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人员是指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主要表现在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引导和帮助上。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建立咨询关系;(2)信息采集与处理;(3)职业咨询与指导;(4)职业素质测评;(5)职业设计和实施;(6)业务开发与管理。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职业指导员(四级)、助理职业指导师(三级)、职业指导师(二级)、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
其中四级、三级、二级已列入鉴定公告,可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
1 咨询与指导:接待登记、信息咨询、诊断咨询、择业指导、用人指导
2 信息的采集与处理:采集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信息的整理与分析、信息的发布
3 职业素质测评:设计测评方案、使用标准化测验、使用面试和其他测评方法
4 职业设计:职业取向分析、培训项目设计、岗位用人设计
5 帮助实施:组织供需交流、实施培训
职业指导与职业心理
(1) 职业发展理论;
(2) 职业分类知识;
(3) 职业能力及其个性倾向知识;
(4) 职业心理咨;
(5) 职业指导的原则与方法。
人员素质测评
(1) 测评的基本原理;
(2) 测评的技术与方法;
(3) 测验结果的解释与应用;
人力资源开发与就业
(1) 劳动力供给与需求;
(2) 职业资格制度;
(3) 组织内部的人力资源开发;
(4) 训练的理论与技术。
政策和法规
(1) 职业介绍与职业指导的法规与政策;
(2) 职业教育、培训法规与政策;
(3) 劳动就业法规与政策。
计算机操作及基础知识
(1) 计算机使用常识;
(2) 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软件;
(3) 网络与通讯的使用常识;
(4) 计算机文字处理。
职业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
助理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
3.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
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2.具有大本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
4.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
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3.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篇以上,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
4.在职业指导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者。
鉴定方式
四级、三级的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机考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别补考。
二级鉴定方式采用笔试、口试方式进行。考核分为三个模块,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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