社会中出现的一些消极丑恶现象有许多迷惘不解,甚至危及到他们对改革大方向的认同。面对着这种状况,我们需要明确两个问题:第一,目前我们所面临的种种社会问题,究竟是改革带来的,还是改革不彻底带来的;第二,解决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的正确途径,是推进经济改革和加快政治改革,还是裹足不前,甚至向后倒退。
【注释】
[1]选自本书作者所著《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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