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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之妙道,神采为上的“神采论”

时间:2023-09-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书法艺术的基石虽是笔墨线条等可视之形,但其灵魂却是形上之神韵。书法之形由笔法、字法、墨法和章法等书法语言完成,是书法艺术的表象形式;书法之神由书法之形生发而成,是书法艺术的内在生命。在重视笔墨技法的同时,书法史上存在一种将意韵神采抬高于笔墨形质之上的审美事实,这就是书法的“神采论”。“神采论”对书法神韵和风采的强调,明显强化了中国书法的艺术特征。

第二节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的“神采论”

书法艺术的基石虽是笔墨线条等可视之形,但其灵魂却是形上之神韵。书法之形由笔法、字法、墨法和章法等书法语言完成,是书法艺术的表象形式;书法之神由书法之形生发而成,是书法艺术的内在生命。在重视笔墨技法的同时,书法史上存在一种将意韵神采抬高于笔墨形质之上的审美事实,这就是书法的“神采论”。正是因为注重神采的焕发,书法才会脱离单纯文字符号的束缚而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才能以特殊的艺术形式表现书者的个性、心灵和情怀。“神采论”对书法神韵和风采的强调,明显强化了中国书法的艺术特征。

“神采论”的经典论述示例如下。

例1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

南齐·王僧虔·《笔意赞》

释读 书道的美妙,第一在于神采的张扬,第二在于造型的表现,如果能两全其美的话,就可以古今传承,名世而永存。

例2 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

唐·张怀瓘·《文字论》

释读 深解书法滋味的观赏者,更重视书法之神的显扬,而不以字形外貌为品评的唯一标准。

例3 学书之要,唯取神气为佳,若模象体势,虽形似而无精神,乃不知书者所为耳。

北宋·蔡襄·《论书》

释读:学习书法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能够借鉴所学对象的神采和气韵。倘若只是依样画葫芦地学会别人的外观面貌,而遗失了所学对象的精神气度,那么不见得达成了学习的目标。

例4 临帖如骤遇异人,不必相其耳目、手足、头面,当观其举止、笑语、真精神流露处。

明·董其昌·《容台集·书品》

释读 临摹书帖时就如同突然遇见了特异之士,不必去仔细审视他的耳目、手脚和面相,而应观察流露在他的举手投足和言谈笑意之间的真实的精神性情。

例5 书贵入神,而神有我神他神之别。入他神者,我化为古也;入我神者,古化为我也。

清·刘熙载·《艺概·书概》

释读 书法贵在传达人们的书意精神,一种是书写者自己个性的精神,另一种是作为临摹对象的原作精神。如果书写者展现的完全是临摹对象的书意精神,那么就是遗失了自我的学习;如果书写者能够吸取临摹对象的经验从而完善自己的个性书风,那么就是古为今用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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