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一轮的课程改革是建国以来的第8次课程改革。其改革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1)酝酿准备阶段(1999年——2001年6月,制订了18个学科的课程标准,20个学科计49种教科书);
(2)试点实验阶段(2001年9月,38个实验区,高中2003年秋进入);
(3)全面推广阶段(2004年与2005年全面展开)。
2、新课程的特点可归纳为六个创新之处:
(1)课程目标的创新,每门学科的目标至少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
(2)课程结构的创新,强调课程的均衡性、综合性、选择性。
(3)课程标准的创新,用课程标准取代过去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4)教学的创新,强调教学与课程的整合,注重科学探究的教学,提倡交流与合作的学习,关注体验性教学,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5)课程评价的创新,提出了发展性的评价观,侧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教师的成长。
(6)课程管理的创新,强调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3、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
4、为了学生的发展是本次课程改革的根本理念。
(1)倡导全人教育。促进每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与能力,处理好知识、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克服课程过分注重知识传承与技能训练的倾向。
(2)为了学生个性的发展。新课程追求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学生的独特性和具体性。
(3)体现新时代的价值观。新课程的基本价值观是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
5、新课程的内容选择:淡化“双基”,精选对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改变目前课程内容繁、难、多、旧的现象。
新课程改革方案明确了课程结构的综合性(低年级综合,高年级分科)、均衡性(多种类型的课程和多种与现实社会生活及学生自身生活密切联系的科目)、选择性(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三个原则。
6、新课程的结构有了调整:
(1)整体设计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高中课程设置应体现层次性、多样性、选择性。
(2)逐步走向课程综合化。一是学科领域的综合化;二是从小学到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其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
(3)适当减少国家课程在学校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将10%一12%的课时量给予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形成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并行的类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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