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书刊、外借回流书刊须及时入库上架,图书先按中、外文图书分区排放,同文种图书按学科分类排架,同类图书按索书号从小到大排列;期刊先按文种划分,同文种期刊再分为综合类和地学及相关类,然后外文按刊名字顺排架,中文按汉语拼音排架;
2. 保持架面排列整齐有序,定期进行库内整架与倒架。平时应不断进行局部整架,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整架;每年进行一次局部倒架,三至五年进行一次全面倒架。
3. 熟悉馆藏和《科图法》,主动辅导读者查找文献,针对读者需求宣传推荐图书。探索读者阅读倾向、图书借阅规律和馆藏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藏书补充意见。
4. 经常性修补浅表性损伤的图书,如书标的粘贴等,对损伤严重的图书必要时请人修补。切实做好防尘、防虫、防霉等工作。
5. 出纳工作:
1) 借出:
A. 按规定审核确定是否可出借;
B. 审核借阅证以及读者所填借条(一式2份)内容:姓名,借出日期;
C. 将图书借条先按分类后按登录号排入相应位置,另一借条按相应借阅证号排放,同时在图书管理系统中办理借出手续;期刊借阅条分别按相应的刊名和借阅者姓名排放;论文借条分别按日期和借阅证号排放。
2) 归还:
A. 接到归还书刊时,应先检查有无污损,如若发现有污损情况,应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B. 分别抽出借条,填上归还日期,图书借条放回借条袋同时在图书管理系统中办理还书手续;期刊借条将按文种归类。
6. 书刊清点:
1) 清点原则:书刊库每3~5年清点一次;在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更换时,要进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典藏状况遇有意外或工作需要时,应随时清点。
2) 清点程序:
A. 前期准备工作:清还所有滞压在读者手中的图书、期刊;整理馆藏图书、期刊排架。
B. 书刊清点工作:将每一种书刊(包括架上书刊、借出书刊、调拨书刊等)逐册在计算机中核对;凡遇有书而计算机中无记录、有记录无书或二者不一致等情况,均应在财产登记薄上做出登记,并查明原因,及时给予纠正;将丢失图书登记到书刊注销清册上,按财产号(登录号) 排列。
C. 处理工作:填写" 注销登记表" ,按财产号排列;在财产登记薄上注销丢失书刊;上报" 注销书刊固定资产单" ;进行各类藏书统计。
7. 书刊剔除:
1) 剔除范围:复本过多、实用性差、流通率低的书刊;残缺破损、无法继续进行流通的书刊;陈旧过时、内容已更新、无参考价值等书刊。
2) 每年末,根据上述剔除原则和范围把拟剔除的书刊集中在一起,做好剔除前准备工作。
3) 处理剔除书刊时,一般按下述程序进行:a) 请有关专家、教授审查。
b) 通知本所职工、研究生来馆选留。
c) 折价或无偿支援其它单位。
d) 将未处理完的书刊移至三楼储备库。
8. 书刊注销:
1) 注销范围:指本馆已列入固定资产的书刊,因剔旧、丢失损坏或调拨、交换、转让等原因,应进行注销。注销不包括非固定资产。
2) 注销原则:
A. 图书注销由图书管理员负责。期刊注销由期刊管理员负责。
B. 一般情况下,每年度注销一次。在11月份进行,遇有清点、剔旧等特殊情况,应随时注销。
3) 注销程序
A. 在书刊财产登记薄中销号。
B. 在典藏目录中销号,并在微机中进行注销登记。
C. 做好注销书刊的分类统计。
D. 向研究所上报" 注销书刊固定资产单" 。
9. 库内图书未经办理借出手续,任何人不得携书出馆。
10. 库内严禁烟火,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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