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颜筋柳骨与颠张醉素
唐朝是中国书法繁荣昌盛的时代。唐初,李世民以帝王之力,确立了王羲之“书圣”的地位,为书法树立了楷模,并以“楷法遒美”作为科举中铨选官吏的重要标准,书法教育也在中央官学为主导的教育体系下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于是,初唐有欧阳洵、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四家标举在前,盛唐有李邕、张旭、颜真卿、李阳冰、怀素称雄其后,各种书体的发展都达到了新的高度,晚唐书法衰落仅柳公权等人风格独特,足以颉颃前代。
梁巘在《评书帖》中这样评价了历代书法:“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唐尚法”似乎成了唐代书法的风格归属。事实上,每一个时代的书法风格都是千差万别的,就唐代书法而言,同是楷书,初唐与盛唐气象有别;同为书家,颜真卿与欧阳洵趣味不同。如果“尚法”专指楷书的崇尚规范、法度而言,则的确概括精当;如果“尚法”指的是对前代楷模的尊崇,以古为法,那么也能切中肯綮;如果以此概括草书的形式法则与创作行为,那就有点南辕北辙了。因为草书是诗性的率意表达。事实上,就书法而言,颜筋柳骨、颠张醉素可以看做唐代重法、尚意的代表,颜柳楷书代表了唐代规范严谨的正体书风,旭素狂草则代表了潇洒奔放的浪漫书风,他们都是杰出的代表。
颜筋柳骨最早是由宋代的范仲淹在吊唁书家石延年的祭文中提出的,他写道:“延年之笔,颜筋柳骨;散落人间,宝为神物。”事实上,颜筋柳骨不仅道出了宋代对颜真卿、柳公权楷书地位的肯定,也道出了颜柳楷书的风格特征,因此成为千古流传的书法名言。
颜真卿(709—785),字清臣,京兆万年(今陕西临潼)人,祖籍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开国公,世称“颜鲁公”。天宝十二年任平原太守,安史之乱时,河朔地区尽陷,独颜真卿把守的平原郡安然无恙,一时名重朝野,有“颜平原”之称。他为人刚正,敢于直言,多次遭人排挤、陷害,建中四年遭陷害被遣往叛将李希烈部晓谕,软禁两年后,壮烈殉国,享年七十六岁。
颜真卿出身儒雅传家、精研书法、通晓文字训诂之学的北朝名门世族,从小受家庭熏陶,打下了书写标准楷书的坚实基础,经历科举考试,并得到了张旭的笔法真传,有以“屋漏痕”喻书的千古美谈。加之其“忠义之节,明若日月”的人格操守,其书法流传后世的有七十多种,可分为早、中、晚三期,被后人称为“颜筋”的书法多为其中晚期的作品。
《多宝塔碑》(见图2-11)为颜真卿四十四岁所书,此时,颜体的典型风貌还没有形成,用笔严谨、结构平正匀稳。明代孙金广认为是“近代掾吏家鼻祖”,也就是官府通用的公文体的鼻祖,也是后世印刷体的母本。颜真卿两年后所写的《东方朔画赞》虽有王羲之的遗意,但已开始走向雄浑朴厚的个人书风。五十五岁左右所书的《臧怀恪碑》和《郭氏家庙碑》是其中期的代表作,两碑文的结构颇似《东方朔画赞》,字形偏长,笔画圆厚,造型挺拔俊伟。六十岁以后的作品为其晚期作品,如《麻姑仙坛记》、《大唐中兴颂》、《李玄靖碑》等显示了颜体风格的成熟,尤其是为其曾祖父颜勤礼撰书的碑文《颜勤礼碑》(见图2-12),结构更加端庄大方,字形修长俊美,用笔沉稳圆劲,筋骨强健,气势雄厚,起收笔及转换处着意修饰,形成“华饰”现象,晚唐柳公权正是吸收强化了这种风格形成了“柳体”。颜真卿真草兼通,初则清健,后则圆劲,应推《祭侄文稿》(见附图3)、《争座位帖》为杰作。《祭侄文稿》被后人称为“天下第二行书”。
晚唐书家能继承颜体书风并发展为鲜明个性的是柳公权,他与颜真卿齐名,有“颜筋柳骨”之誉。柳公权(778—865),字诚悬,京兆华原(今陕西铜川市耀州区)人。官至工部尚书,太子太师,封河东县公,世称“柳少师”。柳公权书法以颜真卿为基础,上追钟王,兼收初唐书家瘦硬、妍媚之风,形成严谨峻拔、刚劲森挺的独特风格。他的书法规范严谨,是唐代楷书法度确立的典范,为后世学书者提供了完备的规范程式,存世的楷书有《玄秘塔碑》(见图2-13)、《神策军碑》,行书有墨迹《蒙诏帖》(见图2-14)。柳体《玄秘塔碑》被明代王世贞评为“柳书中最露筋骨者”。
图2-11 唐 《多宝塔碑》(颜真卿)
图2-12 唐 《颜勤礼碑》(颜真卿)
图2-13 唐 《玄秘塔碑》(柳公权)
图2-14 唐 《蒙诏帖》(柳公权)
“颠张醉素”指的是唐朝的两位狂草大家张旭和怀素。张旭(约675—759),字伯高,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官至左率府长史,人称“张长史”。杜甫在《饮中八仙歌》这样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直接称他为“草圣”。张旭生性豁达,卓尔不群,因嗜酒而行为癫狂,每每醉后作书。《新唐书·本传》这样记载:“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的确颠得可以,能用头写字,也算是古今少有。他的草书主要是取法“二王”,并在此基础上创造出笔势连绵回环、俊逸流畅,结构上大开大合,墨色随笔速流转的新形式,千古以下,罕有继承者。后世有人因此断定写狂草必先大醉,事实上,写草书十分理性,饮酒至微醺能助书兴,至大醉,恐怕连拈笔之力都没有了。传闻张旭的草书《古诗四帖》(见附图4)和《肚痛帖》是刻本。草书之外,他还有楷书《郎官石记序》传世。可见,唐代书家,多是楷、草兼擅。
怀素(737—785),字藏真,永州零陵(今湖南零陵)人。自幼出家为僧,诵经坐禅之余,尤其喜欢写草书。相传他将写坏的毛笔收集在一起埋在山下,号称笔冢。又曾种芭蕉万株,用蕉叶代纸写字,并将他居住的地方取名绿天庵。怀素初学欧阳洵书法,后师从张旭弟子邬彤,得张旭笔法,并远追“二王”。他性格疏放,好饮酒,常于酒酣兴发之时,挥洒于寺壁屏障、衣服器具之上,时人谓之“醉僧”、“狂僧”。他曾用数年时间远游,寻师访友,相识的多为达官显贵、名士才俊,留下了大量称赞他草书的诗歌。大历七年(772年)他在洛下偶然遇见颜真卿,相聚论书,从颜那里得传张旭笔法,对狂草有所发展。传世代表作品有《自叙帖》(见附图5)、《苦笋帖》和《小草千字文》。其中《自叙帖》为草书长卷,用笔细劲,线条爽洁明丽,随势流走,通篇钩环盘纡,精彩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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