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影像评价的理由
批评这个术语是错综复杂的,包藏着好几种不同的意思。在美学家对艺术和艺术批评进行哲理性思考的语汇中,在艺术批评家的语汇中,批评通常是指一个范围远比单纯地做出评判的行为要宽泛得多的活动。影像作品的主题选择是影像艺术家们思考最多的事,同时也是评论家们把握影像艺术家创作方向和动机的最主要的标准。批评家在批评时会做四件事情中的一件或一件以上:他们要对艺术作品进行描述,他们要对他进行阐释,他们要对他进行评价,他们还要对他进行理论概括。近代摄影的开拓性多产批评家A.D.科尔曼(Coleman)将所做的工作定义为“摄影图像与文字的交织”。他又补充说:“我只是密切地关注和洞悉各种各样的摄影图像,尝试用文字来定格它们,激发我去感受、思考、理解的东西。”“批评”这个术语始终不是用来指称否定性的评判行为,它是指范围广得多的活动,并将恪守这一宽泛的定义——批评是为了增进对艺术的理解和欣赏而就艺术进行的卓有见识的论述。批评是达到理解和欣赏影像的目的的一种手段。
在摄影日益大众化的条件下,强调用视觉文化的观念评价摄影图像是非常必要的。视觉文化研究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为我们分析当下中国摄影状况提供了新的思考路径,因为摄影是一种“观看”,“观看”实际上已变成一种异常复杂的文化行为了。分析摄影的文化内涵似乎是一种抽象笼统、空洞般的研究,但在我国现今中西方摄影作品、摄影手段、摄影观念及摄影现象相互交融、争辩、借鉴和比较的局面下,要站在理论的层面上,建立与时俱进的摄影图像评价体系,分析多元的摄影现象,让摄影图像形成独特的视觉文化,就要将摄影的所有现象纳入文化的视野里观察。这就像我们拍摄实践那样:在许多摄影理念和现象模糊不清的地方,一经换上文化的镜头重新聚焦,便可获得分外清晰的图像。
评判是一种需要说明“为什么”的“什么”。评判像阐述一样取决于理由。没有理由的评判不是特别有益。宣称某件作品“高明”或“糟糕”,“标新立异”或“引人注目”,却又不说出为什么这样认为的理由,等于只是提供一个结论;不管多么有根有据或深思熟虑,如果不亮出背后支持它的理由,那种结论也是不会非常发人深省或有所属益的。
从重要的方面来看,批评性批判或评价跟阐释或解释很相似。两者都是需要理由为依托的阐述,两者都是需要以证据为基础的辩论。
此外,评判也像阐释的情况一样,是没有确凿或绝对的正确或错误的。确切地说,评判像阐释那样多少是令人信服、有说服力和引人入胜的,视辩解得如何高明或糟糕而定。
西班牙摄影师拉菲尔·纳瓦罗的作品以展现裸体和抽象见长。在系列作品《醒》(图6-1、图6-2)中,纳瓦罗将柔软的丝绸、坚硬的石头等物质放在女性的肌肤旁边,用一种奇特而“私密”的角度探索特定部位的人体。这是纳瓦罗作品中常见的对比,在这里,他抛弃了美学规则和传统模式,对人类的形象进行解析,将以上对比中的两面巧妙融合,同时保留了自己作品中通常渗透着的诱惑和感官享乐的气息。系列作品《7符号》(图6-3~图6-5)则是通过重复来表现抽象的模式。通过对某个形象一次又一次的重复达到从现实中的抽离。
图6-1 醒 [西班牙]拉菲尔·纳瓦罗 摄
图6-2 醒 [西班牙]拉菲尔·纳瓦罗 摄
图6-3 符号 [西班牙]拉菲尔·纳瓦罗 摄
图6-4 7符号 [西班牙]拉菲尔·纳瓦罗 摄
图6-5 7符号 [西班牙]拉菲尔·纳瓦罗 摄
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批评家朱其称,国内的观念摄影作品一般都表现欲望爆发、消费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等集体景观,摄影方法几乎只有摆拍、电脑拼贴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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